推优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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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指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将优秀的团员选拔出来,给予更多的机会和权益,激励团员积极参与团组织的活动,发挥团员的示范引领作用。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团员推优的流程和标准,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得以贯彻。

二、推优标准1.思想政治表现团员应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学习和活动,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热点,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

在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能够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执行力。

2.组织活动表现团员应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文体活动、学习讨论等。

在组织活动中,能够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参与组织策划和实施,带动和影响其他团员的积极参与。

3.学习成绩表现团员应在学习上有较好的表现,成绩优秀且稳定。

在学习上,能够保持积极的学习态度,主动参与各类学习活动,取得较好的学习成果。

4.社会实践表现团员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关注社会问题,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

在社会实践中,能够主动参与社区服务、环保活动、扶贫助学等,为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

三、推优程序1.推优提名团组织成员可以提名符合推优标准的团员。

提名者需填写推优提名表,详细描述被提名团员的优秀表现和事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初步筛选推优工作组对提名表进行初步筛选,评估被提名团员是否符合推优标准。

初步筛选结果将在团组织内部公示,接受团员的监督和意见。

3.综合评议推优工作组组织综合评议会议,对初步筛选合格的团员进行综合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确定推优名额。

4.公示和申诉推优名单将在团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团员可以对推优名单提出申诉。

推优工作组将对申诉进行认真核实,并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5.推优确认公示期结束后,推优工作组将根据综合评议结果和申诉处理情况,最终确定推优名单,并进行推优确认。

四、推优权益1.荣誉称号被推优的团员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以表彰其在思想、组织、学习、实践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推优实施细则范文

推优实施细则范文

推优实施细则范文一、推优目标1.提高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能力水平;2.增强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3.激励员工的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意识。

二、推优评选标准1.综合评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贡献和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分,评分标准由公司制定,并根据具体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进行细化。

2.上级评价:领导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建议和意见。

3.同事评价:团队成员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合作态度进行评价。

三、推优奖励措施1.向推优员工发放奖励证书:在每年度末,通过公司内部的推优评选程序,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员工,并向他们颁发推优奖状或奖金。

2.提供晋升机会:优秀员工可以根据其绩效和能力获得晋升的机会,包括晋升岗位、职级和工资等方面的提升。

3.特别培训机会:为推优员工提供定制化的培训和发展计划,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4.公司内部推优宣传:通过公司内部的媒体平台宣传推优员工的事迹和成就,激励其他员工争取更好的工作表现。

四、推优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公司通知部门负责人和团队领导,可以提名推优候选人;被提名的员工需准备个人自荐和工作报告材料。

2.评选委员会评审:公司组建评选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独立的评委组成,对提名的员工进行评审和打分。

3.面试阶段:根据评审结果,评选委员会邀请部分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个人职业规划、工作成果和对公司的贡献等方面。

4.综合评分:评选委员会根据提名阶段和面试阶段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分,并确定推优名单。

5.公示与申诉:评选委员会公示推优名单,并留出一定时间供员工提出异议和申诉。

6.最终确定:评选委员会根据公示结果和申诉情况,最终确定推优名单,并向公司高层报告。

以上是一个推优实施细则的例子,可以根据具体的组织和目标进行调整和修改。

通过这样的推优机制,可以激发和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提升组织的工作绩效和竞争力。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团员推优是团组织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团员,提高团员积极性和凝聚力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本文将详细阐述团员推优实施细则,包括推优条件、推优程序、推优奖励、推优监督和推优效果评估等五个部分。

一、推优条件:1.1 优秀思想政治表现:团员应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团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思想政治表现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

1.2 优异学习成绩:团员应在学业上取得优异的成绩,成绩排名在班级、年级中名列前茅,或者在学科竞赛中有突出的表现。

1.3 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团员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推优程序:2.1 推优提名:团支部根据团员的表现和条件,提名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并填写推优提名表。

2.2 推优审议:团支部组织团员大会或团支部会议,对提名的团员进行推优审议,讨论并决定是否推优。

2.3 推优公示:推优审议通过后,团支部将推优名单在团支部公示一周,接受团员和社会的监督。

2.4 推优决定:公示期结束后,团支部根据推优审议结果,正式决定是否推优,并将推优决定书发放给被推优团员。

三、推优奖励:3.1 荣誉称号:被推优团员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

3.2 奖励证书:被推优团员将获得由团组织颁发的奖励证书,作为对其优秀表现的认可和鼓励。

3.3 奖励资金或实物:根据不同的推优级别,被推优团员将获得一定的奖励资金或实物奖励,以激励其继续发展和进步。

四、推优监督:4.1 监督机制:团支部应建立推优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推优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人为干预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4.2 投诉渠道:团员和社会对推优工作有异议或投诉时,应设立相应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相关问题。

4.3 监督评估:团支部应定期对推优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确保推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推优效果评估:5.1 绩效考核:被推优团员在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继续发挥优秀表现,团支部将对其进行绩效考核,评估推优效果。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团组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贡献程度,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和奖励的一种制度。

通过推优制度的实施,可以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活动,提高团员的凝结力和向心力,促进团组织的发展和壮大。

二、推优对象1. 优秀团员:表现突出,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对团组织有重要贡献的团员。

2. 先进团支部:在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支部。

三、推优条件1. 优秀团员:(1) 必须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正式团员,且团员身份正常有效。

(2) 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参预并取得显著成绩。

(3)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团的章程和组织纪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4) 在学习、工作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 具备团组织的推优条件和标准。

2. 先进团支部:(1) 团支部组织建设:团支部组织结构健全,团支部活动规范,团支部工作制度完善。

(2) 团支部活动开展:团支部活动丰富多样,能够满足团员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影响力。

(3) 团支部成果和影响:团支部在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推优程序1. 推优提名:(1) 团组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贡献程度,提出推优提名。

(2) 推优提名应当经过团员本人允许,并经所在团支部或者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

2. 推优评审:(1) 推优评审由团组织组织实施,评审委员会由团组织成员组成。

(2) 推优评审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评审结果应当及时向团员本人和所在团支部通报。

3. 推优公示:(1) 推优结果应当在团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 公示期内,对推优结果有异议的团员或者团支部可以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不少于3天。

4. 推优表彰:(1) 推优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团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

(2) 表彰和奖励方式可以包括荣誉称号、奖金、证书等。

五、推优效益1. 对团员的激励作用:推优制度可以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团员的凝结力和向心力。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和目的团员推优是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发展潜力,通过一系列的评选和推荐程序,将优秀的团员推荐给上级组织或者相关机构,提升他们的发展机会和地位。

团员推优的目的在于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活动,培养和发现优秀的团干部,推动团组织的发展。

二、推优标准1.思想政治表现:团员应坚定信仰,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参预思想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的活动,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热点,具备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思想觉悟。

2.组织纪律表现:团员应遵守团组织的章程和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

3.工作表现:团员应在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的工作中展现出较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积极参预工作,能够主动解决问题,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社会实践表现:团员应积极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关心社会问题,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能够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提升自身素质。

5.创新创业表现:团员应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能够在工作和学习中提出新的思路和方法,勇于接受新的挑战,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精神。

三、推优程序1.推荐申请:团员可以根据自身的表现和发展潜力,主动向所在团组织递交推优申请。

推优申请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表现和发展计划等内容。

2.初步筛选:团组织将对申请进行初步筛选,评估团员的表现和发展潜力,初步确定推优候选人名单。

3.综合评审:团组织将邀请相关专家和团干部进行综合评审,对推优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和排名。

4.公示和听证:团组织将公示推优候选人名单,并组织听证会,接受有关人员对推优候选人的意见和建议。

5.最终评选:根据公示和听证结果,团组织将进行最终评选,并确定推优名单。

6.推优通知:团组织将向被推优团员发出推优通知,并将推优结果上报上级组织或者相关机构。

四、推优奖励被推优团员将享受以下奖励:1.荣誉称号:被推优团员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以资鼓励和表彰。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团组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贡献程度,对其进行优秀团员的认定和推荐的一项工作。

通过推优,旨在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培养团员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进一步促进团组织的发展。

二、推优条件1.积极参预团组织活动:团员应积极参预团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

2.履行团员义务:团员应认真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参加团组织的组织生活、支持团组织的决策、遵守团组织的规章制度等。

3.突出表现和贡献:团员应在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并为团组织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活动策划、志愿服务工作、团组织宣传等方面。

三、推优程序1.推优提名:团员推优由团支部书记提名,提名团员应符合推优条件,并经过团支部全体团员投票通过。

2.推优审核:团支部书记将提名团员的材料提交给上级团组织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团员的参预情况、履行团员义务情况以及突出表现和贡献。

3.推优公示:通过审核的团员名单将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团员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团支部书记提出。

4.推优确认:公示期结束后,团支部将根据公示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确认通过的团员将被认定为优秀团员,并予以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四、推优奖励1.荣誉称号:被推优的团员将获得“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并获得相应证书和奖章。

2.学习机会:优秀团员将获得参加各类培训、学习交流的机会,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

3.优先推荐:优秀团员将优先推荐参加团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代表团组织参加外部活动、担任团组织职务等。

五、推优效果评估为了评估团员推优工作的效果和推优团员的发展情况,团组织将定期进行推优效果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推优团员的发展情况、参预团组织活动的积极性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团组织改进工作和调整推优政策的参考依据。

六、推优政策的宣传和培训为了确保推优工作的顺利进行,团组织将进行推优政策的宣传和培训。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团员推优是团组织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和激励的一种方式,旨在激发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为了确保团员推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规范,制定团员推优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一、推优条件的明确1.1 个人品德优秀:团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1.2 学习成绩突出:团员在学业上应取得优异成绩,表现出较高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态度,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和科研活动。

1.3 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团员应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担任过社会实践团队的重要角色,具备较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

二、推优程序的规范2.1 推优提名:团组织应根据团员的表现和推优条件,由团支部书记提名符合条件的团员,并向团支部全体成员进行公示。

2.2 推优评议:团组织应组织推优评议小组,由团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团员代表和指导老师等组成,对提名团员进行评议和打分。

2.3 推优公示:推优评议小组根据评议结果,将推优团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团支部全体成员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三、推优权责的明确3.1 推优权的行使:推优权由团支部书记行使,但应征求团支部全体成员的意见,并经过团支部大会的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3.2 推优责任的落实:推优工作由团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和协调,同时应建立健全推优工作的档案记录和管理制度。

3.3 推优结果的公示:推优结果应及时向全体团员公示,并通过团组织官方媒体进行宣传,以激励其他团员的积极参与。

四、推优效果的评估4.1 推优成果的检验:团组织应定期对推优成果进行评估和检验,对推优团员进行跟踪和指导,以确保推优工作的持续有效。

4.2 推优制度的改进:根据推优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团员的反馈意见,团组织应及时调整和完善推优实施细则,提高推优制度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4.3 推优效果的总结:推优工作结束后,团组织应对推优效果进行总结和汇报,为今后的推优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为了进一步加强团员队伍建设,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实践能力,激励团员积极参与各项团组织活动,特制定本《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二、目的和意义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通过团员推优机制,选拔出优秀的团员,鼓励他们在团组织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激励其他团员争取进步,提高整体团队素质。

通过推优活动,加强团员之间的学习交流,促进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团组织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推优条件和程序1. 推优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积极参与团组织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在学习、工作和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5)遵守团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推优程序:(1)团员推优活动由团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和协调;(2)团支部书记根据团员的表现情况,提出推优候选人名单;(3)推优候选人名单由团支部全体团员进行讨论和投票,确定推优对象;(4)推优对象经过团支部书记报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后正式确定。

四、推优奖励和激励措施1. 推优奖励:(1)推优对象将获得团组织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品;(2)推优对象将享有参与团组织活动的优先权,并获得更多的学习和成长机会;(3)推优对象将被推荐参加各级团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2. 激励措施:(1)推优对象将成为团支部的骨干成员,参与团支部的决策和工作安排;(2)推优对象将得到团支部的重点培养和关注,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指导;(3)推优对象将有机会参与团组织的领导岗位竞选,为团组织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推优结果的公示和监督1. 推优结果公示:推优结果将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团员的监督和意见。

2. 推优结果监督:(1)团支部全体团员有权对推优结果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2)团支部书记负责受理并处理申诉,必要时将申诉情况报上级团组织处理。

六、其他事项1.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团员;2. 团支部书记应当定期对本实施细则进行评估和总结,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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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保证我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优”工作的意义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

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充实党的新生力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二、“推优”工作的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严格按照推优程序进行推选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工作。

(二)坚持标准、择优推荐的原则。

被推选的入党积极分子一定要具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为确保发展新党员质量,要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三、“推优”的对象及条件
(一)“推优”的对象
18周岁至28周岁的团员青年,本人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必须满一年,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我校在籍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二)“推优”的条件
1.思想情况
(1)思想政治觉悟高,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和决定,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入党动机端正,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必须满一年或一年以上,并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递交入党申请书后的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考察期间里,每个季度主动向党支部递交书面思想汇报。

思想汇报内容要求理论联系实际,正确反映自己的优缺点。

(4)必须参加班级“双学”小组学习,并有学习记录本。

认真学习《团章》在内的共青团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质。

2.学习情况
(1)上课出勤率高,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

(2)努力钻研业务,刻苦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努力培养自己的职业技能与素质,注重综合素质的提高。

(3)学习成绩优良,近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1/3以内。

如有挂科,已于“推优”之前补考通过。

3.参加活动及服务同学情况
(1)能积极主动地参加学院、系、班的各项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

(2)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3)爱校、爱院、爱班级,关心学校、学院的建设和发展。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其他方面
(1)团龄(成为正式团员后)在一年以上的团员。

(2)模范遵守国法、校纪、院规,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做斗争,敢于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3)无违纪违规行为,无处分和其它不良记录。

其中,违纪受处分者,当年不予考虑。

撤消处分后一年内进步明显、表现突出者可酌情考虑。

(4)在同等条件下,担任各级团组织和学生会干部且工作成绩突出的团员,以及多次获得校级以上奖项的团员应予优先考虑。

(三)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

1.获国家、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在各级(国、省、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者。

3.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推荐。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院处理者;
2.近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较前一学期排名落后的团员不推荐;
3.不积极参加班团活动和志愿者服务的团员不推荐;
4.团支部民意测评票数不超过半数的团员不推荐(要求参加民意测评的团员必须超过本团支部团员总数的2/3);
5.推荐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推荐;
6.推荐材料弄虚作假的不推荐(已经获得推荐的,予以取消);
7.连续六个月不向党支部递交书面思想汇报的不推荐;
8.院党委或院团委认为其他不适宜推荐的情况。

四、“推优”的要求和程序
(一)“推优”的要求
1.各团总支、团支部要把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作为团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切实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2.党建思政部、党支部要加强对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把这项工作作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的重要环节,作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严格要求,坚持标准,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3.对推荐人选的考察要全面、细致,必要时可与有关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听取他们对推荐人选的意见。

如推荐人选出现违纪或其他不合适的特殊情况,应予以撤销。

4.团员应由各自所在支部推荐,但对院级主要学生干部,在征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可由院团委直接向其所在党支部推荐。

5.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

团员大会到会人数应超过本支部实有团员总数三分之二方可召开。

6.推优的时间安排:一般一学期两次。

(二)“推优”工作程序和步骤
1.在团员本人提出推优申请的基础上,团支部根据推优条件进行认真考察,充分征求辅导员意见,按照推优指标,拟定符合推优条件的人选。

2.团支部筹备召开支部推优大会,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并上报系团总支。

3.推优大会之前确定:主持人1名,由团支书担任;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唱票人1人,由非候选人担任;会议记录员1名。

4.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
(1)在党支部书记指导下推优大会由各班团支书主持。

主持人在推优开始前,组织学习本《细则》以及党员标准,详细介绍会议情况,说明推优条件及程序,公布拟定符合推优条件的人选。

(2)全体团员对符合推优条件的人选进行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团支委介绍推优人选情况;
②各推优人选做简单的个人陈述,重点叙述入党动机,并客观剖析自身存在的优缺点;
③与会团员对推优人选进行民主评议,以无记名方式表决。

赞成票数超过到会团员半数以上者,确定为推荐对象。

(具体操作过程:发选票,填写选票,回收选票——主持人公布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名单,开始唱票——唱票结束后,由主持人宣布投票结果。


④做好团支部推优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格式附后)
⑤推荐结束后,团支部书记汇总推荐意见,记录于会议记录本上。

⑥参会党员当场收回会议记录本和选票,并将推荐对象名单上交
所属党支部。

5.党支部评议阶段
(1)党支部对团支部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召开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参会人员有:推荐对象所在的团学组织、相关教师和同学,做到较为全面地掌握推荐对象的情况。

各党支部征求意见后对推荐对象进行公式,公示期一般为7天。

公示期过后无情况反映,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2)各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名单进行汇总,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版)以及《贵州师范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审查表》,《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电子版报党建思政部审核确定推荐名单,最后报院党委审批。

《贵州师范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审查表》归入申请入党材料中。

五、推优结束后,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审查入党材料,然后提交党建思政部审核。

入党材料如下:
(一)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1.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态度;在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今后的决心。

2.个人履历。

3.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二)个人自传。

(三)思想汇报。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后到召开“推优”大会之前,每季度一篇。

(四)《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教育情况登记表》(填写规范)
(五)《贵州师范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审查表》(填写规范)
(六)《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版)
附件:
××系××专业××班团支部推优会议记录
团支部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会人员:应到团员人,实到团员人
会议记录员:
会议主持人:
会议流程:
1.主持人在推优开始前,组织学习《细则》以及党员标准,详细介绍会议情况,宣读推优文件、推优条件及程序。

2.团支部书记宣读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名单如下:
3.各推优人选作简单的个人陈述,重点叙述入党动机,并客观剖析自身存在的优缺点;之后其他团员的评议内容要做简要记录。

4.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
5.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
6.投票结果:(注明票数,按顺序排列)
有效票数:无效票数:弃权:
注意:(务必用黑笔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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