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ST板块退市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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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研究

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研究

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研究一.上市公司退市概念上市公司退市,是指一家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市场上市交易后,由于经营所处的内外部经营条件的变化使其不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上市条件,从而使其股票退出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的一种法律行为。

一个完善而且成熟的证券市场,必定是一个遵循市场规律、能使上市公司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市场,它可以引导市场投资者培养理性的投资理念,规范上市公司合理经营,更好的服务于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

二.我国现行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存在的问题比较发现,当前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退市事由方面存在的问题1.主动退市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在我国由于”壳”资源的匮乏,因而费尽气力进入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往往拥壳自重,不会轻易的主动退出证券交易市场。

当公司出现可以主动的情形时,他们采取的措施并不是申请退市,而是千方百计的去弄虚作假,造成我国主动退市制度的设定成了一个摆设。

2.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动退市制度目前我国退市类型只有强制退市一种,公司退市自主权不强。

而成熟的证券市场把退市分为三种类型:强制退市、主动退市和自动退市。

既有上市公司不符合规定的上市标准时由证券交易所使其强制退市,也有上市公司在考虑各种主、客观因素后主动退市。

而我国只有强制退市一种。

(二)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存在的问题1.标准的细化问题目前我国退市标准相对单一,可操作性欠缺。

关于上市公司的退市标准,可以分为数量标准和非数量标准两个尺度。

发展至今我国退市制度的核心一直没有变动,还是以”连续亏损的持续区间”作为衡量尺度,而对于股权分布、股票市值、净资产等的具体细节基本没有涉及。

2.退市程序存在不足st、*st存在的原因是证券监管者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设置投资风险警示向公众投资者提示上市公司存在的可知风险。

但这些设置初衷良好的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却被改变了原意。

实际操作中,往往被冠上st、*st的股票却成了抢手的香饽饽。

ST板块交易策略大全|最退市规则

ST板块交易策略大全|最退市规则

ST板块交易策略大全|最退市规则ST板块是指具有特殊风险的股票,常常伴随着公司经营困难、财务风险以及退市风险。

由于ST股票交易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投资者在ST板块交易时需要制定相应的策略来控制风险并寻求收益。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ST板块交易策略:1.市场情绪判断策略:ST板块的股票通常会受到市场情绪的影响较大,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风险偏好、资金流向以及证券市场的整体表现来判断ST板块的投资机会。

例如,在市场情绪低迷时可以适当关注ST股票,等待市场情绪改善后再进行交易。

2.财务指标分析策略:ST板块的股票往往伴随着财务风险,投资者可以通过财务指标的分析来评估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以及运营能力,选择具有较好财务状况的ST股票进行投资。

3.行业分析策略:ST板块的股票往往集中在一些特定的行业,投资者可以通过行业分析来选择具备较好发展前景的ST股票。

例如,可以选择在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支持等因素下具备竞争优势的ST股票进行投资。

4.事件驱动策略:ST板块的股票常常会伴随着一些重大事件,例如公司的重组、资产重组、高层管理层变动等。

投资者可以根据这些事件的发生来选择投资时机,例如在重组预期明确、执行力度加大时适时入场。

5.技术分析策略:对于善于运用技术分析的投资者来说,可以通过对ST股票的技术图表进行分析,寻找买入、卖出的时机。

例如,可以通过均线、指标等技术工具来判断ST股票的趋势及反转信号。

需要注意的是,ST股票交易具有较高的风险,投资者在制定交易策略时应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以及资金状况进行合理判断,并避免过度集中投资或过度交易。

此外,投资者应及时关注ST股票相关的政策变化、公司公告以及市场动态,及时进行调整和决策。

最终,投资者应形成自己的交易策略,并进行反思和总结,不断完善和调整策略,以提高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盈利能力。

从ST博元看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问题与改进

从ST博元看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问题与改进

2017年4月刊第10期当代经济摘要:自我国资本市场逐渐开放以来,一直承受着不小的压力,退市制度的完善对我国上司公司总体资质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的退市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虽然在2015年新出台的退市新规增加了强制退市,但是通过和其他国家退市制度的对比,中国的退市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本文通过对ST博元退市事件的分析,提出一些完善我国退市制度的对策。

关键词:退市制度;退市标准;退市程序从ST博元看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问题与改进蒋嫚丽,张庆(湖北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205)一、*ST博元退市事件2016年3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称,终止(股票代码600656)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于同年4月29日期后,五个交易日之内,对其予以摘牌,该公司的股票被终止上市了。

博元退市的主要原因是财务造假,在证券市场中,它是第一家因为财务造假而退市的公司。

2011年4月29日,监管部门发布公告称,华安新泰作为其控股股东,承诺三亿八千万元的资金其实是空谈。

为了粉饰事情的真相,公司采取了各种伪造票据、虚构交易的手段,从2011年的财务造假,到2014年开始就已经处于亏损状态,数额巨大,并且会计师事务所给出了“无法给出审计意见”的结论,同时发现公司在2011年4月29日出现了重大信息披露错误,严重误导了投资者和市场,博元的窟窿越来越难补,直到2016年3月21日东窗事发,使得博元成为我国首个被强制退市的公司。

从2010年开始,退市博元的年收益波动变得十分剧烈,虽然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四年给出了无保留意见,但是据报表显示,博元2011年的营业收入从53.4万元一下子陡升到2012年的19122.49万元,净利润增长率达到了125.2%,尽管当时博元董事会的公告表明这些资金来自于股东的无偿捐赠,但这已经不得不让人怀疑博元已经处于无法正常盈利的边缘,只能靠股东或场外融资来达到粉饰财务报表的效果以至于扭亏为盈,尽力摘掉*ST的帽子。

st退市机制

st退市机制

st退市机制
ST退市机制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项重要制度。

ST是指“特别处理”,即股票处于退市风险警示状态。

该制度的实行主要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ST退市机制是中国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的,主要适用于在连续三年中,净资产为负数,净利润为负数,资产负债率大于百分之75的企业。

如果企业符合以上标准,中国证券交易所将会对其进行ST处理,并且决定其是否被退市。

如果企业被退市,那么股东的股票将会被注销,并被强制清算。

如果企业得到了更好的发展,那么ST处理将被撤销并恢复正常上市。

ST退市机制的实行对于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该机制能够鼓励企业保持良好的运营状况,以避免被ST 处理和退市处理。

这能够保证公司充分尊重投资者的权利和利益,加强企业治理和内部管理。

其次,ST退市机制能够保护投资者免受投资风险的影响。

由于企业经营不善或存在严重问题,股票价格可能会暴跌,投资者应当及时撤离以避免损失。

最后,ST退市机制的实施能够促进证券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化,让市场能够更有效地发挥其价值和作用,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社会财富的同时保证投资者和企业的公平和自由。

总之,ST退市机制是中国证券市场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市场的稳定和透明度。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重视不断完善该制度,避免出现灰色地带,以及鼓励企业持续发展并尊重投资者利益。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确保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安全的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贡献自己的力量。

上市公司的st制度

上市公司的st制度

上市公司的st制度
ST制度是中国资本市场上的一种特殊股票交易制度,指的是“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当某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值或连续三年
净资产为负值时,该公司的股票将进入ST状态。

ST状态下的股票交易有以下特点:
1. 交易限制:ST股票在交易所上市时会受到一些交易限制,包括交易时间限制、交易价格波
动限制和交易数量限制等。

2. 风险警示:交易所会给予特别标识,以提醒投资者该股票存在一定的风险。

3. 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在ST状态下需要按照更为严格的要求公开披露信息,以增加透明度。

4. 投资者注意:对于投资者来说,ST股票存在较高的风险,因此需要谨慎对待,进行充分的
风险评估和投资决策。

ST制度的实施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减少因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问题导致的投资风险。

同时,该制度也鼓励上市公司加强风险管理、改善财务状况,以提升公司的经营质量和投资价值。

退市制度变革与ST企业盈余管理方式研究

退市制度变革与ST企业盈余管理方式研究

退市制度变革与ST企业盈余管理方式研究作者:王晨来源:《财经界·上旬刊》2020年第01期关键词:退市制度变革; ST企业; 盈余管理退市制度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机制,对经济运行效率的提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于ST企业(根据2012年沪深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者其他状况异常,导致其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其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将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风险警示,主要包括退市风险警示(*ST)与其他风险警示(ST)。

本文将ST与*ST公司统称为ST企业。

)而言,其若不能在退市制度规定的整顿期内脱离困境,将会处于濒临“死亡”的危险境地。

所以,有着强烈保“壳”动机的ST企业往往会结合使用多种盈余管理方式来扭亏为盈,实现状况改善,但这也致使很多实际上未能改善的ST企业总能在关键时刻“起死回生”,与退市制度所设立的“优胜劣汰”目标亦背道而驰。

基于上述问题与背景,结合2012年我国退市制度进行的重大变革2012年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对退市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

由于创业板在2012年取消了退市风险警示制度,本文的研究范围不包括创业板上市公司。

本文将深入分析此次制度变革是否会影响ST企业的盈余管理方式?能否有效抑制其盈余管理方式,产生治理效应?希望通过上述问题的探讨,能更好地补充ST企业盈余管理方面的文献研究,并为有关监管政策的制定与完善提供一定依据。

我国退市制度的发展主要历经三个阶段(民生证券证券市場退市制度课题组,2018):探索期(1993-2001年)、建立期(2001-2011年)、完善期(2012年至今)。

其中,退市流程主要有三个阶段: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ST企业主要存在于风险警示阶段。

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比较研究

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比较研究

金融天地299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比较研究张妍妍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摘要:本文以美国、日本和香港三地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为例,对比分析这些国家和地区的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总结出成熟证券市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主要特征。

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论证国外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对比;借鉴中图分类号:F832.5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25-0299-01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时间较短,经验不足,加之中国特有的国情,目前我国证券市场退市制度还存在很多不成熟不完善的地方。

而在国外成熟发达的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发展已经有了近百年的历史,并在实践运行的过程中得以不断地充实和完善。

吸收和借鉴成熟证券市场的经验,有利于健全我国现有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一、成熟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退市规则(一)美国上市公司的退市规则依据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指南》第801-809条的规定,其退市标准有以下特点:第一是退市标准中的数量标准规定得十分全面和具体,并且在标准的选取上更加注重表达股票的流动性和股票价值的指标,即是更加重视“公开发行股票”这一行为特征;第二是非数量标准也规定得很详尽,涉及面比较广;第三是主板交易所和二级市场退市标准的侧重点不同,主板市场更注重公司的基本面,标准设定大多数与上市公司的持续上市能力有关。

而后者更注重市场交易,退市标准多与交易指标相关。

第四是纳斯达克市场对公司独立董事的数量做了明确规定,即是说退市标准对公司治理机制的实施有所要求。

(二)日本上市公司的退市规则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退市标准有以下特点:第一是退市标准相对简单和精炼,不过其非数量标准规定得比较全面,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第二是退市标准与上市标准相对应,且退市标准低于上市标准,体现了“严进宽出”的证券机制。

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程序有以下特点:第一是退市程序首先是对股票进行特别处理,这一点与我国的退市制度类似;第二是如果公司未达上市标准则作进一步限制,体现了退市程序中的缓冲机制;第三是根据原因的不同退市程序分由不同的机构处理:因未达上市标准退市的由整理处处理,因违规行为退市的由监理处处理;第四是宣告退市后的上市公司股票还可以继续交易三个月。

《2024年上市公司退市_理论分析和制度构建》范文

《2024年上市公司退市_理论分析和制度构建》范文

《上市公司退市_理论分析和制度构建》篇一上市公司退市_理论分析和制度构建上市公司退市:理论分析与制度构建一、引言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日益成熟,上市公司退市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退市,即上市公司因各种原因不再符合交易所的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

这一现象不仅对上市公司自身产生深远影响,也对投资者、市场监管机构等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对上市公司退市的理论分析和制度构建进行研究,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上市公司退市的理论分析1. 退市的原因上市公司退市的原因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公司自身经营问题,如财务状况恶化、违规违法行为等;二是市场环境变化,如市场供需关系、政策法规变化等。

这些因素导致公司无法满足交易所的上市条件,最终被终止上市。

2. 退市的影响上市公司退市对各方面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

对上市公司自身而言,退市意味着公司失去了资本市场融资的渠道,需要重新考虑自身的经营策略和发展方向。

对投资者而言,退市可能导致其投资损失,特别是那些盲目追涨杀跌的投资者。

对市场监管机构而言,退市是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一种体现,有助于提高市场整体质量。

三、上市公司退市的制度构建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退市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需要构建完善的退市制度。

以下是一些建议:1. 完善退市标准交易所应制定明确的退市标准,包括财务指标、治理结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应建立科学的退市预警机制,提前告知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2. 加强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在退市过程中应加强信息披露,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退市风险等信息,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3. 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应建立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包括退市风险警示制度、投资者赔偿制度等。

对于因上市公司退市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应提供相应的赔偿和救济措施。

4.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市场监管机构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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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ST板块退市制度研究基于我国证券市场退市制度的理论分析和实践检验,我国证券市场的退市制度,特别是对现行的ST制度进行细致分析,观察到实践中存在的薄弱点、发现有待解决的问题,希望在退市制度的改革思路上有所促进和推动。

标签:中国证券市场;ST板块;退市制度1 绪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之快,显露的问题随之重叠层出不穷。

昨天突出的问题解决了,但今天暴露的问题涌现出,社会呼吁修改完善证券市场的退市制度的声音已经彼此高涨。

2001年02月份,中国证监会发布《亏损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阐明我国证券市场退市方面的相关条例。

当年11月,再次进行修改有关退市的一些规定,明确提出包括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实施被暂停上市处理办法,这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退市制度正式推行实施。

縱观全球证券市场的发展进程和状况,同每个国家经济发展好坏的晴雨表紧密息息相关。

改革与创新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中的趋势所为,完善制度的缺陷和解决不断显现的弊端,而在退市制度改革上将是我国证券市场的重头戏。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在2014年05月指出,我国证券市场退市制度的改革方向与改进措施。

核心重点是必须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加强做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立足于投资者的角度来发现和解决问题,从问题的实质上实施相配套的政策,更有效地保证退市制度的改革创新。

同期还推出增强上市公司退市标准指标,大力完善标准法规的精准性,量化提高退市制度的可操作性。

完善退市程序的更具可操作性,提高退市程序的执行效率,建立起系统化的退市机制。

一方面,我们应该推出措施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制定,对于未满足退市要求的上市公司,要求能够其主动退市。

另一方面,对于存在欺诈违规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坚决实施强制性退市。

这些对于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具有重大积极意义。

无论采用何种退市方式,上市公司的退出意味着流动性变差减弱,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在所难免的折价。

这就要求在退市过程中,如何有效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权益,将是我国证券监管层需要面对和处理好的重大问题。

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退市,已经不能简单地作为一个独立的问题,其运作和执行方方面面都关联着诸多环节。

我们深知任何事物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部的大环境。

而退市制度的成功实施,更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切实可行保护好我们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只要所有投资者的支持,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退市制度就能更好更有效地大行其道实施。

2 ST板块退市制度实施现状2.1 退市制度发展历程1994年到1997年,我国证券市场退市制度的零星准备期。

1994年,出台的《公司法》将“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规定退市标准之一,但“重大”的评判标准存在着无法实施,其标准基本上无法操作。

1998年到2001年,我国证券市场ST板块退市制度的探索准备期,同期诞生了我国第一支退市股票。

但由于证券市场上,政府、企业都无退市风险而言,激发起证券市场的投机风气盛行,最终导致退市制度又遇挫折。

2001年到2011年,我国证券市场退市制度的初步建立期,其退市制度才能正式推行。

2001年12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版)》,实施取消“PT”制度,从而增加“*ST”制度。

主要以盈利指标来指导判断上市公司退市的标准。

2012年起,我国证券市场退市制度的逐渐完善期。

在2013年、2014年,我国的上交所、深交所先后出台配套的《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我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指出自主退市制度建设,第一次明确“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标志我国退市体系自我完善。

2016年,*ST 博元实现强制退市,是我国证券市场2014年以来确立“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后首家退市的公司。

开创出我国证券市场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实施终止上市的先河,更意味着我国A股退市制度步入国际接轨。

2.2 ST博元退市案例分析ST博元上市25年里,期间屡次上演起死回生,公司财务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包括保荐机构利用财务造假等手段蒙混过关。

从2010年起,博元公司的年收益过山车的波动,尽管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四年明确给予无保留意见,其报表数据显示出,博元公司从2011年的营业收入5300.4万元腾空陡升至2012年的19122.49万元,净利润增长率高达125.2%,但当时博元公司董事会公告称资金源于公司股东的无偿捐赠,这些不得不让人怀疑博元公司已经无法正常盈利,仅靠公司股东或外场融资来大力粉饰财务报表的效果,假象显现公司扭亏为盈,极力为了摘去掉*ST 之冠。

2011年4月29日,证券市场的监管部门在公告中称,作为其控股股东华安新泰,承诺的人民币三亿八千万元的资金为空谈。

对事情的真相大肆掩盖,该公司伪造出各种票据、虚构各种交易的方法,始于2011年的财务造假手段。

2014年博元公司已经处于数额巨大的亏损状态,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给予“无法给出审计意见”的结论。

在2011年4月29日公司出现了重大信息披露错误,使得投资者和市场受到严重的误导,博元公司已经无法起死回生的状况,苟且延续到2016年3月21日爆发。

博元公司无法避免成为我国首家被强制退市的公司。

2016年3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称,终止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0656)上市交易。

根据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于同年4月29日后,五个交易日之内,对其予以摘牌,该公司的股票终止上市交易。

博元退市的主因为其财务大肆造假,在证券市场中作为首家因为财务造假而退市的公司。

3 ST股票退市制度存在的问题我们解读ST博元事件的真相,就可以看出我国当前ST股票退市制度还存在着的问题迫切急需解决。

其退市制度表现的缺陷早日有待完善。

3.1 退市标准内容较模糊,涉及指标较少退市制度未对股权结构、股权分散程度做出说明。

仅仅对股本总额、资本总额做出规定,仅从宏观大数据上考察而未对结构层次深入审核,不能全面分析出上市公司的综合实力以及问题。

3.2 退市前期引导度不够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前期,没有相关政策规章帮助上市公司改善经营管理,而是到期一棒子打死,自主性受到限制,同时牵涉到政治博弈等内容,使得退市股票难以得到退市,有可能吸引更多的资金,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

3.3 执行力不够,而财务审查漏洞大目前,我国公司是否退市主要是以财务为标准的,比如公司的营业收入、净资产和净利润。

但是,如果财务退市标准不严格,那么难免有些公司会钻空子,根本达不到标准所规定的效果,导致退市标准无法发挥作用。

事实上我国目前上市公司多使用关联交易,利用资产减值准备,利用比如债务重组、政府补贴这种非经常性损益的盈余管理手段虚增资产,转亏为盈,不符合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

3.4 政府干预在较长时间存在着博元公司这样的绩差品劣股,其股价能够较大波动,让市场投机心理严重扭曲。

然而“退市博元”在进入“新三板”市场,博元公司的股价确呈现出增长的态势。

上市公司只要被带上了*ST之冠,而我们的证券交易所规定下一个会计年度的报表必须扭亏为盈,只要上市公司利润为正,其*ST之冠摘帽指日可待。

上市公司股票变通短效性的无偿捐赠形式,加之有地方政府支持或是财务技术粉饰报表等方法,为*ST之冠摘帽而大行其道。

正是有喘息的機会才这使得*ST股票难以进行退市。

4 完善退市制度的建议4.1 完善股票退市通道加快完善股票退市通道。

在当前,许多公司已深知上市交易的巨大利好之处。

有些上市公司由于业绩不好等原因,已经濒临退市,却不惜动用一切造假手段来粉饰财务报表。

而只要上市公司的股票退市,其流动性就会快速降到冰点,更会面临着贷款难等等诸多问题。

在完善股票退市通道里给上市公司留出的发展之路,不仅要使上市公司的退市成本最小化,更要使得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从长远来看完善股票退市通道能健全我国证券市场的大发展。

建议退市通道上能否设计一个场外市场,通过这个场外市场,使退市公司股票能按设计流动交易,确保投资者的收益,让退市的公司有重新发展的希望。

4.2 构建信息披露责任制度大力构建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中之重。

欧美国家等证券市场对此执行十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设置高压线只要有披露不及时,造假掩盖错误等等的行为,毫无情面地严厉执行强制退市,而且面临其他处罚及法律责任。

我国证券市场目前信息披露问题存在着,其一披露的内容不全,报喜不报忧,市场上的投资者能获取的信息量非常少之又少,无法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的详细信息,严重阻碍对上市公司的价值判断;其二披露的内容虚假,假账的问题层出不穷;其三披露的渠道单一,披露方式还停留在传统的如报纸、电视等,新媒体如互联网等的利用不够高更不够好;其四披露的时间滞后,上市公司的重要公告只能等事后披露,没有能够及时准确的发布出来。

建议制定实施具体的操作方式如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制约机制,加强政府监督惩罚力度等措施。

4.3 提高财务标准制度化提高退市财务标准。

在完善我国证券市场退市制度上,即可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标准,但必须执行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标准,完善提高退市的财务标准。

纵观我国现行退市的法律法规条文,大多是从定性规定来明确退市操作。

建议我国证券市场退市制度由定性规定转变为定量细化,明确具有执行的规定,进一步量化具体指标,杜绝产生上市公司和监督机构包庇行为。

制定量化的退市指标时,从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上迫使有退市风险的企业提升盈利能力,增强企业经营的现金流,保持可持续的盈利能力。

财务标准立足于从总资产和资产负债等方面综合考量。

在退市标准比重中,公司治理,红利的发放和信息披露应该提出细化的硬性要求。

在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中,既要加大股东大会和变更独立董事等内部信息量披露外,更要增加包括市场交易数据、股票的内在价值、股东人数变更等其他硬性要求的退市标准。

4.4 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强化建立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

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众所周知,但投资功能是证券市场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

充分地发挥投资功能的作用,就建立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确保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我国证券市场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管理技术层面有着长足的进步提高。

然而证券市场的犯罪手法却在推陈出新,侵害上市公司权利人的权利事件愈演愈烈。

司法制度上需要更好地为投资者保驾护航,加大力度严厉打击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加重加快执行处罚力度。

而且还要对投资者进行普法教育,对ST板块退市等方面进行讲解,强调风险。

投资中介要做好引路人的作用,积极引导,书面提示是不够的,还要时常进行提醒。

如若退市,在股票退市后,广大投资者的其合法权益也应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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