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读后感

《古代社会》读后感 [原]

2006-09-18 23:02:06| 分类:默认分类 | 标签: |字号大中小订阅

《古代社会》是近代社会以来对于原始人类社会研究具有深远影响

力的一部巨著。恩格斯曾盛赞它为“一本象达尔文学说对于生物学那

样具有决定意义的书”。○1著者路易斯•亨利•摩尔根

是美国一位杰出的社会学家,《古代社会》一书是其亲自深入访问

印第安人居留地,观察他们生活,探询他们风俗习惯,采集各种材

料完成。书中详细阐述了他对人类原始社会发展规律所提出的一系

列科学论断,对社会学、历史学均起到了革命性的作用,亦为人类

文化发展研究打开了一种新的视野。

《古代社会》全书共分为四编,每一编内各自分有章节。第一编题

为《各种发明和发现所体现的智力发展》,它由三章组成,总的概

述了人类文化发展的过程,认为人类的进步是从发展阶梯的底层开

始的,将文化的发展按其设想,划分为七个阶段:低级蒙昧社会、

中级蒙昧社会、高级蒙昧社会、低级野蛮社会、中级野蛮社会、高

级野蛮社会、文明社会,每一阶段各有其特征。认为人类在征服地

球的过程中,通过五种相承的生存技术:天然食物的获取,鱼类食

物的获取,淀粉食物的获取,肉类和乳类食物的获取,通过田野农

业获得无穷食物最终控制了生活资料,并取得智力发展的永久支持。回顾人类发展道路,作者认为愈是落后阶段,其对社会发展的贡献

就愈大,而与之相应的所经历的时间也就愈长。

第二编题为《政治观念的发展》,共十五章。分别以易洛魁人、加

诺万尼亚族系诸部落、阿兹特克人、希腊人、罗马人、以及人类的

其他一些部落为例,说明了人类在蒙昧阶段的后期和整个野蛮阶段

之中,一般都是按氏族、胞族、部落组成,并形成了氏族——部落——联盟一种由低级至高级的发展方式,这些基本的古代社会的有

机体的组成部分彼此间存在着相互联系,其内部成员亦有着各自相

应的权利、特权和义务,而这些,恰是人类思想中政治观念形成、

发展的基本。

第三编题为《家族观念的发展》,此编共六章,论述了古代社会中

存在的五种顺序相承的家族形态:血婚制家族、伙婚制家族、偶婚

制家族、父权制家族、专偶制家族各自的产生、构成及特点,记录

了人类家族婚姻形态的发展过程,以及其如何由蒙昧走向文明。

第四编题为《财产观念的发展》,共二章。其通过描述人类对财产

占有欲从无到有,以及蒙昧社会到高级野蛮社会中三种继承法(在

本氏族成员中分配财产——在同宗亲属中分配——子女独享继承权)的发展过程,论证了人类财产观念的发展,说明了人类从蒙昧走向

文明的历程。

对于《古代社会》一书的理论观点,大约在于恩格斯《家庭、私有

制和国家的起源》对其的借鉴,已广为史学界所吸收、利用。对于

其是否符合中国真实的历史情况姑且不论,是否有史料相证也可不论,摩尔根通过长期田野调查为我们所提供的现实材料以及总结得

出的相关理论仍具有相当分量的可靠性与说服力。

若以今天偏远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活状态与《古代社会》中所描述的

印第安部落状况相对应,可以发现二者之间存在许多惊人的相似之处。如在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的岜沙苗寨的苗人,约2000人,

分别在月亮山附近的五个寨子里,主要从事稻作,辅之以狩猎。岜

沙人有着自己特有的社会组织方式,即是“鼓”,一个“鼓”便是一个以

血缘为纽带的基层单位,而岜沙村寨就是由“鼓”这个基层单位所组成,其中“寨老”是“鼓”中的自然领袖,有几个德高望重的又熟知祖先

规矩的老人组成,寨老们按照祖先留下的“议榔”方式讨论并制定村

寨中各种规章制度,即“榔约”。参照《古代社会》中“氏族就是一个

由共同祖先传下来的血亲所组成的团体”○2(P62),“鼓”实际上就

是一个氏族,而岜沙则是由“鼓”所组成的氏族聚落,并有着相应的

功能属性。尽管其地域有限,人口有限,力量薄弱,资源贫乏,但

无论从领袖选举,不成文的“议榔”立约,均可看出它仍不失为一种

完备的社会组织形式。由于岜沙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与外界文明

社会接触甚少,故而在生产、生活方式上与摩尔根调查的印第安部

落有着许多相似之处,二者均处在一种社会缓慢发展的时期。

此外摩梭族的“走婚”,四川省木里县俄亚地区的“安达”婚○3等,均

可与《古代社会》中提及的伙婚制,偶婚制等家族形态相对应。

但是也存在一些特例,如贵州从江县的山谷沟壑中有一个叫占里的

侗寨,与一般村寨相比,其特殊之处在于对人口的控制。在占里,

青年男女社交十分自由,但在成婚之日,新娘不能留宿夫家,三天

后回到娘家,此后三至五年内均在娘家居住,只有农忙时节,或是

重大事情需要媳妇出面时,女方才回到夫家,此种“不落夫家”的婚

姻家庭形态很难从《古代社会》摩尔根所提出的五种家族形态找到

一致的对应。而其产生的结果,就是使得占里人多早婚但不致早孕,据统计,其妇女的生育年龄多在22岁以上,且一对夫妇通常只生

1~2个孩子,占里人对于人口膨胀所带来的后果早有认识,“崽多

无田种,女多无银两”,“一窝树上一窝雀,多了一窝就挨饿”,并立

下寨规:一对夫妇有50担稻田可养2个孩子,30担稻田只可养一

个孩子。占里人一直谨遵寨规,将占里人口控制在适度范围内。1970年统计,占里全村人口729人,至1999年,占里人口为726人,总户数未见增长。尽管占里仍保持着男耕女织的古老生活方式,

未见有现代生活的丝毫浸染,但其在人口问题上的认识、措施,却远远走在人类文明社会之前,与之相应的,占里的刑事案件发生率为零,生态环境也保持得相当良好,也许摩尔根所界定的现代文明在某些领域并无法囊括方方面面。

从研究角度来讲,《古代社会》更应是一部社会学、人类学著作,但在某种程度上,其对历史研究视野的扩展亦有着相当重要的启示作用。摩尔根在论及部落的扩散时,曾提到“任何一个地方,如果能逐渐发展到人口过量从而移民运动的发源地,那就必然在生活资料方面特别富裕。”○4(P107)从黄河、长江流域的古代文明发源似乎恰可印证这一点,其亦可作为移民史研究的一个论点。实际上,《古代社会》的相当多理论观点,无论是否合适,在中国古代史的研究中早已得到广泛的贯彻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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