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商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物业商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物业商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江苏师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聚湖半岛物业服务中心

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聚湖半岛花园物业公共区域、共用部位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保洁工作,各商铺业主/使用人单元内的清洁,由商铺业主/使用人自行负责。商铺业主/使用人若有需要,亦可通知物业服务中心提供有偿的室内保洁服务。

2.商业、生活垃圾

2.1为保护环境,区域内设有垃圾桶,集中收集商业、生活垃圾。

2.2请各商铺业主/使用人将日常商业、生活垃圾装袋并扎紧袋口后,置于垃圾收集箱(桶)内,物业服务中心负责每日定时收集。

3.装修建筑垃圾

3.1各商铺业主/使用人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须与生活垃圾分开,袋装化收集。不可使用已破损的编织袋,以免污染环境。

3.2装修建筑垃圾需在规定的时段内运送并放置于服务中心指定的地点,以便集中清运。

4.大件废弃物

4.1各商铺业主/使用人若有大件的废弃物,请勿随意丢弃于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应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并按服务中心的要求送到指定的地点堆放。服务中心代为安排清运,所发生的清运费由该商铺业主/使用人承担。

4.2各商铺业主/使用人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家具、垃圾等于公共通道或其他公共地方,以免有碍观瞻、不利于日常清洁、损害其他商铺业主/使用人的利益。各

商铺业主/使用人若拒不听从管理服务人员的规劝,则摆放在公共地方的杂物将被视为无主物品予以合法处理,且因此所发生的费用须由该商铺业主/使用人承担。

5.请各商铺业主/使用人自觉遵守本市环境卫生保护的有关法规。

江苏师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聚湖半岛物业服务中心

20 年月

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3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城市及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是指独立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和风景名胜区等。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城市总体规划,制定积极的产业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的科学研究以及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的推广、应用,改善市容和环境卫生劳动作业条件,推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环保、卫生、工商、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应当以公共财政支出为基础,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并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积极推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做好责任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七条城市的建筑景观、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广告标志、公共场所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第八条城市道路路面和人行步道应当保持平整,路牙及无障碍设施完好,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过街通道应当保持整洁,城市道路和桥梁上设置的隔离、防护、隔音、照明、排水等设施应当整洁有效。窨井盖等设施出现损坏、丢失、移位的,应当立即设置警示标志、护栏,并及时维修。 第九条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交通、电力、邮政、电信、环境卫生等各类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

物业环境管理制度

物业环境管理制度 绿化工作制度 一、绿化工对花圃养育现场要精心培植,细心照料,充分利用有限场地增加品种,并做好花 卉的过冬工作。 二、绿化工要保持花圃整洁卫生,杂物、脏物要及时清理。 三、绿化工要配合清洁工搞好绿地的环境卫生工作。 四、绿化工要保护草坪生长良好,严禁他人践踏草坪。 五、花木的死株、病株要清除,缺株要补植。 六、花盆破损要及时换,盆泥少了要添加。 七、台风前对花木要做好支柱、疏剪枝叶的防风工作,风后清除花木断折的干、枝,扶正培 植倒斜的花木。 八、搬运花卉时,要注意保护花卉株形姿态不受损和注意场地卫生,尽量减少花泥及污物的 散落。 九、对花卉实施浇水、施肥、松土、清洗等工作时,要特别注意周边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 周期周边地面的污泥和水。 十、发现摆花有枯萎的现象时,要立即更换。 十一、摆花要讲究艺术,品种配置、摆放位置要适当,风格统一协调,构图造型要合理。十二、发现病虫害,要进行捕捉或喷药消灭。 十三、节约用水,严禁浪费水源。 十四、杀虫农药妥善保管好。喷洒农药时要按防治对象配置药剂和按规程做好防范工作,保证人、花、木的安全。 十五、学好种花、养花、摆花知识,提高花饰技艺,并向住户宣传讲授,争取住户配合,共同做好花饰工作。 十六、任何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花圃或索要花卉,在较难处理情况下及时上报管理站站长。 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一、凡是小区范围内一切业主和过往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定。 二、搞好小区绿化是全体居住人员及过往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树立“爱护绿化,讲究文 明”的社会风尚。 三、设立专业绿化养护班组,对小区范围内的绿化、苗木进行管理、培植,负有美化小区的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东枣园乡北三里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为了提升北三里村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加大社会管理力度,进一步美化村内环境,特制定《东枣园乡北三里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一、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原则 以村民为环境卫生管理主体,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将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引入市场化、社会化管理。建立以村民自治,市场化运作为核心内容,管理有序,节约高效的环境卫生长效监督机制。 二、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做法 (一)合理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将本村范围的环境卫生、农村村民住宅环境卫生和办公场所环境卫生三大部分。公共场所主要包含村组道路、水渠、村内的区间道路、村办公大楼、三个小区和村、社、农民集中居住区周边的环境卫生。农村居民住宅环境卫生包括:农村居民室内环境卫生和住宅四周统一划定区域的环境卫生。办公场所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村内企业、业主和其它单位的环境卫生。 (二)明确职责,按责任区域管理环境卫生,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共同提高。

1、通过议事会商议,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审定同意,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市场化管理和运作。保洁公司中标后,按要求承担全村范围内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保洁公司的服务状况、服务质量、服务要求由村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村监事会和村民代表共同监管。保洁公司按保洁合同履行保洁义务。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直接向村民议事会和村委会负责并报告环境卫生工作。 2、深入推行农村居民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集中居住小区居民住宅环境卫生和小区以外的农民住宅环境卫 生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到户。 3、驻村单位、企业、商家及其他业主的门前环境卫生,按照农村居民住宅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 (三)加强监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责。村域环境卫生要按照上述区域划分情况和管理特性分别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承担下列卫生管理职责: 1、劝阻、制止、纠正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贴乱画、随地便溺、损坏公共设施和占道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沿街叫卖、看相算命、流浪乞讨等违法违规行为。

物业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xx物业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办公室清洁工作规程

1.0 目的 保持办公室整洁 2.0 作业流程 1)将各房间垃圾、杂物等集中收放于垃圾袋中; 2)整理各台面文件、报纸及办公用品; 3)清倒烟灰缸,用干净湿毛巾用力拧干后,擦抹台面、座椅、文件柜门窗、花盆等; 4)大班台、大班椅要用干毛巾和碧丽珠护理剂进行清洁保养; 5)每周用吸尘器对办公室地毯吸尘一次; 6)遇有会议、学习、来客来访,要摆好会议室桌椅并等客人入座后,每人沏一杯热茶,茶倒七分满为宜,并放置干净烟灰缸; 7)每小时做一次全面巡视保洁; 8)外墙玻璃每月清刮一次,侧每天用干毛巾清抹一次,除去灰尘,手印; 灯具、灯罩、空调机吹风口,消防指示灯每月用干净毛巾擦一遍; 9)天花板每月扫尘一次; 10)不得随便翻动办公室所有物品、文件,办公用品应轻拿轻放; 11)不能用同一条毛巾既擦台面又擦门窗; 12)吸尘时不准动用电脑插座; 13)擦抹电脑、电器时须用干毛巾。 3.0标准 整洁、无杂物、灰尘、蜘蛛网、污迹;桌椅、沙发、柜无灰尘

大堂清洁工作规程 1.0目的 保持大堂清洁 2.0围 小区所有大堂 3.0 作业流程 1)每天7:30分-13:00分两次重点清理大堂,平时每小时保洁一次,重 点清理地面和电梯箱的垃圾杂物。 2)用扫把清扫大堂地面垃圾,用长柄刷沾洗洁精除掉污渍和香口胶;3)清倒不锈钢垃圾筒,洗净后放回原处; 4)用尘拖或拖把拖掉大堂地面尘土和污迹后,将垃圾运至垃圾屋;5)清扫电梯轿箱后,用湿拖把拖两遍轿箱地板; 6)用干毛巾和不锈钢油轻抹大堂各种不锈钢制品; 7)用毛巾擦抹大堂门窗、防火门、消防栓柜、指示牌、信报箱、墙面、电子门、灯具等公共设施;(清洁流程参照楼道清洁工作流程。) 8)先用湿拖把拖两遍台阶,再将干净的湿拖把用力拧干后再拖一遍;9)出入口的台阶每周用洗洁精冲刷一次 4.0 标准 无积尘、无污迹、无垃圾、无蜘蛛网。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修正) 内容概述: 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三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四章罚则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城市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努力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所需经费,由城市人民政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科学研究,推广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先进技术,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八条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城市主要街道及其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第九条城市中的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的设置,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其使用或管理者应当定期维修、油饰或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按户外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未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安、城建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摆摊设点,停放各种车辆。 第十一条城市市区的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在批准占地范围内作业; (二)及时清运渣土、清除污水; (三)机具物料摆放整齐; (四)临街应当设置围档; (五)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 (六)竣工后,应当拆除临时建筑及施工设施,清理和平整场地。第十二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标语、横幅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过期应当及时撤除。未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悬挂、张贴宣传品等。 第三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三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规划要求,统一组织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大力推广城市生活垃圾袋装化,实行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十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在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或者旧城改造时,应当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开发和改造工程总概算中。 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十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公共厕所的建设,逐步将旱式公厕改为水冲式公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负责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承包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 达到国家三类以上设计标准的公共厕所,在保持清洁卫生、无蝇、无臭、无蛆、无尿碱的条件下,管理者可以适当收费。 第十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损坏或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当地城市

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和车间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 第十一条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公司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而制定的城建环保条例。 1992年5月20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于1992年8月1日实施。 现行版本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1] 中文名颁布单位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 颁布文号颁布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1992年6月28日 实施日期当前版本 1992年8月1日2017年3月1日修订版

目录 .1法规历程 .2法规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三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四章罚则 .?第五章附则 法规历程 1992年5月20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修改为: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 删去第三十五条中的“未经批准擅自”。 [1] 法规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物业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办公室清洁工作规程

1.0 目的 保持办公室整洁 2.0 作业流程 1)将各房间垃圾、杂物等集中收放于垃圾袋中; 2)整理各台面文件、报纸及办公用品; 3)清倒烟灰缸,用干净湿毛巾用力拧干后,擦抹台面、座椅、文件柜门窗、花盆等; 4)大班台、大班椅要用干毛巾和碧丽珠护理剂进行清洁保养; 5)每周用吸尘器对办公室地毯吸尘一次; 6)遇有会议、学习、来客来访,要摆好会议室桌椅并等客人入座后,每人沏一杯热茶,茶倒七分满为宜,并放置干净烟灰缸; 7)每小时做一次全面巡视保洁; 8)外墙玻璃每月清刮一次,内侧每天用干毛巾清抹一次,除去灰尘,手印; 灯具、灯罩、空调机吹风口,消防指示灯每月用干净毛巾擦一遍; 9)天花板每月扫尘一次; 10)不得随便翻动办公室内所有物品、文件,办公用品应轻拿轻放; 11)不能用同一条毛巾既擦台面又擦门窗; 12)吸尘时不准动用电脑插座; 13)擦抹电脑、电器时须用干毛巾。 3.0标准 整洁、无杂物、灰尘、蜘蛛网、污迹;桌椅、沙发、柜无灰尘

大堂清洁工作规程 1.0目的 保持大堂清洁 2.0范围 小区内所有大堂 3.0 作业流程 1)每天7:30分-13:00分两次重点清理大堂,平时每小时保洁一次,重 点清理地面和电梯箱内的垃圾杂物。 2)用扫把清扫大堂地面垃圾,用长柄刷沾洗洁精除掉污渍和香口胶;3)清倒不锈钢垃圾筒,洗净后放回原处; 4)用尘拖或拖把拖掉大堂地面尘土和污迹后,将垃圾运至垃圾屋;5)清扫电梯轿箱后,用湿拖把拖两遍轿箱内地板; 6)用干毛巾和不锈钢油轻抹大堂内各种不锈钢制品; 7)用毛巾擦抹大堂门窗、防火门、消防栓柜、指示牌、信报箱、内墙面、电子门、灯具等公共设施;(清洁流程参照楼道清洁工作流程。) 8)先用湿拖把拖两遍台阶,再将干净的湿拖把用力拧干后再拖一遍;9)出入口的台阶每周用洗洁精冲刷一次 4.0 标准 无积尘、无污迹、无垃圾、无蜘蛛网。

环境卫生管理细则

环境卫生管理细则 从校园分布现状来看,可分为教学区,美化区和生活区 一、教学区卫生检查范围及扣分标准: (一)地面卫生 (1)走廊地面扩楼梯(包括栏杆)按划分位置为各班责任区,要求要先扫后拖,以无灰.无土.无痰迹.无积水.无纸和杂物为标准.经值周队检查每有一处不合格给班主任和当日值日生扣1分 (2)各班教室地面卫生:要求不准堆放杂物,地面无灰土.无痰迹.无纸.无积水.干湿适度为标准.经检查未达此标准每一处扣0.5分 (二)墙面卫生 (1)地角线与墙围子:要求每次拖地后将灰.泥土擦净.保持光泽本色为标准,经检查未达此标准每一处扣0.6分(2)白墙面:要保持墙面无灰迹.无泥点.无笔迹为标准,经检查未达此标准每一处扣1分 (三)窗台卫生:

要求手摸无灰.无杂物为标准,来达此标准每一处扣0.5分 (四)天棚及灯:(包括教室及走廊天棚) 以无灰迹.无蜘蛛网为标准.未达此标准每一处扣1分. (五)水池卫生: 以水池内无杂物,水池外无积水为标准,未达此标准每一次扣2分。 (六)门及门上槛:以无灰迹、无泥点为标准,未达标准一处扣1分。 (七)窗框及玻璃:以框无灰、窗命几净为标准,未达标准一处扣0.5分。 (八)桌椅:以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不乱,非学习用品禁止放在教室内及桌上桌内,未达此标准每一次扣0.5分。 (九)黑板:以无灰无粉末,保持板面整洁为标准,未达此标准每一次扣1分。 (十)卫生角:以外表美观整洁、内里不乱清洁为标准,

未达此标准每一次扣1分。 二、运动区和美化区卫生检查标准及扣分: (一)运动场地:以无草、无石块、无杂物为标准,未达此标准每一处1—5分。 (二)甬路及花池:以无纸屑、无瓜果皮核等杂物为标准,未达此标准每一处2分。 三、生活区卫生检查标准及扣分: (一)食堂周围:以无杂草、无杂物为标准,未达此标准每一处2分。 (二)学生寝室外:以无杂草、无纸屑、无丢剩食物饭汤、无人为积水为标准,未达此标准每一处2—5分。 (三)学生寝室内卫生:以物品摆放位置得当,床底整洁为标准,未达此标准每一处2—5分。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101号 一九九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环境卫生用工制度的改革,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务。 第七条国家鼓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 第八条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七条国家实行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一)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二)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三)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四)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五)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一)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二)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三)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四)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五)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第十条本条例施行前已取得高级、中级技术职称的建筑设计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可以按照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第十一条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可以申请注册。 第十二条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物业环境卫生方案

xxx物业环境卫生方案 一、物业清洁服务定位及目标 服务定位 引进酒店管理的模式和服务意识,带入到物业清洁服务中,提供全面细致的环境管理工作,为客户带来全新的“星级酒店式”物业清洁服务。 服务目标 1.服务第一,客户至上 通过系统的培训,强化员工对管理服务的认识和服务技能,做到以客户至上,服务第一为宗旨。 2.树立形象,打造品牌 以服务质量的提升,附以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体系,令客户亲身感受优质而专业的物业服务,树立星级商用、住宅楼形象,共同打造品牌声誉。 二、清洁服务质量管理 1、服务流程和职责 ①现场设置组长、领班、主管; ②实行片区管理,派出区域分管领导进行监督管理; ③各区域由部门负责人统一调配与指挥,实行分级负责制。 2、服务培训 ①岗前培训,员工上岗前的服务技能,服务意识的培训; ②现场培训,领班、组长在日常工作中指导、监督员工正确使用清洁材料,并现场培训使用方法和标准;

③每月10日—15日针对性安排岗位培训。对每次培训的内容、人员、达标情况记录,进行考核评估。 3、服务品质监督考核 ①正确评价保洁员的工作,提高保洁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保洁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做到有奖有罚,奖罚分明。 ②采用部门考核与日常检查及客户意见(表扬、投诉)相结合的原则,以计分的形式对保洁员进行考核,力求客观、公正、恰当地对保洁员的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③考核项目:仪容仪表、工作纪律、岗位执行、服务态度、业务技能。 ④满分为100分,以倒扣的形式计分。 A 95-100 分优 B 90-95 分良 C 85-90 分一般 D 80-85 分较差 ⑤当月考评分达优秀的保洁员给予通报表扬。一年连续五次考评为"优"的保洁员,对有管理能力者,可报请公司批准给予提拔晋升。 ⑥当月考评为"差"的保洁员,处予通报批评。连续三个月考评为"差"的保洁员已转正的降为试用,未转正的辞退。连续半年都被评为"较差"的保洁员处予辞退。 三、清洁服务程序

乡镇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乡镇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小河镇圩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小河圩镇的范围不断扩大,圩镇基础设施建设也越来越完善,对于加强圩镇管理就显得尤其重要。为更好地管理圩镇,进一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把小河圩建设成为环境优美、镇容整洁、管理有序、社会和谐的文明圩镇,根据国务院<>以及信丰县农民建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小河镇圩填管理。 第二章:圩镇秩序管理 第三条、小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小河居委会负责圩镇秩序管理事务,小河镇城管中队协助,具体职责为负责圩镇市容市貌维护,管理好圩镇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协助镇做好圩镇建房管理,卫生保洁监管,收取经营生活垃圾保洁费及建房保证金和建筑垃圾处理等。 第三章:圩镇镇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四条、未经镇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圩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市场等公共场所开挖、修筑搭建临时建筑物、构造物和其他设施。 第五条、未经镇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圩镇道路和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如:摆摊设点、停放车辆、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其它杂物等。 第六条、圩镇范围内单位和个人自行清理内部和门前卫生责任区的生活垃圾,按规定要求进行投放倾倒在垃圾桶内。 第七条、圩镇范围内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统一倾倒到居委会管理所指定的场所。 第八条、圩镇规划区内房屋等项目建设开工前需到居委会办理开工手续,方可进行施工建设。执行圩镇建房审批保证金制度,建房按3000元/栋标准收取,建筑垃圾处理费按建筑面积2元/平米计算收取。(注:垃圾处理费不退还,保证金在工地施工结束后,经居委会验收合格后退还。)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为进一步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改善市容环境卫生面貌,营造整洁、有序、文明、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完善考核奖惩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 (二)城区各路段责任区责任单位; (三)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单位。 二、考核办法 (一)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城市管理日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 (二)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采取定期和随机考核相结合,对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和路段责任单位,每月将考核情况汇总,打分,每月兑现一次。 (三)建立考核制度: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城管办”)每周进行巡查,对照考核细则量化打分。另外,对市民投诉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脏

乱差”问题进行核实,确属责任单位工作不及时的,每次在当月考核得分中扣3分;城管办送达整改通知书时限内未整改的,每次在当月考核得分中扣3分;被电视台曝光时限内未整改的,每次在当月考核得分中扣3分;城管办布置的工作任务不落实或落实不好的,每次在当月考核得分中扣3分。责任单位工作效果明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好的加分,受到市领导肯定和群众赞扬的加3分。 (四)落实奖惩制度。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路段责任单位每月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为优秀单位,75—84分为良好单位,65—74分为合格单位,65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每月奖惩兑现一次,对优秀单位通报表扬,对不合格单位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其主要领导在市四套班子领导例会上作表态发言;连续二次不合格单位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三次不合格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免谈话。 (五)“门前三包”工作情况由市城管办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每月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评比,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黄牌,以示警告。对责任单位未落实人员上街巡查的、三包工作未到位的,由城管办对该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处罚标准见责任状第三条,罚金由财政统一代扣。)

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中心所有炊事人员须定期体检,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3、炊事人员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五不(即:不随地吐痰,不抽烟,不用手抓食品,不对仪器打喷嚏咳嗽,不直接用勺尝味); 4、洗碗池、洗菜池及时擦洗疏通,餐厅每日三擦三扫,做到清洁、舒适; 5、严格执行双墩、双刀制,生熟分开制,杜绝交叉感染; 6、餐具、茶具、炊具、灶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7、采购各种肉类,必须坚持索要检疫证件及屠宰证明等制度; 8、环境卫生要做到无脏、无异味,泔水桶、垃圾车、废品堆、下水道要及时处理清运,保持整洁,厕所应经常冲洗,防堵防漏; 9、各餐厅及环境卫生要执行分片包干、定人定物、责任到人制度。

清洗消毒制度 1、成立消毒检查小组。对各餐厅进行不定期、不定时的检查。(主要检查有无消毒、有无消毒记录)消过毒的餐具的无污染、不否与杂物、药物混放); 2、各餐厅必须设置消毒专用间,并配备齐专用消毒工具,消毒间必须专人负责。标上消毒人员姓名,消毒时间、记录消毒餐具; 3、各餐厅必须作到餐餐消毒,对周转快的餐具(如粥碗、筷子)用84消毒液随用随消毒; 4、各餐厅必须按照正确的消毒方法和步骤进行消毒。去污、洗涮、入消毒柜。用药物浸泡10-30分种消毒。用药物消毒去污、洗涮(用药物浸泡10-20分钟)、净水冲洗。 5、各餐厅消过毒的餐具必须干净卫生,无污垢,无油垢。 6、未经消毒的餐具(如碗、盘、筷子、餐勺等)禁止使用,有不消毒使用者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 7、各餐厅无论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必须认真作好记录、备案、注明消毒方法。 8、各餐厅所有人员的工作服、工作帽一周必须消毒1至2次。 9、各餐厅的大厅、操作间、主副食为、毛菜间、消毒间、更衣室、平常每周一期消毒2次,遇有疫情每日必须餐餐消毒。

物业公司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物业公司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1、门:呈本色,无尘、无油迹、污物,无明显手印、水迹、蜘蛛网。 2、玻璃:洁净光亮无积尘、无明显污迹。 3、墙:涂料墙面无明显污迹、脚印;大理石贴瓷内墙面无污渍、胶迹,无明显积尘;水泥墙面目视无蜘蛛网、呈本色;不锈钢内墙面目视无指印、无油迹、光亮、不锈钢外墙面无积尘,呈本色。 4、户外 4.1地面:干净整洁、无破损、塌陷,无杂物堆放、无积水、积雪,无垃圾、油污。广场砖地面目视无杂物、无明显油迹、污迹、大面积乌龟纹及青苔。 4.2车场:车道线、斑马线清晰、无明显油迹、污迹;停车场、立体车库、架空层、车行道、走道无污迹、杂物、无积水和明显油迹,无明显灰尘、异味、蜘蛛网。 4.3喷泉水景:水质无浑浊、无青苔、无明显沉淀物和漂浮物;沟渠河道等无异味、杂物,无污水横流、无大量泡沫或漂浮异物。 4.4排水沟、明沟:无异味、无蚊蝇、无杂物、无污水横流、盖板完好(盖板间缝不大于3cm);排污井、暗沟部分无明显蚊蝇蟑螂活动、无堵积(沉淀物不超过管径1/5)、井盖完整,覆盖紧贴。 5、户内 5.1地面:大理石地面光亮、显本色;瓷砖地面无污迹、灰尘、脚印;胶质地面无明显灰尘、污迹;水磨石地面目视无灰尘、污渍、胶迹;水泥地面目视无杂物、明显油迹、污迹; 5.2天花:搭扣严紧,无变形,无损缺,无明显灰尘、蜘蛛网、污迹。 5.3灯具:写字楼灯光应为冷色调,住宅物业灯光应为暖色调;室内灯具光亮,用白色纸巾擦拭无灰尘;室内需使用升降机方能触及的灯具应无明显灰尘;室外灯具目视无尘。所有灯具无蜘蛛网、无污迹、无变形、无损缺。 5.4家私:保持本色,无明显灰尘、污迹,布质的家私目视无污迹,拍打无飞尘。 5.5地毯:无变色、霉变,不潮湿、无明显污迹,无沙、无泥、无虫。 5.6烟灰盅:标志图案清晰,内置物(水、石米、沙)保持清洁,外表无尘、无

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有效性】有效 【法规名称】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颁布部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89年03月03日 【实施日期】1989年07月01日 【正文】 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1988年12月15日洛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1989年3月3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与设施 第三章清理保洁 第四章垃圾管理 第五章厕所与粪便管理 第六章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 第七章奖惩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河南省城市建设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群结合、社会监督。 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应纳入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计划。 城市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由市人民政府按城市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应承担的任务量划拨。 城市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处理以及单位、个人环境卫生责任区的清理保洁,实行有偿服务制度。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位以及居民和农民,都有依法使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权利,有爱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遵守城市环境卫生各项规定的义务,都应尊重环境卫生管理职工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其工作。 第五条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各城市区的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区的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对所辖区域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检查、监督、协调、指导。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宣传城市环境卫生的法规和科学

《企业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企业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公司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培养员工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工作作风,为员工提供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2职责及适用范围 2.1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2.2责任 厂部:负责每月一次的抽查工作; 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和督促保洁和员工打扫各自区域的环境卫生; 员工。负责各自责任区的清洁工作。 2.3车间区域划分 2.3.1公司卫生实施包干原则,包干以就近原则、谁使用谁包干、分块分片包干的办法。各部门应将卫生包干区分解、落实到班组、个人。 2.3.2区域划分:(附图) 3卫生管理规定 3.1公司个场所卫生管理细则: 3.1.1公共区域卫生管理:(1)绿化区域 无白色垃圾;无断落树枝;无明显其他杂物。(2)道路(晒砂处除外):

无白色垃圾;无大颗粒杂物;无掉落污泥;无其他明显杂物。(3)厂房外围 ①各车间责任区卫生实行日清扫日清洁制度;②责任区内无杂物、无卫生死角;③责任区内排水沟保持畅通; 第1页共5页④责任区内无乱停乱放车辆;⑤垃圾箱及时清倒,不准堆满外溢。 3.1.2办公楼:(1)办公室: ①办公室:地面整洁;墙面干净;天花板无蜘蛛网;窗户干净; ②办公桌:保持台面无尘、无杂物;与工作无关的杂物不摆放在台面;办公桌底的物品摆放要有序整洁; ③办公椅保持无尘、在离开座位时将椅子摆放整齐; ④个人使用电脑要做到经常清理,保证电脑及配件无尘无污垢; ⑤垃圾桶有2/3的垃圾时需要及时清理。(2)卫生间: ①天花板、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 ②目视墙壁干净,坐便器、小便器等卫生洁具洁净无污渍;③经常通风,室内无异味、臭味;④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⑤手纸入篓,便后冲水; ⑥垃圾桶要及时清倒,不许堆满;⑦不得在门、隔墙和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⑧无跑、冒、滴、漏现象。 (3)会议室: ①桌椅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无杂物、无浮土;地面干净; ②天花板上无浮尘、蛛网,墙壁及墙上的悬挂物无灰尘;灯具干净无

物业公司室外公共区域清洁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室外公共区域环境管理员作业程序,确保公共场地卫生良好、环境整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物业服务中心公共场地的环境清洁管理。 3.职责 环境管理部主管负责室外卫生清洁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质量监控。 环境管理部领班负责协助主管检查、组织实施清洁作业工作。

环境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具体进行室外卫生保洁操作。 4.方法及过程控制 室外公共区域清洁计划的制定 环境管理部主管应根据气候变化、根据建筑区域卫生状况等制定出每月清洁计划,制定详细的《室外月度工作计划表》。 室外公共区域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不同天气情况保洁频率。 重点路段的保洁频率。 重点保洁工作措施。 主要道路、行人路的清洁、保洁 每天对建筑区域的道路、两侧行人路定时清扫3遍。 每次清扫工作必须在当天上午10:30,下午16:30前完成,夏季时间可以适当调整。 对主干路段除定时清扫外,应安排固定人员巡回保洁。 巡回保洁路线的拟定不要太长,往返时间以一小时为宜。 下雨天应及时清扫路面,确保路面道路无明显垃圾杂物,无积水。 旱季时每月冲洗一次路面,雨季每周冲洗1次。 发现路面有油污应即时用清洁剂清洁。 用铲刀清除粘在地面上的香口胶等杂物。 道路的清洁标准: 目视地面无明显垃圾杂物、积水、无明显污渍、泥沙。 道路、人行道无污渍,每200平方米烟头控制在1个以内。 行人路面干净无积尘、无杂物、垃圾。 路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在冲洗道路或雨、雪天气时,应及时清理积水、积雪,在显眼处或小区大门口等地方摆放“小心地滑”的指示牌。雪天注意及时清除出入口和路径上方的积雪和冰凌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及时做好除雪措施。防止雪块滑落伤人。 中庭花园的清洁、保洁。

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有效性】有效 【法规名称】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颁布部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89年03月03日 【实施日期】1989年07月01日 【正文】 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1 9 8 8年12月15日洛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1 9 8 9年3月3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与设施 第三章清理保洁 第四章垃圾管理 第五章厕所与粪便管理 第六章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 第七章奖惩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 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河南省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群结合、社会监督。 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应纳入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计划。 城市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由市人民政府按城市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应承担的任务量 划拨。 城市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处理以及单位、个人环境卫生责任区的清理保洁,实行有 偿服务制度。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位以及居民和农民,都有依法使用城市环境卫生设 施的权利,有爱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遵守城市环境卫生各项规定的义务,都应尊重环境卫生管理职工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其工作。 第五条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各城市区的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区的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对所辖区域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检查、监督、协调、指导。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宣传城市环境卫生的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公共卫生道德和环境卫生意识。 第二章规划与设施 第八条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订环境卫生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 按规划组织实施。城市规划部门应统一安排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和环境卫生工作场所用地,并在审核批准新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时,同时审核环境卫生设施的设计。 第九条城市新区建设或旧区改造,必须配套建设对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堆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的设施,所需资金应纳入工程预算。 第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内,要按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数量,规划和修建相适应的公共厕所,内部设备要适用、卫生,外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新建公用、民用建筑,应当按设计标准附设厕所,并配建化粪池。 第十一条城市生活居住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收集容器。高层建筑应设置封闭式垃圾 道或垃圾贮存设施,繁华地区、人流集中地和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应设置果皮箱等设施。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挪动、损坏或者侵占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按管理权限报经市或区环境卫生行 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清理保洁 第十三条城市主、次干道的车行道,由城市环境卫生专业队分段承包到人,负责清理保洁。主干道每日两次清扫,两次保洁;次干道每日一次清扫,两次保洁。 城市主、次干道的人行道及其余道路、街巷,按自保门前洁的原则,由所在地段的单 位和居民负责清理保洁。无力自行清理保洁者,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民办清扫队有偿服务。 生活居住区,由街道办事处或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专人清理保洁。 第十四条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共电车和汽车始末站、影剧院、公园、游 览点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设置相适应的卫生设施,负责清理保洁。 近郊公路,由管理单位负责清理保洁。 第十五条城市集贸市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设垃圾容器、果皮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 组织环境卫生清理人员,负责清理保洁。 各种零散的摊点、售货车等周围四至六米场地的环境卫生,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清理保洁

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基本知识

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基本知识

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基本知识 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必须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多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以求保持和发展生态平衡,扩大有用自然资源的再生产,保障人类社会的发展。 环境保护的内容大致包括两个方面: (1)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居民身心健康,防止机体在环境影响下产 生变异和退化。 (2)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或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以及保护自然资源(包 括生物资源)的恢复和扩大再生产,以利于人类生命活动。 环境规划主要有三种: (1)污染控制规划。主要是对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城市生活等人类活动对环境 造成的污染而规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内容包括:工业污染控制规划,城市污染 控制规划,水域污染控制规划,农业污染控制规划等。 (2)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它是在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相应的安排环境规划。 (3)国土规划。要保持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维护一个适宜于 人类的环境,不能只靠消极地治理,而要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国土规划被认 为是预防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有效方法。一种规划确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战略 布局,确定生产力配置和人口增量相一致原则,为国民经济长远规划提供依据。

环保任务 我国环境保护的任务,是保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人民创造清洁适宜的生活和劳动环境,保护人民健康,但进经济发展。 环保方针 我国的环保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环境污染综合防治 环境污染综合防治要从整体出发,对环境和环境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拟定环境规划,采取防治结合、人工处理和自然净化等措施,以技术、经济和法制等手段,实施防治污染的最佳方案,以达到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 "三废"综合利用 "三废"综合利用就是要运用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原理将"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加工,提取其有用成分,变无用为有用,变有害为有利,从而减少、消除有害物刷版量,防止污染,保护环境。 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燃料燃烧和工业过程的特点,防治方法和措施主要有:(1)工业合理布局,以方便污染物的扩散和工厂之间互相利用废气,减少排放量。(2)实行区域集中供热,以高效率锅炉代替热效率低、耗煤量大和低矮烟囱群,采用高效除尘。(3)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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