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信访制度进一步异化
信访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访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引言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
然而,在长期的实践中,信访工作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直接影响着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
本文将从制度建设、效率问题以及反映走过场等方面分析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主体部分1. 制度建设不完善(1)缺乏权力制约机制。
在一些地方,信访部门过于强大,容易侵犯基层干部权益;另外,对于大型项目或违法行为的上级领导保护现象较为普遍,造成了“重案轻保”的局面。
(2)责任划分不明确。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之间在信访责任上没有做好明确的划分,导致履责不清、推诿扯皮等情况频发。
(3)处置流程复杂。
传统信访模式下,流程繁琐且时间长,处理事务效率低下。
2. 效率问题突出(1)重视形式,忽视实质。
有时,地方政府会将信访工作简单地理解为办理数量,而忽略了解决问题的根本要求。
这导致了“办多不办实”、“处理态度不端正”等现象。
(2)机构设置不合理。
以往信访工作主要由综治部门承担,但其职责范围过于广泛,难以专注于处理信访事务。
应该强化信访部门的设置和人员配置。
(3)信息共享不畅通。
目前各级政府之间信息共享还存在一定障碍,信息闭塞导致信访工作无法及时掌握社情民意。
3. 反映走过场(1)重复性问题突出。
在一些地方,类似的问题被反复举报,说明之前的信访工作未能得到妥善处理,令老百姓感到疑惑和失望。
(2)信访来去无影踪。
有些反映情况的老百姓并没有感受到进展或者结果,在中间环节缺乏通报和回馈。
三、针对性改进举措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1. 加强制度建设(1)建立权力制约机制。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信访部门的权限进行合理界定,并监督其行使职责的过程。
(2)明确责任划分。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明确信访工作的具体责任,并落实到责任人身上,形成工作推进的动力。
(3)简化处置流程。
通过整合重复性步骤和信息共享等方式,提高信访事务办理效率。
浅谈当前信访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信访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信访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当前我国的信访监督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当前信访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可行的对策。
一、制度问题1.1 制度缺失当前信访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制度缺失。
信访制度是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手段,但目前的制度在激励合理信访、解决信访问题和防止滥用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特别是在信访问题的解决上,现行制度相对滞后,对问题的处理缺乏科学性和公平性。
对策: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信访制度,包括信访受理、问题调查、司法救济等各个环节,确保信访问题能够得到合理、公平的处理。
例如,可以设立信访问题调查机构,专门负责信访问题的调查和解决,并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1.2 信息不透明信访监督工作中的另一个问题是信息不透明。
信访监督需要充分了解问题的真实情况,但目前存在许多信息被隐瞒、篡改或者不公开的情况,这给信访监督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对策:建立统一透明的信息平台,及时公开信访问题的相关信息,提供全面的数据和可靠的信息,让人民群众能够获得信息,监督相关部门的工作。
同时,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机制,防止信息被篡改或泄露。
二、人员问题2.1 人员素质不高当前信访监督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人员素质不高。
信访工作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巧,但目前有些信访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与其所担任的岗位不相符,导致信访工作的效果不佳。
对策:加强信访干部的培训和选拔,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建立专业化、科学化的信访干部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信访干部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2 工作压力大信访工作的工作压力较大,工作强度大,因此,一些信访干部可能出现工作疲惫、情绪波动的情况。
这可能会导致工作的效果不佳,甚至会影响信访工作的稳定运行。
对策: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合理分配信访工作量,减轻信访干部的工作压力。
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信访是指人民群众向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要求解决问题的一种行为和社会现象。
它是一种民主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方式,可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然而,在实践中,信访也存在许多问题。
本文将从制度、资源和意识三方面分析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首先,信访制度存在问题是导致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信访制度是对信访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体系,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使得信访变成一种无序、混乱的现象。
一方面,信访制度不够完善,规定不清,操作起来存在难度。
例如,信访渠道不畅,引导不明确等问题,使得信访群众往往难以找到合适的渠道和方式进行信访。
另一方面,信访制度执行不力。
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公正,甚至有的部门出现腐败和滥用职权等问题。
这使得信访成为一种维权的手段,信访者不得不通过信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信访资源分配不公是导致信访问题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资源分配不公是信访问题产生的根源之一。
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将有限的资源主要向一些重点区域和项目倾斜,导致其他地区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另一方面,资源分配不透明,公共资源的使用和分配过程中存在着不合理、不公正的情况。
这使得一些群众通过信访来争取资源和权益的分配,进而导致信访问题的出现。
再次,信访主体的意识问题也是导致信访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方面,信访主体的维权意识增强,不敢或不愿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选择通过信访来维护合法权益。
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制度和法律的不信任,也是对其他渠道的无力感表现。
另一方面,个体的非理性行为和过度依赖信访,使得一些合法问题通过信访得到解决之后,仍然在信访渠道中寻求满足。
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社会资源,还加重了信访的压力和负担。
综上所述,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是信访制度不健全、资源分配不公和信访主体意识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应该完善信访制度,明确规定信访的渠道和程序,加强对信访的引导和管理。
浅析信访突出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浅析信访突出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对策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提出申诉、控告、举报等方式,向有关国家机关或行政机关反映问题,寻求解决、维护合法权益的行为。
近年来,我国信访问题不断增加,突出问题也层出不穷。
本文将从信访突出问题的原因以及解决对策两个方面进行浅析。
信访突出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制度设计不完善。
我国信访制度虽然已经不断完善,但仍存在许多问题。
例如,信访职能分散、机构重叠,导致信息不畅通、协作不顺畅;信访工作没有明确的目标和指标,对事实真相的查证不够严谨;信访部门权责不清,容易产生不负责任的现象。
二、地方政府执行力不足。
地方政府在信访工作中的执行力是决定问题解决效果的关键因素。
但由于地方政府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种种问题,如拖延处理、推诿责任、不作为等,导致很多信访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三、腐败问题严重。
腐败现象是信访突出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方面,官员腐败导致了不作为、不作为等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一些信访案件本身就涉及腐败行为。
腐败现象的存在极大地破坏了信访制度的公信力,也使得信访问题无法得到合理解决。
四、公众对信访的期望过高。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对信访工作的期望越来越高。
一些人求助于信访部门时往往期望能够得到立刻解决。
然而,由于问题的复杂性和各种利益关系的存在,有些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
这种高期望导致了一些人对信访部门的不满情绪,甚至采取激烈的行动来维权。
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应采取以下解决对策:一、加强制度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健全信访工作的组织架构和协作机制。
确保信访职能的统一归属和权责的明确划分,避免信息沟通和协作上的障碍。
同时,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机制,以确保信访工作的目标和指标得到更好地落实。
二、加强地方政府的执行力。
地方政府在信访工作中应当发挥决策的主动权和责任意识,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
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忠诚、干净、务实的信访工作队伍,提高工作效能和公信力。
信访制度的“内卷化”问题及其解决之道

信访制度的“内卷化”问题及其解决之道熊翔宇【摘要】当前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信访的投入成本不成正比,信访问题依然不少,重复访、越级访仍然大量存在,涉法涉诉访时有发生,职业信访者数量不断增加,信访不良信息的网络传播速度也在不断加快.种种现象表明信访制度已陷入了内卷化:信访外部投入大,内部运行低效;信访改革力度较小,工作形式变化不大;地方信访部门职能偏离,案件解决率偏低.只有加强信访改革的顶层设计,逐步打破对信访制度的路径依赖,优化地方信访绩效考核体系,才能逐渐突破信访制度的“内卷化”困局.【期刊名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年(卷),期】2016(015)003【总页数】4页(P12-15)【关键词】信访制度;“内卷化”;表现;原因;解决之道【作者】熊翔宇【作者单位】电子科技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四川成都 61173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632.82005年颁布的《信访条例》进一步规范了信访工作制度,但《信访条例》颁布十年来,信访制度并没有走出困境,信访治理的长效机制仍未建成。
针对信访困境,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资源,进行了大量改革尝试,但多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部分调整,缺乏整体性的长远规划,未触及信访的根本性问题。
信访法治化虽在持续推进,但信访制度运行的内在机理、规则形式与法治精神的实质要求相差较远。
要推进“依法治访”必需理顺行政与党委、人大、司法体系的诸多关系,其难度可想而知。
“信访法治化”道路十分漫长,难以应对当前的信访困境。
目前,信访制度改革既不能停下来,但这种改革又不能使信访制度转化为一种更高级的形态,这种无序化的改革使信访制度陷入了“内卷化”局面。
(一)“内卷化”概念的提出及运用“内卷化”是一个舶来品,英文是“involution”,意为“卷起来或转起来”,指系统内部缠绕复杂的一种局面。
而“内卷化”理论从产生到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内卷化”的概念逐渐建立。
2024年当前信访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与对策

2024年当前信访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与对策一、引言信访工作是政府与民众之间沟通的重要途径,其目的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变化,信访工作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2024年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主要问题1. 信访案件数量不断增加。
2024年,信访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对信访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
大量的信访案件处理不及时,导致信访积案严重,进一步影响了政府的形象与信誉。
2. 反映问题的方式有待改进。
传统的信访渠道主要包括书信、拜访等方式,随着科技的发展,新兴的社交媒体渠道也逐渐成为了民众反映问题的重要手段。
然而,政府在这方面的应对还比较滞后,导致一些问题无法迅速得到解决。
3. 信访工作的透明度不高。
信访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应该以透明度为基础进行工作,但在2024年仍然存在信息不完整、公开度较低的问题。
这也导致了民众对信访工作的不信任感。
4. 信访工作机构的能力有限。
部分地方信访工作机构的人员素质与能力有待提高。
他们在处理信访案件时缺乏专业知识与技能,无法满足群众的需求,影响了信访工作的质量。
三、问题原因分析1. 社会问题复杂多样化。
社会问题的复杂化与多样化是导致信访案件数量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
随着城市化与经济发展的推进,民众对于种种问题的关注与诉求也在不断提高,这加大了信访工作的压力。
2. 信访制度不完善。
信访制度作为信访工作的基础,其不完善导致了一些问题的产生。
一方面,信访法律法规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对于新兴问题的处理缺乏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信访工作的程序与流程也需要进一步优化,以提高效率。
3. 对信访工作的重视不够。
一些地方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把抓信访当作一项程序性工作。
这导致了人员素质的不高、工作质量的不稳定等问题的存在。
4. 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
社会监督机制对于信访工作的改进至关重要。
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论文
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论文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引言:信访制度作为人民与政府之间的桥梁,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对权益保障的要求不断增加,信访制度也面临一些问题。
本文将对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原因。
通过深入剖析这些问题,我们希望能够为信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参考。
一、信访问题的主要表现1.乱象丛生在信访问题中,乱象丛生是一个突出的表现。
一方面,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中,一些干部存在滥用职权、嫁祸他人等不良行为。
他们以迎合上级的要求或应对压力为借口,对信访者采取令人不满的做法,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对待信访者。
另一方面,一些信访人员存在编造虚假信访案件、谋取不当利益等行为。
这些乱象严重破坏了信访制度的公平性和正常运作。
2.信访难题信访难题是信访问题的重要方面。
一些信访者在寻求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面临信访材料审核困难、多头处理的问题。
他们往往需要多次跑动,产生额外的费用和时间成本。
此外,信访人员通常没有权力解决自己的问题,只能通过向上级政府或监察机关进行信访。
然而,一些信访部门存在不作为、漠视等问题,导致信访人员的困难难以得到解决。
3.信访矛盾加剧信访问题还表现在信访矛盾的加剧。
信访人员通常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进行信访,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往往会遇到更多的问题。
这种情况下,信访人员和被信访单位之间的矛盾会进一步加剧,甚至可能演变为社会矛盾。
因此,信访问题的存在不仅仅是个人的问题,也是社会和政府的问题。
二、导致信访问题的原因分析1.管理机制不完善信访问题的存在与信访制度的管理机制不完善有着密切的关系。
首先,在信访部门中,对于接待信访者的人员没有足够的培训和指导。
他们面对的信访案件类型繁多,实践经验不足,无法胜任工作。
其次,信访部门的内部监管机制薄弱。
一些干部滥用职权或不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却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和惩处。
这些问题造成了信访工作中的不规范和不公正。
当前信访制度的功能错位及其原因分析
当前信访制度的功能错位及其原因分析作者:林燕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05期摘要:信访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其设计的本意是发挥民主监督、政治参与、权利救济的功能。
然而,行至半个世纪之后,伴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信访制度的设计与其功能之间难以适应的矛盾就逐渐暴露出来,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固有的制度设计与其所承载的功能之间发生了严重的错位。
因此,要发挥信访制度应有的功效和作用,就必须对信访制度的功能重新定位,将其错位矫正。
关键词:信访制度;信访制度功能;功能错位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5-0046-03信访制度最初成立于1951年,这一制度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然而,历经60多年的变迁,公民权利救济成为它的头号任务,而民主监督、信息沟通却退居其次。
这种固有的制度设计与其所承载的功能上的错位使得信访制度走到了制度变迁的关口,信访制度的存废之争也成为了一个热门的话题。
一、当前信访制度功能错位的表现(一)民众对信访制度功能的错误预期在转型社会中,社会矛盾严重积聚,利益调整更加多元化,虽然实际上通过信访渠道获得救济的实际可能性已经很小,但许多信访者仍然不断上访,他们的主要目的是向上级政府报警、求助和向下级政府施加压力。
在信访制度中政治参与和监督功能是其首要的和基本的功能,也是信访制度其他功能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基础。
而当前权利救济功能已经超过其他功能成为信访最主要的功能。
从表中可看出近几年信访量还是在迅速地增加,以求决为目的的信访比例越来越大,在2011年甚至超过了其他目的的信访量之和,占总量的55.85%。
求决类的比例越来越大,无疑表现了信访制度已经成为普通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经常性的选择。
据福建省南平信访局的统计数据,信访突出问题主要有: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涉法涉诉、部分企业军转干部、村财村务、山林矿产滩涂权属等。
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
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一、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信访是指公民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国家机关提出诉求、申请或投诉的行为。
作为中国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访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信访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度运行不畅:虽然我国建立了完备的信访制度框架,并加大了对信访工作的投入和培养专业队伍力量,但由于地方政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仍然存在,导致部分政府职能失位、责任推诿等现象频繁发生。
2. 案件办理周期长:部分重大案件和复杂纠纷处理周期较长,既损害了信访群众的权益,也对政府公信力构成了挑战。
这些问题与相关部门缺乏高效运转机制、审批流程繁琐以及监督不到位有关。
3. 反映渠道单一化:目前最常见的反映渠道是实体造访和信件邮寄,这种方式对受访对象的要求较高,也限制了群众参与的广泛性。
与时俱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可以为信访搭建更多元化、便捷化的反映渠道。
4. 过度重视结果导向:由于地方政府对工作绩效考核普遍过于关注“件数”和“时间”,在信访办理中往往会出现草率处理、不合理抬案等问题,这使得信访变成了一种政绩工具而非真正解决社会矛盾的手段。
5. 反复信访情况屡见不鲜:有一些人长期滞留信访阵地,将信访当作生存手段或逃避责任的方法,并利用法律空白部分频繁提出罗列诉求,造成了资源浪费和司法机关负担加重。
二、对策建议为解决以上问题,改进我国信访制度,并建立更为高效、公平、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 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监督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并确立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
建立专门的信访管理部门,加强政府信访工作的机构化、规范化。
2. 提升办理效率:改进信访案件的审批流程和监督机制,推行信访事项的网上办理,提高办理效率和公正性。
注重案件处理周期的缩短,并定期进行督察评估,对办理不力或拖延的单位进行问责。
3. 拓宽反映渠道:发挥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在线平台和手机应用程序等多样化渠道,方便群众实时反映意见和问题。
浅析中国信访制度的困境及出路
南风论坛ANFENGLUNTAN N 146 Jul. 2016 July信访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和权利救济制度,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曾经起过重要作用,但因为长期积累形成的多方面问题,该项制度正深陷困境,存废之争越发激烈。
本文在分析信访制度的困境前提下,提出通过功能再定位、制定信访法、建立统一的信访机构和信访监察员制度等途径,完善和创新信访制度,使之成为符合中国国情和依法治国理念的有效制度形式。
一、信访制度的现实困境我国信访制度设置的初衷是建立一条民意上达的渠道发挥其社会安全阀减压阀的作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初期,信访制度基本实现了其功能目标,但在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凸显的现阶段,信访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信访制度由原来的减压阀变成了增压器。
(一)截访让地方政府付出了沉重的经济政治代价 截访是指地方官员采取某些手段把上访民众拦截在中央或上级有关部门信访登记之外而强制性带回原籍的行为。
在中国现实政治生态中,截访已是一种被默许的工作方式,是接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就是减少上访人员滞留北京及避免增加本地的上访登记量,目前全国市一级政府大多在北京设有信访长驻机构,其主要工作就是接访,而每年的两会及在京举行其它一些重大活动期间,县乡两级的基层政府也会因为本地民众进京上访,而派干部去北京拦截,截访人员的吃、住、行、通讯费等日常消费以及被截访民的吃、住、行及遣返费等,对基层政府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成为它们沉重的经济负担。
政治上,信访本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本是化解纠纷救济群众权利的重要途径,但截访却把民众挡在了中央信访机构的门外,这会让访民对中央政治权威产生怀疑。
另一方面,在截访的过程中,由于部分工作人员素质较低、管理不善、违规雇佣社会闲散人员看管上访民众,导致访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的被殴打、甚至被限制人身自由,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因此截访虽然能够保持北京暂时的社会稳定,但其带来的危害却是巨大的,它不仅直接消解了国家通过信访来化解社会矛盾的意图,而且异化成为了新的社会冲突的制造者,造成了国家合法性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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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信访制度进一步异化
作者:于建嵘
来源:《中国报道》2009年第05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等三个文件,体现了中央对信访工作的新思维。
为了解决信访向中央集中等突出问题,这三个文件总结了近年来各地信访工作的经验,如领导干部大接访,下访,关口前移等,并将其标准化,如定时接访、包案、带案督办等,规定重要信访事项需明确解决时限,并从制度上明确规定了地方党政机关主要领导的信访责任,并将干部下访工作列入考核目标。
这些文件显示了中央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和解决信访问题的决心。
然而,在我看来,由于这些规定并没有改变原有的信访制度设计和信访问题解决的思路,在坚持并强化信访压力型体制下,不仅不能解决目前的信访困境,而且有可能使信访制度进一步异化。
如果从制度设计和绩效来分析,当前中国信访活动面临困境,可以从信访活动参与各方的不同目标和手段来理解。
对中央政府而言,信访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建立一条民意“上达”的渠道,以达到深化政权合法化、化解剧烈社会矛盾以及对官员的非常规控制等目的,但既然是民意“上达“而非“表达”,就会不可避免地将问题向中央集中。
中央应对的办法是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禁止越级上访,并对地方党政机关规定了各种信访责任追究制,以通过对地方党政机关施压来求解。
与此相对应,地方党政机关为了自身的政治利益,不得不采取各种手段消解来自中央的压力。
而比起逐个案件去化解矛盾真正解决“引发信访的问题”,更容易做到的是用截访、销号、拘留、罚款、劳教、判刑、连坐等控制手段来解决“信访问题”。
另一方面,信访民众是完全能够认识到地方政府与中央因不一致所产生的困境的,许多上访人员都相信一个行动逻辑,那就是被他们视为对手的地方政府怕什么,他们就偏偏做什么。
信访各参与方对信访制度的理解和运用存在这样的冲突,造成了我所说的“信访悖论”。
在进行制度变革消除根本性缺陷之前,我认为这三个“技术性”的文件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
同时,领导干部亲自接待群众来访,本身就是一种与现代国家管理职权化原则相背的制度。
现代国家最重要的规则之一,就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如果主要领导干部可以随意对下面职权部门负责的事情指手划脚,最终的结果就是无人负责。
而领导干部亲自接访,有可能在其权责范围内解决某些具体的纠纷,但示范效应的直接后果则是,会有更多的人期待领导干部接访日。
而领导干部的时间、精力、能力都是有限的,强调地方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对信访
民众来说,也只是多了几个中彩的机会。
这也是各地大接访的新闻常见、而成功率的统计数据难寻的原因所在。
同样的道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下访,也就是把中央的权威送到地方去。
但它并非常设机构,带有临时性质,而且其得到的授权并不明确,也无权直接处理地方上信访工作不力的责任人。
因此其实际作用有限。
而“属地为主”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也经不起过分期待。
现实中很多复杂、疑难的矛盾,群体性的矛盾,本身就是由地方政府引起的或得到了其默许、保护。
比如灵宝贴案中暴露的政府非法用地问题,众目睽睽之下到现在也未得到解决。
由矛盾制造者来负责排查化解,效率可想而知。
指望通过排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还不如直接要求各级政府做到依法行政、阳光执法,从根源上就不要产生矛盾。
用排查者来监督政府的具体部门,又由谁来监督排查者?
压力型体制下地方党政就赶的反应,也会部分消解中央的本意,用迫使上访者停止上访、掩盖信访实际数量等手段代替真正解决问题。
信访案件多发,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利益分配机制出现了偏差,并且法律法规不健全,很多纠纷不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另外,因受传统文化的影响, 一些上访者对实质正义的无限追求,使他的要求在任何现代社会都无法解决。
因此,地方党政就赶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有限的。
而“三个文件”却提出了高标准的要求,如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如对重要信访事项要明确解决时限,如对疑难复杂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一包到底等。
在两者发生矛盾时,为完成任务,现实中地方政府常用的手段,一种是稳控、收买,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并埋下攀比的隐患。
一种是通过“截访”、“销号”来隐藏掩盖问题。
截访是指地方官员采取某些手段把上访民众拦截在中央或上级有关部门信访登记之外而强制性带回原籍的行为。
截访所花费的经济成本已成为了地方政府的沉重负担,但政治代价则更为严重。
它对上访民众基本人身权利的侵犯直接异化了信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家合法性的流失。
而“销号”,这种通过行贿上级信访部门官员来减少上访登记量的行为,不仅欺骗了中央,还在体制内部增加了一个政治腐败的来源。
访民甚至因此把信访部门视为政治腐败的共谋者,由此可能产生强烈的政治绝望情绪。
特别是,随着信访责任制越来越具体严格,某些地方对信访群众的迫害也随之升级,比如送精神病院、送劳动教养、强制办学习班等,以直接剥夺信访群众的人身自由,或者迫使其写下保证书,保证不上访、不告状。
最近,有位专家孙东东说,上访专业户99%都有偏执型精神障碍,送进精神病院是对其人权的最大保障,我写了篇文章要求其出示依据,后来就有地方的干部给我打电话、发短信、在文章下面留言,说孙东东教授讲的对,这些人需要关起来。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某些地方政府是很想寻找理论依据支持的,以使某些迫害行为合理化,并减轻对良心的拷问。
总之,目前中央给地方政府施加的压力,是会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动能,还是会进一步异化信访制度,使对信访群众的打击报复迫害升级,或者更常见地去人为堵塞信访渠道以造成解决问题的假象,还值得我们密切观察并予以警惕。
以往的事实表明,对事实比较清楚、矛盾比较简单的信访案件,对确实由工作不力引发的信访案件,对已有法律法规作为解决依据的信访案件,相信它能够起到不小的作用。
但从“我要做”的地方成功经验,变为“要我做”的普遍制度,在没有内部动力的情况下,也存在演变为形式主义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