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初中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初中扫黑除恶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高效推进我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制定如下初中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一、宣传发动1. 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班会、家长会等途径,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2. 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海报,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 组织师生学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提高师生的扫黑除恶意识,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线索排查1. 设立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鼓励师生、家长积极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2. 定期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排查,重点排查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校内外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等。
3. 对排查出的线索,及时上报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三、综合治理1.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2. 加强校际协作,共同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3. 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抵制黑恶势力。
四、责任追究1. 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各级领导和教职工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 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3. 对提供线索查证属实的师生,给予适当奖励,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五、长效机制1.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定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措施。
2.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常抓不懈,确保校园安全和谐。
3. 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通过以上措施,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师生合法权益,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奠定坚实基础。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扫黑除恶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充分发挥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目标1. 扫黑除恶工作的目标是清除黑恶势力,还民于理,还社会以安宁。
2. 有效打击犯罪团伙,维护社会秩序,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组织架构1. 扫黑除恶工作由公安机关牵头负责,联合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2. 公安机关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方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办公室。
3. 各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侦查、打击、防范、宣传四个方面的工作机构。
四、重点工作1.黑恶势力的排查(1)公安机关要深入开展摸排工作,挖掘黑恶势力的组织结构、领导成员和成员等。
(2)各级政府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提供情报和配合工作,确保摸排工作的顺利进行。
2.打击违法犯罪行为(1)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对涉及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社会秩序。
(2)对于严重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依规进行立案侦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3.加强对涉黑恶人员的管控(1)对涉黑恶人员要精准识别,建立黑恶人员信息库,确保其受到严密管控。
(2)对涉黑恶人员要加强监管,通过日常巡逻、抓捕等方式,确保其不得脱逃。
4.宣传教育(1)加强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扫黑除恶意识和法律意识。
(2)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和成果,鼓励群众积极参与。
五、工作措施1. 建立全面覆盖、多部门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网络,形成合力。
2. 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3. 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4. 加强对扫黑除恶行动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5.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信息报告和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情况。
六、工作保障1. 要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队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 保障扫黑除恶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各项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各项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是指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为了保证工作有序开展、高效推进,制定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规定。
下面将从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监督机制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完善和强化扫黑除恶工作。
一、组织机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须由多个部门组成,包括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
各部门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设立专门的办公室,统一协调和指导各项工作,并由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形成集中统一的领导体制。
二、工作职责1.确定工作目标: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扫黑除恶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任务的全面落实。
2.制定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工作计划,并按照进度进行修正和调整。
3.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地实施。
4.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加强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扫黑除恶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广泛性,增强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三、工作流程1.确定工作范围:领导小组按照扫黑除恶工作的要求,确定工作范围和重点领域,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范围,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包括行动计划、工作措施和工作时间等,确保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组织人员培训: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扫黑除恶工作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协同作战能力。
4.开展工作行动:按照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扫黑除恶行动,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监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相应的责任。
四、监督机制1.内部监督:领导小组成员互相监督,相互协作,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和专业性。
扫黑本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指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展开的专项打击行动。
第三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治优势;(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三)坚持依法严惩,确保打击效果;(四)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齐抓共管;(五)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四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一)彻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二)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三)彻底解决涉黑涉恶问题;(四)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第六条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
办公室设在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主任。
第七条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措施第八条线索排查。
各级各部门要广泛收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通过群众举报、部门移交、上级交办等多种途径,全面排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第九条打击整治。
对排查出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打击整治,确保打准打实。
第十条打伞破网。
对涉及黑恶势力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要深挖细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第十一条综合治理。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强化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十二条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第十三条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击和防范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经公司党委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工作方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源头预防、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总要求。
第三章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排查机制,及时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持经常性打击与集中打击相结合。
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依法从重从快惩处黑恶犯罪,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发展和蔓延。
第四章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的“三个结合”、“五个坚持”总要求。
第五章重点对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对象包括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等。
第六章工作职责各机构、各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本文已经过语法检查)第六条:本公司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该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困难和问题。
第七条:本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和调度本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该办公室还负责建立健全工作合帐,研究本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对策建议。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督查督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排查收集线索,并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九条:下辖各机构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政策法律专题宣传活动,负责线索排查收集,并向县级监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一、总则1.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部门和个人,所有人员都应遵守相关规定。
3. 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有奖有惩的原则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组织与领导1. 学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协调。
3. 各班级要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班主任为组长,学生干部为成员,加强对学生及其家长的教育和管理。
三、宣传教育1. 学校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到日常教育中,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
2. 要重点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对涉及黑恶势力的典型案例要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黑恶势力。
四、日常监管1. 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对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要进行登记和核实。
2. 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和管理,防止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
3. 要加强对教职工的管理和教育,严禁教师参与或包庇黑恶势力。
五、线索报告与处理1. 学生发现身边存在涉黑涉恶行为时,要及时向学校举报。
学校要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2. 学校要设立专门渠道接收师生及家长的举报信息,并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核查和处理。
3. 对于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奖惩机制1. 学校要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涉嫌参与黑恶势力的个人和集体,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 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黑恶势力侵害校园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 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总结与改进1. 学校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定期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2. 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扫黑除恶是指打击整治黑恶势力和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相继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下面是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的一般内容,供参考。
一、组织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度,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要建立专门机构,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工作制度宣传工作是扫黑除恶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定宣传工作制度,明确宣传的重点和对象。
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黑恶犯罪的危害性和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结果,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线索报告工作制度线索报告是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环节。
建立健全线索报告制度,明确线索的受理、核查和处理程序。
要加强线索的搜集和甄别,确保线索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对于报告的线索要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者的隐私和安全。
四、办案工作制度办案工作是扫黑除恶工作的核心内容。
制定办案工作制度,明确办案的程序和要求。
要加强案件的侦查和取证工作,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案件办理。
对于涉及黑恶势力的案件,要加大力度侦破,确保案件的查处结果。
五、资金管理制度六、督查评估制度督查评估是扫黑除恶工作的督促和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督查评估制度,明确督查评估的程序和内容。
要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定期的督查和评估,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同时,要加强对工作过程和结果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法律保障制度法律保障是扫黑除恶工作的基础和保证。
建立健全法律保障制度,明确扫黑除恶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
要加强法律的普及和宣传,提高扫黑除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同时,要加大对黑恶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上述仅是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工作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制定。
扫黑除恶工作的目标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扫黑除恶工作,以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宁,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目标任务1. 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工作组织机构,形成工作合力。
2. 切实打击黑恶势力和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使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3.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入人心,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组织领导1. 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设市级、区县级领导为组长,具体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
2.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
四、工作机制1. 健全工作规划: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
2. 推进联合惩治: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3. 加强信息共享:成立信息共享平台,各司法、执法、行政等部门共享信息,对犯罪线索进行准确分析研判。
4. 落实责任制: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分工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打击行动1. 创新打击手段:结合科技手段,提升打击能力,如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对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进行筛选。
2. 加强打防结合:重点打击打腐败、打权钱交易、打保护伞,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3. 严打犯罪分子:加大对黑恶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逮捕、审判和判决。
4. 严惩违法犯罪: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追究责任,依法追缴非法财产。
六、宣传教育1. 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多个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普及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和成果,引导社会舆论。
2. 宣传案例典型:宣传典型案例,以案例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形成强大的杀伤力。
3. 强化法律意识: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从根本上提升社会道德水平。
七、监督评估1. 建立监督机制:各级领导要加强领导责任意识,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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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小发〔2019〕13号
法官镇中心小学
关于印发《法官镇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学校:
现将《法官镇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印发你们,请各校、园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法官镇中心小学
2019年2月18日
法官镇中心小学 2019年2月18日印发
法官镇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为高效推进全镇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规范、有序、有效开展,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学习传达中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批示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分析研究全镇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研究制定专项斗争工作落实措施。
3.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责任制,协调推动全镇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4.聚焦本镇扫黑除恶突出问题,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和教育系统13类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及8类治安乱点摸排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
5.定期督查督导各校、园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分
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应对策。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1.坚决贯彻中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在全镇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各项决策部署,保证政令畅通。
2.负责县扫黑办和县科教局、法官镇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3.负责全镇教育系统涉黑涉恶线索和治安乱点的信息搜集、整理、汇总等工作;负责全镇教育系统涉黑涉恶线索和治安乱点的移交、汇办、报送等工作,做好上传下达,督促督办等工作。
4.接待群众来访,核实来信、来电等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和治安乱点。
分析线索情况,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确保涉黑涉恶线索和治安乱点得到处理。
5.组织筹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组织宣传扫黑除恶方针政策、重大举措和重大成效,广泛发动师生参与支持专项斗争。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密工作制度
1.文件流转保密。
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机密文件要按规定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和复印机密文件。
2.档案资料保管。
扫黑办的资料档案,要指定专人管理,明
细清楚,专柜存放。
3.会议信息保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4.线索信息保密。
对线索举报、揭发的相关人员要保守秘密,不得将线索举报人的任何信息外泄;对外未公布的正在处理的重大线索案件要进行保密。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联络员工作制度
1.信息联络员选拔。
各校、园各推荐一名党性强、觉悟高、口实严的同志作为扫黑除恶信息联络员,负责上报镇教育系统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因工作需要调整变动的,须报法官镇中心小学备案,以保证扫黑除恶信息联络员组织结构健全完善。
2.信息联络员工作职责。
信息联络员在法官镇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好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的职责,并具体负责上下联络工作,主要职责:
⑴学习领会上级下发的扫黑除恶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协助领导组织落实本单位各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⑵做好上请下达工作。
及时把县科教局、法官镇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等传达到各学校,积极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制定相应的工作建议和意见,切实在扫黑除恶工作中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⑶做好下情上报工作。
及时反馈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信息,每月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线索摸排情况。
⑷负责报送年度扫黑除恶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组织开展各项扫黑除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⑸负责做好本单位扫黑除恶资料收集、整理、建档等工作。
⑹逐级提供经验、材料,推荐先进典型。
五、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制度
1.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一环,要高度重视线索排查工作,建立线索排查联动工作机制。
2.线索排查要求联络员必须深入基层、深入到每个环节,排查要深、要细、要实,不留空白、不走过场、不留盲区,杜绝形式主义。
3.线索排查要坚持真实、及时、有效原则,严格上报程序。
4.严格执行涉黑涉恶线索月报告制度,杜绝敷衍应付、弄虚作假、走过场等现象,坚持真查、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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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涉黑涉恶线索报告工作制度
1.线索报告工作应明确专人负责,经手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2.线索报告实行月报告制度,重大、紧急线索随时报告。
3.线索报告应格式规范。
及时填写上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摸排统计表和治安乱点摸排统计表,尤其是情况说明栏目,要对每一条线索进行详细说明。
4.迟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瞒案不报的,加重问责。
七、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工作制度
1.线索收集。
各校、园应全面收集本辖区(校)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渠道包括: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网络举报、媒体报道、曝光,上级机关批转交办,领导批办和相关单位或部门执法执纪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2.线索转办。
对收集的线索,要建立《科教系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情况统计表》和《科教系统治安乱点摸排情况统计表》,对收集所有线索当日统一登记,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梳理后,按时上报县科教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校、园要指定一名案件线索管理专员,负责与法官镇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
3.线索报送。
线索管理实行逐件编号登记全程签名备查制度。
各校、园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统计表和治安乱点摸排统计表每月向法官镇教育系统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
4.线索责任追究。
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黑涉恶人员通风报信,未经领导批准,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线索材料的,根据情节轻重,给子相应纪律处分。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研判工作制度
1.信息研判要结合科教系统特点,有针对性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鉴别和判断,增强指导性和预警性,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准确有效。
2.信息研判实行定期和实时研判。
3.信息研判的主要方式:专题研判,针对科教系统涉黑涉恶线索,系统搜集相关情报信息,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预防和处置措施。
个案研判,对特定案件,开展专门研究,摸清情况、判明性质、评估危害、预测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措施。
追踪研判,对发生在科教系统的重大涉黑涉恶事件,进行追踪研判,及时预测其发展态势,提出指导性防范意见。
4.对收集的各类信息进行初判,并按照涉黑涉恶和治安乱点两种情况进行分类。
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系通报工作制度
1.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相互配合,统筹实施。
2.遇到重大、复杂的线索,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3.按时参加由上一级扫黑办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4.高度重视社会和网络舆情,防止舆论炒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5.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秘密,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内宣外传。
6.工作中尽职尽责,严禁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1. 各校、园要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作为重点,高度重视,采
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着重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积极意义,内容要丰富、语言要简练、格式要大方、形式要多样,要突出重点,抓住要点。
3.扫黑除恶宣传要深入基层、深入学校、深入到角角落落,达到家户喻晓、人人皆知、耳熟能详;宣传要起到对黑恶势力强大的威慑震慑效果。
4.切实加大对广大师生的思想教育,组织学习扫黑除恶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熟知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和知识,了解开展专项斗争的意义、目的,积极配合并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
5.不断拓宽宣传广度、增加宣传深度、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突出宣传效果。
十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工作制度
1.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2.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座谈交流、查阅台帐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
3.督导检查结果与平安校园建设和综合考评挂钩。
对督导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超过两次督导发现同一问题的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