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办公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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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信息共享
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及时通报线索和案件进展情况,协同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社会治理
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预防和减少黑恶势力问题的发生。
03
扫黑除恶工作的具体措施
建立健全线索摸排工作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对各类线索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掌握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蛛丝马迹。
案件侦办与审查起诉
源头治理
加强对社会治安的源头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加强重点地区和场所的整治和监管,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黑恶势力的滋生和蔓延。
行业监管
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进行重点整治,严格落实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防止黑恶势力渗透和侵蚀。
01
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02
建立定期通报、约谈和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
对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导致工作落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对因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导致涉黑涉恶问题未及时发现或处理的进行追责。
案件侦办
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提供保障
政法机关的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
监督执纪
对扫黑除恶工作中党员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执纪,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线索移交
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涉及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移交给政法机关处理。
其他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责任追究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制度

2023-10-30•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文件资料管理制度•会议制度目录•人员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01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办公室工作制度工作纪律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办公环境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合理使用办公资源,节约用水用电。

文件处理及时处理文件,做好登记和传阅工作,重要文件要上报领导审阅。

按照排班表进行值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换班,需提前申请。

值班安排负责处理值班期间的工作事务,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工作。

值班职责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保持电话畅通。

值班纪律保密范围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等需要保密的信息。

保密责任对涉密信息的安全负责,不得泄露或非法获取涉密信息。

保密措施采取加密措施,限制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妥善保管涉密信息。

02文件资料管理制度文件资料管理规定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规章制度、宣传教育材料等。

文件资料应按照其重要程度进行分类,并建立相应的台账,方便查询和管理。

文件资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火、防盗等安全的地方,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文件资料借阅规定文件资料的借阅应建立借阅登记表,记录借阅时间、借阅人、借阅文件名称、借阅目的等信息。

借阅人应爱护文件资料,不得涂改、毁损或遗失,并及时归还。

若借阅人需要复印或摘录文件资料,应经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0102031文件资料归档制度23文件资料归档应按照其产生的时间、部门和内容等因素进行分类,并建立相应的归档目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归档的文件资料应包括原件、复印件、电子文件等,并按照档案分类方案进行整理、编目和装订。

归档的文件资料应经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审核和验收,并按照规定进行移交和保存。

03会议制度会议组织制度会议的召开应由扫黑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扫黑除恶工作公司管理制度

扫黑除恶工作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1.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确保公司内部无涉黑、涉恶势力。

2. 加强对公司员工的法制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

3. 及时发现、报告和查处公司内部的涉黑、涉恶线索,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公司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公司扫黑除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2. 设立扫黑除恶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扫黑除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2)组织开展员工法制教育和培训;(3)收集、整理、分析涉黑、涉恶线索;(4)协调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5)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的总结和上报。

四、工作措施1. 加强法制教育。

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形式,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员工自觉抵制违法犯罪活动。

2. 建立举报制度。

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鼓励员工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3. 严格内部管理。

加强对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止黑恶势力渗透。

4. 开展专项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司内部安全稳定。

5. 加强信息共享。

与公安机关、行业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涉黑、涉恶势力动态,提高防范和打击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扫黑除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参与涉黑、涉恶活动的员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扫黑除恶各项制度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各项制度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保密措施
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 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严格的 保密措施,确保举报人的 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保护措施
对于可能遭受报复或其他 危险的举报人,相关部门 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
举报人权益保护及法律责任
要点一
权益保护
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打击报复行为,对举 报人实施全面保护。
要点二
法律责任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 究其法律责任。
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召集人主持召开,研究审议议题,听取汇报,开展讨论,形成会议意见或决定 。
联席会议的召开和议事内容
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议事内容
研究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审议决定重点案件线索核查、侦 办及协调处置;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考核等工作;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责任。
泄露秘密的责任
02
对泄露证人、举报人信息的责任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不履行职责的责任
03任或刑事
责任。
06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密制度
保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保密范围
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资料、 照片、录音、录像等。
VS
保密内容
案件线索、涉案人员信息、调查取证情况 、相关会议记录等。
各参与专项斗争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并接受相关培训和指 导。
档案管理范围和内容
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斗争的组织 机构、工作计划、工作方案、领导讲话、会 议记录、案件卷宗、宣传材料、音像资料等 。

扫黑本工作制度

扫黑本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指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展开的专项打击行动。

第三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治优势;(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三)坚持依法严惩,确保打击效果;(四)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齐抓共管;(五)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四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一)彻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二)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三)彻底解决涉黑涉恶问题;(四)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第六条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

办公室设在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主任。

第七条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措施第八条线索排查。

各级各部门要广泛收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通过群众举报、部门移交、上级交办等多种途径,全面排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第九条打击整治。

对排查出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打击整治,确保打准打实。

第十条打伞破网。

对涉及黑恶势力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要深挖细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第十一条综合治理。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强化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十二条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第十三条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制度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黑恶势力的存在给社会治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为了加强对黑恶势力的打击,维护国家稳定和人民安宁,中央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这一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本文将对其中的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

工作职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中央专门机构,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工作;2.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地方的扫黑除恶工作;3.研究制定有关扫黑除恶的意见和政策;4.建立健全扫黑除恶的工作机制;5.制定各项制度规定、管理规范以及制度完善和落实。

工作流程为了确保工作高效顺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了以下流程:1.工作安排:每天上班前,办公室主任按照工作计划进行项目确定和安排。

2.工作回访:办公室主任每周通过电话或者出差进行对各项工作的回访和检查。

3.工作提醒:办公室主任将每周工作计划与每日工作进行详细的说明,并告知员工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

4.工作总结:每月底,办公室主任组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优秀表现的员工进行奖励和表扬,对工作不足的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

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方面打破了文化人执政的普遍现象,精神面貌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具有了新的大局观念和良好的工作态度。

下面是部分工作规定:1. 工作时间办公室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周末休息。

2. 考勤制度办公室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迟到、早退、旷工等均要按规定进行扣款或者扣分。

3. 工作纪律办公室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机密制度,不得泄露机密信息。

4. 工作安全办公室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安全制度,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环境卫生,并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各项检查工作。

5. 工作矛盾处理办公室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矛盾或者纠纷时,应该及时报告领导,进行调解和解决。

工作评价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综合评价。

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扫黑除恶是指打击整治黑恶势力和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相继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下面是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的一般内容,供参考。

一、组织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度,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要建立专门机构,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工作制度宣传工作是扫黑除恶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定宣传工作制度,明确宣传的重点和对象。

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黑恶犯罪的危害性和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结果,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线索报告工作制度线索报告是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环节。

建立健全线索报告制度,明确线索的受理、核查和处理程序。

要加强线索的搜集和甄别,确保线索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对于报告的线索要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者的隐私和安全。

四、办案工作制度办案工作是扫黑除恶工作的核心内容。

制定办案工作制度,明确办案的程序和要求。

要加强案件的侦查和取证工作,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案件办理。

对于涉及黑恶势力的案件,要加大力度侦破,确保案件的查处结果。

五、资金管理制度六、督查评估制度督查评估是扫黑除恶工作的督促和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督查评估制度,明确督查评估的程序和内容。

要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定期的督查和评估,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同时,要加强对工作过程和结果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法律保障制度法律保障是扫黑除恶工作的基础和保证。

建立健全法律保障制度,明确扫黑除恶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

要加强法律的普及和宣传,提高扫黑除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同时,要加大对黑恶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上述仅是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工作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制定。

扫黑除恶工作的目标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制度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

二、负责上级党委、上级法院、县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等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负责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的信息搜集、整理、汇总和涉黑涉恶犯罪动态分析等工作。

四、负责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的审查、移交、汇办、报送等工作,做好上传下达,督促督办等工作。

五、认真接待群众来访,认真核实来信、来电等所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

分析线索情况,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确保所有涉黑涉恶线索精准落地。

六、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

七、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密纪律一、上级来文、上级转办涉黑涉恶案件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对群众来信、来电、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做好保密工作,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三、阅读保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进行,不得拍照、录像等擅自记录。

四、不得擅自存留、传阅涉密文件资料。

五、涉密文件必须存放于专柜保管,专柜由专人负责。

六、定期组织保密教育、培训,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定期检查保密措施和保密执行情况。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接报制度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对值班期间群众来人、来信、来电、邮件反映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登记,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汇报,遇到重大情况要随时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汇报。

二、对接报的涉黑涉恶线索按照相关规定于当日审核并提出相应建议,报领导批准后制定相应单位管辖办理。

三、及时和查办涉黑涉恶线索的单位沟通,了解查办进度,涉黑涉恶线索报告等文件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方可上报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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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办公室工作行为,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

二、对各项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认真做好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归档工作,严防丢失。

四、及时移交各类案件和保护伞线索,并跟踪督导,随时了解掌握查办情况。

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六、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详细记录和耐心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

七、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积极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

二、负责上级党委、上级法院、县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等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负责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的信息搜集、整理、汇总和涉黑涉恶犯罪动态分析等工作。

四、负责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的审查、移交、汇办、报送等工作,做好上传下达,督促督办等工作。

五、认真接待群众来访,认真核实来信、来电等所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

分析线索情况,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确保所有涉黑涉恶线索精准落地。

六、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

七、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二、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密纪律
一、上级来文、上级转办涉黑涉恶案件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对群众来信、来电、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做好保密工作,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三、阅读保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进行,不得拍照、录像等擅自记录。

四、不得擅自存留、传阅涉密文件资料。

五、涉密文件必须存放于专柜保管,专柜由专人负责。

六、定期组织保密教育、培训,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定期检查保密措施和保密执行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接报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对值班期间群众来人、来信、来电、邮件反映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登记,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汇报,遇到重大情况要随时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汇报。

二、对接报的涉黑涉恶线索按照相关规定于当日审核并提出相应建议,报领导批准后制定相应单位管辖办理。

三、及时和查办涉黑涉恶线索的单位沟通,了解查办进度,涉黑涉恶线索报告等文件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方可上报相关单位。

四、对上级的批示和命令必须及时传达,并做好登记。

五、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研判工作制度
一、信息研判要针对内容的真实性、可能性、有效性进行全面的鉴别和判断,增强指导性和预警性,服务实战应用。

二、信息研判实行定期研判和适时研判。

实行日研判、周研判、月分析、季小结、年总结和重点研判分析制度。

三、信息研判的主要方式:
1、专题研判。

针对重点工作、涉黑涉恶线索,系统搜集相关情报信息,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预防和处置措施。

2、个案研判。

对特定案(事)件,开展专门研究,摸清情况、判明性质、评估危害、预测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措施。

3、追踪研判。

对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和发生的重大涉黑涉恶事件或活动,进行追踪研判,及时预测其发展态势,提出指导性意见。

4、人员研判。

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重点人员进行精准打击、串并研判、深挖彻查。

四、对采集的情报信息进行初判,并按照恶势力犯罪团伙、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组织三类情报信息进行分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系通报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相关精神要求,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工作方阵,依法打击各类黑恶犯罪,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犯罪滋生空间,确保“扫黑除恶”信息的共享、畅通,形成防范打击合力,特制定“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联系通报机制:
一、与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合成作战,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

二、与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案情、案件分析会议,及时通报情况,案情重大的,第一时间联系通报。

三、遇到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启动案件会商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部、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四、定期对扫黑除恶工作进展和情况进行通报,提出打防管控意见和建议。

五、准时参加由县扫黑办组织实施的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联系通报会议。

六、高度重视社会和网络舆情,通过适时召开案情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不偏不倚的通报案(事)件真相,以防引起舆论炒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七、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秘密,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内宣外传。

八、工作中尽职尽责,严禁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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