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审查标准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审查标准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审查要点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审查要点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查要点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审查要点

备注①在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建设单位从事技术管理工作的工作经历均予以认可,时间按照年份累计。

备注②③涉及到专业、业绩、社保等具体要求请参照省住建厅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导则》。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审查要点

增项:人员的社保证明为受理前个月中的连续个月

备注①若为考核高级职称的,职称专业须为结构、机械专业。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专业须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在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建设单位从事技术管理工作的工作经历均予以认可,时间按照年份累计。

备注②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是指:()住建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可的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省级住建、公路、水运、水利、通信等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和认可的企业颁发的岗位证书。()铁路、民航、电力、矿山、冶金、核工程、石油化工等行业由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企业自行颁发的岗位证书。以上岗位证书除施工员、质量员和造价员有专业要求外,其他人员各专业通用。一人具有两个及以上岗位证书的,在申请同一类别资质时,专业可分别予以认定,但仅按人考核;在申请多类别资质时,可按资质类别分别予以考核认定; 备注③技术工人:须由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三个工种组成,但不要求三个工种齐全;

备注④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作为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

备注⑤涉及到专业、业绩、社保等具体要求请参照省住建厅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导则》。

社保证明

首次申请:人员的社保证明为受理前个月中的个月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资质审查要点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查要点

设单位从事技术管理工作的工作经历均予以认可,时间按照年份累计;职称专业须为结构、岩土或机

械专业

,若为注册建造师的须为建筑、公路、市政公用、铁路、港口航道、水利水电、矿业工程专业。备注②具体要求请参照省住建厅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导则》。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查要点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查要点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查要点

术管理工作的工作经历均予以认可,时间按照年份累计。

备注②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是指:()住建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可的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省级住建、公路、水运、水利、通信等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和认可的企业颁发的岗位证书。()铁路、民航、电力、矿山、冶金、核工程、石油化工等行业由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企业自行颁发的岗位证书。以上岗位证书除施工员、质量员和造价员有专业要求外,其他人员各专业通用。一人具

有两个及以上岗位证书的,在申请同一类别资质时,专业可分别予以认定,但仅按人考核;在申请多类别资质时,可按资质类别分别予以考核认定;备注③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作为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

备注④涉及到专业、业绩、社保等具体要求请参照省住建厅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导则》。

住建部最新版建筑资质标准

住建部最新版建筑资质标准 近日住建部官网公布新资质标准调整框架表(征求意见稿),在新资质标准发布之前,仍在执行的还是2014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2007版特级资质标准。 本文根据住建部最新相关文件,整理出调整后的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内容仅供参考。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2023年建筑资质新标准实施时间(2023年建筑资质新标准实施时间)

内容导航: 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1、例如,资质等级调整后,将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为中小 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资质的目的是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促进行业 企业完善信用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 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 乙级资质。 3、我: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 说明中提出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再加上本次《方案》的发布,我预估不会再有什么准甲级一说。 4、施工资质: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 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原 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的乙级资质。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 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5、施工资质: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 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原 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的乙级资质。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 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6、其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三级 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建筑资质新政策是什么时候实行的? 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3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最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行,同时该标准也应用到2023年6月30日以后发布的新招标项目中。 根据住建部早前的文件通知,资质换证于2023年年底进行。四川省提出资质有效期继续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也就意味着资质换证(新资质标准出台)或将延期到明年。 把外界的所有猜测,都划归为零,征求意见稿截止日期:2023年3月10日,意见收集之后,专家再进行评审,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2023年7月1日。自2023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 目前暂停办理的也是所有建筑施工类三级资质,根据不同地区可能政策会存在差异,有的地方还能继续申报最低等级为二级的施工类资质。 建筑新规 最新规定是,自2023年1月1日起,建筑业异地预缴税款实行全国统一管理。这意味着,在异地预缴税款方面,各省市区税务机关之间将共享异地预缴税款信息,实现跨区域流动的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信息共享。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 (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 (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 (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3) (五)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6) 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8) (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 (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2) (四)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4) (五)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6) (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7) (七)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0) (八)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2) (九)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5) (十)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7) (十一)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9) (十二)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1) (十三)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4)

(十四)建筑物非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6) (十五)凿井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8) 三、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9) (二)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0) (三)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1) (四)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2) (五)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3) (六)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4)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是指评定一个建筑企业是否具备承接一定规模或类型工程的能力和条件的标准,是保证建筑企业施工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以下是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 注册资本:建筑企业的注册资本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低于一定金额,以保证企业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承担工程的责任。 2. 人员组织:建筑企业应具备相应数量的注册建筑师、工程师和技术人员,以满足项目需求。同时,企业还需有一支合格的施工队伍,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和经验。 3. 信用记录:建筑企业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企业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也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丰富的行业经验。 4. 技术能力:建筑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能够独立完成一定规模和复杂度的工程项目。企业需要提供过往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资料和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技术能力和工程管理水平。 5. 质量管理:建筑企业应具备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检查和控制流程、质量问题处理措施等。企业还需具备保证工程质量的相应设备和检测手段。 6. 安全管理:建筑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目标、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防护设施等。企业需要制定合理

的施工安全计划,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7. 设备和资金:建筑企业应具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施工设备,并有相应的维护保养和更新计划。企业还需具备足够的资金和信用额度,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8. 相关认证:建筑企业可以通过承揽的工程项目证明其具备相应的资质。企业也可以申请获得相关的工程承包、资质证书和荣誉称号,以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总之,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是一个评估企业能力和条件的综合性指标体系。企业需要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要求,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经济实力,实施有效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以满足工程项目的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施工服务。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核准指南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核准指南 1. 简介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和核准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本指南旨在为建筑业企业提供资质审核和核准的指导,以确保企业获 得合格的资质,并能够按照规定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 2. 资质审核程序 资质审核是建筑业企业获取施工资质的过程。以下是一般的资质审 核程序: 2.1 资料准备 建筑业企业在进行资质审核前,需准备以下资料: •企业注册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证明; •资金状况证明; •相关工程业绩证明; •安全管理体系证明等。 2.2 提交资料 建筑业企业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资质审核机构进行审核。 2.3 审核材料初审 资质审核机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对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果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审核机构将要求企业补充或修正。

2.4 现场审核 通过初审的企业将接受资质审核机构的现场审核。审核人员将进一 步核实企业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对企业的生产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2.5 结果评定 审核机构根据现场审核的结果,评定企业是否符合资质要求。如果 企业符合要求,将发放资质证书;如果不符合要求,将给出整改意见。 3. 资质核准程序 资质核准是指建筑业企业获得施工资质后,需要进行核准手续的过程。以下是一般的资质核准程序:

3.1 资质证书申请 建筑业企业在获得施工资质后,需要向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核准。申请时,需提交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3.2 主管部门审核 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企业提交的资质证书和相关证件进行审核,确保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发现问题,将要求企业进行补充或修正。 3.3 审查认定 通过审核的资料将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认定,确认企业的资质证书有效并具备施工资格。

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施工企业资质标准》 总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荏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四个序列。其中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3个类别,分为 2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18个类别,一般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施工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专业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二)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承包时,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依法承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当自行组织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专业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当分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专业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标准 (一)施工综合资质标准 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1.综合资质标准 1.1综合资质标准 1.1.1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净资产7.2亿元以上。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建设部令第159号)。 二、申请条件 (一)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二)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所列条件。 三、申请材料 (一)首次申请: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章程; 3、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5、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7、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8、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9、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二)升级、增项、重新核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10、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11、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12、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13、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14、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15、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三)因改制、分立、合并申请重新核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10、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11、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

资质标准实施细则

资质标准实施细则 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这是我国针对被审产品资质等级标准的实施细则!每个领域都会有一套专属的资质标准评估细则!以下是:建筑业资质标准实施细则,欢迎大家阅读!ﻭ 建筑业资质标准实施细则ﻪﻭ一、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ﻭ (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ﻭ (三)企业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ﻪ(四)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ﻪ (五)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的,其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职称人员应当满足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标准要求。 ﻪ (六)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ﻪﻭ (七)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其门户网站公布企业资质许可结果。 (八)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

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5年。 (九)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近一年内有无《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十)《标准》中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的建筑物纠偏平移、结构加固、特种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内容,可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情况,批准其相应的资质内容。ﻭ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可参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条件提出,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由提出申请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颁布实施,并限本省级区域内实施。 ﻪ(十一)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ﻪﻭ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可以增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ﻪ (十二)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首次申请的要求办理。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见附件4。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 (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三)企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四)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五)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按照最低等级资质核定。 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六)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无《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七)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八)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其门户网站公布企业资质许可结果。 (九)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5年。 (十)《标准》中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的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内容,可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情况,批准相应的资质内容。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可参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条件提出申请,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后,由提出申请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颁布,并限在本省级行政区域内实施。 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其工程业绩申报。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见附件4-1。 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首次申请的要求办理。 (十一)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除外)、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企业资产的审核,由企业工商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其中通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以下简称“中央建筑企业”)直接申报的,由中央建筑企业审核;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中央建筑企业将审核结果与企业申报材料一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审核结果与企业基本信息一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公示,并组织抽查。 (十二)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以及跨省变更等事项,企业性质由内资变为外商投资或由外商投资变为内资的,承继原资质的企业应当同时申请重新核定,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有关规定办理。 二、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十三)企业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证书,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等事项后申请资质的,分别按照以下有关要求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1.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首次申请要求提交材料。 2.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以及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按照升级要求提交材料。

2023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23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根据2023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将进行一系列的规范和管理。以下是该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分类和等级管理 1. 建筑业企业资质将按照建筑工程的规模、施工能力、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主要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 2. 施工总承包资质主要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专业承包资质主要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劳务分包资质主要划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等。 3. 不同资质等级的企业将有不同的权益和义务,包括承接工程范围、工程金额限制、资质审核标准等。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与审核 1. 建筑业企业在新建或变更资质时,需要向相关行政部门递交资质申请材料,并支付相应的申请费用。 2. 资质审核机构将根据企业的资料真实性、经营能力、质量管理水平等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3. 审核通过的企业将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和等级标识,未通过审核的企业可以申请复审或再次申请,但申请次数和时间间隔将有一定限制。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与公示

1. 建筑业企业的资质证书和等级标识将在相关行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供业主、监理机构和其他相关方查询。 2. 资质证书和等级标识应当在建筑企业的办公场所显眼位置展示,以便业主和监理机构核实。 3. 建筑业企业在承接工程时,应当向业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和等级标识,确保能够按照资质等级要求开展工程活动。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使用和维护 1. 建筑业企业应严格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工程,不得超越资质范围接受工程任务。 2. 建筑业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行质量核心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建筑业企业应每年接受一次资质审查,以评估和监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 五、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 1. 对于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质的企业,将被取消资质,限制其一定时间内重新申请。 2. 对于违反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违背诚信原则、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等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将被吊销资质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对于其他违反资质管理规定的轻微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六、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监督和评估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取得的施工资质 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障建筑工程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制定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其合 法性和合规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建筑施工的特点和要求,结合国家建筑施工行业的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企业资质等级划分标准,确保企业资质标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其次,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应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本、技术实力、管理水平、施 工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企业注册资本是企业开展施工活动的经济基础,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标准。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是企业施工质量和安全的保障,应当具备一定数量和专业技术水平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施工能力是企业承接工程项目的重要条件,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其承接工程项目的能力范围和等级。 另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执行应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评审制度,确保企 业资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监管机制应当包括对企业资质的认定、监督检查和评审复核等环节,加强对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和监督。评审制度应当科学合理地确定企业资质的认定和评审程序,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公平、公开。 最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落实应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企业的施 工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建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确保施工活动的安全和质量。

建筑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完美版)

建筑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完美版) 1. 背景介绍 建筑咨询企业在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时,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和能力以确保服务质量和合规性。本文档旨在规定建筑咨询企业的资质标准,以便建筑咨询企业能够在市场中有效竞争,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 2. 资质标准 建筑咨询企业应满足以下资质标准: 2.1 注册合法性 建筑咨询企业应为在相关法律法规下合法注册的企业,具备营业执照等必要的注册证件。 2.2 专业人员资质

建筑咨询企业应有一定数量的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的人员,包括建筑设计师、土木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等,以确保提供专业的 咨询服务。 2.3 经验和业绩 建筑咨询企业应能够提供过去的项目经验和业绩,展示其在建 筑咨询领域的专业实力和能力。 2.4 技术能力 建筑咨询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工具,以支持咨询服务 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工具等。 2.5 遵守法律法规 建筑咨询企业应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建筑行业规定、知识产权保护等。 2.6 财务状况

建筑咨询企业应有稳定的财务状况,能够履行合同和支付相关费用。 3. 资质认定程序 建筑咨询企业在申请资质认定时,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3.1 申请材料准备 建筑咨询企业应准备相关的注册证件、专业人员资质证明、项目经验和业绩证明、技术能力证明、财务状况证明等材料。 3.2 资格审核 相关部门对建筑咨询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核实其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3.3 考核评定

建筑咨询企业经过资格审核后,需要参加考核评定活动,以评估其在实际项目中的能力表现和综合素质。 3.4 资质认定 在通过考核评定后,建筑咨询企业将获得资质认定,并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或标识。 4. 资质标准的监督和评估 建筑咨询企业获得资质后,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其持续符合资质标准,并保证提供的咨询服务质量。 5. 补充规定 本文档对建筑咨询企业的资质标准进行了基本规定,但并不排除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其他指导性文件的适用。建筑咨询企业在遵守本文档的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完整版)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

目录 一、总则.................................. .................................. .. (1) 二、标准.................................................................... (3)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 (3)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3) 1.1 一级资质标准......................................................................... . (3) 1.2 二级资质标准............................................................................. (4) 1.3 三级资质标准..................................................................................... . (5) 1.4 承包工程范围......................................... (5)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6) 2.1 一级资质标准........................................................ . (6) 2.2 二级资质标准................................................................................... . (7) 2.3 三级资质标准................................................................................... . (8) 2.4 承包工程范围................................................................................... . (9) 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9) 3.1 一级资质标准................................................................................... . (9) 3.2 二级资质标准.................................................................................. .. (10) 3.3 三级资质标准.................................................................................. .. (11) 3.4 承包工程范围................................................................................... . (11) 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12) 4.1 一级资质标准................................................................................... . (12) 4.2 二级资质标准................................................................................... . (13) 4.3 三级资质标准................................................................................... . (14) 4.4 承包工程范围.................................................................................. .. (15) 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16) 5.1 一级资质标准................................................................................... . (16) 5.2 二级资质标准................................................................................... . (16) 5.3 三级资质标准................................................................................... . (17) 5.4 承包工程范围................................................................................... . (18) 6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19) 6.1 一级资质标准................................................................................... . (19) 6.2 二级资质标准................................................................................... . (19) 6.3 三级资质标准................................................................................... . (20) 6.4 承包工程范围................................................................................... . (20) 7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2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5.01.31 •【文号】建市[2015]20号 •【施行日期】2015.01.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已被修改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行政许可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 见》的通知 建市[2015]2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1月31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 (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三)企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四)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五)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按照最低等级资质核定。 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六)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无《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七)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目 录 一、总 则.........................................................................................................................1 准.......................................................................................................................5 二、标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5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6 1.1一级资质标准.........................................................................................................6 1.2二级资质标准.........................................................................................................7 1.3三级资质标准.........................................................................................................9 1.4承包工程范围.........................................................................................................9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2 2.1一级资质标准.......................................................................................................12 2.2二级资质标准.......................................................................................................13 2.3三级资质标准.......................................................................................................15 2.4承包工程范围.......................................................................................................17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8 3.1一级资质标准.......................................................................................................18 3.2二级资质标准.......................................................................................................19 3.3三级资质标准.......................................................................................................20 3.4承包工程范围.......................................................................................................21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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