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兴市第三批特色楼宇和第一批品质楼宇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11.07•【字号】•【施行日期】2007.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深入继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全面消除全市“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三合一”场所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90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按照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嘉兴”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引导社会单位自觉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强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完善“三合一”场所的防范监管机制,杜绝“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08年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仓库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隐患场所;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努力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一)整治的范围是在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11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评验结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11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评验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2.02.13•【文号】建房[2012]17号•【施行日期】2012.0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11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评验结果的通知(建房[2012]1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改善居住和工作环境,我部对申报2011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的项目组织实施了考评验收工作。
经按规定程序评验并公示,北京市学府树家园等147个项目达到示范标准,被评定为2011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及浙江省、福建省、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复验意见,决定取消北京市玉桃园小区等67个项目“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切实加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复验工作,本次建议撤销示范称号的项目共42个,效果显著。
希望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真开展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复验工作,并及时收回已撤销称号项目的证书和牌匾。
附件:1.2011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名单2.取消“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的物业管理项目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附件1:2011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名单一、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76个)1、北京市学府树家园2、北京市假日风景家园3、北京市北苑家园望春园4、天津市五一阳光皓日园5、天津市晴川花园6、天津市宁河县光明小区7、重庆市龙湖?紫都城8、重庆市同景国际城AB组团9、重庆市华宇?北国风光10、重庆市银鑫?莲花半岛11、重庆市鲁能星城七街区12、河北省石家庄市众美?凤凰城13、河北省石家庄市中景?四季花城14、河北省保定市丽景蓝湾A区15、河北省廊坊市运通家园16、河北省沧州市天成首府17、河北省秦皇岛市金海湾?森林逸城18、河北省任丘市金地花园19、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和丽舍20、辽宁省沈阳市金色家园21、辽宁省沈阳市泰盈?九如溪谷22、辽宁省沈阳市保利花园23、辽宁省大连市东方圣荷西小区24、辽宁省抚顺市方大?上上城25、辽宁省锦州市宝地?曼哈顿B区26、辽宁省锦州市锦绣天第D区27、辽宁省铁岭市浅水湾1号西区28、吉林省长春市中信城枫丹白露小区29、吉林省长春市亚泰樱花苑30、吉林省长春市吉粮康郡31、吉林省吉林市紫光绅苑32、吉林省四平市九洲城?北欧印象33、吉林省梅河口市水岸人家3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荣耀上城35、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柏林四季36、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金港湾37、黑龙江省大庆市银河家园38、黑龙江省大庆市北湖小区39、江苏省南京市奥体新城清竹园40、江苏省苏州市星岛仁恒小区41、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中洋?现代城42、浙江省杭州市滨江?金色家园43、浙江省杭州市金都?华府花园44、浙江省舟山?桂花城45、安徽省合肥市绿城?百合公寓46、福建省福州市美林湾47、福建省厦门市蓝湾国际48、福建省厦门市爱琴海小区49、福建省厦门市水晶森林小区50、福建省漳州市鑫荣小区51、福建省温泉新都1期A、B区52、江西省南昌市恒茂国际都会53、江西省赣州市天际华庭54、江西省丰城市金马?丰邑中央55、山东省青岛市万科魅力之城56、山东省寿光市鸿基花园57、山东省东营市玉景花园小区58、山东省东营市科技一村小区59、山东省菏泽市单县舜河雅苑60、河南省郑州市正弘旗住宅小区61、河南省郑州市曼哈顿广场AB区62、湖南省衡阳市沐林?美郡小区63、广东省深圳市鸿景翠峰花园64、广东省东莞市丰泰东海山庄65、广东省中山市森美时代花园66、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彰泰?澳洲假日小区67、四川省华润?翡翠长汀68、四川省华润?凤凰城(一期)69、四川省成都市优品道小区70、陕西省西安市白桦林居小区71、陕西省西安市云顶园72、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枫林华府73、陕西省西安市中海华庭74、陕西省宝鸡市石油钢管厂小区75、陕西省咸阳市华泰世纪花苑76、甘肃省兰州市天庆丽舍情园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68个)77、北京市新闻出版大厦78、北京市大成大厦79、北京市凯晨世贸中心80、北京市叶青大厦81、北京市住总集团大厦82、北京市新材料创业大厦83、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综合行政办公楼84、上海市中金国际广场85、上海市虹桥综合交通枢纽东交停车库大厦86、上海市中国钻石交易中心87、上海市长泰国际金融大厦88、上海市古北大厦89、上海市宝华大厦90、上海豫园旅游商城91、上海人才大厦92、上海市城开国际大厦93、上海市国家开发银行大厦94、天津港集团办公楼95、天津市滨海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96、天津市津湾广场97、重庆市四川美术学院·虎溪校区98、河北农信大厦99、河北省石家庄市3号公馆100、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行政中心大楼101、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国际会展中心102、辽宁省营口港业务大厦103、江苏建设大厦104、江苏省南京市高新开发区软件大厦105、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大厦106、江苏省徐州市帝都大厦107、江苏省连云港市大陆桥国际商务大厦108、江苏省常州市鑫都大厦109、江苏省无锡市博物院110、浙江移动通信枢纽大厦111、浙江省杭州市高新产业大楼112、浙江省杭州市联合大厦113、浙江省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114、浙江省宁波市北岸财富中心115、浙江省宁波市广博大厦116、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行政中心117、安徽省合肥市置地投资广场118、福建省厦门市未来海岸商务中心(一期)海投大厦119、福建省厦门市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A3片区1、2号楼120、福建省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121、江西省宜春市市政大楼122、江西省赣州市历史文化与城市建设博物馆123、山东省济南市广电中心媒体产业大厦124、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经贸大厦125、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厦126、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行政中心127、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行政中心128、河南省郑州市省汇中心129、湖南省长沙市中建大厦130、湖南省湘潭市环境应急指挥中心131、湖南省株洲市财政局办公大楼132、湖南省衡阳市华源建材大厦133、广东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办公楼134、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科学中心135、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电信广场136、广东省广州市和平商务中心137、广东省深圳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138、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139、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广场140、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国际金融中心141、四川省成都商会大厦142、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143、陕西省西安市招商银行大厦144、甘肃省兰州市天庆国际商务大厦三、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工业区(3个)145、重庆市卷烟厂区146、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工业区147、云南省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小湾水电厂区附件2:取消“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的物业管理项目名单1、北京市玉桃园小区2、北京市恩济花园3、北京市东花市北里中区4、北京市新华社鲁谷七星园小区5、北京市翠微西里小区6、北京市丽京花园别墅7、北京市华侨村8、北京市万寿路八号院9、北京市万科城市花园10、北京市南湖东园二区11、北京市龙苑别墅12、北京市六合园小区13、北京市三里河一区3号院14、北京市回龙观文化居住区风雅园小区15、北京市望京西园三区16、北京市首钢黄南苑居民小区17、北京市怡思苑小区18、朝阳金地国际花园19、北京市新海苑小区20、北京市京宝花园大厦21、北京市赛特大厦广场22、北京市理工科技大厦23、北京市万通新世界广场24、北京市京城大厦25、北京市光华长安大厦26、北京市国家防总办公楼及服务楼27、北京市国际大厦28、北京市国宏大厦29、北京市中设新纪元大厦30、北京市华夏银行大厦31、北京市机械大厦32、北京移动通信责任有限公司菜市口通信大楼33、北京市中国人寿大楼34、北京市大唐电信集团科研综合楼35、北京市双子座大厦36、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37、北京市中国电影博物馆38、北京市联想研发基地39、北京市光大大厦40、北京国际速递邮件处理中心41、北京市天竺空港工业区4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隆盛工业区43、上海市康健丽都44、上海市海华花园45、上海市新中苑46、上海市御桥民乐苑47、上海市连城苑48、上海广场49、上海市世纪巴士大厦50、上海市良友大厦51、内蒙古包头市锡华世纪花园5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花园53、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邮电大厦54、杭州市大关南八、九苑55、杭州市西子花园56、杭州市景芳三区57、杭州市湖畔花园58、杭州市稻香园小区(南区)59、温州市伯爵山庄60、温州市桃源居小区61、杭州市电信大厦62、温州大厦63、温州市温富大厦64、温州市国鼎大厦65、温州市文华大厦66、温州市开太天厦67、福建省泉州南丰新城。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3.22•【字号】嘉政发〔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嘉政发〔202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2023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有关专业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另行下达。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和嘉兴撤地建市4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为确保顺利实现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指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能快则快,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对标“两个先行”、奋进“两个率先”,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加快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开好局起好步。
按照上述要求和目标,各地、各部门在2023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扎实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聚焦扩大内需,展现投资消费新气象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大力实施市“551”工程,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400个,新建项目开工率三季度达到100%,力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加强项目储备,聚焦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社会民生等领域,谋划一批具有支撑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储备投资超10亿元重大项目1000个以上,确保重大项目接续有力。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嘉兴市第三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嘉兴市第三批市级现
代服务业集聚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5.05
•【字号】嘉政办发[2014]46号
•【施行日期】2014.05.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服务贸易
正文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嘉兴市第三批市级现代服务
业集聚区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4〕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根据《嘉兴市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嘉政发〔2012〕34号)精神,经组织发动、资料审核、现场调研和综合评定,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嘉兴市第三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名单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引导、扶持和动态管理等工作。
集聚区要进一步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加强管理,推动相关服务产业加快集聚,努力提升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水平,为推进全市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嘉兴市第三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附件
嘉兴市第三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名单南湖文化旅游集聚区
嘉兴“基金小镇”金融服务集聚区
嘉兴市汽车商贸集聚区
秀洲新区服务外包集聚区
嘉兴国际金融广场
嘉善科技文化创意园
海盐县秦山核电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桐乡高桥健康产业集聚区。
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1.4.1 重点项目
(1)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16)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浙江名创建设有限 湘家荡小微企业园项目设计采购 公司
9571.5
2023-05-26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9 日 生成
3/25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施工总承包(EPC)中标结果公告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9 日 生成
1/25
近 3 年(2020-09~2023-08):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 10-10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44.6%。 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23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4/25
重点项目 务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7
湘家荡泵站外排压力污水管线 浙江禾城工程管理 (周安路段)项目全过程咨询服 有限责任公司
68.5
务[A3304010550004316001001]
TOP8
湘家荡科创湖区功能策划与空间 形态研究
上海徐汇规划建筑 设计有限公司
50.0
玉衡路拓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浙江中路交通设计 有限公司
湘家荡经济产业园改造提升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开标 记录
长三角(嘉兴)城乡 建设设计集团有限 公司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首批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名单的通知-浙发改基综〔2019〕363号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首批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名单的通知正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首批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名单的通知浙发改基综〔2019〕36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浙政发〔2019〕8号)要求,在县(市、区)政府自愿申报、各设区市政府审核报送的基础上,经多轮评审、综合比选、网上公示,确定杭州上城始版桥社区等24个社区为浙江省首批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试点创建项目实施主体要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中心,围绕“三化九场景”集成框架体系,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明确建设模式,加快推进试点建设。
项目所在地政府要积极落实试点建设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突出改革创新,强化协同推进,确保试点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整合优化资源,加大对试点创建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形成推进合力。
未来社区试点创建工作将实行动态评估调整机制,未达到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的取消试点创建资格,如期完成规划建设目标、符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并通过评估验收的试点创建项目,由省政府同意后命名公布。
附件:1.浙江省首批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名单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8月16日附件1浙江省首批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名单序号项目名称1杭州上城始版桥社区2杭州江干采荷荷花塘社区3杭州拱墅瓜山社区4杭州西湖之江社区5杭州萧山瓜沥七彩社区6杭州萧山亚运社区7杭州钱塘新区云帆社区8宁波鄞州划船社区9宁波鄞州白鹤社区10温州鹿城集新社区11温州龙湾富春社区12温州瓯海南湖社区13温州永嘉雅林社区14湖州南浔頔塘社区15嘉兴南湖甪里社区16绍兴上虞鸿雁社区17金华义乌下车门社区18金华XXX田川社区19金华开发区山嘴头社区20衢州柯城礼贤社区21舟山定海城西社区22台州椒江心海社区23台州高新区沙北社区24丽水莲都灵山社区附件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医保局、省人防办、省政府研究室、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省大数据局。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06•【字号】嘉政办发〔2015〕69号•【施行日期】2015.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15〕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嘉兴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6日嘉兴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实施方案为大力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不含“规上”企业、“限上”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质量效益提升,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浙政办发〔2015〕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三城一市”、“两美”嘉兴建设的总体要求,紧扣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主题,以促进小微企业提升壮大、增强发展后劲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着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强化改革撬动、创新驱动、产业联动、结构调动、科技推动、品牌带动,着力搭建小微企业服务平台,着力破解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和难题,充分释放和激发小微企业在深化改革、搞活经济、保障民生、扩大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造嘉兴经济升级版和发展新引擎。
二、目标任务到2017年,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面推进小微企业的成长,形成全市小微企业创业、培育、成长、升级的梯次发展格局。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6〕44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6〕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城镇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工作,切实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1号)、《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加快推进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浙建房〔2015〕27号)等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加快推进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工作的总体要求(一)统筹安排,科学推进。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集中实施城镇危旧住房治理改造与建立完善城镇住房使用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通过政府、业主、社会共同努力,加快推进城镇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工作,逐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努力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
(二)明确目标,确保落实。
全面完成城镇丙类住房安全鉴定工作,制定《城镇危险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三年行动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2016年底完成治理改造总任务的60%,力争2017年底基本完成治理改造总任务,并建立“查”、“鉴”、“防”、“改”、“管”五位一体的管理体系。
二、建立健全“五位一体”工作模式,实现常态化管理(三)开展危旧住房排查。
各地要组织开展住房使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重点摸清八、九十年代及以前建造、混合结构和人员密集的住房使用安全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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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兴市第三批特色楼宇和第一批品质楼宇
拟认定创建名单的公示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楼宇经济提质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5〕40号)、《嘉兴市促进楼宇经济提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嘉政办发〔2015〕5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嘉兴市第三批特色楼宇、第一批品质楼宇拟认定创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7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提供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意见。
联系人:贾迪毅,联系电话/传真:82521367。
附件:1. 嘉兴市第三批特色楼宇拟认定创建名单
2.嘉兴市第一批品质楼宇拟认定创建名单
嘉兴市盘活资源促进楼宇经济
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1
嘉兴市第三批特色楼宇拟认定创建名单
附件2
嘉兴市第一批品质楼宇拟认定创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