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考试试题类型

企业所得税法考试试题类型
企业所得税法考试试题类型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22分)

1、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_________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免税收入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B、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C、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D、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以及免税收入

2、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________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A、合同约定收款√

B、发出商品

C、实际收到货款

D、预收货款

3、按照规定摊销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________以上;(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________年以上。

A、计税基础50%、使用年限延长1年

B、计税基础20%、使用年限延长2年

C、计税基础50%、使用年限延长2年√

D、计税基础20%、使用年限延长1年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________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A、30

B、100

C、300

D、500√

5、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________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________%在股权持有满________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A、1年、50%、1年

B、1年、70%、1年

C、2年、70%、2年√

D、2年、50%、2年

6、企业从事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________征收企业所得税。

A、“三免、二减半”

B、“二免、三减半”

C、“三免、三减半”√

7、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________计入收入总额。

A、60%

B、70%

C、80%

D、90%√

8、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________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A、2年

B、3年

C、5年

D、10年√

9、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________确认收入的实现。

A、投资方实际收到投资收益的日期

B、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

10、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________扣除。

A、不得√

B、可以

1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________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

B、年度利润总额3%

C、年度利润总额12% √

D、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2%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计33分)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________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A、企业√

B、事业单位√

C、社会团体√

D、国家机关

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________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A、生产经营√

B、人员√

C、账务√

D、财产√

3、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________等。

A、现金√

B、存款√

C、应收账款√

D、应收票据√

E、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

F、债务的豁免√

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________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A、捐赠√

B、偿债√

C、赞助√

D、集资√

E、广告√

F、样品√

G、工程

H、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

5、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________

A、财政拨款√

B、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C、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6、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________

A、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B、企业所得税税款√

C、税收滞纳金√

D、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7、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________

A、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B、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C、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D、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8、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________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A、先进先出法√

B、后进先出法

C、加权平均法√

D、个别计价法√

9、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________

A、国债利息收入√

B、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C、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10、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________

A、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的种植√

B、花卉、茶的种植

C、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D、农产品初加工√

11、某企业2008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有可能是________

A、25%√

B、20%√

C、15%√

D、10%√

三、判断改错题(每题5分,共计20分)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答:错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答:正确。

3、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

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4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答:错误。应是“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4、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纳税人自行选择确定。纳税人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或者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其他方法预缴,都可由纳税人确定。但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答:错误。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纳税人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四、计算题(25分,其中第1题10分、第2题15分)

1、某企业2007年12月1日购入一固定资产并投入使用,购买价款200万元,支付相关税费20万元,该固定资产使用年限5年(与税法规定一致),预计残值为10万元。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该企业决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请在二种加速折旧方法中任选一种计算该固定资产2008年至2012年五年每年可提取的折旧额。

解答:

一、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每年可提取的折旧额: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年初余额*年折旧率

特点:折旧率不变,净值逐年减少;开始时折旧额较多,以后年度逐年减少;最后二年净值扣除预计残值后平均计算。

1、2008年:2*220/5=88万元;

2、2009年:2*(220-88)/5=52.80万元;

3、2010年:2*(220-88-52.80)/5=31.68万元;

4、2011及2012年平均各为:(220-88-52.80-31.68-10)/2=18.76万元。

二、采用年数总和法每年可提取的折旧额: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预计使用年限*(1+预计使用年限)/2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特点:净值不变,折旧率逐年递减;开始时折旧额较多,以后年度逐年减少。

1、2008年:(220-10)*5/15=70万元;

2、2009年:(220-10)*4/15=56万元;

3、2010年:(220-10)*3/15=42万元;

4、2011年:(220-10)*2/15=28万元;

5、2012年:(220-10)*1/15=14万元。

2、我县一家机械制造企业,2008年实现税前收入总额2000万元(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收入1800万元、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100万元),发生各项成本费用共计1000万元,其中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200万元、业务招待费100万元,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税收滞纳金10万元,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支出100万元。另外,企业当年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500万元,购置完毕即投入使用。问:这家企业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是多少(假定企业以前年度无未弥补亏损)?

答案:一、收入总额2000万元;

二、国库券利息收入100万元为免税收入;

三、各项扣除审核情况:

(一)业务招待费实际列支100万元,可按100*60%=60万元列支,但最高不得超过1800*0.5%=9万元,只能列支9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9=91万元。

(二)职工福利费实际列支50万元,可列支200*14%=2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28=22万元。

(三)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列支2万元,可列支200*2.5%=5万元,未超过规定标准。

(四)工会经费实际列支10万元,可列支200*2%=4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4=6万元。

(五)税收滞纳金1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六)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支出10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各项扣除审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1+22+6+10+100=229万元。

四、应纳税所得额2000-100-1000+229=1129万元。

五、应缴企业所得税1129*25%=282.25万元。

六、企业当年购置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500万元,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500*10%=50万元。

七、这家企业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实际为282.25-50=232.25万元。

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转型在全国各个地区和各个行业全面推行。就概念而言,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予以抵扣;但就细节来说,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还有一些技术性问题需要明确。这些需要明确的问题,与固定资产的现有状态、企业固定资产具体业务(会计上称为固定资产事项)有关。笔者就几个固定资产事项的增值税处理进行探讨。

一、期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

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在转型过程中,允不允许期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是是否完全消费型增值税的标志,而如何抵扣期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则是关系国家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与否的重要内容。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认为应该允许抵扣期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其理由如下:

一是完全消费型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中包括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期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符合完全消费型增值税的定义;

二是1993年的税收改革允许期初存货进项税额抵扣,允许抵扣期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符合增值税改革的一致性原则,也符合社会和企业对增值税改革的预期;

三是允许抵扣期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公平对待增值税改革前后购置固定资产的不同企业,降低增值税改革前后的增值税边际税负,有利于增值税改革的顺利推行;

四是允许抵扣期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会大幅度改变企业固定资产决策行为,避免出现推后购置固定资产现象,导致在2009年年初出现固定资产购置“高峰期”,有利于增值税收入的平稳入库。

对于第二个问题,我们认为可以实行分期抵扣和按月累计增量抵扣办法。具体是,根据其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测算,在3-5年内按月对期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抵扣方法由企业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一种是按月平均抵扣,一种是按月与2008年全年平均月均增值税进行比较,实行按月的累计增量抵扣。抵扣方法一经选择,不得改变。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方面能够增加政府对财政收入的预期,另一方面也能够

使企业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抵扣方法,扣除当期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后没有增量增值税的企业也能够抵扣期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而对于增值税增量较大的企业,则可以提前抵扣完毕,增加企业的经营现金流,从而增加企业的价值。企业选择的结果是消费型增值税的政策效应迅速得到体现。

期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按固定资产的何种价值计算抵扣问题,是按固定资产的的原值,或者固定资产净值,亦或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期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事实上,由于固定资产的价值通过折旧的形式逐步转移到了企业的产品中去了,又由于我国税法体系不允许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考虑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相同取向标准,我们建议期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以企业2008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净值(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已经计提的折旧)作为计算依据。

二、租赁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

从企业的经营活动来看,企业除了购置固定资产外,还可以采用租赁的方式,具体的租赁方式又有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不同的方式。增值税转型抵扣不仅要考虑这两种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抵扣问题,而且要考虑这两种租赁方式租出固定资产的抵扣问题。

我们认为,租赁固定资产抵扣问题,首先要对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性质进行分析,然后根据租赁的性质再来考虑允许抵扣与否。我们知道,融资租赁的本质是一种金融工具,金融租赁企业(租出企业)以租赁的形式帮助真正要购置固定资产的企业(租入企业)实现资金融通。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价值转移是通过租入企业的产品实现的,会计和税法也规定其折旧由租入企业计提。基于金融租赁业务的实质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取向标准的一致性,金融租赁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抵扣由租入企业抵扣,相应地租出企业不得申请抵扣。这样,也符合增值税设计的另一个原则,只有仍旧生产增值税产品的企业,其购进的资产的进项税额才可以抵扣,按现形税法,金融租出固定资产是征收营业税的。

同时,可以防止“一般纳税人购置固定资产抵扣后金融租赁给小规模纳税人”现象,防止避税行为的发生。不过,这也有一个“金税工程”的凭票抵扣问题,需要加以完善和补充。完善和补充可以按照运费的抵扣办法设计。

按照上面的分析思路,对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的抵扣,也由租入企业抵扣,租出企业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当然,上面关于固定资产租赁的抵扣分析是在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现有框架下进行的,长期的目标应该是不断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把租赁业务作为增值税的征税对象。

二、出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

增值税转型后,出售固定资产应该同时征收增值税,这是显而易见的。但问题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