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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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会计处理浅析

视同销售会计处理浅析
外界 的影 响 。
其余额 , 余额不足时超过部分可以在当年成
本、 费用中据实列支 ; 以前年度结余冲减 当
刍议职工福利费 会计处理的利益影响
新疆北屯农 十师机 关财务 室
王 燕
国家财政部20 年发 布,0 7 1 06 2 0 年 月起 实施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一 职工薪酬》 及20 年财政部发布实施 的 《 07 企业财务通 则》 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做出 了新的规范 , 将原来计入职工福利费的基本 医疗保 险费 、 医疗保险费 、 补充 补充养老保 险费等直接列入成本或费用 , 企业不再按工 作总额的1%计提职工福利费 。 4 具体会计处
《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条规 O
定 : 列项 目的进 项 税额 不 得从 销 项税 额 中 下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实施修订后的
工福利性质的费用列支 的越多 ,可在 国家 与股东之间分配的利益就越少 ,所 以需要

( 企业财务通则 )有关 问题的通知》 财企 (
(0 74 号文 ) 2o ]8 的规定 , 修订后 的《 企业财务 通则》实施后 ,企业不再按照工 资总额 的 1%计提职工福利费 ,0 7 4 2o 年已经计人 的职 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 截止2 0 年l月3 06 2 l
应付福利费结余 ,按新会计准则一部分 上
交规范, 一部分可能分配给了股东 , 只有作 为留存收益 的那部 分企业才可 以利 用 , 因
此企 业 可 以利 用 的 资金 相 对 减 少 。 由 于 职
销售货 物行 为都要交纳增值税 。
视 同 销 售行 为增 值 税 核 算 中进 项 税 额 转 出与 销项 税 额 的核算
构 用 于 销 售 ; 自产 、 托 加 丁或 购 买货 物 将 委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例析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例析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例析视同销售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是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八种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

此外,新会计准则对销售收入的确认也有明确的规定。

对于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需要按税法要求及时确认销售实现并计算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会计方面是否需要确认收入,要看其是否满足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对于增值税视同销售八种行为,第一、二、五、六和七项,在会计上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第四、八项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只按成本结转;对于第三项,分情况进行处理。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纳税人(委托方)将货物交付他人(受托方)代销时,并不发生纳税义务;在纳税人收到受托方定期送交的代销清单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此时满足销售收入的5个确认条件,会计上也确认收入实现。

税务和会计处理一致。

根据委托方与受托方代销协议确定的代销方式有两种,二者处理方式有所不同:第一种是视同买断的代销,即委托方按协议价款收取代销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

[例1]假设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机器设备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xx年3月1日A公司委托乙商场代销x1产品200台,该商品成本800元/台,双方协议价格1000元/台(不含税)。

乙商场当月售出其中的150台,每台售价1100元,并于月末将代销清单交A公司。

A公司收到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50000元,税金25500元,货款及税款已收到。

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A公司将货物交付乙商场时:借:委托代销商品160000贷:库存商品160000月末收到代销清单时:借:应收账款1755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X150)1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0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00贷:委托代销商品(800x150)120000收到货款时:借:银行存款175500第二种是收取手续费的代销,即受托方按委托方协议规定的价格销售代销商品,不得自行改变售价,委托方按协议规定的比例向受托方支付代销手续费。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分析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分析


《 增值 税暂行条 例实施 细则》 规定 的视 同销售
形之一 的, 当向所在地税 务机关 缴纳增值税 。 应 移送货物 的

方应视同销售 ,在货物移送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计
根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的规定 , 单位或者个体 工 商户 的下列行 为 , 同销售货物 :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 视 ()
双方的约定 , 分为视同买断和收取手续 费两种 方式 。 在这两
种方式下 , 企业会 计准则》 了会计科 目发生变化外 , 新《 除 并
没有改变会计处理方法 , 而且 与《 企业会计制度》 的处理方法
是一致 的。
济利益 , 但是 为了保证增值 税税款抵 扣制度 的实施 , 不致 造
成税款抵 扣环节 的中断 , 或防止逃避 纳税的现象 , 而认 为它

要 : 视 同销售” 将“ 分为《 增值税 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 规定的“ 同销 售” 视 和未明文规 定的“ 同销 售”对其会计 视 ,
处理进行 了具体的分析。 结合新会计准则、 新增值 税和 所得税等相关规 范, 对视 同销售行为相关增值税 问题 , 从会计处 理 上作 以整理和分析 , 以期对会计工作有所帮助 。
( ) 计 上 认 同 的 “ 同销 售 ” 一 会 视 1 . 第 ( )( ) 上述 1 、2 两种 代 销 商 品行 为 , 实 务 中根 据 委 托 在
收稿 日期 :0 0 0 — 6 2 1 — 10
与会计一致 。 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 《 应用指南明确规定 , 出资产为存货的 , 当作 为销售处理 , 换 应 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4号—— 收入 》 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 入, 同时结转相 应成本 ; 企业会 计准 则第 9号— —职工薪 《

解析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

解析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

解析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摘要视同销售行为作为一种特殊销售行为,与一般销售不同,从税收角度看,是为了计税需求才将其当作视同销售的,因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税法存在差异性,为了更好地规范视同销售行为,本文就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解析讨论。

关键词视同销售会计处理随着新会计准则及新增值税的陆续发布,会计及税法间的比较,会计如何配合税法中的变化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而视同销售则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

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行为的有八种,如货物交付他人代销;自产、委托购买或加工货物当作投资,并向其他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提供;销售代销货物等。

这些行为均为视同销售,需要交纳有关税种,本文就视同销售行为中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分析。

一、视同销售行为概述视同销售作为税法界定的范畴,本指对企业的非销售性货物转移行为,如应税劳务,就如同货物正常销售一样,需要征收适用的税种。

基于会计和税法间的历史紧密关系,“视同销售”一词被很多会计专业人士随意地运用至会计当中,并成为进行账务处理行为的指导,事实上,会计中的视同销售与税法中的视同销售并不是同一概念。

会计中的视同销售所指的是会计对货物非销售转移行为应按正常销售进行确认及计量,也就是对销售收入及结转销售成本进行确认。

在这一概念下,可辨认税法中的视同销售在会计中不一定当作销售处理。

并且视同销售行为一般不会使得货币资产增加,反而表现为货币损失下降或者负债,使得获取的收益不能准确剂量,因此,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核心在于会计中能否确认收入。

二、当前会计处理所存在的问题1、国家税收容易受影响因财政部对大部分的视同销售行为采取分离法实施会计处理,让税务部门难以由账面上对企业的会计处理合规性进行了解,由所得税角度也不能有效看出和视同销售行为有关的所得税能计提及缴纳与否,在这方面查账是较为困难的。

2、会计报表信息存在差异因分离法及统一法的作用,在经济收入确认方面存在差异性,致使两者在利润表收入及成本费用上存在差异性,还有所得税的费用差异、税后计提公积金差异、资金流量表当中的投资活动及警活动等方面的流量差异等等。

视同销售行为销售额的确定

视同销售行为销售额的确定

视同销售行为销售额的确定
视同销售行为是增值税税法规定的特殊销售行为。

由于视同销售行为一般不以资金形式反映出来,因而会出现视同销售而无销售额的情况。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下列顺序核定其计税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用以上两种方法均不能确定其销售额的情况下,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

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应加计消费税税额。

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或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式中,货物“成本”分为两种情况:属于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属于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货物“成本利润率”为10%。

但属于应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政策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详见本书第三章消费税)。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例2-2】某服装厂为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将自产的服装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

该批产品制造成本(不含税)共计1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

请计算发给职工的服装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10×(1+10%)×13%=1.43(万元)。

视同销售法律规定(3篇)

视同销售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交易活动日益频繁,销售行为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法律法规对销售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其中,视同销售作为一种特殊的销售方式,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界定和规定。

本文将从视同销售的定义、法律规定、适用范围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视同销售的定义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在没有实际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手段,使商品或服务的所有权转移给购买方,从而在法律上形成销售行为。

具体来说,视同销售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 商品代销:委托人将商品委托给代理人销售,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委托人的名义销售商品,委托人支付代理费用。

2. 佣金销售:销售方以佣金方式收取报酬,将商品的所有权转移给购买方。

3. 委托加工:委托方将原材料委托给加工方进行加工,加工方将加工完成的商品交付给委托方,委托方支付加工费用。

4. 资产置换:双方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实现商品或服务的所有权转移。

5. 信托销售:委托人将商品委托给信托机构销售,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将商品的所有权转移给购买方。

三、视同销售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委托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或者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这一规定明确了委托代理关系中的责任承担。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税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下列行为,按照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者转让无形资产的规定征收增值税:(一)委托代销;(二)佣金销售;(三)委托加工;(四)资产置换;(五)信托销售。

”这一规定明确了视同销售行为的增值税征收范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司以其资产进行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投资收益:(一)以实物资产投资,按照投资实物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投资收益;(二)以无形资产投资,按照投资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投资收益;(三)以其他资产投资,按照投资其他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的分析与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的分析与会计处理
刘春 英
( 大连大 文食 品有 限公司 , 宁 大连 162 ) 辽 103
[ 摘 要 ] 目前 , 在我 国所得税 法、 增值 税法 、 企业会计准 则等有关 法律规 范中都 涉及 到视 同销售行 为 ,
但 规 定 却 不 尽 相 同 , 给 会 计 及 税 收 处理 带 来 了 很 多 困扰 。从 会 计 规 范 角 度 对 企 业 所 得 税 视 同销 售 行 为 进 这
处置 资产 , 同销售确认收人 , 不视 相关资产 的计 税基础延
续计算 :.将资 产用 于生 产 、 1 制造 、 工另 一产 品 ;.改 加 2
变资 产形 状 、 结构 或性能 ;.改变资 产用途 ( 自建商 品 3 如 房转 为 自用或经 营 ) 4 ;.将 资产 在 总机构 及其 分 支机 构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 其相 互之 间符 合规定 的 资产 对 处置 、 劳务提供 、 财产转 移不 视 同销售 , 只有 向法人 实 而 体 以外 的主体转 移资 产 、 提供 劳 务 、 让财 产才 视 同销 转
售, 国税 函 8 8号 文 件 明 确 的 六 项 不 视 同 销 售 的 情 况 , 2 由
产所有权 属在形式 和实 质上均 不发 生改 变 , 可作 为 内部
和实质重 于形式 原 则。企业 销 售商 品同 时满 足下 列 条
件, 应确认收入实现 :.商 品销售合 同 已经 签订 , 1 企业 已
将 商品所 有 权 相关 的 主要 风 险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货 方 。
2 .企业对 已售 出的商 品 既没有 保 留通 常与 所有 权 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 , 也没 有实施 有效控 制 。3 .收入 的金额
售确认 收入 的情形 。而 国税 函[ 0 8 85号《 于确认 20 ]7 关 企业所 得税 收入若 干 问题 的通 知》 一条对 收入 的税 务 第

酒店设宴待客: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酒店设宴待客: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酒店设宴待客: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会计实务经验之谈】“视同销售莫乱套”原文视同销售就是实际不是销售也要按销售纳税,没有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应该视同销售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应该视同销售不缴税是违规,不应该视同销售也当成销售就会缴冤枉税。

有一家酒店,老总平时接待客人都安排在自家酒店用餐,内部签招待费,基本上每个月都有几单,一年累计起来有十多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要求将这十多万元视同销售,缴纳营业税。

在营业税法规里,没有在自家酒店吃饭消费要视同销售缴营业税的规定。

企业依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谬论,又会多缴冤枉税了。

所以,视同销售千万别乱用。

视同销售正确的流转税处理企业将劳务用于交际应酬,不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

视同销售的处理,在营业税里有原则性规定,但无具体的税收政策。

视同销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它并没有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现金流量。

但从税收的角度认为,它实现了在销售实现后的功能,如分配等。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达到联络感情、开展公关、宣传推广企业、拓展市场等经营目的,不可避免地要发生赠送礼品、招待用餐、招待娱乐等交际应酬性支出,那么,这类将货物、劳务用于交际应酬所涉及的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应当如何处理呢?酒店将劳务用于交际应酬,无需缴流转环节的营业税及其附加。

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劳务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一是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二是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三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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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

对视同销售行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务与会计处理既相同也有区别。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8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视同销售行为。

在此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6项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视同销售的4种情形:
1.会计上规定应作销售收入的行为。

如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例:A企业将自产的一批产品分给B投资企业,该批产品不含税售价100000元,成本70000元;将自产的一批产品作为福利发给生产工人,该产品不含税售价10000元,成本8000元。

不考虑其他税费。

则A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付利润 117000
应付职工薪酬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8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78000
贷:库存商品 78000
2.会计上不作销售收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视同销售处理。

如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例:A企业将自产的一批产品通过县政府无偿赠送给县一中,该批产品不含税售价100000元,成本70000元, 当年度利润总额为50万元。

不考虑其他税费。

则A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87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7000
库存商品 70000
税务处理: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进行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7000(87000-500000×0.12)元,视同销售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000元。

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7000元。

3.会计上不作销售收入,增值税视同销售处理,企业所得税不作视同销售处理,不征企业所得税。

如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不在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
他机构用于销售,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部门使用,如企业所属幼儿园、食堂等。

例:A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用于本单位建筑工程,该铲车不含税售价100000元,成本60000元,将自产的一辆小客车用于本企业所属幼儿园,小客车不含税售价150000元,成本120000元, 不考虑其他税费。

则A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 117000
固定资产——小客车 175500
贷:库存商品——铲车 100000
——小客车 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42500
4.会计上不作销售收入,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增值税不视同销售处理。

如企业以加工修理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等用途等。

例:A企业派技术人员到汽车维修中心无偿提供汽车维修,发生成本10000元,最近时期同类修理收费20000元。

则A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劳务成本 10000
贷:原材料 10000
借:销售费用 10000
贷:劳务成本 10000
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视同销售所得100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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