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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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履职制度

人大代表履职制度

人大代表履职制度
为了进一步明确代表职责,便于代表更好地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学习。

代表要努力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本级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特别要提高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二、守法自律。

代表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执行国家的政策、本级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三、出席会议,提出议案、建议。

代表要积极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参与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等。

四、开展视察活动。

(一)代表开展视察活动是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妨碍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二)代表视察的形式主要有:
(1)代表小组视察。

由代表小组按照全年活动计划,组织本小组代表就地就近视察。

(2)专题视察。

由市人大常委会或镇人大主席团提出。

乡镇人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乡镇人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乡镇人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文章标题:乡镇人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市人大代表联络委:根据牙人常办字[20xx]第6号文件通知,结合本镇实际,依照有关法律制定本镇人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下,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会的决议决定。

2、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3、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

4、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和对本级人民政府评议等项工作。

5、办理人民代表的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6、向本级人民政府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做好召开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工作。

8、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交办的事项。

二、人大主席、与被监督部门联系制度。

1、人大主席、应与被监督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2、要经常深入被监督部门了解情况,开展调研、对其实施有效监督。

3、每季度末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被监督部门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情况汇报。

4、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被监督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研究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

三、人大主席、走访代表制度。

1、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了解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2、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由镇人大主席或组织镇人大主席团成员、每半年对各代表活动小组的代表进行走访、了解代表在执行职务、闭会期间的活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以更好的发挥其代表作用。

3、召开座谈会,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发挥作用。

四、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1、每位人大代表都要经常的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

2、要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努力为人民服务。

3、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选民座谈会征求选民意见,由代表向选民汇报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情况,为选民办实事情况,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及处理建议及意见情况。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1、凌源市人大代表活动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每季度组织人大代表到“代表之家”活动至少一次。

2、活动内容:组织代表学习;开展“三查(察”)活动;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接待选民来信来访;交流履职经验;约见、问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工作部门负责人等活动。

3、每次代表活动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确定活动时间、内容、方式等事项,代表不得无故缺席。

4、代表在活动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一起参加。

5、“人大代表之家”建立“一档四簿”,“一档”即:《代表履职档案》;“四簿”即: 《代表活动情况记录簿》、《代表接待选民来信来访登记簿》、《代表活动考勤登记簿》、《代表办实事登记簿》,由“代表之家”管理人员及时记载活动情况和内容。

6、人大代表参加活动时要有活动记录,参加学习时要记学习笔记。

7、每次代表活动结束后,要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凌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

人大代表小组视察调研制度1、人大代表小组可以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和调研,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和组织。

2、视察和调研方式可以采取集中视察调研、专题视察调研和个人持证视察调研等形式,每季度各代表小组组织一次视察调研,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当增加视察调研次数。

3、视察和调研前要制定活动计划,确定活动内容和方式,要做到精密细致无误。

进行视察调研时,事先要通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由其负责联系和安排。

4、代表视察调研不直接处理问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或者代表小组组长整理汇总后,报凌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交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5、视察要注重实效,支持和催促有关国家机关,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人大代表学习宣传制度1、凌源市人大代表以小组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方式组织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 次。

2、学习内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方针和政策;人大理论和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国家管理形式、我国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一、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基本内容、优越性,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及表现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拥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其它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2、我国政体: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

3、优越性: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意志;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统一;有利于我国各民族平等和团结;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业和民族团结。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内容:①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人民在普选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③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职能。

④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5、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义务:遵守法律、保守机密、联系群众、接受监督。

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6、民主集中制:(1)含义: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2)表现: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关系上,人大代表民主选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决策少数服从多数;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关系上,国家行政、司法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关系上,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3)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民主与集中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集中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和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政体:一个国家的政权机关的组织形式 政体: 2、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国体
决 定 反 映
国家性质,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 国家性质, 的地位。 的地位。
政体
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阶级 组织政权机关 形式 组织政权机关
3、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 特点: 特点:民主集中制 )含义 含义: (1 )含义: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 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 (2)表现 (2)表现 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 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
审议权
提 案 权
十届全国人大 五次会议3 16日表 五次会议3月16日表 决通过了中华人民 决通过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物权法。 共和国物权法。赞 2799票 反对52 成2799票,反对52 弃权37 37票 票,弃权37票。 表决通过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赞成2826 得税法。赞成2826 反对37 37票 票,反对37票,弃 22票 权22票。
我国的国家制度、根本制度、 我国的国家制度、根本制度、根本政治制 基本政治制度、 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的区别
国家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 (1)我国的国家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 )我国的国家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 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2)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它是 )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等制度的总称。 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等制度的总称。 根本政治制度 (3)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 基本政治制度 (4)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 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 制度。 制度。

人大代表职责及制度2

人大代表职责及制度2

人大代表职责及制度人大代表接待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与广大群众的联系,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真实反映群众呼声,促进地区发展,激励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代表接待制度。

一、每月的1日、15日为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日,公开接待人员、接待时间、联系方式。

二、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做好记录。

三、及时就群众反映的意向、问题向市、区人大常委报告并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解决。

四、处理意见、问题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项要向群众做出说明,并予公示。

五、对接待处理群众反映的意见、问题进行整理、归纳、总结、并做好存档、备案工作。

人大代表学习制度一、学习时间和次数1、每季度本组代表至少集中学习1次,其他时间自学,学习时间全年累计不少于5天。

2、代表小组每次开展活动前,都要先组织代表进行学习。

学习内容要与视察、调研等活动内容结合起来,进一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学习内容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

2、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决定。

3、市人大常委会下发的各种文件、学习材料,有关经济知识和致富信息。

三、学习方法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集体学习要有专人辅导,个人自学要有学习笔记,代表要按时参加学习,积极参加讨论。

通过学习和讨论,增强法律观念和职务意识,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四、激励机制要把代表的学习情况作为评选优秀人大代表的条件之一。

二、代表请假制度一、代表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时,应提前3天写出书面的请假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请假。

请假被批准后,方可不出席人大代表大会会议。

二、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如果有紧急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要写出书面请假报告,经代表团团长批准,大会秘书长同意后方可离开会议。

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的权利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人大代表的义务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其他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一、“人大代表之家”是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场所。

“人大代表之家”召集人由乡镇人大主席兼任,配备一名联络员。

“人大代表之家”下设若干个活动小组,每个活动小组配齐配强组长、副组长、记录员。

“人大代表之家”各代表活动小组在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人大代表之家”职责(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根据县、乡(镇)人大的工作部署和计划,结合乡(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三)组织代表学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的民主权利和应尽义务;与代表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等。

(四)开展视察、调查。

每年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1-2次,围绕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本级人代会的议程和议题以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等开展活动、督促政府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等。

代表服务工作制度

代表服务工作制度

代表服务工作制度是指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加强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联系,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在我国,代表服务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和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

这两种制度都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1. 人大代表应当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愿,代言人群众的利益和呼声,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推动解决问题。

2. 人大代表应当定期开展走访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听取意见,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

3. 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应当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选举和国家工作人员。

4. 人大代表应当积极参加人民代表大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升代表水平。

5. 人大代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1. 政协委员应当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愿,代言人群众的利益和呼声,积极提出提案和建议,推动解决问题。

2. 政协委员应当定期开展走访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听取意见,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

3. 政协委员在政协会议期间,应当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4. 政协委员应当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升委员水平。

5. 政协委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代表服务工作制度的特点和意义1. 代表服务工作制度的特点(1)密切联系群众。

代表服务工作制度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需求,代言人群众的利益。

(2)积极履行职责。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要积极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谋福祉。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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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一、代表在每次人代会和代表小组活动前,应当积极主动地深入选区,围绕人代会的议程和代表小组活动的内容,以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

二、代表应当在广泛联系选民的基础上,同5-10 名选民(或者户)保持经常的联系,听取他们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并做好记录。

三、代表要认真受理和接待选民的来信来访,对于选民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代表小组长或镇人大主席团反映,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

四、代表应当积极向选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根据要求认真传达上级人代会和人大主席团会议的精神。

五、代表在任期内应当向选民汇报履行职务情况,虚心接受选民的监督。

六、代表小组长应当经常了解代表联系选民的情况,代表也应当主动向人大主席团或者代表小组长汇报这方面的情况。

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一、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建立代表小组,每个代表小组推选出代表小组组长。

二、代表小组在人大主席团的具体组织下开展活动,主要内容是: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检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开展扶贫帮困、联系选民等活动。

三、代表小组活动的形式应当因地制宜,讲究实效。

可以采用学习、座谈会、走访选民、调查视察等形式开展小组活动。

四、代表小组活动一般每年安排4 次。

具体的活动时间,由各小组根据年度小组活动计划和实际情况安排。

五、每次代表小组活动前,代表小组长应当将小组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等通知本组全体代表,以便代表安排好本职工作,做好有关准备,准时参加活动。

如果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当向小组长请假。

六、代表小组活动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邀请部分上级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的负责人一起参加。

七、代表小组在活动中可以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由镇人大主席团交政府和有关组织研究处理,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八、代表小组活动结束后,应当将活动情况及时向人大主席团汇报。

华塘镇代表大会联系代表制度
为了加强镇人大委员会同镇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促进人大委员会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华塘镇人大委员会同镇人大代表的联系,实行人大委员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制度。

二、镇人大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采取集中走访、约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与代表联系。

三、镇人大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镇人大代表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听取代表关于所在地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及各级人大及其委员会决议决定情况的反映;征求代表对镇人大委员会、“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重点地了解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了解“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了解代表履行职责及作用发挥的情况;了解代表生活、生产(工作)方面的实际情况等。

四、镇人大委员会组成人员与镇人大代表要保持密切联系,每季度至少联系一次,委员会组成人员要将联系情况认真记录整理,并报镇人大委员会代表工作部门(代表联络负责人),代表联络负责人对重要情况及时向主任会议汇报。

五、在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镇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除由镇人大委员会处理外,各委员会、办公室可分别交由“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办理,并及时答复代表。

代表对答复有意见时,由交办部门转交原答复单位再作答复。

六、代表通过委员会组成人员递的交信访件,委员会组成人员要及时转交法制委信访办公室处理,信访办公室要及时交由有关部门办理;对检举、揭发和控告,交由有关机关查处;对重大问题要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处理。

七、为了便于镇人大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镇人大委员会采取设立代表接待室、建立代表接待日、召开代表座谈会等方式,为联系代表创造条件。

八、镇人大委员会责成专人负责代表联络工作,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做好联系代表的有关工作。

代表小组长会议制度
一、代表小组长会议由代表小组组长召集。

二、代表小组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集。

三、代表小组长会议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反映社情民情,为县、乡镇人大召集人民代表大会,开展代表活动提供决策依据。

四、代表小组长会议对每次集中进行的代表活动,如视察、评议、执法检查等,所涉及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进行商议,根据群众的要求,提出意见,由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部门处理。

五、代表小组长会议对代表小组和代表个人开展活动,代表执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交流,总结经验,推动代表工作。

六、代表小组长会议对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进行民主评议。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凡送本镇所有文件、信函、简报及其它资料等,统一由党政办专人实行规范管理。

二、机关收文程序是:各部门在接受到相关文件时必须先交镇党政办,由党政办负责统一登记、编号,呈送办领导阅批,不得遗漏、延误和丢失。

文件传阅完毕后,一般由党政办保存,相关部门保存复印件。

三、机关发文程序是:各承办部门根据主任批示意见起草文件,文件起草后,按报批程序报主任、分管主任和编委签发。

拟文部门必须按照领导签发稿认真校对后交党政办把关,并统一编号,统一印制。

凡未经主任或分管主任签发的文件,党政办不予编号;文件印制必须规范、清晰、整洁,盖章后,要连同签发稿、附件等一式三份入档保存,主任、副主任及相关部门存留一份,其余按规定发放。

四、拟文部门要注重提高公文质量,格式规范,字迹工整,确保公文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各部门的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放。

印制涉密文件、材料过程中形成的废页、废件应由
相关负责部门及时销毁。

五、党政办要对所有文件、档案及各种资料在年底时分类登记、整理装订、入档保存。

外出开会或从上级机关带回的文件,及时交党政办专人进行登记入档保存。

未经办领导允许,各部门不得擅自复印、摘印涉密文件和资料。

六、外单位查阅档案资料时,须说明查阅的范围及用途,经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本单位人员查阅文件档案时,要通过党政办查阅,阅后及时归档。

七、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各种秘密文件、档案、统计资料、编制信息、会议记录等,都由党政办专人负责管理,保守秘密。

需销毁的文件资料,要进行清理登记,通过一定方式彻底销毁。

八、对违反保密纪律,丢失文件档案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的,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故意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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