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退宿离校相关注意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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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广西师范大学毕业生文明退宿相关事项说明

全体毕业班同学:

大家好!首先,祝贺大家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其次,衷心感谢大家在校期间对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使学校公寓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在即将毕业离校之际,有一些关于退宿方面的事项需向大家说明,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一、热水卡退卡事项

1、热水卡余额退还时间:6月13日—6月26日。期间可在充值时段到各公寓区充值点办理。

2、热水单价为0.038元/升,由于学生公寓热水表扣取金额只能精确到0.04元/升,我们在为各位同学充值热水时,会为各位同学额外充入5%的金额,所以在退热水卡余额时,实际退款金额为卡中余额除以 1.05。(例如:某同学在充值10元时,我们会为他充入10×1.05=10.5元。如该同学未使用热水,在退热水卡余额时,只能退10.5÷1.05=10元)。

3、请凭学生证到热水卡、直饮水卡(雁山校区)所属公寓区的充值点根据规定办理退热水卡余额相应手续(温馨提示:请先办理退热水卡、直饮水卡(雁山校区)余额手续,再到食堂办理退饭卡余额手续)。

二、水电结算及钥匙回收事项

1、 6月17日对各寝室的自来水水费进行结算;同时每个寝室须到值班室交纳50元自来水和家具押金。

2、毕业生离校时,请以寝室为单位,将钥匙统一拿到值班室进行押金返还,由最后离校同学交还到公寓区值班室,同时结清6月17日后产生的自来水费(押金多退少补),如不归还钥匙,自来水和家具押金将不退还余额。

三、寝室内家具等配套设施的验收事项

1、各公寓区毕业生寝室家具验收的时间为6月17日、6月18日两天。

2、验收的家具包含:饮水机(王城、育才校区)、桌、椅(凳)、床、梯子以及淋浴热水设备是否有损坏。

3、验收完毕后,请各寝室派代表(寝室长)在验收表上签名,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上述物品损坏或丢失的,将责成该寝室成员对以上物品按成本价进行赔偿(对于部分使用直饮水的学生公寓,饮水机不在验收之列)。

四、毕业生离校盖章事项

1、家具验收无误,结清水电费后,方可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雁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离校盖章手续;

2、盖章必须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指派专人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进行统一办理;

3、盖章时间、地点:

王城校区:6月18日8:30——11:30,15:00——17:30,地点在王城校区第三学生公寓(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

育才校区:6月19日—20日8:30——11:30,15:00——17:30,地点在育才校区第十学生公寓一楼(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副经理办公室)

雁山校区:6月19至21日8:30——11:30,15:00——17:00,地点在雁山校区第四学生公寓架空层(雁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

王城、育才校区逾期办理的同学,请到育才校区第十学生公寓一楼(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副经理办公室)进行办理。

雁山校区逾期办理的同学,请到雁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第四公寓架空层)进行办理。

五、行李托运相关事项

1、行李托运时间:6月19日、6月20日

2、办理地点:王城校区一食堂、育才校区学生二食堂、三食堂门口、雁山校区4、6、8、14、20栋楼下。

3、托运的相关单位:中铁快运、桂林小麻雀物流、中国邮政。

4、毕业生搬行李时,需到公寓区值班室办理大件物品出入登记手续,并请同学们自行保管好私人物品。

六、毕业生延迟离校的注意事项

1、毕业生正式离校时间为2014年6月28日。

2、6月28日毕业生离校后,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将安排人员对所有毕业生寝室进行清洁、维护、拉闸、换锁并贴封条,请毕业生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不要将个人物品留在原住宿的寝室内。

3、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留校住宿的毕业生,须学院出具证明后,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进行统一安排住宿,同时,需交纳水电费和热水设备、家具、饮水机、电话机等物品的押金(50元/人)。

4、7月5日后,仍未能离校的毕业生,将按照暑期函授生接待的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5、保送本校研究生或考取了本校研究生的同学,请自行联系行李物品存放地点,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不安排保管。

后勤服务集团

二〇一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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