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工作职责 实例
政务中心岗位职责范本(2篇)

政务中心岗位职责范本一、行政管理岗位职责范本1. 负责起草和组织实施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办公制度和工作流程,监督执行情况;2. 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效应;3. 负责对行政管理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4. 负责组织会议、活动等行政事务的安排和协调;5. 负责行政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确保机密信息的安全;6. 负责行政资源的调度和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益;7. 负责行政管理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合作,促进工作共同进展;8. 负责行政管理相关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和质量控制;9. 负责行政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和执行,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信息管理岗位职责范本1. 负责建设和维护政务中心的信息化系统,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2. 负责政务中心的网络管理和安全保障,防止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3. 负责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4. 负责政务中心的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信息流转效率;5. 负责政务中心的网站建设和维护,提供在线服务和信息发布;6. 负责政务中心的信息化培训和支持,提高员工的信息技术水平;7. 负责政务中心的信息化项目规划和实施,推动信息化建设;8. 负责政务中心的信息安全和风险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人力资源管理岗位职责范本1. 负责制定和实施政务中心的人力资源规划和招聘计划;2. 负责组织和实施员工的入职、培训和离职手续;3. 负责政务中心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定和调整薪酬政策;4. 负责员工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的建立和执行;5. 负责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提供相关支持和指导;6. 负责员工关系的处理和沟通,解决员工的问题和纠纷;7. 负责政务中心的劳动法律法规的解读和执行,确保合规运营;8. 负责政务中心的人才储备和绩效管理,提高人力资源的效能。
四、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范本1. 负责政务中心的财务预算和资金管理,提供准确的财务数据;2. 负责政务中心的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3. 负责政务中心的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提供决策依据;4. 负责政务中心的发票管理和报销审批,确保支出的合理性;5. 负责政务中心的资产管理和固定资产清查,防止资产流失;6. 负责政务中心的税务管理和合规运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7. 负责政务中心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提高财务风险管理;8. 负责政务中心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和优化。
乡镇公务员岗位职责

乡镇公务员岗位职责【篇一:乡镇机关公务员职责】乡镇政府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从主要职能上体现就是服务,为农民更好的服好务。
为此,必须按照“三个代表”要求,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新时期农民所需所盼来确定乡镇工作职能的转换,从乡镇工作机制改进入手,切实解决困扰乡镇的“人往哪里去、钱从何处来、事该怎么办”三个核心问题,使乡镇与群众利益得以统一,发展得以同步。
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发展农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制订本乡镇近期农业发展规划及年度生产计划,当好领导的参谋。
三、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广农业适用技术,提高农技到位率。
四、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搞好技术培训。
五、积极开展试验、示范,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试验示范和推广任务。
六、工作作风深入,及时掌握农情、苗情,密切联系农业大户,做好上报下达工作。
七、积极开展社会化服务。
八、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的科技信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镇党委、政府工作职责镇党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代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镇党委的自身建设、政权建设及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镇属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建设;行使对镇人大主席、镇人民政府及本镇群、团组织的领导;按照干部管理制度权限,负责干部的管理、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政府:执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决定和命令,发布镇政府的决定和命令;依法管理本镇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财政、民政、安全、综治、司法、计划生育、环保等行政工作;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定镇政府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上级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安排和落实;不断提高政府班子的凝聚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
乡镇各部门工作职责清单(内含19个部门)

精心创作,质量一流,排版规范。
【下载后可任意复制修改】通用精品文稿乡镇各部门工作职责清单目录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2)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3)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 (5)四、城镇建设办公室 (6)五、城镇管理办公室 (8)六、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 (9)七、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 (10)八、社会安全管理办公室 (11)九、园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12)十、园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13)十一、纪委、监察组 (14)十二、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15)十三、武装部 (16)十四、工会 (17)十五、团委 (18)十六、妇联 (19)十七、综合执法局 (20)十八、便民服务中心 (21)十九、退役军人服务站 (22)一、党政综合办公室1.负责区委、区政府来文来电和镇党委政府各部门、村级组织及有关单位请示、报告的分发和处理工作;镇党委政府上呈下发文件的校核制发工作;文书档案的阅卷、管理工作;管理全镇党政系统机要和保密工作。
2.负责镇党委、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的协调组织和主要领导同志活动的安排服务;统筹安排上级领导机关和外区县相关领导同志来访的接待服务工作;镇党委、政府班子会议的召集、协调等有关事宜;协调全镇有关单位的工作联络。
3.负责镇党委政府重要文件、文稿、主要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审修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审查。
4.负责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进行分解立项督办;重大突发情况信息收集,镇域外重点地区重要各种情况收集;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时准确报告重要信息。
5.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镇党委的决策部署,制订全镇宣传思想工作计划,抓好协调、落实。
积极配合各级媒体,挖掘中塘镇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宣传先进事迹,弘扬正气。
6.负责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未成年人工作、志愿服务活动。
7.负责全镇值班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向党委政府反映的来电来访问题。
政府职能部门及行政职能简介

政府职能部门及行政职能简介一、规划部门(一)、行政许可项目: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建设项目选址许可;3、建设用地(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用地范围)规划许可。
(二)服务类事项:1、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2、规划设计方案审查;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4、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审查。
二、国土部门(一)、行政许可项目:1、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许可;2、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用地许可。
(二)、非行政许可项目: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批。
(三)服务类事项: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核;2、地质灾害危险性估评成果备案;3、房地产抵押登记备案;4、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5、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6、国有土地资产处置;7、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8、土地估价报告备案;9、土地使用权变更;10、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11、土地使用权初次抵押登记;12、土地使用权再次抵押登记;13、土地使用权展期抵押登记。
三、住建部门(一)、行政许可项目:1、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查;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3、燃气经营、安装、建设许可;4、商品房预售许可;5、物业管理企业三级资质审批。
(二)、非行政许可项目:1、房产测绘成果应用核准;2、商品房预售款使用核定;3、保障性住房审批。
(三)服务类事项:1、房地产开发企业登记备案;2、房产登记;3、地役权登记;4、建设施工现场自拌混凝土登记;5、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6、在建工程抵押登记;7、在建工程项目预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还申请。
四、水利部门(一)、行政许可项目: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2、取水许可;3、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4、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程竣工验收。
(二)服务类事项:1、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审查;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
五、生态文明建设委(一)、行政许可项目: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防治污染设施竣工验收;2、临时用水(含基建用水)许可;3、征占用林地审批。
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

附件:1.云浮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权责清单乡镇人民政府职责依 据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依 据负责渡口设置和撤销的审批。
明确渡运水域范围、渡运线路、渡运时段、渡口位置等主要内容。
国务院《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交通运输部《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三、五条指定负责渡口和渡运安全管理的部门。
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签订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书,并纳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考核。
国务院《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三十七条,交通运输部《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条,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意见》(粤办函[2011]813号),云浮市《关于指定渡口管理部门的通知》(云府办[2007]9号)接到渡船发生水上险情的报告后,对救助工作进行领导和协调,动员各方力量积极组织搜寻救助。
国务院《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交通运输部《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建立渡口渡运安全检查制度,并组织落实。
在检查中发现渡口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消除安全隐患或限期整改。
交通运输部《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渡口渡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七条、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意见》(粤办函[2011]813号) 把义渡渡口渡船更新改造、维护保养费用、船员和工作人员生活补贴、船舶保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等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意见》(粤办函[2011]813号)在旅游、交通运输繁忙的渡口,在气候恶劣的季节,在法定或者传统节日、重大集会、集市、农忙、学生放学放假等交通高峰期间,应加强组织、协调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
国务院《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交通运输部《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负责乡镇渡口渡船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船舶安全责任制,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渡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专门人员,督促渡船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遵守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
县局综合办岗位说明书范例

综合办部门职责及岗位说明书
一、综合办部门职责
1、负责综合办全面工作,确保综合办按要求履行各项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统一的行政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保证正常运行
3、负责员工接收、辞退、劳动用工合同、薪酬管理、预算管理、物质采购、固定资产、贯标、基建、计生工作等管理工作
4、负责档案管理、保密、信访和稳定、贯标(部门内审)、记录工作
5、负责各类材料起草和重要会议会务组织工作;
6、负责后勤事务服务、公务接待、对外联络工作
7、负责公文、印章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新闻报道、政务信息报道和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8、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思想政治、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党务、党建活动、行风与效能监察工作
10、负责员工劳保福利计划制定与执行,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11、负责本部绩效考核、在岗培训和人员管理工作;
12、负责县局各项工作督办,协调各部门关系
13、完成县局(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县局综合办的组织机构图
三、县局综合办内设机构
县局综合办不设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内设办事员、报账员、出纳员、系统管理员4个岗位。
四、人员编制
综合办人员编制为5名,定员5名。
其中:主任1名、办事员、报账员、出纳员、系统管理员各1名。
县局综合办主任岗位说明书
综合办办事员岗位说明书
报帐员岗位说明书
出纳员岗位说明书
系统管理员岗位说明书。
县XX局办公室岗位职责分工方案
县建设局办公室岗位职责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1.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
2.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
3.调查研究、掌握和汇总情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4.组织办公室的政治、政策法规和业务学习。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职责:1.负责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及行风建设工作,抓好相关责任书的落实。
2、协助主任抓好机关日常事务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抓好办公室内部事务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
3、负责起草建设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综合性文字材料。
4、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专干岗位职责:1、负责信访、扶贫、安全生产、普法及行政执法工作,抓好相关责任书的落实.2、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及日常维护、文件印发、文印管理及电子文档收集归档工作.3、负责信息宣传工作,抓好信息采编及《规划建设信息》的编印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信息工作任务.4、负责网上信访系统的日常业务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和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5、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政务网的日常维护和管理.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室机要秘书(兼城建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禁毒防艾、老干部及工青妇工作,抓好相关责任书的落实。
2、负责机关收文、公文运转、文书档案归档、保密工作。
3、负责会议服务工作.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会计岗位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2、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依法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3、按规定填制各种会计凭证,做好年初的预算并填好预算表,年终的决算及决算表,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各类资产的管理及固定资产实物的统计、管理工作。
5、负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及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和年度各类人事工作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6、承办所属事业单位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六、出纳员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文:----------------------------------------------------------------------------------------------------------------------------------------------------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三月二日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09〕199号)和《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酉阳委发〔2009〕71号)精神,设立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强化服务职责,加强督查、调研及电子政务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篇一:乡政府工作职责乡镇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篇二: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摘要】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在基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其职能的有效发挥直接关系到农村的民主建设、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社会稳定等,是巩固国家政权的根基所在。
作为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中的最基层单位,乡镇政府不仅面临着财政供给不足的经济压力,而且还必须承担起全方位为农民群众提供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压力。
面对新形势,客观上要求乡镇政府必须进行改革,改革的重点是职能的重大转变。
然而,乡镇政府没有根据农民群众的需要来界定职能,致使乡镇政府的现有职能并没有根本改观。
追溯问题的渊源在于压力型体制。
为此必须对乡镇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即乡镇政府要把职能转移到加强社会管理上来,转移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来,这样,才能有效地推动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关键字】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一、乡镇职能定位的必要性(一)、城乡关系的客观要求社会经济转型是经济现代化和市场化相互交织的过程,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社会经济转型期政府宏观调控面临和需要解决的一个突出矛盾。
县各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工作职责-实例
全县各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工作职责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协调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协调建立健全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教育目标责任制。
协调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的意见、建议和方案等,督促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县政府教育工作的审议意见。
(二)做好县人民政府召开的有关教育工作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有关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工作。
(三)督促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
二、县教育局(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指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按教育规律办学;督促学校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并按课程方案实施教学;不断改进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社区教育网络,不断改善校园环境。
(二)加强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协调;积极构建主要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教育体系。
(三)制定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各项措施。
(四)加强普通中小学的统筹管理。
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适时调整中小学校布局。
做好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和管理。
(五)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各类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训考核制度。
不断提高校长的管理水平和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
(六)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内部设施和实验、实习基地的配套建设,使其逐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加快教育技术现代化建设,逐步改进教学手段。
(七)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和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校的安全工作水平,增强师生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八)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教育违法行为,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严肃查处教育违法案件。
杜绝教育乱收费。
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一)认真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和省政府颁发的《督导评估标准》,做好阶段性教育督导的自查、自评工作和督导调研工作,为县人民政府领导、教育部门及各有关部门提供自查报告、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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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工作职责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协调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协调建立健全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教育目标责任制。
协调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的意见、建议和方案等,督促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县政府教育工作的审议意见。
(二)做好县人民政府召开的有关教育工作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有关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工作。
(三)督促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
二、县教育局(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指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按教育规律办学;督促学校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并按课程方案实施教学;不断改进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社区教育网络,不断改善校园环境。
(二)加强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协调;积极构建主要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教育体系。
(三)制定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各项措施。
(四)加强普通中小学的统筹管理。
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适时调整中小学校布局。
做好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和管理。
(五)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各类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训考核制度。
不断提高校长的管理水平和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
(六)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内部设施和实验、实习基地的配套建设,使其逐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加快教育技术现代化建设,逐步改进教学手段。
(七)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和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校的安全工作水平,增强师生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八)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教育违法行为,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严肃查处教育违法案件。
杜绝教育乱收费。
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一)认真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和省政府颁发的《督导评估标准》,做好阶段性教育督导的自查、自评工作和督导调研工作,为县人民政府领导、教育部门及各有关部门提供自查报告、调研报告。
(二)建立并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和履行教育法律法规工作职责检查制度,抓好对乡镇、县级各部门履行教育法律法规工作职责和学校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三)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县政府督学、兼职督学、特邀教育督导员的培训工作。
四、县发改局(一)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划(计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指导教育部门编制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二)协助做好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帮助、协调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
(三)保护教育合理收费,制止社会各方面向学校搭车收费或乱摊派。
(四)审核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制止教育乱收费。
五、县财政局(一)确保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实现《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
(二)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和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
(三)确保依法足额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学校缴存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全额及时拨付教育使用,并加强监督和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
(五)积极扶持学校校办产业的发展,对学校校办企业、勤工俭学给予政策优惠。
六、县国税局、地税局(一)负责按有关规定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及时入库。
(二)负责落实好国家对纳税人向教育捐赠的有关减免税政策。
七、县人社局(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做好全县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职工的定编、定员工作。
对教育各项改革给予人事政策支持。
(二)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稳定教师队伍,调动全县教职工的积极性。
鼓励中青年优秀教师脱颖而出。
(三)做好教师队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工作。
(四)加强劳动监察,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杜绝企业招用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对招用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儿童少年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
(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依法制止企业招用童工。
八、县卫生局(一)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学校做好卫生工作,切实抓好学校疾病防治工作。
(二)监督和指导学校、幼儿园饮食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定期开展学校饮食卫生检查及食堂从业人员、幼教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三)指导并监督县内各医院对因病、残而提出休学、缓学和免学申请的学生依法进行医学鉴定。
(四)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各类学校、幼儿园卫生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五)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幼儿园的体格健康检查。
九、县住建局(一)按照《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把学校(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
并按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二)按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搞好校舍改造和建设,负责监管学校(幼儿园)等建设项目。
应教育部门或学校要求,搞好学校校舍危房的检测认定工作。
十、县国土资源局(一)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预留好学校建设和劳动用地。
对侵占学校用地行为予以制止。
(二)对各类学校建设用地,审批时按照政策规定给予优先、优惠。
十一、县文广局(一)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体育法》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学校体育工作。
指导学校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体育竞技水平。
协同教育部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体育竞技活动。
(二)依法管理学校周边文化市场。
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查禁、查封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出版物、文化娱乐项目和活动场所,优化社会文化环境。
(三)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中小学生课余生活。
(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支持教育的各种先进典型。
(五)帮助教育部门在有线电视网络中转播教育节目。
十二、县工商局(一)会同公安、文化等部门查禁违反规定在学校附近开设的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厅等。
(二)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管理,依法取缔学校附近的各种摊贩。
(三)落实好国家、省、州对校办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
十三、县民政局积极给予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各类在校学生民政救济和帮扶。
十四、县科技局(一)积极支持、指导学校开展科技活动,宣传学生的科技发明成果。
(二)积级组织科技培训,协同有关部门在学校开设科技讲座。
(三)对教育教学科技成果进行鉴定和奖励。
十五、县农业局(一)贯彻“科教兴县”方针,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为中小学生提供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二)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农村初中“农科教结合,绿色证书”教育工作。
十六、县司法局(一)建立健全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制度,并纳入当地普法教育规划,广泛开展普法活动。
(二)指导教育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法律法规宣传队伍,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做好维护教师、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工作。
十七、县环保局(一)搞好校园及其周围的环境监测和保护。
(二)配合各类学校抓好中小学生的环保意识教育。
积极协调处理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卫生问题。
十八、县统计局(一)帮助、指导教育系统做好各种教育统计工作。
(二)向教育等部门提供所需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数据。
十九、县审计局(一)依法审计教育经费的核拨、使用及使用效益。
(二)对教育专项经费的核拨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和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四)对教育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二十、县民宗局(一)协调教育部门发展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改善民族地区学校的办学条件,巩固提高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水平。
(二)指导教育部门做好各类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
二十一、县计生局落实在校独生子女的奖优免补政策。
二十二、县公安局(一)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八条措施》,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依法维护中小学、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对侵犯学校、教师正当权益,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危害中小学生、幼儿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三)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选派优秀公安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
会同工商、文化等部门查禁违反有关规定在学校附近开设的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厅等。
(四)会同教育部门对有违法行为的中小学生进行帮助教育和训诫。
二十三、县残联关心残疾学生和孤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配合教育部门抓好特殊教育工作规划及目标任务的落实。
依法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安置完成义务教育的残疾青年就业。
二十四、县扶贫办(一)做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帮扶工作。
(二)积极争取扶贫项目资金,帮助贫困地区中小学校新建、改建校舍,改善办学条件。
二十五、县编办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具体制定本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在省人民政府核批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逐校核定教职工编制;严格控制农村中小学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教职工编制总量。
二十六、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教育工作列入乡镇人民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带头尊师重教,解决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将教育工作纳入乡镇、村(居)两级干部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健全乡镇负责人联系学校制度,负责人经常深入学校指导工作,为学校排忧解难;自觉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
(二)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定义务,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动员辍学生返校完成义务教育。
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三)认真履行维护学校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责任。
(四)巩固提高辖区内学校的义务教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