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旅游交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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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车辆进出管理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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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车辆进出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景区车辆的进出管理,提高景区车辆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保障景区游客的出行安全和游览体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车辆的进出管理,包括游客车辆、景区运营车辆、工作人员车辆等。

三、管理流程1. 车辆进入流程1.1 车辆进入前,司机应事先向景区管理部门提供车辆信息和司机身份信息,并获得许可证件。

1.2 司机携带许可证件,按照指定的入口进入景区,按照引导标志停车。

1.3 司机下车前应关闭车辆发动机,并按要求完成停车手续。

1.4 司机下车后,将车辆钥匙交给相应的工作人员,并领取停车凭证。

2. 车辆出行流程2.1 司机携带停车凭证和身份证明,到车辆停放区领取车辆钥匙。

2.2 司机检查车辆状况后,上车启动车辆。

2.3 司机按照指定的出口行驶,遵守交通守则和景区相关规定。

2.4 司机出景区前,应按规定时间内归还车辆钥匙。

四、管理要求1. 车辆安全要求1.1 所有进入景区的车辆应具备有效的行驶证、车辆保险和年检合格证明。

1.2 司机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符合景区的驾驶资格标准。

1.3 车辆经过景区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景区。

1.4 车辆进入景区后,不得随意停放,应按照指定的停车区域进行停放。

2. 车辆进出管理要求2.1 司机进入景区前,应与景区管理部门提前沟通车辆进入时间和数量。

2.2 司机进入景区后,应按照相关流程和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2.3 司机驾驶车辆行驶出景区前,应检查车辆状况并做好驾驶准备工作。

2.4 司机出景区后,应按照规定时间内归还车辆钥匙。

3. 车辆管理责任3.1 景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车辆进出管理制度,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

3.2 车辆进出管理人员应按照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进出管理流程。

3.3 司机是车辆进出管理的重要参与者,应遵守相关规定,配合管理工作。

3.4 若发现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景区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旅游法的基本知识PPT课件

第六章--旅游法的基本知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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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的蓬勃发展
国内旅游消费占居民消费总量9%左右,在2012年,城乡 居民旅游消费需求蓬勃发展,旅游业在扩大内需方面贡献很 大。目前乡村旅游成为国内旅游主战场和居民消费重要领域, 年接待游客7.2亿人次。红色旅游发展再上新台阶,年接待 游客6亿人次,增长15%。假日旅游持续火爆,中秋国庆长 假接待游客增长41%,收入增长44%。国内旅游消费占居民 消费总量达9%左右。新增旅游直接就业约50万人。
适用范围三旅游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基本原则1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的原则22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的原则33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44国家鼓励全社会参与旅游业发展的原则三旅游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主要制度11旅游综合管理制度22旅游者权益保护制度33旅游促进和公共服务制度44资源保护和旅游利用制度55旅游服务合同制度66规范旅游市场提高服务质量制度77旅游安全保障制度华山栈道男子跳崖旅游景区如何避免安全事故
权利二:知悉真情权
第九条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针对旅行社(尤其是组团社)对于产品的知识要求, 如果不懂或者该提醒的方面没有提醒,很容易违反知 情权的原则 。
【案例】
“900元昆明、大理、丽江双飞六日游,只有3个购物点,绝不强迫 消费。”面对诱人的广告,浙江的张某立即就报了名,为了保险起见, 他还与旅行社签订了合同。然而,当飞机落地昆明,一切都变了样。旅 行团坐着大巴车赶到丽江,风景还没看到,又被拉回了昆明,购物行程 也由此拉开序幕。螺旋藻、银器、翡翠玉器、茶叶店、精油店……合同 上白纸黑字的“3个购物点”却变成了10多个。导游还约谈了几位不买的 游客:“你们怎么能这样?还有一些购物点,你们不买东西,就别想回 去!”就这样,6日游变成了6日购,全团26人消费总额超过20万元。

单位组织旅游的管理制度

单位组织旅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组织旅游活动,确保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旅游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旅游活动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包括国内旅游、出境旅游等。

第三条组织旅游活动应遵循安全第一、文明旅游、合理消费的原则,注重旅游人员的身心健康和社会责任。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四条旅游活动组织者(以下简称“组织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2. 了解旅游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3. 具备一定的旅游知识,能够为旅游人员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

第五条旅游活动组织程序:1. 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旅游活动申请,包括旅游目的地、时间、人数、预算等;2. 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制定详细的旅游方案,包括行程安排、住宿、餐饮、交通、保险等;3. 组织者负责联系旅行社、酒店、交通工具等,确保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4. 向旅游人员公布旅游方案,收集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必要的调整;5. 出发前一周,组织者应向旅游人员发放旅游手册,告知注意事项和行程安排;6. 行程中,组织者应密切关注旅游人员的安全,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六条旅游费用管理:1. 旅游费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增加;2. 旅游费用由组织者统一收取,并存入单位指定账户;3. 旅游费用支出需有详细记录,并定期向单位财务部门报告。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七条旅游安全:1. 组织者应确保旅游活动符合国家旅游安全规定,对旅游线路、交通工具、住宿设施等进行严格审查;2. 旅游人员应遵守旅游安全规定,不得擅自离队;3. 旅游活动中,组织者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并组织急救培训。

第八条保险保障:1. 组织者应为旅游人员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确保旅游人员的人身安全;2. 旅游人员应自行购买个人意外保险,增加安全保障。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九条旅游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收集旅游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旅游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价;1. 对旅游活动的组织、实施、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2. 对旅游活动中的优秀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3.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2024年旅游区交通安全管控方案

2024年旅游区交通安全管控方案

2024年旅游区交通安全管控方案2024年旅游区交通安全管理控方案如下:一、建立全方位的交通安全管理系统。

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旅游区交通安全工作,建立立体化、网络化的管理体系,确保交通安全措施的全面覆盖。

在制定交通安全管理方案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加强交通监控设备的设置,包括摄像头、路口信号灯等,提高交通违法的监测和处罚力度;2.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游客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法规遵守性;3.加强对驾驶员的考核和管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安全标准;4.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对机制,提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突发交通事故中的应急响应速度和效率。

二、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

对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同时,根据游客流量和交通需求,合理规划和优化交通道路,提升交通通行能力和效率。

三、强化交通安全执法和监督。

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惩处交通违法行为,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执法公正、严格。

四、加强与周边地区和相关单位的协作与联动。

建立交通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旅游区的交通安全。

五、推动科技创新和智能化应用。

借助先进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提升交通管理效能,加强对交通状况的监测和预警,及时调整交通流量,保障交通秩序和安全。

六、加强文明旅游和教育引导。

促进旅游文明素养的提升,强化游客的文明行为意识和自觉性,倡导安全、文明的旅游环境,共同保障旅游区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以上即为2024年旅游区交通安全管理控方案,旨在全方位、多维度、系统性地推动旅游区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游客和驾驶人员的交通出行安全。

景区车辆进出管理制度范本

景区车辆进出管理制度范本

景区车辆进出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景区车辆进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景区内车辆的进出行为,保障景区的安全和秩序。

对于车辆进出的监管、申请、审批等事项,本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本景区的机动车辆,包括游客自驾车辆、巡逻车辆、物资运输车辆等。

三、车辆进出申请1.车辆进入景区前,必须提前向景区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2.申请内容应包括车辆的牌照号码、驾驶员姓名、车辆类型以及进出景区的时间和目的等信息。

3.申请可以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进行。

四、车辆进出审批1.景区管理部门对车辆进出申请进行审批。

2.车辆进出审批机制分为常态审批和临时审批。

3.常态审批适用于景区内的固定车辆,审批有效期为一个月。

4.临时审批适用于非固定车辆,审批有效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5.审批结果通知应当包括审批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以及具体生效日期。

五、进出车辆管理1.进入景区的车辆,在入口处由景区工作人员进行车辆登记,并核对相关申请信息。

2.出入景区的车辆必须携带有效的进出证件,凭有效证件方可出入。

3.禁止未经审批擅自进入景区的车辆,一经发现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4.进出景区的巡逻车辆、物资运输车辆等特殊车辆,应提前报备景区管理部门,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正常进出。

六、车辆进出记录和信息交流1.景区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进出记录,并保留一定时间。

2.景区内不同部门之间应及时共享车辆进出信息,以便加强对车辆进出的管理和调度。

七、车辆紧急出入处理1.在紧急情况下,需要车辆紧急出入景区时,由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核实情况,并及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

2.车辆紧急出入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确保安全。

八、违规处罚对于未按照规定申请进出或擅自进入景区的车辆,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违规处罚。

九、附则1.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2.如有需要,景区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3.本制度解释权归景区管理部门所有,有关解释及执行事项,请与景区管理部门进行确认。

旅游运输业规章制度

旅游运输业规章制度

旅游运输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旅游运输业的发展,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旅客及一般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旅游运输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旅游运输业务包括旅游客运、旅游专线、旅游包车、旅游班车等服务。

第四条旅游运输业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服务。

第五条旅游运输企业应当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旅客合法权益。

第六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运输业的监督和管理,加强行业内部协调,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七条从事旅游运输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第八条旅游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文件,经审批后方可取得经营许可。

第九条经营许可的有效期限为5年,到期需重新审批。

第十条未取得经营许可的企业不得从事旅游运输业务,违者将受到处罚。

第三章服务质量第十一条旅游运输企业应当制定相关服务质量标准,确保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旅游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驾驶员和服务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三条旅游运输企业应当定期维护和检修车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旅游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客服机制,及时解决客户投诉和意见建议。

第十五条旅游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素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旅游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车辆安全、旅客安全等方面。

第十七条旅游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

第十八条旅游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旅游运输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保障旅客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第二十条旅游运输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旅游运输企业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旅游运输企业若发生服务质量问题,将受到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二十三条旅游运输企业若违反相关规定,将暂停经营资格或吊销经营许可。

景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篇)

景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景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维护景区秩序,保护游客和景区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景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景区内所有道路、停车场、游览区域及其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景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景区设立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景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交通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景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二)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三)对景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四)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五)处理交通事故,保障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第六条景区各部门、单位应当配合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第三章道路交通设施第七条景区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隔离设施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第八条景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当保持完好、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占用或者损毁。

第九条景区应当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道路交通秩序第十条景区道路、停车场、游览区域及其周边的道路,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行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走;(二)车辆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不得逆行、超车、超速、占用应急车道;(三)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驶入机动车道;(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应当遵守相关交通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五)车辆停放应当遵守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盲道等;(六)不得在景区道路上进行试车、试驾、拖车、修车等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

第十一条景区应当设置交通指挥岗,负责指挥、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

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旅游客运业务的车辆、人员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旅游客运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条公司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操作规程;(三)安全教育培训;(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五)事故报告与处理;(六)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七)消防安全管理;(八)交通安全管理;(九)职业健康管理;(十)应急管理等。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车辆与设施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确保旅游客运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第十六条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带、灭火器、急救箱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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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民用航空运输票证管理
1、客票的管理 (1)性质 客票是航空旅客运输合同订立和运输合同成立的初 步证据 。
案例1
国际航班客票无效案
• 案情简介: • 李某在A航公司售票处购买了三张由上海至玻利维亚 首都拉巴斯的国际航程机票,分别由三个航空公司承运。 李某搭乘A航空公司的航班离沪,次日抵达法国巴黎戴高 乐机场。在机场核换登机牌时,法国警方人员通知李某其 所持机票无效,勒令其次日返回。李某遂要求A公司返还 全程机票 及其他各项相关的费用。而A航空公司认为机票 无效是法国警方单方面的认定,属于法国政府有关部门实 施的与货物入境、出境或者过境有关的行为,航空公司对 此不负责任,因此拒绝赔偿。
21世纪全国高等院校旅游管理类创新型应用人才培养规划教材
旅游政策与法律法规
第6章 旅游交通管理制度 第6章 旅游交通管理制度
知识要点
掌握程度
相关知识
1、旅游交通
了解熟悉
旅游交通的概念、旅游交通的特征、 旅游交通的主要方式
旅游交通法的概念、旅游交通的主 要法律法规
2、旅游交通法
掌握
3、旅游交通航空运输相关法律规定
6.1.2旅游交通的特征 旅游交通相较于一般的公共交通而言,主要有以下 几个特征: 1、旅游交通的游览性; 2、旅游交通的舒适性 3、旅游交通的季节性; 4、旅游交通的协调性 6.1.3旅游交通的主要方式 旅游交通常用的方式主要有五种: 1、航空运输 航空运输在我国旅游交通运输中地位非常 重要。 2、铁路运输 铁路运输具有安全性高、速度较快、运输 能力强、安全正点和经济实惠等特点,成为国内中、远程旅 游出行的主要交通。 3、公路运输 汽车旅游是一种机动游交通方式,可以实 现“门到门”的快捷直达运输
6.1.1相关基础概念 1、旅游交通是指伴随旅游者旅行游览全过程所发生 的各种交通运输服务经济活动的总称。它的根本目的是 保障旅游者进行空间位置转移、观光旅游和最终抵达目 的地。它是旅游活动进行和旅游业发展的必要条件。 2、旅游交通法是指由国际社会和各国立法机关制定 的调整国际旅游、国内旅游交通运输关系的法律法规总 和。主要划分为交通运输管理法律制度和交通运输合同 法律制度
6.2.4承运人的责任
1、承运人对旅客人身安全的责任 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 程中发生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但是,旅客的人身伤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 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2、承运人保障旅客财产安全的责任 旅客的财产一般是旅客的行李,包括托运行李和旅客随身携 带的行李物品。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 用航空器过程中发生的事件,造成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灭、 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但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或者托运行李物品的毁灭、遗失或者 损坏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1)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 (2)承运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以外的人包装货物的, 货物包装不良; (3)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4)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的与货物入境、出境或者过境有关 的行为。
• 4、水路运输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水路旅客运输 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 • • 5、索道运输、缆车运输方面的法规 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风景名胜区条例》。
6.2旅游航空运输管理和运输企业的义务
基础知识概述
旅游航空运输,其实质就是旅客航空运输,又 称民用航空运输,它是民用航空运输企业使用民用 航空器运送旅客、行李或者货物的有偿经济活动。
第6章 旅游交通管理制度
6.1旅游交通法律法规概述
6.2旅游航空运输管理和运输企业的义务
6.3旅游铁路运输管理相关规定
6.4旅客公路运输管理相关规定
6.1旅游交通法律法规概述
• • 基础知识概述 交通是旅游业发展的前提条件,是旅游活动中必不 可少的重要环节。旅游交通是国家交通运输业的重要组 成部分,同时旅游交通有其特定的运送对象,所以它既 具有其特殊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旅游交通法是通过将 旅游交通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进行法律规制,使 旅游交通社会关系中各主体之间形成特定的权利义务关 系,以维护和促进旅游交通秩序。
3、袁某的实际损失是由小偷造成的,因此,在公诉 机关追究小偷刑事责任之外,袁某可以通过提起刑事附带 民事诉讼途经要求小偷赔偿。在本案中,袁某的损失虽然 是由小偷的犯罪行为造成的,但对损害的发生旅游公司违 反了作为的义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承运人的旅 游公司与作为不法侵害的第三人的小偷之间不存在主观的 上的牵连关系,没有共同的故意或过失,因此不构成共同 侵权;但由于旅游公司作为承运人违反了保护乘客人身及 财产安全的义务,而是消极不作为,故旅游公司与不法侵 害人之间成立不真正连带责任关系。因此,袁某有权要求 小偷或旅游公司对其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如果袁某要求旅 游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旅游公司赔偿后,有权向实际责任 人——实施了不法侵害行为的小偷追偿。如果袁某要求小 偷赔偿,小偷赔偿后,旅游公司则不对袁某重复赔偿。因 此,在本案中,袁某可以要求不法侵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也可以要求旅游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旅游交通铁路运输相关法律规定
掌握
5、旅游交通公路运输相关法律规定
掌握
技能要点 1、旅客和承运人的权利求 掌握 重点掌握
导入案列
案情简介:2005年11月4日,袁某与女朋友搭乘一辆旅游大巴,结伴 去云南旅游。袁某在车上遭遇小偷扒窃,发现后便与小偷展开搏斗, 其女友一边劝阻一边要求车上的人帮忙。但是车内其他人被小偷恐 吓,因此无人敢出面帮忙。袁某一边与小偷打斗,一边要求司机停 车向车下群众求救,或将车开往公安局。小偷警告司机不要多管闲 事,否则将伺机报复。处于对自身安全考虑,司机及乘务人员均未 出面制止或报警。结果袁某所带物品被抢,并被小偷刺伤身体。事 后,袁某向法院起诉大巴所属旅游公司,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掌握
航空运输企业的概念、航空运输合 同、旅客的权利与义务、承运人的 权利与义务、承运人的责任、我国 《民用航空法》有关旅游运输管理 的主要规定 铁路运输合同、旅客的权利与义务、 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承运人的责 任、我国《铁路法》有关旅游运输 管理的主要规定 旅客的权利与义务、承运人的权利 与义务、承运人的责任、我国《道 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安全法》 等有关旅游运输管理的主要规定 应用方向 确定法律责任的承担 索赔
6.1.4旅游交通的主要法律法规 1、航空运输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 李国内运输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旅客、行李国际 运输规则》、《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等。 2、铁路运输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旅客运规程》、 《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 3、公路运输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6.2.2民用航空运输主管机关和企业义务 1、民用航空运输主管机关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对全国民用航空活动实施统 一监督管理。 2、民用运输企业的义务 (1)服务要求 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以保证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 提供良好服务为准则,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2)航班告示 旅客运输航班延误的,应当在机场内及时通告有关情况。 (3)安全运输规定 乘坐民航飞机的旅客在登机前必须接受的一项人身和行 李检查项目,这也是为了保证旅客自身安全和民用航空器 在空中飞行安全所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 民用航空安全运输规定包括: 安全保卫方案、安检制度、 禁运规定
6.2.1相关基础概念
1、民用航空运输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民用 航空器运送旅客、行李、邮件或者货物的企业法人。 2、承运人一般是指以本人名义与旅客或者托运人, 或者与旅客或者托运人的代理人,即订立航空运输合同的 人。本节所指承运人包括了填开客票的航空承运人和承运 或约定承运该客票所列旅客及其行李的所有航空承运人。 3、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航空合同,要求承运人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向承运人支付相 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 4、客票是指指由承运人或代表承运人所填开的被称 为“客票”及行李的凭证,包括运输合同条件、声明、通 知以及乘联和旅客联等内容。
( 2)内容 票证上要注明: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 (3)管理 承运人运送旅客,应当要求旅客出具客票。旅客乘坐民用航空器, 应当交验有效客票。 2、行李票的管理 根据《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 (1)性质 行李票是行李托运和运输合同条件成立的初步证据。 (2)内容 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需要声明托运行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 利益的,注明声明金额。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时,行李票可以包含 在客票之内或者与客票相结合。 (3)管理 旅客未能出示行李票、行李票不符合规定或者行李票遗失,不影 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承运人未履行出具行李票的强制义务 或已履行内容不符合行李票的强制义务的,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 果。当承运人载运行李不出具行李票时,则不能援引有关规定要求 赔偿
问题: • 1、本案中承运人违反了什么义务? • 2、袁某的损害是由公司司乘人员赔偿还是由旅游公司赔 偿? • 3、承运人的责任与不法侵害人的责任在法律上是何种关 系?
案例评析要点: 1、承运人违反了保护旅客人身及财产安全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承运人 具有保证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对旅客提供的旅游交通 服务,应当保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承运人有 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至目的地。 本案中,在公路运输过程中,出现了旅客人身、财产 遭受损失的危险时,司机及乘务员消极不作为,没有对盗窃 和人身伤害行为加以制止,从而造成了袁某及其财产的损失, 明显未尽到安全保护义务,使旅客被他人打伤、被盗,承运 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4、水路运输 水路运输可分为沿海客运、远洋客运和内 河客运。 • • 5、索道运输 索道,又称吊车、流笼,是交通工具的一种。 客运架空索道是利用架空绳索支撑和牵引客车运送乘客的 机械运输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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