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城市治理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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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理学ppt 第11章 城市公共服务管理

市政管理学ppt  第11章 城市公共服务管理

11.2 社会公正与底线责任
❖ 11.2.1 底线公正的基本含义 1. 社会公正的理论流派
自由主义公正观 功利主义公正观
平均主义公正观
• 保障人人都有天 赋权力,机会平 等
• 政府无须干预
• 弊病:贫富悬殊、 阶级对立
• 从最大多数人的最 大利益出发,主张 社会分配应当有助 于个人利益总和最 大化
市政管理学(第二版)
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11.3 城市公共事业改革
❖ 11.3.3 城市公共服务机构改革
2. 事业单位改革的分类管理
行政执行类事业单位
应逐步转变为行政机构, 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 机构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
可依照NPO的规范性要 求进行改革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市政管理学(第二版)
应逐步转变为企业
11.1 公共服务与政府职能
❖ 11.1.4 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01
政府负责组织纯公共服务的供给。
02
“掌舵”而不“划桨”。
03 为公共服务的私人供给提供制度激励。
04 运用政府规制手段保障公共服务质量。
05 在私人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政府有责任给予 消费者某种支持。
市政管理学(第二版)
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 在效率上具有显著 优势,但对社会平 等的诉求往往落空
• 主张在个人之间 平等地分配公民 权利和社会财富, 是最具有道德感 召力的公正理论
• 绝对平均主义的 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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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11.2 社会公正与底线责任
❖ 11.2.1 底线公正的基本含义 2. 底线公正的理论内涵
❖ 目前,我国城市公共事业运行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高考作文:“小地方也可大作为”

高考作文:“小地方也可大作为”

高考作文:“小地方也可大作为”“小地方也可大作为”系列“淄博烧烤”火出圈的现象分析【事件回顾】“上车空着手,下车兜着走!”近日,“淄博烧烤”火出圈,不少人特意坐高铁到山东淄博撸串。

多名网友晒出的视频显示,走进“烧烤专列”,不仅遇到淄博高青县、沂源县文旅局长亲自服务,还受到了“疯狂投喂”,拿到了沂源苹果、文创书签、雪糕等当地礼品。

烧烤带火了一座城。

近期,当地政府的跟进借势营销,如推出“烧烤专列”,给外地来的游客“投喂”特产礼品等,无疑再次拉满了外界对它的好感度。

把烧烤做成火热的美食IP,并成功火出圈,山东淄博无疑为城市文旅发展提供了一个极佳的示范样板。

【热点素材】淄博烧烤出圈大火,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应该是从今年3月起,淄博烧烤就不断被各路网红推到了注意力的中心,今年4月26号淄博文化旅游局发出了一封情真意切的劝退信,又把淄博烧烤推上了热度的高峰。

信中提到:“淄博烧烤”火出了圈。

面对“难得的厚爱”,虽然我们已经全力以赴,但服务供给可能还无法完全满足游客的体验需求,近期客流过载等问题已给大家造成了一些困扰和不便。

目前,“五一”期间中心城区的酒店已基本售罄,客流量已超出接待能力,预计部分重点路段、网红打卡点将会出现交通阻塞、停车难、排队时间长等问题,将影响您的体验效果。

旅行贵在品质,建议您可以关注相关信息,错峰出游、避免扎堆,打出时间差、换得舒适度。

请给我们一点时间,我们会把服务的品质品位做得更好,让您悦享旅程、游淄有味。

这份委婉体贴的告游客书,又为淄博赢得了一波好感。

从而让淄博烧烤更加深入人心了。

【写作主题】城市底蕴、消费复苏、美食文化、城市格局、创新发展、流量出圈【写作角度】观点一:唯有特色,才能深得人心这段时间,淄博烧烤火了,吸引了全国游客前去打卡,相关话题连续登上热搜,一夜之间,淄博烧烤成为妥妥的顶流。

明明全国各大烧烤皆有特色,为何唯独淄博烧烤能突破重围?仔细观察,其实不难发现,淄博烧烤火出圈的秘密有两个字:特色。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天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的通知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天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的通知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天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11.04•【字号】津民函〔2020〕29号•【施行日期】2020.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天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的通知津民函〔2020〕29号各区民政局:2020年9月25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1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

为切实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在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创新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行“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先后就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城乡基层治理领导、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等出台系列文件,强化街道办事处在城市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形成了一系列政策制度和实践经验。

《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化了我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工作成果,为街道依法履职提供了基本遵循和重要保障,是我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标志。

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增强治理效能,打造融合高效的基层治理格局。

各区、各街道一定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职责,带头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推进新时代街道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学习把握《条例》的主要精神各区、各街道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坚决落实《条例》所规定的各项改革任务,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法制化精细化水平。

南京《关于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解读

南京《关于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解读

南京《关于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南京市政府•【公布日期】•【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正文南京《关于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解读城市形象“三分靠建、七分靠管”。

如何固化“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在深入调研、梳理问题、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突出解决易回潮反复的顽症,推进体制机制的创新,细化目标责任的落实,突出城市管理手段法治化、城市管理机制市场化、城市管理服务标准化、城市管理过程社会化、城市管理技术现代化,综合施策、打好“组合拳”,真正实现城市管理方式从传统城市管理向现代城市治理转变,从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从单项整治向综合治理转变,真正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构建与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相适应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机制3个部分,对于《意见》的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综合施策:针对“顽疾”开出32副“良方”《意见》从城市管理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违建管控、工地管理、城市交通、河道管理、绿化养护、小区物业等8个方面的管理入手,提出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32项具体举措,重点针对当前城市管理长期存在的“顽疾”,对症下药、开出“药方”。

1.环境卫生:推进环卫保洁机械化,提高道路街巷保洁标准症状:长期以来,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存在机械化水平不高、环卫作业定额较低、市场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往往主干道扫干净了,背街小巷却不尽如人意。

药方:提升道路清洁、垃圾收集、建筑物外立面清洗机械化作业水平,主次干道全部实行机械化清扫保洁,区域机扫率达到80%以上。

重点主干道、景观路实行全天候保洁,每天不少于1次冲洗、2次清扫、3次洒水,确保路面无积尘;支路、街巷实行16小时保洁。

在繁华街巷推行“四清扫”作业机制,全天合理设置4个时间段进行清扫作业,提高清扫频次。

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

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

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1.26•【字号】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83号•【施行日期】2022.0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八十三号)《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1月26日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2021年11月26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推动城市更新,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更新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对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持续改善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具体包括:(一)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二)调整和完善区域功能布局,优化城市空间格局;(三)提升城市居住品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四)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五)创新社会治理,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六)省、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城市更新活动。

第三条城市更新应当遵循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民生优先、节约集约,数字赋能、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更新工作的领导,将城市更新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城市更新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承担城市更新工作的部门(以下统称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更新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民政、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城市更新相关工作。

城市治理小论文

城市治理小论文

城市治理小论文城市治理的现代化变革深度城市化带来的不只是硬设施的更新,同样还包括软环境的提升。

这对城市治理现代化构成倒逼态势。

目前我国大城市建设已全面从“增量型”转向“存量型”,空间发展从“外延扩张”转向“内涵提升”。

但与此同时,城市功能发育尚不充分,空间规划、公众参与等方面的制度配套尚不完善。

因此,以“深度城市化”为契机,系统构建与城市存量调整、内涵提升相匹配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尤为重要,下面提出城市治理的现代化变革的几个方面。

一.城市“新空间”“深度城市化”是对城市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进行深度整合、开发的过程,涉及到城市地下空间、私有空间、数字空间等新型空间的开发、建设、利用和管理。

当前,空间权属划分不明已成为我国各地有效开展新型空间开发、建设、利用、管理的重要掣肘。

比如,道路地面以下空间产权缺乏界定,多部门均可对道路“开膛破肚”,地下空间利用混乱、无人管理;历史风貌区空间权属尚未细分,私搭乱建现象严重、清理恢复异常困难,等等。

亟待从城市发展与规划相统一的角度出发,对城市空间制定细化规划、明确产权界定、构建制度支撑。

到目前为止,包括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在内的20多个城市已编制了城市地下空间专项规划,但实践中普遍存在多头管理等问题。

这就需要在规划阶段引入智能科技,统筹地上地下,推进城市空间规划的一体化、智能化、前瞻化。

比如,北京城市副中心设计就启用CityGo系统,在学习整个通州样片的基础上进行2022~2035年城市发展推演,完成了世界上第一个纯粹人工智能推演的发展模型。

依托这样的智能科技进行统筹,一方面保障城市地下空间实际探测效率与精度,对地上、地下空间建立更加科学、立体、全面的认识,便于进一步分清权属、提升空间精细化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可对城市发展进行三维推演,综合统筹职、住、学、商、医、休等关键要素,使决策更具前瞻性,各部门更具协调性。

在智能统筹的基础上,为新型物理空间量身立法修法,设计空间权益的委托经营和流通交流制度,也是重中之重。

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

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

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上饶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批准部门】8;814;81401;【批准日期】2017.11.30【发布部门】上饶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7.12.15【实施日期】2018.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上饶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已由上饶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1月7日通过,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1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12月15日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2017年11月7日上饶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3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管理职责第三章城市管理规定第四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规划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物业管理、公共空间、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与应急等公共事务和秩序实施管理、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城市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城市管理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实行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基础,部门联动、权责明晰的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城市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07号

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07号

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07号)《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已经2014年7月23日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XXX2014年7月24日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及道路的容貌管理活动,维护整洁、美观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建(构)筑物、公共设施、道路等城市容貌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园林绿化、广告标志、照明、公共场所、城市水域等城市容貌管理活动,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城市建(构)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遵循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及道路容貌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市建(构)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的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公安、交通运输、工商、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城市建(构)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家、省容貌标准,制定本市城市容貌标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实施。

城市容貌标准是城市容貌维护、监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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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延伸资产
城市延伸资产,就是指从城市有形资产中衍生出 来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
(1)城市的气势、城市的风光、城市清新的空气、 城市的文化、城市的独特魅力等;
(2)城市道路、桥梁以及城市建筑物和构筑物的 开发权、使用权、经营权(如公交线路经营权)、 冠名权、广告发布权等相关权益;
(3)其他延伸资产。如财政投资形成的经营性资 产(股权)。
城市治理偏向城市运作过程中的权力、责
任的分散和社会各部分的协调;而城市经
营则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成熟和城市政 府职能不断转变情况下,人们所崇尚和追求 的最佳城市管理模式---经济性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是多元、分散、网络型以及多样 性的。
三、城市经营的主体 1.政府是城市经营的主导 2.企业是城市经营的参与主体 3.全体市民是经营城市的决定力量
(3)城市企业品牌。如:名牌企业、名牌产品。 这实际上是一种企业无形资产带来的城市无形资 产。如北京的联想带来的影响,实际上也是北京 的无形资产。
(4)城市市民素质。包括人才数量与质量,市民 的整体思想、文化等各方面的素质。
(5)城市招商引资方面的政策、法规完善程度及 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6)城市的单位构成。如北京的高校、科研单位 集中本身也是一个无形资产。
(2)社团模式(Corporatist)
社团模式是通过利益集团高层的直接参与 大众的间接参与,利用再分配部门的协商 和谈判以确保集团成员利益和人人共享民 主的一种城市治理模式。
该模式的主要目标在于分配环节,即确保 以集团成员的利益塑造城市的服务和政策。 关键手段是包容,使所有主要的行为人及 其利益进入城市的决策过程。
2.城市无形资产 所谓无形资产,是指由特定主体控制的, 不具有独立物质实体形态,而对生产经营 长期发挥作用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的经济资 源。主要包括: (1)城市的性质。如北京是我国的首都, 大批的中央机关和国家机关集中于此,这 就是一个无形的吸引力。 (2)城市政府形象。包括政府良好的服务、 高效的办公运作以及政府的信誉等。
4.城市其他资产
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收购及罚没资产、 机关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中闲置的国有资产 等。
五、城市经营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城市经营应遵循的原则有:市场供求原则、“谁 投资、谁受益”原则、政府适时调控原则以及依 法经营原则。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做好城市经营 的各项具体工作。
1.城市土地的经营 2.城市基础设施的经营 3.城市公用事业产品的经营 4.城市无形资产的经营
最后,构建和完善城市治理的垂直体系和水平体系。 城市垂直治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主要工作有: 减少部门划块,提高管理效率;
相近相关部门就近和联合办公,信息共享,协同应 对城市的各种问题;
公开法定办公程序,加强政府法治观念; 完善并规范城管人员的编制;
增加负责区域规划的行为主体,明确其法律地位与 权力;
二是在部分以市场为导向的城市,随着经 济发展产生了许多代表不同利益的群体, 随着自身实力的壮大,他们强烈要求进入 城市政策的决策过程以维护其自身的利益。 这些利益集团对城市治理的参与促使了城 市治理管理模式和社团模式的萌芽。
具体分析我国城市治理发展状况,可以发现我国 城市治理模式尚未完善而且相互之间缺乏有机协 调的结合。这导致我国城市治理存在许多问题:
2市民社会、公共部门与 私营机构的互动过程。地方政府是城市治 理的主角之一 。城市治理注重的是过程, 即城市地方当局协同私人利益集团力求实 现集体目标的过程,并由政治、经济和社 会价值体系共同塑造。
(2)城市治理的特征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城市管理的新模式。 是一个复杂的治理体系或治理结构。 是城市政府统治的现代发展形式。
加强上级对下级规划的监控、介入以及审批后实施 的监督; 建立完善的法规配套体系等。
城市水平治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主要工作 有:
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如媒体等的监督作 用;
完善水平治理体系的参与机制;
完善公众参与程序,逐步建立公示制度、 咨询制度、反馈制度和申诉制度;
增加法律法规中“执法者”的义务和“被 管理者”的权利等等。
(4)福利模式(Welfare)
福利模式是政府官员及官僚主义者通过与 高层政府的关系网络来确保国家基金的流 入,以复兴地方经济的一种城市治理模式。 这一模式是国家为了扶持和复兴那些曾经 是繁荣的工业地区,但目前没有能力引入 商业或公共组织以重新组织地方经济基础 的城市而设置的治理模式。
三、我国城市治理模式现状及其完善
其六,城市经营既是城市发展的崭新思维 又是城市发展中的不断实践,其内涵及内 容等都需要不断发展与完善。
二、城市经营与城市管理、城市治理的比较
联系主要是:
(1)城市经营和城市管理存在诸多交叉。在城市 经营过程中必须进行城市管理;同时,在城市管 理过程中也要制订出方便城市经营的政策法规, 使经营、管理两不误,相互促进,共同完善。
一方面由于管理模式的缺乏和旧的福利模式的作 用使得城市政府垂直的治理体系存在诸多问题;
另一方面由于社团模式尚未完善及支持增长模式 自身的问题,导致城市政府水平治理体系存在各 种弊端。
因此,必须对我国的城市治理模式予以完善和重 新整合。
2.我国城市治理模式的完善与整合 首先,管理模式和社团模式的完善与运作。 精简城市管理机构; 依法办公,增加政府官员与企业机构的距离; 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地方政府的组织弹性。 建立由各种社团、协会和专家组成的各种层次的 委员会,协调各部门、集团的利益,化解争端; 完善城市管理的公共参与程序。
简单地说:
治理就是通过多种集团的对话、协调、合 作以达到最大程度动员资源的统治方式, 以补充市场交换和政府自上而下调控的不 足,最终实现“双赢”的综合的社会治理 方式。
由此可见,“治理”与“统治”有很大的 不同,主要表现在: 第一,产生早晚不同。 第二,权威来源不同。 第三,实施主体不同。 第四,管理手段不同。 第五,权力运行不同。 第六,决策过程不同。
六、城市经营的主要注意事项 1.坚持服从城市规划为前提 2.加强城市经营的法规建设 3.坚决避免“一刀切”式的经营 4.杜绝一哄而上,盲目进行
的偏向于在某一特定治理的权力分配框架
下的协调;城市经营则是在城市资产积累
到一定程度时,在市场经济管理体制的条 件下去经营城市。
(3)解决问题不同。城市治理的首要问题是 要解决城市管理权力的分配;城市管理是在
既定的权力结构下,讨论城市资源的分配与
使用;城市经营则是站在经营的角度去管理 城市资产。
(4)管理模式不同。城市管理一般偏重 于城市政府权威自上而下的的行政性管理;
1.我国目前城市治理模式状况
一是在大部分以政府为导向的城市,城市治理普 遍以福利模式和支持增长模式为主。
城市政府一方面利用政府的网络关系获得国家的 财政支持及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以促进城市 经济复兴;另一方面积极的推销自己,通过城市 规划、资源开发及优化城市环境等一系列手段吸 引投资推动经济发展。
“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 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 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 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 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 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治理有以下4个特征:治 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 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 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 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
第二节 城市经营
一、城市经营的内涵 所谓城市经营,就是以提高城市自身的价 值和竞争力,促使城市进入可持续发展轨 道,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 活需要为目的,而对城市中可以用来经营 的各种资本进行集聚、重组和市场营运的 经营管理活动。
城市经营的内涵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其一,城市经营脱胎于我国城市建设、管 理与发展实践、是中国城市管理与城市建 设模式的最新发展;
二、城市治理的模式
(1)管理模式(Managerial)
管理模式是按照市场原则将城市公共服务的生产 者与消费者视为市场的参与者,通过基于市场的 广泛的专业管理手段以提高公共服务生产与输送 效率为目的,并真正让消费者选择产品和生产者 的一种城市治理模式。
该模式强调专业参与而非政治精英的渗入,“让 管理者管理”是其口号。
其二,城市经营的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日 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其三,城市经营是运用市场机制来调控城 市发展要求与发展条件之间矛盾的一项经 营管理活动,最终结果是促进城市的可持 续发展;
其四,城市经营是我国城市政府职能转换 的一种体现,是我国城市管理的一项制度 创新和机制创新;
其五,城市经营既有政府行为、也有市场 行为,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互为补 充,构成多元化的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新格 局;
第十一章 城市治理与经 营
第一节 城市治理
一、治理与城市治理的理解 1.治理及其内涵 我国对英语中的“governance”一般翻译为 “治理”、“管治”或“治道”,但使用 比较多的是“治理”。所谓治理,原意主 要是指控制、指导或操纵,与政府 (government)的含义交叉。
全球治理委员会1995年发表的题为《我们的 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对治理作出了如 下界定:
(2)城市治理离不开城市经营,城市经营是城市 治理的重要内容。
区别主要表现在:
(1)发展阶段不同。城市管理是伴随城市 的产生而形成的;城市经营则是当城市的 资产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在市场经济体制 下去经营城市;城市治理则需要社会的民 主化达到一定的程度时才能实现。
(2)内涵侧重不同。城市治理侧重于突出 地方自治与民众自我管理;城市管理更多
四、城市经营的客体
1.城市有形资产 具有独立物质实体形态,看得见摸得着的资产。
(1)城市土地。城市土地是一种自然生成资产, 也是城市最广泛、直接经营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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