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及奖励办法
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奖励制度

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奖励制度
一篇优秀的毕业论文凝聚着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大量心血,包含着师生的大量辛勤劳动。
为了提高师生对毕业论文工作的重视,鼓励师生共同努力做出更高水平的毕业设计,特制定该奖励制度:
一、奖金奖励制度
1.凡被评为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学院奖励指导教师奖金200元;
2.凡院级优秀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学院再奖励指导教师奖金200元;
3.论文被SC1.收录的第一作者所获奖励方式和额度(如果第一作者是研究生,则奖励其导师,但导师必须是通讯作者)为:
获奖金额二影响因子χ800元
(注:影响因子小于1的均定为800元,其他情况均在十位上进位。
影响因子查询以前一年度的国际公布的为准)
4.论文被EI、ISTP收录的第一作者所获奖励和额度(如果第一作者是研究生,则奖励其导师,但导师必须是通讯作者)为:500元。
5.论文在学校认定的核心刊物上发表的第一作者所获奖励和额度(如果第一作者是研究生,则奖励其通讯作者的导师)为:300元。
二、赠送优秀论文集奖励制度
1.凡被评为院级优秀论文的,赠送指导教师及学生各一本院优秀论文集。
2.凡被评为校级优秀论文的,赠送指导教师及学生各一本校优秀论文
Mo。
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办法

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办法毕业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是本科学生全面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对理论问题或现实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的综合性学术训练。
为鼓励学生认真撰写毕业论文,提高我校学生的学术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名额和条件(一)评选名额:不超过撰写毕业论文学生人数的5%。
(二)评选条件:(1)毕业论文总评成绩90分以上。
(2)论文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谨,条理清晰,分析透彻,文字通顺,格式规范,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课题有一定的创新性。
(3)不存在抄袭、剽窃、伪造或篡改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
(4)毕业论文检测的文字复制比小于30%。
二、奖励办法凡获得“优秀毕业论文”的学生,学校教务处向其颁发《****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证书》。
三、评选办法评选优秀毕业论文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
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名单由各二级学院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结合毕业论文各环节综合因素,按5%的比例进行评选。
被推荐的论文由推荐人填写“****学院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评审表”,并写出推荐理由(不少于200字),经二级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讨论同意报教务处初审后,送学校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审核批准后正式公布“优秀毕业论文”获奖者名单。
四、评选材料(一)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评审表;(二)毕业论文册,包括毕业论文缩写稿、正稿、任务书、成绩评定书、答辩记录、初稿、复审答辩材料等;(三)论文缩写稿及电子版本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交教务处,纸质材料由教务处交学校档案室归档。
论文缩写稿一般在2000-3000字,内容包括内容摘要和关键词,并要求在题目下面写明作者所在二级学院、专业班级、姓名、指导教师等基本情况。
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及奖励办法

附件3:喀什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及奖励办法为进一步规范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激励师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勤奋钻研、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时间院级优秀毕业论文每学年6—7月评选一次。
二、评选机构喀什师范学院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工作由教务处组织进行,其主要职责为:1.部署评选工作。
2.组织评审工作。
3.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
4.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三、评选范围和对象符合下列条件的当年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均可申请参加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1.毕业论文总成绩为“优秀”。
2.被推荐的毕业论文档案资料齐全,且符合学校的相关要求和规范。
四、评优名额和办法1.学院根据当年毕业生人数和专业结构情况,确定评优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
2.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各系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向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提名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名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进行讨论评审,择优推荐。
3.各系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时,须向教务处提交如下推荐材料:(1)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顺序表及评议小组、系答辩委员会推荐意见(2)论文指导档案(复印件)(3)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文本的打印稿和电子稿。
4.教务处根据各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的推荐意见,按学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相关材料,提出院级优秀毕业论文名单,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实施奖励。
五、奖励办法对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并发文通报表扬。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编入《喀什师范学院××××届优秀毕业论文汇编》。
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确定为优秀指导教师,学校颁发获奖证书,由系部给予适当奖励。
六、注意事项1.对评选出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等严重问题,学院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毕业论文的奖项与学术荣誉评选

毕业论文的奖项与学术荣誉评选在大学生的学术生涯中,毕业论文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除了对学生毕业之前的学业进行综合评估外,毕业论文还承载着学生的研究能力与学术水平的体现。
因此,许多学院和学校会通过评选奖项和学术荣誉来表彰那些在毕业论文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学生。
一、奖项评选1.最佳论文奖最佳论文奖通常是对在独立研究中表现出色、创新性和方法论严谨的学生进行认可。
评选最佳论文奖的标准包括研究问题的重要性、数据收集和分析的可行性、研究设计的合理性以及对现有学术领域的实质贡献。
获得最佳论文奖的学生通常会得到学校或学院颁发的奖金、证书以及相关荣誉。
2.优秀论文奖优秀论文奖是对那些在研究设计、数据分析或文献综述等方面具有卓越表现的学生进行认可。
优秀论文奖的评选标准通常涉及研究方法的创新性、数据收集和分析的可靠性以及对相关学术领域的积极贡献。
获得优秀论文奖的学生会获得学院或学校的表彰,并被授予相应的证书。
3.学科领域奖项除了最佳论文奖和优秀论文奖之外,一些学校还设置了特定学科领域的奖项。
这些奖项可能是针对某个学科领域的优秀研究、最佳创新思维或者对特定学科领域作出卓越贡献的学生。
获得学科领域奖项的学生通常会在毕业典礼上被公布并得到学校或学院的嘉奖。
二、学术荣誉评选1.学术卓越奖学术卓越奖是对在整个学术生涯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的评选。
评选学术卓越奖的标准包括学术成绩、学术研究、领导能力、服务社区等方面。
获得学术卓越奖的学生通常是综合能力较为全面、在学术研究和社区服务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2.优秀学术贡献奖优秀学术贡献奖是对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进行评选。
评选标准通常包括学术论文发表、学术会议报告、学术竞赛获奖、学术项目参与等方面,此外,还要考虑学生在学术界的声誉和影响力。
获得优秀学术贡献奖的学生会在学校或学院的学术盛典上受到表彰。
3.科研创新奖科研创新奖旨在表彰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或工程设计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学生。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一、总则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是为了激发学生的学术研究兴趣,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促进毕业设计工作的高质量完成而设立的,旨在鼓励和表彰在毕业设计中取得杰出成绩的学生。
本评选办法旨在规范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程序和标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
二、评选标准(一)学术水平:论文的研究方法是否科学,研究成果是否创新,理论分析是否严谨,逻辑是否清晰,且能体现学生对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二)文献综述:论文是否对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献进行综述,综述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是否令人满意。
(三)实用性和应用价值:论文研究成果是否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是否能对相关领域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书写规范:论文书写是否规范、完整,标注和引用是否符合学术规范。
(五)创新性:论文的创新和突破程度,包括对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的应用、新理论的探索等方面。
三、评选程序(一)毕业设计论文提交: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将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提交到评选办公室。
(二)材料初审:由评选办公室进行材料初审,对提交的论文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符合评选要求的论文方可进入评选环节。
(三)论文评审:评选办公室将评审专家组织起来,由专家对符合评选标准的论文进行评审打分,评分结果按照一定比例计入总成绩。
(四)论文答辩:论文评审结束后,评选办公室将组织学生进行答辩环节。
答辩内容包括论文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结果等方面。
(五)综合评议:评选办公室将根据评审结果和论文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结果。
(六)公示公告:评选办公室将公示评选结果,并通过校园网或其他途径公告给全校师生,以接受舆论监督。
(七)表彰授奖:评选办公室将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八)档案归档:评选办公室将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四、奖励措施(一)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将获得荣誉证书和相应奖金。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及奖励办法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评选
1、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是指学生论文(设计)质量优秀,即有独立见解、或有创造性突破、或有较大的实用性或较高学术价值的成果。
2、评选办法及比例
从各院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选拔,比例不超过专业毕业生总数3%。
由学生本人打印出2000-3000字的毕业论文(设计)浓缩稿(附电子版),经指导教师认可后,交学院审核。
由教务处组织复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
3、评选结果及奖励
经学校审查并遴选产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获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评选
1、评选条件
优秀指导教师必须是认真履行了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
2、评选办法及比例
由教师本人写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小结,由学院负责推荐,比例不超过当年指导教师总数的2%。
经教务处组织复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
聘请的外单位指导教师也可参加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3、奖励
评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者,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办法为了鼓励研究生进行优秀的学术研究和论文撰写工作,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我校决定设立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制度。
以下是该奖励制度的详细办法。
一、奖励对象该奖励针对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类别该奖励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类别。
一等奖设6名,二等奖设12名,三等奖设20名。
三、奖励要求1.论文发表(1)一等奖:要求论文发表在国内一级期刊,或者国际知名学术期刊,或被国际会议录用并收录在EI、SCI等高质量数据库中。
(2)二等奖:要求论文发表在国内二级期刊,或者一些国内外知名学术期刊的分册,或被国内外会议录用并收录在ISTP、CPCI等学术数据库中。
(3)三等奖:要求论文发表在学校指定期刊,并经过学术委员会成员的审查认可。
2.论文水平所有奖项都要求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体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学术思考。
四、评选办法1.提名每年由各学院推荐出优秀的研究生论文,每个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30%。
2.评审(1)院级评审:各学院成立评审专家组,对所推荐的优秀论文进行评审、打分和排名,评审结果作为院级奖励的参考。
(2)校级评审: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由该委员会成员对院级评审推荐的论文进行复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者,评审结果最终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布。
五、奖励内容1.奖金(1)一等奖:每人奖励5000元人民币。
(2)二等奖:每人奖励3000元人民币。
(3)三等奖:每人奖励2000元人民币。
2.证书所有获奖者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获奖证书,并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名单和简要介绍。
六、奖励宣传学校将通过官方网站、学术报告会、学术会议等途径宣传该奖励制度,宣传获奖者的学术成果,提高学术研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奖励资金将从学校建设研究生创新基地的专项经费中拨款,确保奖励的顺利实施。
八、其他规定1.获奖者如果发现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取消该奖项资格并收回奖金。
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

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工作,发挥评选与奖励活动的引导、示范和激励作用,提高本科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省政府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有关评选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精神和《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撰写的毕业论文。
其基本条件是:1.选题有一定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2.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有独特见解和创意;3.格式规范,结构严谨,逻辑性强;4.综合评定成绩在90分以上。
第三条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与推荐由学校教务部和各学院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由有关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审评小组,负责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和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的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小组,负责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推荐。
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由教务部负责。
第四条评选和推荐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各学院将本学院90分以上的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出一、二、三等后,按不超过本院学士学位论文总数的20%的比例推荐参加校级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数量一般控制在全校学士学位论文总数的15%以内。
第六条学校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小组对各学院评选出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进行复审,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审。
第七条推荐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数量一般控制在全校学士学位论文总数的10%以内。
其中,推荐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一等奖候选论文不超过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二等奖候选论文不超过总数的2%;三等奖候选论文不超过总数的7%。
第八条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和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于每年5月份进行。
第九条学校将评选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和推荐的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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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喀什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及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激励师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勤奋钻研、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时间
院级优秀毕业论文每学年6—7月评选一次。
二、评选机构
喀什师范学院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工作由教务处组织进行,其主要职责为:
1.部署评选工作。
2.组织评审工作。
3.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
4.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三、评选范围和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当年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均可申请参加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
1.毕业论文总成绩为“优秀”。
2.被推荐的毕业论文档案资料齐全,且符合学校的相关要求和规范。
四、评优名额和办法
1.学院根据当年毕业生人数和专业结构情况,确定评优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
2.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各系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向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提名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名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进行讨论评审,择优推荐。
3.各系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时,须向教务处提交如下推荐材料:
(1)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顺序表及评议小组、系答辩委员会推荐意见
(2)论文指导档案(复印件)
(3)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文本的打印稿和电子稿。
4.教务处根据各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的推荐意见,按学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相关材料,提出院级优秀毕业论文名单,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实施奖励。
五、奖励办法
对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并发文通报表扬。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编入《喀什师范学院××××届优秀毕业论文汇编》。
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确定为优秀指导教师,学校颁发获奖证书,由系部给予适当奖励。
六、注意事项
1.对评选出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等严重问题,学院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喀什师范学院
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