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土地评估规定

开展土地评估规定
开展土地评估规定

开展土地评估规定

为充分提高已开垦土地的利用率,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开展,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的开展,经研究,特制定年度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考查办法。

一、考核对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村。

二、考核内容

⑴建立组织。(10分)按照街道办[]号文件的要求,建立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并合理制订年度土地流转计划。

2.合同管理。(10分)各村要为流转期限1年以上的土地流转双方,按照《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格式合同文本》签订流转委托协议和合同,村留存一份,同时报送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存档。规模流转亩以上、户以上、期限年以上的土地流转合同,要报送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存档,同时报一份市土地流转管理中心备案。各村要建好各类土地流转的台账和档案。

3.信息上报。(10分)各村要及时向街道总结报告土地流转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5日向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报送土地流转情况统计表;及时将土地流入流出的土地供求信息报街道,以便报市土地流转信息平台进行公告。

4.引导协调。(10分)各村要在制订年度土地流转计划基础上,引导农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调解处理本村土地承包和流转中的纠纷;

做好土地流转双方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有关事宜。

⑸目的和要求。(60分)至年,各村土地流转面积占本村总承包耕地面积的以上;新增土地流转面积必须集中连片且合同期在年以上,以便转入方开展高效农业。

三、奖励规定

⑴对当年新增连片规模流转土地面积达亩且符合考核内容要求的村,给予工作奖励。

⑵各村土地流转工作业绩列入年终双争先考核内容。

四、本规定由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开展土地评估规定陈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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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土地评估方法

土地估价方式 一、收益还原法:在估算土地未来每年预期纯收益的基础上,以一定的还原率,将评估对象在未来每年的纯收益折算为评估时日收益总和的一种方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收益或有潜在收益(收益性)的土地、建筑物或是房地产的估价。 1、首先求得建筑物的价格;然后从待估不动产(房地产)的纯收益中减掉属于建筑物的纯收益,得到土地的纯收益;再以土地还原率还原,即可得到土地的价格。 计算公式: a-B·r2=L·r1 L =(a-B·r2)/ r1= a1/ r1 式中: L—土地价格;B—建筑物的价格(依其他方法求得); a—建筑物及其相应范围的土地所产生的纯收益(a为折旧后收益); r1—土地还原率; r2—建筑物还原率; a1—土地的纯收益。 2、基本步骤 (1)计算总收益:总收益是指以收益为目的的土地及与此有关的设施、劳力及经营等要素相结合而产生的总收益。分析可能产生的各种收益,按客观、持续及稳定等原则确定。 (2)计算总费用和折旧费、房屋收益或其他资产的收益等总费用是指为创造收益所投入的直接必要的劳动费用与资本费用。总费用在不同情况下,所包含的项目也有所不同。分析可能产生的各种费用支出,计算加总一般正常合理的必要年支出。

(3)计算土地纯收益:从总收益中扣除总费用和房屋折旧费、房屋收益等,即为纯收益。 (4)确定合适的还原率:是影响地价高低的重要因素,要慎重选择。 (5)选择公式求算地价:根据公式适用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等条件,选用相应的计算公式,将纯收益用相应的还原率进行还原,即得土地的收益价格。 二、市场比较法:在求取一宗待评估土地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土地的评估期日地价的方法。 适用范围:从适用条件来看,主要用于地产市场发达、有充足的具有替代性的土地交易案例的地区,交易案例甚少或无交易案例的地区则不适用。从评估目的和评估结果的形式来看,可直接用于评估土地的价格或价值,还可用于评估土地或房地产的租金,以及用于其他估价方法中有关参数的求取。 1、直接比较过程:

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的通知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有哪些?需要哪些资料?完成那些程序?我们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如何让具体规定。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我部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

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第六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土地评估的原则和方法

土地评估的原则和方法 一、土地评估的原则 (—)供求原则 (二)替代原则 (三)最有效使用原则: (四)均衡原则 (五)报酬递增或递减原则 (六)公平原则 (七)预测原则 (八)房地分估、土地优先的原则 (九)动态原则 二、土地评估的方法 (一)、收益还原法: 收益还原法:也称收益现值法。它是将土地的总收益扣除总费用得到土地纯收益,运用适当的还原利率将土地纯收益折算求得评估期日的地价,即土地在未来若干年的纯收益折算为现值的总和。这种方法也称为地租资本化(法)。采用收益现值法时,须根据土地使用权所能带来的、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确定评估值,须避免将其他资产带来的收益误算到土地使用权的收益中。 (二)、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也称现行市价法,它是在同一市场条件下,根据替代原则,以条件类似或使用价值相同的土地买卖。

基本原理:根据经济学理论,在同一市场上,具有相同效用的物品,就具有同一的价格,即具备完全替代关系。人别一角度讲,在同一市场上两个以上具有替代关系的商品同时存在时,商品的价格是经过两者相互影响之后者决定。可以利用与待估宗地同类型的具有替代性的、已经成交的案例价格,推测待估的价格。 (三)、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就是成本逼近法,就是以开发该土地的使用权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和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所有权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 (四)、假设开发法 假设开发法又称剩余法,有时还称作倒算法、残余法和余值法等,即在估算未来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建筑物建造费用和建筑物建造、买卖有关的专业费、利息、利润、税收等费用,将地价和房价分离以计算土地价格的方法。 1、基本原理 根据马克思的土地价格理论,“一切地租都是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的产物,”人纯理论上说,地租不仅是扣除成本、利润后的余额,而且还是扣除利息、税收的余额。 2、估价的等程序一般是 (1)调查评估宗地的内、外部条件,确定土地最佳利用方式。(2)估计开发完成后房地产(或旧有房地产)总的出售价格 (3)估计土地开发、建筑总费用、其它费用或旧有房屋现值。

开展土地评估办法

开展土地评估办法 为充分提高已开垦土地的利用率,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的发展,经研究,特制定年度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村。 二、考核内容 1、建立组织。(10分)按照街道办[ ] 号文件的要求,建立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并合理制订年度土地流转计划。 2.合同管理。(10分)各村要为流转期限1年以上的土地流转双方,按照《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格式合同文本》签订流转委托协议和合同,村留存一份,同时报送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存档。规模流转亩以上、户以上、期限年以上的土地流转合同,要报送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存档,同时报一份市土地流转管理中心备案。各村要建好各类土地流转的台账和档案。 3.信息上报。(10分)各村要及时向街道汇报土地流转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5日向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报送土地流转情况统计表;及时将土地流入流出的土地供求信息报街道,以便报市土地流转信息平台进行公告。 4.引导协调。(10分)各村要在制订年度土地流转计划基础上,引导农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调解处理本村土地承包和流转中的纠纷;做好土地流转双方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有关事宜。 5、目标和要求。(60分)至年,各村土地流转面积占本村总承包耕地面积的以上;新增土地流转面积必须集中连片且合同期在年以上,以便转入方发展高效农业。 三、奖励办法 1、对当年新增连片规模流转土地面积达亩且符合考核内容要求的村,给予工作奖励。 2、各村土地流转工作业绩列入年终双争先考核内容。 四、本办法由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开展土地评估办法陈老师

土地估价的五种方法

对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成本法,剩余法,基准地价修正法做出了详细地讲解 每种方法地公式是牢记地,步骤也要清楚,做题第一步把主要方法地公式列出来,就得分,然后根据步骤一步步作就不会乱.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一,收益还原法 .在收益法中选择相关资料,年、年地会在理论方法地小题中考选择持续稳定长期 .年总收益包括租金收入、押金利息收入.押金利息收入会是一个小考点. ()每个方法中都涉及到利息,收益法中唯一地利息就是在年总收益中地,而且是押金地利息收入. 在计算年总收益地时候,往往会给月租金,所以不要忘记乘以,而且是客观租金,还要记得考虑空置. ()复杂一点地就是分不同用途,商业、写字楼,要合并计算 然后说年总费用,要明白种情况下包含地内容.在理论选择里也可以考,综合计算也可以考,这是收益法至关重要地一项.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几种主要用地方式中土地年总费用地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租赁:土地使用税、土地管理费、土地维护费及其它费用; **房地出租:经营管理费、经营维修费、房屋年折旧费、房屋年保险费、房屋出租年应交税金及其它费用; 经营性企业: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经营管理费、销售税金、财务费用及经营利润; 生产性企业:生产成本(包括原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等)、产品销售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及企业利润.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我们比较常见地就是房地出租地情况,千万不要忘记年折旧费.建议收益法看到重置价格地时候就把年折旧费和房产现值都算出来,这样肯定有分数.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在我们地年实务地第一题,是一道用收益法求出不动产开发总价值,再用剩余法求土地地.这里面容易糊涂地就是年折旧是根据重置价格来求得,而不是所谓地现值或者售价.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计算年总费用中地税金,一定要审题,看房产税给地是按月计征租金地,还是按原值扣除一部分后地,按月就要换算成年.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不常见地经营性企业、生产性企业求年总费用中,一定不要忘了销售费用和利润. .确定土地纯收益 ***要明白一个原理几乎用于所有方法“房地产价格房产价格(现值)土地价格”“房地产年净收益房产年净收益土地年净收益”也就是说“房地房地”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在确定地土地净收益地时候,我们先要求出房产净收益. 房产净收益房产现值*建筑物还原率. 房产现值重置价*成新度重置价折旧总额重置价年折旧额*经过年. ()这里面就牵扯到了折旧年限地确定,要根据耐用年限和土地使用年限综合确定,还要考虑是否扣除建筑物残值地问题,常考到.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经过年限即建成后到时点. ()值得注意地是“房产净收益房产现值*建筑物还原率. ”这里没有年期修正,因为现值已经反映了使用年限.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房产折旧体现了年期,所以无需修正.而后面地土地净收益求出土地价格地时候,用了使用

土地估价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

土地估价管理办法 (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估价管理,完善土地估价制度,维护土地估价市场秩序,促进土地估价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地估价活动,对土地估价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估价,是指具备土地估价执业资格的人员和机构基于委托关系,对约定土地及其附着物、定着物的权利、权益的价值或者价格进行评价、估算,并通过土地估价报告的形式提供的市场服务行为。 第四条土地估价师执业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符合土地估价规范和标准。 土地估价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五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土地估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制定土地估价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规定土地估价师资格条件; (三)规定土地估价机构从业条件; (四)确定土地估价的程序和方法; (五)监督、指导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管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估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土地估价师 第七条国家实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制度。 土地估价师资格取得应当通过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土地估价师执业,应当向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申请执业登记,成为执业土地估价师。 申请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获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二)满足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学时规定; (三)专职在一家土地估价机构从事土地估价业务; (四)经实践考核合格。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实施前获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符合前款第(二)、(三)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执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评估的方法及依据

关于企业搬迁评估中房屋建筑物评估的 程序、方法和依据 一、评估程序: 1、前期准备工作。委托方、评估公司与企业三方先行沟通,明确评估程序、评估方法及评估依据等,确定现场查勘日,企业依照评估公司提供的前期准备资料清单(附件一),于现场查勘日之前准备完成。 2、现场查勘。评估公司于现场查勘之日起,与企业相关人员一起对企业所持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水泥道路、水泥场地、围墙、下水管道、厂区消防系统、室内装修工程)做一个全面的清查、登记和分析,确定评估范围及评估对象权属。 3、评估计算。现场查勘完成后,评估公司根据现场查勘的数据及企业提供的资料,按照评估依据、程序和方法开始做评估计算等工作,根据企业资产的多少,一般在两个星期左右时间,提供给委托方初稿。 4、核对。企业收到委托方递交的初稿后,仔细核对,对有异议的部分,整理成书面的形式并提交委托方。委托方适时安排评估公司和企业会面,就企业异议的地方当面做解释和完善工作,如有必要,还应至现场作进一步的复核,最终再出具正式报告。 二、评估方法: 评估的主要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企业搬迁补偿是指企业在实施搬迁过程中被搬迁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下重建或重置所需的价格,故宜采用成本法。具体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的评估: 重置成本的确定:房屋基本重置价根据关于确定2012年度苏州市房屋基本重置价格的通知,苏住建房(2013)3号文确定;工程建设项目配套规费根据昆政办发[2009]82号件规定,收费项目由原执收单位委托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收取。

土地使用权的市场比较法是通过与近期交易的宗地进行比较,并对一系列因素进行修正,而得到待估宗地在估价期日的市场状况下的价格水平。这些因素主要有交易情况因素、交易日期修正、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四类。通过交易情况修正,将可比交易实例修正为正常交易情况下的价格;通过交易日期因素修正,将可比交易实例价格修正为评估期日时的价格;通过区域因素修正,将可比交易实例价格修正为待估对象所处区域条件下的价格;通过个别因素修正,将可比交易实例价格修正为待估对象自身状况下的价格。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公式是:

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 选定机构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签订合同 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实地评估 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公示解释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交付报告 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申请复核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 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鉴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1 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土地估价方法及案例汇总

土地估价方法及案例汇总

收益还原法案例 一评估土地价格 案例1 某公司于2000年7月1日经政府出让取得一块商业用地,土地面积5000m2,土地出让年限为2000年7月1日至2040年6月30日,共40年。该公司在该地块上建成一栋钢筋混泥土结构商业楼,总建筑面积为15000 m2,于2001年7月1日竣工投入使用,该建筑物当时重置价格为1300元/ m2。现该物业由业主自行经营,经营状况正常,年经营收入6000万元,年销售成本及经营成本共4000万元,管理费、财务费用为年经营收入的6%,商品销售税及附加为销售收入的8.5%,经营利润为年经营收入的10%,若2005年7月1日同类型建筑物重置价值为1500元/ m2,房屋还原利率为8%,土地还原利率为6%,不考虑递增及物价因素,求该地块于2005年7月1日价值。 (注释:1该物业为自营物业,总费用中需扣除经营者利润;2总费用中扣除房屋年折旧的计算,由于土地终止日期2040年6月30日短于房屋经济寿命到期日(钢筋混凝土非生产用房经济寿命

为60年,本例房屋经济寿命到2061年6月30日止),故折旧年限到土地终止日2040年6月30日止,共39年) 解: ①年经营收入=6000万元 ②年须扣除总费用: 销售成本及经营成本=4000万元;管理费、财务费用=6000*6%=360万元;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6000*8.5%=510万元;房屋年折旧:折旧年限从2001年7月1日至2040年6月30日共39年 房屋重置价=1500*15000=2250万元;年折旧额=2250/39=57.69万元; 已折旧年限从2001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共4年。 ③房地产年纯收益=6000-5527.69=472.31万元 ④房屋年纯收益=房屋现值*房屋还原利率=(2250-57.69*4)*8%=161.54万元 ⑤土地年纯收益=472.31-161.54=310.77万元 ⑥该地块于2005年7月1日的价值:P=a/r 地*[1-1/(1+ r地)n]=(310.77/6%)*[1-1/(1+6%)35] =4505.62万元;土地单价=9011元/平方米。

土地评估项目的实施方案设计

七、评估项目实施方案 郑州市市国土资源局为了规范本级协议土地出让和划拨土地宗地评估行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我公司拟投标,为了规范入围后我公司参与的具体宗地评估项目的评估行为,按时、保质完成具体宗地评估业务,保证我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科学、合理,且符合郑州市和具体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机构人员组织、业务流程及岗位职责 我公司具备从事河南省范围内的土地评估业务的资质的机构,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土地划拨、企业改制等地价评估工作。另外,除了日常的宗地评估外,本公司还承担着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企业改制项目等,本公司目前已经充分掌握了河南省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房地产交易资料,对河南省土地市场的现状特点、发展规律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本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评估项目的负责人和土地估价师均是长期从事宗地地价评估的专职资深注册土地估价师,从事过大量土地出让、转让、划拨、企业改制项目的评估工作,不但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而且对河南省,尤其是郑州市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土地划拨的有关政策、办理流程有充分的了解,完全有能力为委托方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根据项目特点,本公司拟安排公司总经理徐进兰为总负责人,孙建伟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具体评估工作。另抽调多名丰富经验的土地估价师成立两个项目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详见

下表)。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 本公司宗地评估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CB/T18507—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第1号)及委托方提供的有关估价对象的资料(包括规划设计资料、宗地图及出让前置条件和配套保障性住房的文件、委托评估约定书等)受理业务,之后进入估价程序到完成估价报告,主要经过以下步骤: 1、明确评估的基本事项。内容主要包括估价对象(权属、用途、面积等)、估价目的、基准日、价格类型、估价日期等。 2、拟定估价作业计划; 3、收集资料,实地踏勘,分析整理相关资料,商讨估价技术方法; 4、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确定相关的技术参数,确定试算价格;

土地使用权评估的方法

土地使用权评估的方法(31:20☆☆☆) (一)市场法☆☆☆ 1.市场法及其适用条件 市场法:也称市场比较法,是将待估土地与在近期已经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加以比较,从已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的价格,修正得出待估土地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 2.市场法应用的步骤与过程 (1)广泛搜集交易资料,确定比较案例。 (2)进行交易情况的修正 (3)进行交易时间的修正 (4)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5)进行个别因素修正:个别因素修正的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年限、容积率、临街宽度、临街深度、面积、形状、地形、地质等 土地使用年限修正时,修正系数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容积率的修正计算公式为 (6)确定待估土地评估值 (二)收益法☆ 1.收益法 土地使用权评估中的收益法,亦称收益还原法,是指通过预测土地未来产生的预期收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将预期收益折算为现值之和,从而确定土地评估值的方法。

土地使用权评估中的收益法的应用,重要的是要确定土地的收益额、土地还原利率和土地收益年限。 2.土地收益额的估算 (1)土地收益的分类: 实际收益:是指在现状下实际获得的收益,实际收益一般来说不能用于评估,因为个别人或个别企业的经营能力等对实际收益的影响较大。 客观收益:是排除了实际收益中属于特殊的、偶然的因素后所得到的一般正常收益,客观收益才能作为评估的依据。 土地收益包括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计算收益时不仅要包括有形收益,还要包括各项无形收益。 (2)土地纯收益的计算步骤: 计算总收入、求取总费用、求取总收益、确定房屋纯收益、求取土地纯收益 3.土地还原利率及其估算 (1)利用收益还原法公式,通过搜集市场上相同或相似的土地纯收益、价格等资料,反推算出还原利率。 (2)通过完全利率加上风险调整值的方法求取还原利率。 还原利率=安全利率+风险调整值 4.土地收益年限及其测算 土地收益年限是指待估土地从评估时点开始,其收益能力延续的时间长度,通常以年为单位。土地的收益年限一般是以其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获取。 (三)成本法☆ 1.成本法及其适用范围 成本法:亦称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税金以及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 ()值收益土地增 利润利息税费开发费土地取得费土地 土地价格评估值 +++++= (二)成本法评估的步骤 1估算土地取得费、 2.估算土地开发费

土地评估技术服务方案范本

技术服务方案 (招标单位名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评估服务单位。我公司拟投标,为了规范入围后我公司参与的具体宗地评估项目的评估行为,按时、保质完成具体宗地评估业务,保证我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科学、合理,且符合云南省、曲靖市相关要求,结合曲靖市土地收储中心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公司情况简介 我公司具备从事全国范围内的土地评估业务的资质的 机构,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土地划拨、企业改制等地价评估工作,目前已经充分掌握了云南省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房地产交易资料,对云南省土地市场的现状特点、发展规律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本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评估项目的负责人和土地估价 师均是长期从事宗地地价评估的专职资深注册土地估价师,从事过大量土地出让、转让、划拨、企业改制项目的评估工作,不但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而且对XX省,尤其是XXX、XXX、XXX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土地划拨的有关政策、办理流程有充分的了解,完全有能力为委托方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二、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成立项目小组,明确评估人员、业务流程及岗位职责 根据项目特点,本公司拟安排公司评估副经理XXX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具体评估工作。另抽调多名丰富经验的土地估价师成立项目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详见下表)。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 本公司宗地评估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CB/T18507—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第1号)及委托方提供的有关估价对象的资料(包括规划设计资料、宗地图及出让前置条件和配套保障性住房的文件、委托评估约定书等)受理业务,之后进入估价程序到完成估

2017土地估价实务在建工程的评估方法

2017土地估价实务:在建工程的评估方法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必须取得__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A.原出让方与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B.原出让方 C.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D.转让人 2、甲于2005年2月1日购买一商铺,2007年5月将其转卖,在办理相关交易、过户手续过程中,甲不需缴纳__。 A.土地增值税 B.营业税 C.印花税 D.契税 3、根据商业出租柜台资料评估土地价格,可采用下述公式计算样点地价:样点地价=/(出租柜台分摊土地面积×土地还原率)。 A:商店纯收益 B:商店总收益 C:商店土地纯收益 D:商店出租柜台土地纯收益 E:时间因素 4、土地登记面积与出让合同上的面积不一致时,以为准。 A:土地证上登记面积 B:出让合同上的面积 C:实际测量面积 D:委托方确定的面积 E:合法性 5、下列有关土地、房地产税收的说法正确的就是.【2009年考试真题】 A: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占用耕地,也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B:供城市居民观光旅游采摘的农业生产用地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C:目前外商投资企业不缴纳房产税,而缴纳城市房地产税 D:中外合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不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E:土地 6、下列人员情形,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有。 A: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已3年 B:被取消考试资格已3年 C:在评估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已3年 D: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已8年 E:合法性 7、在土地两权分离条件下所实行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实质上就是__。

土地估价基本方法

土地估价基本方法 土地价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另外路线价法也是土地价格评估中常用的方法。 (一)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土地估价中最基本、最常用的估价方法之一,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基本估价方法。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土地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土地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带估土地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替代经济原理。根据经济学理论,在同一市场上,对于具有相同效用的商品,应该具有相同的市场价格,即具有完全的替代关系。在同一市场上具有替代关系的两个以上商品会因为相互竞争而使其价格相互牵制而趋于一致。市场比较法就是通过对具有替代关系的类似土地的交易价格进行修正,求得待估宗地的价格。 基本公式: Vd=Vb x A x B x D x E Vd—待估宗地的价格 Vb—比较实例宗地价格 A—待估宗地情况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正常情况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B—待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D—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E—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

指数 归结起来看,这种方法是在两个可比的土地商品之间按照它们的情况指数、价格指数、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比值来确定待估地的价值。 (二)收益还原法 收益还原法又称收益法、收益资本化法、地租资本化法等。是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还原,以此估算带估土地价格的方法。由于土地具有永续性,因而人们可以期待外来的土地收益。当把这未来若干年延续而不断取得的土地纯收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折现为现在的价值时,它就表现为土地价格。从理论上讲,具有永续性的财产都可以出售,即都有市场价格。而这个市场价格也就是财产的现值,亦即等于其未来纯收益的折现价值。其简单意义就是,投资购买一块土地而获得的纯收益,在价值上等于将这笔投资存入银行而每年获得的利息量。这就是收益还原法的基本原理。 由于土地收益是不同生产要素组合的结果,土地只是其中的要素之一,还有人类劳动、资本、管理和科学技术等,因此,土地纯收益是在土地收益中扣除非土地收益的贡献量,或其应得的报酬后的余额。这种土地纯收益是因食用土地而带来的,理应归土地所有者所有,因此,它就是地租。 收益还原法一土地纯收益的确定为前提,因此,它只适用于由收益的土地和建筑物或房地产的估价。 基本公式: 土地收益为无限年期 V= a / r

土地评估的方法

土地评估的方法 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market comparison approach,salescomparison approach )市场比较法,就是指与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市场比较法是房地产估价最重要、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也是一种技术上成熟、最贴切实际的估价方法。 选用市场比较法,必须的前提条件是: 1、需要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上,房地产交易越频繁,与估价对象相类似房地产的价格越容易获得; 2、参照物及估价对象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是可以收集到的。运用市场比较法估算估价对象的价格或价值,重要是能够找到与估价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参照物。与估价对象完全相同的参照物是不可能找到的,这就要求对类似房地产参照物进行修正调整,其修正调整的指标、参数等资料的获取和准确性,是决定市场比较法运用与否的关键。 市场比较法估价步骤为: 1、收集交易实例; 2、选取可比实例; 3、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4、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5、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6、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7、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8、进行容积率和土地使用年期修正; 9、求出比准价格; 10、对若干个比较实例的比准价格,用统计学方法求待估房地产的评估价格。 市场比较法正是以替代原理为主要依据,具体原理如下: 交易实例1→ 修正 交易实例2→〓待评估土地→ 待评估土地价格 交易实例3→ 市场比较法正是以替代原理为主要依据,所以具有实现性和说服力. 5.2.1 基本公式 以市场比较法评估土地价格用以下公式: V=VB×A×B×D×E (13) 式中:V:待估宗地价格;

土地估价管理办法

土地估价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估价管理,完善土地估价制度,维护土地估价市场秩序,促进土地估价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地估价活动,对土地估价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估价,是指具备土地估价执业资格的人员和机构基于委托关系,对约定土地及其附着物、定着物的权利、权益的价值或者价格进行评价、估算,并通过土地估价报告的形式提供的市场服务行为。 第四条土地估价师执业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符合土地估价规范和标准。 土地估价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五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土地估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制定土地估价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规定土地估价师资格条件; (三)规定土地估价机构从业条件;

(四)确定土地估价的程序和方法; (五)监督、指导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管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估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土地估价师 第七条国家实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制度。 土地估价师资格取得应当通过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土地估价师执业,应当向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申请执业登记,成为执业土地估价师。 申请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获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二)满足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学时规定; (三)专职在一家土地估价机构从事土地估价业务; (四)经实践考核合格。

开展土地评估规定

开展土地评估规定 为充分提高已开垦土地的利用率,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开展,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的开展,经研究,特制定年度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考查办法。 一、考核对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村。 二、考核内容 ⑴建立组织。(10分)按照街道办[]号文件的要求,建立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并合理制订年度土地流转计划。 2.合同管理。(10分)各村要为流转期限1年以上的土地流转双方,按照《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格式合同文本》签订流转委托协议和合同,村留存一份,同时报送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存档。规模流转亩以上、户以上、期限年以上的土地流转合同,要报送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存档,同时报一份市土地流转管理中心备案。各村要建好各类土地流转的台账和档案。 3.信息上报。(10分)各村要及时向街道总结报告土地流转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5日向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报送土地流转情况统计表;及时将土地流入流出的土地供求信息报街道,以便报市土地流转信息平台进行公告。 4.引导协调。(10分)各村要在制订年度土地流转计划基础上,引导农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调解处理本村土地承包和流转中的纠纷;

做好土地流转双方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有关事宜。 ⑸目的和要求。(60分)至年,各村土地流转面积占本村总承包耕地面积的以上;新增土地流转面积必须集中连片且合同期在年以上,以便转入方开展高效农业。 三、奖励规定 ⑴对当年新增连片规模流转土地面积达亩且符合考核内容要求的村,给予工作奖励。 ⑵各村土地流转工作业绩列入年终双争先考核内容。 四、本规定由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开展土地评估规定陈教师 搜集整理,仅供参考学习,请按需要编辑修改

国务院《国有土地评估办法》

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 建房[2011]7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360docs.net/doc/8117350018.html, 2011年06月07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我部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第六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

新土地评估办法 开展土地评估办法

新土地评估办法开展土地评估办法 为充分提高已开垦土地的利用率,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的发展,经研究,特制定年度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村。 二、考核内容 1、建立组织。(10分)按照街道办[ ] 号文件的要求,建立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并合理制订年度土地流转计划。 2.合同管理。(10分)各村要为流转期限1年以上的土地流转双方,按照《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格式合同文本》签订流转委托协议和合同,村留存一份,同时报送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存档。规模流转亩以上、户以上、期限年以上的土地流转合同,要报送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存档,同时报一份市土地流转管理中心备案。各村要建好各类土地流转的台账和档案。 3.信息上报。(10分)各村要及时向街道汇报土地流转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5日向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报送土地流转情况统计表;及时将土地流入流出的土地供求信息报街道,以便报市土地流转信息平台进行公告。 4.引导协调。(10分)各村要在制订年度土地流转计划基础上,引导农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调解处理本村土地承包和流转中的纠纷;做好土地流转双方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有关

事宜。 5、目标和要求。(60分)至年,各村土地流转面积占本村总承包耕地面积的以上;新增土地流转面积必须集中连片且合同期在年以上,以便转入方发展高效农业。 三、奖励办法 1、对当年新增连片规模流转土地面积达亩且符合考核内容要求的村,给予工作奖励。 2、各村土地流转工作业绩列入年终双争先考核内容。 四、本办法由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开展土地评估办法陈老师 感谢您的阅读!

土地估价的五种方法

五种土地估价方法的详细讲解 对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成本法,剩余法,基准地价修正法做出了详细的讲解 每种方法的公式是牢记的,步骤也要清楚,做题第一步把主要方法的公式列出来,就得分,然后根据步骤一步步作就不会乱。 一,收益还原法 1.在收益法中选择相关资料,3年、5年的会在理论方法的小题中考选择持续稳定长期 2.年总收益包括租金收入、押金利息收入。押金利息收入会是一个小考点。 (1)每个方法中都涉及到利息,收益法中唯一的利息就是在年总收益中的,而且是押金的利息收入。 在计算年总收益的时候,往往会给月租金,所以不要忘记乘以1 2,而且是客观租金,还要记得考虑空置。 (3)复杂一点的就是分不同用途,商业、写字楼,要合并计算 然后说年总费用,要明白4种情况下包含的内容。在理论选择里也可以考,综合计算也可以考,这是收益法至关重要的一项。 **几种主要用地方式中土地年总费用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土地租赁:土地使用税、土地管理费、土地维护费及其它费用; **2房地出租:经营管理费、经营维修费、房屋年折旧费、房屋年保险费、房屋出租年应交税金及其它费用; 3经营性企业: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经营管理费、销售税金、财务费用及经营利润; 4生产性企业:生产成本(包括原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等)、产品销售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及企业利润。 A.我们比较常见的就是房地出租的情况,千万不要忘记年折旧费。建议收益法看到重置价格的时候就把年折旧费和房产现值都算出来,这样肯定有分数。 在我们的00年实务的第一题,是一道用收益法求出不动产开发总价值,再用剩余法求土地的。这里面容易糊涂的就是年折旧是根据重置价格来求得,而不是所谓的现值或者售价。 B.计算年总费用中的税金,一定要审题,看房产税给的是按月计征租金的1 2%,还是按原值扣除一部分后的1.2%,按月就要换算成年。 C.不常见的经营性企业、生产性企业求年总费用中,一定不要忘了销售费用和利润。 3.确定土地纯收益 ***要明白一个原理几乎用于所有方法“房地产价格=房产价格(现值)+土地价格”“房地产年净收益=房产年净收益+土地年净收益”也就是说“房地=房+地” 。 在确定的土地净收益的时候,我们先要求出房产净收益。 房产净收益=房产现值*建筑物还原率。 房产现值=重置价*成新度=重置价-折旧总额=重置价-年折旧额*经过年。 (1)这里面就牵扯到了折旧年限的确定,要根据耐用年限和土地使用年限综合确定,还要考虑是否扣除建筑物残值的问题,常考到。 (2)经过年限即建成后到时点。 (3)值得注意的是“房产净收益=房产现值*建筑物还原率。”这里没有年期修正,因为现值已经反映了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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