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程监理费计费规则(试行)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计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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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费计费规则(2023)

建筑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费计费规则(2023)本文档旨在制定2023年的建筑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费计费规则。
以下为费用计费的详细规定。
监理费计费规则1. 监理费计费方式监理费按照建筑项目的总投资金额进行计费,计费方式分为以下几种:- 百分比计费:按照合同总投资金额的固定百分比收取监理费。
- 阶段性计费:按照建筑项目完成不同阶段的进度,结合合同总投资金额的百分比进行阶段性监理费的计费。
- 固定费用计费:与业主协商确定固定监理费用,不受建筑项目总投资金额的影响。
2. 计费比例根据建筑项目的不同类型、规模和复杂程度,监理费计费比例可以进行调整。
一般计费比例如下:- 普通住宅建筑项目:总投资金额的2%-4%。
- 商业建筑项目:总投资金额的3%-6%。
- 高层建筑项目:总投资金额的4%-8%。
- 复杂工业建筑项目:总投资金额的5%-10%。
3. 监理费支付方式监理费的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可以选择全额预付、按阶段支付或其他方式。
具体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相关服务费计费规则除监理费外,其他相关服务费项的计费规则如下:1. 咨询服务费若业主需要额外的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咨询、施工咨询等,收取咨询服务费。
咨询服务费的计费方式和计费比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 检测费对建筑项目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测试时,收取检测费。
检测费的计费方式和计费比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 其他费用根据建筑项目的具体情况,可能还会涉及其他相关服务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
这些费用应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报销或支付,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以上为2023年建筑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的计费规则。
具体费用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权责的明确。
请注意以上规则仅供参考,具体费用计费及支付方式应根据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收费标准的批复-晋价服字[2005]215号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收费标准的批复-晋价服字[2005]215号](https://img.taocdn.com/s3/m/2974f69d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c3.png)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收费标准的批复正文:----------------------------------------------------------------------------------------------------------------------------------------------------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收费标准的批复(晋价服字[2005]215号)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你站《关于核定山西省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收费标准的请示》(晋建质字[2004]1号)收悉。
鉴于目前我省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已初步形成市场化,计费方式、收费标准较混乱的状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机构必须具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方可开展建设工程检测试验工作。
接受委托时需与委托方签定合同,并严格按规定进行检测试验,出具检测试验报告。
二、计费方式统一规范为按检测试验项目定额收费,收费标准见附表(1-15)。
表列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标准由双方在最高标准内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约定。
三、表中未列或工程建设中新增的工程检测试验项目,其检测试验费用标准暂由检测试验单位和委托单位双方协商确定。
四、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检测试验机构提供服务并实施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收费应实行明码标价,检测试验机构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委托人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未进行企业注册登记的非企业法人需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五、以上批复从二○○五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附表(略)二○○五年八月三日——结束——。
监理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

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单位:万元注:本表为施工监理收费基价,监理费按内插法计算,如工程造价为6000万元工程监理费计算方法如下:120.8+(181.0-120.8)/(8000-5000)×(6000-5000)=140.87万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年3月30日颁布,5月1日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
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8《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8《山西省建设
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8.01.08
•【字号】晋建标字〔2018〕第10号
•【施行日期】2018.0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8《山西省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的通知
晋建标字〔2018〕10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我省工程建设计价的需要,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我厅在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完成了2018《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2018《计价依据》)。
经组织相关专家审查并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原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同时停止使用。
凡2018年2月1日前签订合同的在建项目,按原合同条款执行;合同约定按照政策性规定调整的工程项目,2018年2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应当执行2018《计价依据》。
2018《计价依据》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按相关规定组织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发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8日。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计费规则(2015)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计费规则(2015).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计费规则》的通知各会员单位、各相关部门:根据XXX《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和XXX《关于指导监理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的通知》(【2015】52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在大量市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计费规则》(见附录),现予发布。
该规则既可作为会员单位自律的依据,也可为相关部门和行业在编制概算和监理合同洽谈时的参考依据。
特此通知。
XXX抄送:X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附录:建筑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计费规则1、总则1.1 根据《建筑法》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因此,制定《建筑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计费规则》是必要的,而监理的取费则是监理合同的核心条款。
1.2 工程监理会员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并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并承担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责任。
1.3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计费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以及权责一致的原则,体现了现阶段监理服务价值与价格的基本一致。
1.4 建设工程监理会员单位或相关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收取的监理服务费用应当与建设工程监理会员单位或相关单位提供的服务相一致。
1.5 《规则》适用于在鄂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服务概算的编制及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洽谈的参考。
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及标准。
1.6 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应该遵循优质、优价的原则。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实行建设监理服务收费专户管理的指导意见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实行建设监理服务收费专户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1.31•【字号】晋建建字[2008]49号•【施行日期】2008.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实行建设监理服务收费专户管理的指导意见(晋建建字[2008]49号)各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精神,切实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维护监理市场正常秩序,保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监理市场管理的意见》(晋建建字[2007]199号)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晋建建字[2007]200号)落到实处,现就监理服务收费专户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适用时间与范围从2008年3月1日起,我省新开工程在监理合同备案时,实行监理服务收费专户管理制度,试行期为2年。
二、适用主体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就《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合同约定将监理费先行打入监理专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备案条件进行查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
三、专户设置各设区市应尽快成立市级建设监理协会或监理行业自律委员会,由其在指定银行设立全市统一的监理服务收费专用帐户,并对账户费用进行管理;如无条件,可依托相关协会代管(以下均称为专户管理机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帐户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缴纳与支付建设单位在办理监理合同备案时,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监理费用先行由本单位账户一次性打入监理专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合同及相关资料进行查验,符合要求的,同意备案。
专户管理机构收到建设单位备案后的《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登记表》、银行进帐单后,开具工程监理服务收费专户管理统一收款单(附件1)。
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3篇)
第1篇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以下公式计算:1.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 =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浮动幅度值2.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 施工监理服务基价× 专业调整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高程调整系数其中,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调整系数分别为:- 一般(级)为0.85- 较复杂(级)为1.0- 复杂(级)为1.15高程调整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2001m以下的为1- 海拔高程2001~3000m为1.1- 海拔高程3001~3500m为1.2- 海拔高程3501~4000m为1.3此外,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计费规则还根据人工综合单价计算法和费率计算法两种形式进行计算。
若要求平方米单价报价,则按人工综合单价计算法或费率计算法除以建筑面积折算。
总之,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是确保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费用,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
同时,监理单位也应遵循市场规律,合理收取费用,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2篇一、工程监理服务费的定义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化的工程监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监理服务旨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二、工程监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以下公式计算:1.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 =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2.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 施工监理服务基价× 专业调整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高程调整系数其中:(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指按照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的基本收费标准。
山西省工程监理费计费规则
山西省工程监理费计费规则工程监理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经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独立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督、检验和协调的一项专业活动。
为了合理确定监理费,并规范监理市场的秩序,山西省制定了工程监理费计费规则。
一、监理费计费方法:1.按照建设工程投资总额计费:监理费按照建设工程的招标批准的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计算。
具体比例按照省建设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和规定执行。
2.按照实际建设工程投入的费用计费:监理费按照建设单位实际投资的费用计算。
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确定监理费的计算方法,并经建设单位与监理机构共同签订合同。
3.按照每月监理工作量计费:监理费按照监理机构每月的工作量计算。
工程监理机构应按照建设单位与监理机构签订的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每月的监理工作量,并根据完成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按照监理工作量支付监理费用。
二、监理费计费标准:1.建筑工程监理费计费标准:建筑工程监理费按照建设工程投资总额或实际投入费用的比例计算。
具体计费标准根据山西省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建筑工程监理费计费标准执行。
2.国内工程监理费计费标准:国内工程监理费按照建设工程投资总额或实际投入费用的比例计算。
具体计费标准根据山西省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国内工程监理费计费标准执行。
3.外商投资工程监理费计费标准:外商投资工程监理费按照建设工程投资总额或实际投入费用的比例计算。
具体计费标准根据山西省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外商投资工程监理费计费标准执行。
三、监理费支付方式:1.监理费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照工程施工的阶段性进度支付。
具体支付方式由建设单位与监理机构在合同中约定。
2.监理费的支付应在建设单位验收工程后进行,并根据监理机构提供的监理报告和验收材料进行核对。
3.如果工程变更、停工、暂停等原因导致监理工作的中断或延迟,建设单位应停止或调整相应的监理费支付。
四、监理费的调整与追加支付:1.如遇到工程变更等情况导致监理工作的增加或减少,建设单位与监理机构应及时协商,修改原定的监理费用,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5.06.16•【字号】晋政发[1995]64号•【施行日期】1995.06.16•【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发〔1995〕64号一九九五年六月十六日)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大中型企业: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有效地控制建筑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投资,现将《山西省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控制建筑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投资,根据《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实行建设监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监理,指依法成立并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监理单位,受发包方委托,对工程项目在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和保修期间的造价、质量、工期进行的控制活动。
第四条下列工程项目应当实施监理:(一)大中型建设项目;(二)国家和省重点工程;(三)投资一千万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四)各类开发区、住宅小区;(五)使用外资的建设项目;(六)发包方未取得相应的发包工程资质证书的项目。
其他工程项目是否实施监理由发包方决定。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建设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有关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对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管理;(三)制定监理工作发展规划,调控监理队伍的发展;(四)查处建设监理中的违法行为。
市(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对监理单位资质进行初审;依法查处建设监理中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从事建设监理的单位必须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监理资质,经审查合格,发给资质证书,确定监理范围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监理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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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程监理费计费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监理行业自律,规范监理市场秩序,避免恶性竞争,实现优质优价,保证监理服务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指导监理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费计费及行业自律管理。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工程监理费,是指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服务计取的费用。
施工阶段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
工程监理服务费构成见附录A,工程监理服务内容见附录B。
第四条??工程监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严禁监理单位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减少人员数量、签订阴阳合同等不正当手段,以低于企业成本的方式承接监理业务,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六条??山西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在大量市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统计、分析、测算和论证,制定并公布山西省工程监理服务费社会平均价,作为山西省工程监理活动计取费用的指导性依据。
第二章??工程监理服务费计费方法
第七条??工程监理服务费计费方法分为综合费率法、人年综合费用法和平米单价法。
平米单价法仅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第八条??综合费率法的计算方法:
工程监理服务费=计费额×综合费率×工程难易程度系数
计费额是指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第九条??人年综合费用法的计算方法:
工程监理服务费=Σ(人年综合费用i×监理人员数量i×服务年限i)×工程难易程度系数
人年综合费用包括项目监理人员基本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
第十条??平米单价法的计算方法:
工程监理服务费=建筑面积×平米单价×工程难易程度系数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将工程监理服务中的部分工作内容委托监理单位时,可按照其委托部分占全部监理服务工作量的比例计算监理服务费。
当仅委托质量控制和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时,监理服务费不应低于全部工程监理服务取费的80%。
第三章??工程监理服务社会平均价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服务社会平均价,是指工程监理单位遵循公平、合理、诚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监理服务,为建设单位提供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等规定的工程监理服务所需的社会平均价格。
第十三条??山西省建设监理协会于二〇一五年测定的工程难易程度系数见附录C,平均综合费率见附录D,平均人年综合费用见附录E,房屋建筑工程平均平米单价见附录F。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服务社会平均价测定时,未考虑以下工作所需费用,监理单位在承接业务时,应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另行计费:
(一)非监理单位原因(如征地拆迁、重大工程变更等)造成工期拖延,而要求监理单位继续从事工程监理服务工作的费用;
(二)工程缓建、暂停及工程量增加等附加工作的费用;
(三)工程项目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设备监造、项目试运行和项目运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费用;
(四)监理单位派驻工程现场的项目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及相应设施的建设、拆除或租赁费用;
(五)工程所需的而非监理单位工作范围内必须提供的专业顾问服务,导致监理单位聘用各类专家顾问的各项费用;
(六)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组团外出考察相关工程技术、项目管理等内容的费用;
(七)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向其提供任何专用人员、车辆及其他任何设施的费用;
(八)建设单位对服务内容或服务质量的其他特殊要求所需费用。
第四章??监理企业价格行为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以社会平均价为计取服务费的基础,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根据市场供求状况、项目难易程度、监理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服务质量及人员配备要求、管理成本及保障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利润等因素,确定适当的计费方式和合理的服务费用,并通过公平竞争或协商等形式承接监理业务。
监理服务费下浮不得超过社会平均价的20%。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委托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费等,并在监理合同中约定。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坚持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规范计费行为,依法依规参与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遵循公平、合理、诚信的原则,合理配置项目监理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监理服务,为建设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的监理服务。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将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概况、监理服务内容、人员配备情况及服务费计算方式和合同价格等数据定期上报山西省建设监理协会,接受行业自律监督。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相关单位及个人如发现其他监理单位刻意降低报价、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应积极向监理协会反映。
第五章?监理行业自律管理
第二十一条??行业协会应对工程监理服务费市场化提供指导与服务,规范监理服务费计取,推动监理市场有序发展。
第二十二条??行业协会应定期对监理单位上报的监理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工程监理服务价格监测信息。
第二十三条??行业协会应引导监理企业诚信经营,指导会员单位加强价格自律,对刻意降低报价,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监理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一)约谈;
(二)警告;
(三)记入信用档案,通过协会网站、内刊、简报等形式通报;
(四)取消评选或推荐先进企业资格;
(五)必要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中的工程监理服务费社会平均价随着监理市场变化,将适时进行修订公布。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由山西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录A:《工程监理费费用构成》
附录B:《工程监理服务内容》
附录C:《工程难易程度系数》
附录D:《平均综合费率》
附录E:《平均人年综合费用》
附录F:《房屋建筑工程平均平米单价》
?附录A
工程监理费费用构成
工程监理服务内容
?附录C????????????????
工程难易程度系数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难易程度系数
注:1、不适合以上表特征的工程,难易程度系数按1.00计算;
2、工程特征适用两个及以上难易程度系数时,取最大值。
(二)房屋建筑工程难易程度系数
注:1、不适合以上表特征的工程,难易程度系数按1.00计算;
2、工程特征适用两个及以上难易程度系数时,取最大值。
?(三)其他专业工程难易程度系数
? 其他专业工程的难易程度系数,由监理企业参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并结合专业特点加以确定,待具备条件后统一陆续发布。
?附录D
平均综合费率
注:1、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之间,采用直线插入法计算费率。
2、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1.0%计取。
3、计费额小于500万元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附录E
平均人年综合费用
1、人年综合费用=项目监理人员基本费用×(1+企业管理费率)×(1+利润率)×(1+税率)
2、高级和中级,由监理单位根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履职能力及经验业绩进行划分。
附录F
房屋建筑工程平均平米单价
2、建筑面积大于200万㎡的,以20元/㎡计取。
3、建筑面积计小于5000㎡的,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双方协商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