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客车采购
象山县车辆道路施工招标(3篇)

第1篇招标编号:XXSG2023-B001一、招标条件1. 项目名称:象山县XX道路施工项目2. 招标人:象山县交通运输局3. 项目业主:象山县交通运输局4. 项目地点:象山县XX镇XX道路5. 项目规模:全长XX公里,路面宽度XX米,双向XX车道6.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XX万元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XX道路施工项目,包括道路路基、路面、排水、照明、交通设施等工程内容。
8. 工期要求:合同工期为XX个月,具体开工和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1. 招标代理机构: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 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
5. 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
6. 拥有满足项目施工所需的技术、人员和设备。
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止。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前往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X时X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象山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X时X分。
2. 开标地点:象山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 投标人应按时参加投标预备会,了解项目情况及答疑。
3.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予以废标。
汪海洋、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汪海洋、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13【案件字号】(2019)浙02民终466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晖周娜樊瑞娟【审理法官】赵晖周娜樊瑞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汪海洋;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当事人】汪海洋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汪海洋【当事人-公司】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黄永顺浙某某宁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黄永顺浙某某宁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黄永顺【代理律所】浙某某宁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汪海洋【被告】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双方二审争议的焦点在于象山公交公司解除与汪海洋劳动关系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权责关键词】合同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双方二审争议的焦点在于象山公交公司解除与汪海洋劳动关系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象山公交公司解除与汪海洋劳动关系的理由为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而汪海洋则认为其尚处于病假期间,象山公交公司未通知其复工,故不存在旷工。
从双方提供的证据来看,汪海洋曾向象山公交公司提交一份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于2019年4月8日开具的建议休息半个月的医疗证明。
因此按象山公交公司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汪海洋应在2019年4月24日向象山公交公司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履行继续请假的手续,但是汪海洋并未履行继续请假的手续,也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在此之后向象山公交公司提交过相关医疗证明材料,也未正常上班,因此象山公交公司依据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于2019年5月9日征得工会同意后对汪海洋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并不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形。
象山城铁设计招标公示名单(3篇)

第1篇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象山城铁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象山城铁设计项目项目地点:浙江省象山县项目规模:全长XX公里,设站XX座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线路、车站、车辆段、信号、通信、电力、给排水、消防、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设计工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范围:设计阶段全过程招标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投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XXX万元。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记录。
4.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合同。
5. 投标人应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设计、施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6.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职业道德。
三、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前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X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注明“象山城铁设计项目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
2.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1. 投标人资格评审: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环节。
2. 投标文件评审: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设计质量、服务承诺、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审。
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见附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见附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石浦军民路与凤栖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建设工程太阳能及空气源热水系统(含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20XSZFC-G046GGG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项目内容: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石浦军民路与凤栖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建设工程太阳能及空气源热水系统(含安装)采购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2)其它特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供货、安装能力的供应商;②投标产品(额定制热量≤24.36KW的空气源热泵)须提供3C 强制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进口产品除外);③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但主投标人必须是设备供应方);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4室。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应授权“甬行码”/“健康码”为绿码的工作人员前来投标。
(2)邮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邮寄至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接收人:徐老师,电话(略))。
招标方考虑供应商邮寄在途时间,适当延长采购公告期限。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在邮寄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投标文件能按时送达。
象山城乡公交新车招标

象山城乡公交新车招标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交通需求越来越大。
为了解决城乡居民的出行问题,象山市决定进行城乡公交新车的招标,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改善居民出行条件。
二、招标目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合适的供应商提供城乡公交新车,以满足象山市城乡居民的出行需求,并提高公交车辆的环保性能和乘坐舒适度。
三、招标要求1.车辆性能要求:–能适应城乡道路的行驶状况,具有良好的通过性和操控性;–车辆动力系统要可靠,能够在各种路况下正常工作;–具备较低的能耗和排放水平,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车辆安全性能要好,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紧急逃生通道。
2.车辆外观设计要求:–外观大方简约,符合城乡公交车辆形象;–车身颜色醒目,易于辨识和识别;–车身标识清晰,包括线路号码、车辆编号等。
3.车辆内部设计要求:–车内空间宽敞,能够容纳较多的乘客;–座椅舒适,配备扶手和座椅安全带;–车内设有空调系统,保证乘客的舒适度;–具备无线网络和充电设施,以满足乘客的个性化需求。
4.车辆维护和保养要求:–车辆易于维护和保养,配件供应便捷;–提供定期的维修保养服务,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故障排除和紧急救援等。
四、招标流程1.招标公告发布:象山市政府发布公告,宣布招标信息,包括招标要求、时间、地点等。
2.供应商资格审核: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企业资质、车辆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保障等。
3.技术评审: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团对供应商提交的技术方案和车辆参数进行评审,评估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4.投标报价:符合资格审核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报价,包括车辆价格、售后服务费用等。
5.商务谈判:选定部分投标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明确合同细节和服务承诺。
6.中标公示:根据评审结果和谈判情况,确定中标供应商,并进行公示。
7.合同签订:中标供应商与象山市政府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8.交付验收: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付城乡公交新车,并进行验收。
某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路客车采购
项目: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公路客车采购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一七年八月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公路客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容: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公路客车采购、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允许分公司参加投标);()其它特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品服务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且具有本次招标相当的技术力量、生产能力和经济实力;、标段一具有生产公路客车(空调、柴油燃料、国Ⅴ排放标准);标段二具有生产公路客车(空调、柴油燃料、国Ⅴ排放标准);标段三具有生产公路客车(空调、柴油燃料、国Ⅴ排放标准);标段四具有生产公路客车(空调、柴油燃料、国Ⅴ排放标准);标段五具有生产公路客车(空调、柴油燃料、国Ⅴ排放标准);标段六具有生产公路客车(空调、柴油燃料、国Ⅴ排放标准)能力的厂家均可参加投标。
、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标段二人民币壹万元整;标段三人民币陆万元整;标段四人民币壹万元整;标段五人民币壹万元整;标段六人民币壹万元整。
(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室)、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整(时间)。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公开开标。
项目象山公共交通公交公司采购
项目:象山公共交通公交公司采购招标编号:2021XSZFCG159G招标文件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O一二年六月招标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效劳招标投标治理方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标准》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治理暂行方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公共交通公交公司一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布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有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给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2021XSZFCG159G二、招标方式:公布招标3、项目内容:象山公共交通公交公司一批采购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效劳;(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注册资金在2仟万元及以上;(6)产品效劳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且具有本次招标相当的技术力量、生产能力和经济实力;具有生产6米双开门城市公交车(中型空调客车)能力的厂家都可参加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划帐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以实际到帐为准,并提供银行回单到三楼财务室开具收据)。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购买;(2)网上下载,下载或注:网上下载的标书费于开标之日投标截止时刻之前交至采购科二。
8、购买招标文件时刻:2021年7月3日至7月23日。
天天8: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9、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10、投标截止时刻:2021年7月24日14时45分整(北京时刻)。
超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同意。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象山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6 日 生成
2/19
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象山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石油制品 橡胶制品 工程造价服务行 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5 个、3 个、3 个。其中橡胶制品 石油制品 工程造价服务项目金额较高,分 别达到 377.94 万元、67.75 万元、0.60 万元。 近 1 年(2022-09~2023-08):
2022-12-20 2022-10-27 2022-10-27 2023-01-16
(2)橡胶制品(3)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象山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客 车轮胎供应及轮胎修补服务项目
象山丹城阿海汽车 配件经营部
198.0
2023-02-15
TOP2 TOP3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象山 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客车轮 胎供应及轮胎修补服务项目的中 标(成交)结果公告
象山丹城阿海汽车 配件经营部
象山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客 车轮胎供应及轮胎修补服务项目
全州县公交公司招标公示(3篇)
第1篇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州县公交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全州县公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全州县公交服务项目2. 项目内容:提供全州县范围内的城市公交服务,包括线路规划、车辆购置、运营管理、维护保养、票务管理、安全监管等。
3. 招标范围:全州县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公交服务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五年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00);2. 具有有效的城市公交客运经营许可证;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无不良记录;4.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具备提供公交服务的专业能力;5.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公交服务任务;6. 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工作日)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4.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城市公交客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应密封,封面注明“全州县公交服务项目投标文件”字样;(2)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内容完整、真实、准确;(3)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报价、服务方案、企业简介、业绩证明等;(4)投标文件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目: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客车采购招标编号:2015XSZFCG087G招标文件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O一五年四月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客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5XSZFCG087G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项目内容: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客车采购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2)其它特定条件: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b、产品服务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且具有本次招标相当的技术力量、生产能力和经济实力;c、标段一具有生产8.3米-8.6米城市公交车(双开门、空调、柴油燃料、国Ⅳ排放标准)能力的厂家均可参加投标。
标段二具有生产10.3米-10.6米城市公交车(双开门、空调、柴油燃料、国Ⅳ排放标准)能力的厂家均可参加投标。
标段三具有生产8.9米-8.999米公路客车(空调、柴油燃料、国Ⅳ排放标准)能力的厂家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10万元整、标段二人民币6万元整、标段三人民币5万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交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8、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1日。
9、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5日13时50分整(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时间:2015年5月5日13时5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公开开标。
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象山港路300号)。
12、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13、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1邮编:315700 传真:0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账号:39-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A 总则1、本次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客车采购,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其它特定条件: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b、产品服务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且具有本次招标相当的技术力量、生产能力和经济实力;c、标段一具有生产8.3米-8.6米城市公交车(双开门、空调、柴油燃料、国Ⅳ排放标准)能力的厂家均可参加投标。
标段二具有生产10.3米-10.6米城市公交车(双开门、空调、柴油燃料、国Ⅳ排放标准)能力的厂家均可参加投标。
标段三具有生产8.9米-8.999米公路客车(空调、柴油燃料、国Ⅳ排放标准)能力的厂家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组成。
(1)招标公告(2)投标邀请函(3)投标方须知(4)采购货物需求(5)合同(参考样本)(6)附件5.2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5.3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如有必要,招标人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在发布过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
5.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有权对招标文件用补充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改。
修改的内容将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告知。
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影响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的,应酌情推迟投标、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在网上通知每一投标方。
C 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投标文件的组成(价格标和技术商务标)7.1价格标(1)开标一览表(附件三)(2)投标声明函(附件四)7.2技术商务标(包括)(1)投标函(附件一)(2)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附件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代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货物技术要求响应表(附件五,仅供参考)(4)投标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清单响应表(附件六,仅供参考)(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0)项目施工方案和计划(11)项目验收和培训方案(12)售后服务承诺书(13)跟本次投标有关的其他资料8、投标报价8.1投标方要按投标货物的清单分项报价,并合计总价。
8.2所有投标价含货物的购置费、安装费、运输费、途中损耗费、各种税费及跟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报价。
8.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投标保证金9.1投标方应按第一部分投标方邀请函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如在开标截止前未提供的,招标方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9.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划账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9.3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了经济合同把原件后交易中心采购科、财政局采购办备案才无息退还。
9.4落标的投标方如果对本次采购结果无疑议,可以在招标结束后将投标保证金当天无息退还。
9.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签署及规定10.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方协商延长投标标书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用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投标方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保证金。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书的要求。
10.3投标文件中凡涉及到公司名称的都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0.4投标文件中:技术商务标7份,正本1份,副本6份;价格标3份,正本1份,副本2份。
如果技术商务标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0.5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以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在有实质性内容的地方逐页加盖公章。
副本可用复印件。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D投标文件的递交11、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及标记1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11.1.1技术商务标和价格标应分别密封封装,其中价格标装于一个单独信封或文件袋内。
11.1.2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均应注明:(1)致: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招标项目名称:(3)招标编号:(4)标明“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字样(5)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技术商务标或价格标等)(6)包装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1.2如果投标方未按上述规定包装、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3若在开标后发现技术商务标中含有投标报价,即作废标处理。
11.4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收。
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终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投标无效处理。
12.2投标方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或补充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12.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方。
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的,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
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2.4开标后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 开标及评标13.开标13.1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
开标仪式由招标方主持,投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如因故未能参加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同时邀请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3.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验投标文件密封及签署情况并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先开技术商务标,后开价格标。
13.3招标方在开标仪式上,先打开技术商务标,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3.4等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标评标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然后宣读《开标一览表》。
1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法律专家若干名组成。
15.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筛选15.1符合性初筛选内容包括:(1)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
(4)投标文件签署情况。
15.2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2/3以上同意。
15.3评委会决定投标书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