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职务犯罪

电力公司职务犯罪

篇一:电力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讲课稿

——2021年电力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讲课稿

学法懂法遵守法律自觉廉洁从业

珍爱美妙家庭远离职务犯罪

第一讲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检察机关的主要职权

·检察机关的管辖权

·检察机关体制改革一、检察机关的性质和地位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了检察机关的性质,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宪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中,确立了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二、检察机关的主要职权

对于挺直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

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管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三、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管辖权

1、地域管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

2、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本辖区内的犯罪案件。也就是犯罪行为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

四、检察机关的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的司法体制进行部署,那就是去地方化和去行政化。《中共___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究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别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的确施。”长期以来,我国司法设置和行政区划设置高度重合,法院、检察院人财物高度依靠地方,使得案件的公诉和审理简单受到地方干扰,影响案件公正审理。这次改革表明党___下大力气解决司法体制问题,将涉及到地方两院人事权提级,即由上一级法院、检察院对人事任免进行提名,而不是由地方党委进行提名。地方两院开支也不再由地方政府进行拨款,彻底将两院独立出地方行政体系。

其次讲、职务犯罪

一、职务犯罪预防的重要性

2021年3月8日,______在参与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全体会议时指出“预防职务犯罪就是诞生产力,我很以为然”,充分确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反腐倡廉和促进经济___进展中的重要作用,并对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______的反腐语录:·反腐倡廉必需常抓不懈,常常抓、长期抓,必需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必需全党动手

·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___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刑法》对“职务犯罪”的界定

1、职务犯罪的概念: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

单位、人民

团体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惩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职务犯罪的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据《刑法》

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___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贪污贿赂犯罪:常见的有: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私分国有资产罪等等。

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5个罪名。常见的有:1、滥用职权罪、 2、玩忽职守罪、3、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害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犯罪:常见的有: 1、非法拘禁罪 2、非法搜查罪3、诬告陷害罪等等。

以上犯罪均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电力行业的职务犯罪主要是由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类经济犯罪案件,也包括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和国有企业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案件。

第三讲电力行业的职务犯罪

近几年来,电力行业经受了大规模的农村、城市电网改造、电力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等深刻变革,电力投资大量增加,企业管理运行更加规范,行业规模快速进展,经济效益整体提升,较好地满足于整个___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当今___,电力部门在促进___经济快速稳定进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体制、制度和管理上的缘由,近几年电力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一些人经不起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贪污、受贿,严峻损害了电力行业的形象,造成了国家和企业利益的严峻损失,而且,有的人就在大家身边,曾经是领导、同事,如今却深陷于职务犯罪的泥潭,成为了罪犯。大家或许会从震惊中深思:他们为什么会犯罪?他们这样的结果值得吗?今日,我有幸和大家一起探讨职务犯罪的缘由和对策,充分表明白电力系统的领导和同志们对反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体现了电力系统在新形势下推动反腐倡廉

工作的力度和决心。下面,我就电力行业职务犯罪的特点、手段、主客观缘由谈谈自己的看法,并提出一些预防对策,供大家参考。

一、对电力行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状况的简要分析

(一)电力行业职务犯罪的特点

1、从犯罪形式看,窝案串案比较突出

电力行业职务犯罪,往往牵涉面较广,经常查出一个端出一窝,带出

篇二:供电系统职务犯罪专项调查报告

供电系统职务犯罪专项调查报告

为系统了解当前职务犯罪问题在供电系统的滋生态势,促进行业对职务犯罪的侵袭增加免疫力,帮助企业把握职务犯罪的主动权,对职务犯罪进行有效的预防,黔西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结合近年来在我县供电系统办理的供电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产生的缘由,进行了专项调查。

2021年,我院依法查办了我县供电局原职工黄庆红、孔祥波利用工作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违章建筑户办理供电用电入户手续,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案件。一审法院依法审理后,以受贿罪作出了有罪判决,其中被告人黄庆红受贿80000元,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孔祥波受贿30000元,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该案的发生在___上造成了极坏影响。在查办案件中,通过对案件进行剖析、走访相关人员、座谈询问等形

式,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需要从训练、制度和监督上加强防范,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一、该案的主要特点

(一)受贿手段挺直,但具有肯定的隐藏性。在办理用电入户过程中,被告人利用工作职务之便,实行违规为违章建筑户办理用电入户手续,并从中非法收受他人贿赂,该犯罪行为,严峻损坏了供电行业的良好形象,在___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二)涉案人员主要是管理者与基层站所的特别岗位人员。一类是手中把握实权的管理者,另一类是与供电用户挺直打交道的工作人员。发案人员集中在工程建设单位和电力部门基层站所。涉案人员主要是一些部门的经理、负责人和乡镇供电所所长及收费员工。黄庆红、孔祥波都是供电部门特别岗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利用特别岗位大搞行业不正之风,并由不正之风转变为腐败,进而引发职务犯罪,破坏了供电行业正常的管理秩序和正常的经营活动,给单位造成具大的行风压力,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二、案发的主要缘由

(一)廉洁意识不强,素养偏低。由于电力系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所以少数工作人员只注重自身专业学问的学习,缺乏系统的政策法规训练,再加上长期的垄断经营,给少数电力职工形成了行业优越感,对所处的岗位和权力缺乏正确

认识,导致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

(二)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被告人黄庆红、孔祥波由于平常不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导致法制观念淡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不能自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正确对待手中拥有的权力,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明知是违法犯罪,却铤而走险,在工作中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在关键时刻把握不住自己,面对诱惑时私欲膨胀,心存侥幸,

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缺乏肯定的监督制约机制。电力人员手中的职权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会导致权力的滥用,私欲的膨胀。黄庆红、孔祥波就是利用手中的职权,违反规定为违章建筑户办理用电入户手续,平常看似一个情理当中之事,其实为职务犯罪酝酿了“小环境”、“小气候”,为腐败埋下了祸根,从而导致了犯罪的发生。

(四)基层电力部门负责人缺乏有效监督。涉及电力基层负责人的案件充分表明,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是电力基层单位产生职务犯罪的重要缘由。一是这些基层部门大都远离县城,散布与各乡镇,客观上造成有效监督的困难;二是目前本单位的规章制度难以规范被监督者,尤其是面对“一把手”隐藏、隐秘的权力运作,监督机制更显得苍白无力;三是基层电力部门政务、财务不公开,一旦

负责人与财务人员相勾结,则职务犯罪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障碍。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廉政训练,努力提高电力人员的廉洁意识。加强电力人员的职业道德纪律训练,增加其工作责任心。结合查办的案例,仔细开展廉政警示训练,查找此类案件发生的主客观缘由,进行仔细分析,训练干部职工从中吸取教训,正确看待权力、金钱、利益,充分认识职务犯罪对___、对家庭、对个人的危害性,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增加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廉政防线。

以强化廉政训练为主线,加强学习。主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训练,主动与检察院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训练讲座,组织公司全体中层干部到警示训练基地进行预防违法犯罪警示训练。利用移动短信发送平台,坚持每月向公司干部发送廉政短信,为干部“提神醒脑”。主动开展家庭助廉,增加家属的助廉意识。

(二)加强法制训练,努力提高电力人员的法律意识。常常组织电力系统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学问,熟识和把握相关法律法规,而且要以为人民服务作为电力工作人员的价值取向,把依法依规办事作为电力职工的履职准则,做到根据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法定职责办事,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提升电力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爱护意识。

(三)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由党政“一把手”与班子副职、各部室、基层单位“一把手”逐级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链”。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重点是抓好小金库、小型基建、小型资物选购和招投标“三小一招”及废旧物资处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制权、管钱、用人”为主线的权力制约制度。

主动建立并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职责,结合电力工作的实际,对每一个重点岗位的职权和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制,强化考评和过错追究,加强督导,狠抓落实,突出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其次要充分发挥单位纪检监察等内部监

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电力工程和基层站所监督管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准时调查、准时处理,把犯罪毁灭在萌芽之中,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进行重点岗位人员的轮岗制度。为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应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和约束他们的行为,建议采纳重点岗位不定期沟通制度,由此避开有的工作人员长期在一个站所工作,社交关系简单,讲人情重情义,钻制度的空子,置法律法规不顾由此引发职

务犯罪的发生。

(五)突出标本兼治抓惩处,增加查办案件的责任意识。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和“查清问题、惩治腐败、挽回损失、维护稳定、促进进展”的原则,严厉?查办严峻失职渎职和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惩罚和党纪处理力度。进一步拓展信访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利用收集的信息,准时发觉问题,加强训练,防微杜渐。对于党员干部和基层工作人员利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___受贿的行为,组织力气一查究竟,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查处有力的新局面。

(六)突出纠建并举抓行风,增加优质服务的形象意识。完善公司行业作风建设考核实施细则,将指标进一步量化、细化、深化。推行行风“稽查制”,不定期对各供电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查出的问题,根据考核方法予以罚款、扣分和惩罚,并在公司进行预警。加大执行报装接电、电费电价政策和优质服务的监督

篇三:电力讨论院职务犯罪风险点调查

电力讨论院职务犯罪风险点调查

:王东煜陈华

来源:《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2021年第02期

职务犯罪预防是为防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身的职权和

地位优势,实施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的从前工作。当今中国___,改革、进展、稳定是主旋律,有效防止和掌握职务犯罪,不仅是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更是保障和促进___经济方式转型进展的客观要求。

党的___报告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为深化实行___反腐败战略方针,提升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量,推动惩防体系以及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内控机制的建设,促进依法治企工作,国网电力科学讨论院主动参加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开展的“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开展的反腐倡廉“反违章”专项工作,深化进行预防职务犯罪“风险点”调查,探究新形势下开展国网电力科学讨论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系统讨论防范对策,完善内控机制,推动廉政风险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确保了全院不发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一、当前我院进展现状

国网电力科学讨论院是国家电网公司直属综合性科研单位,目前资产总额111.5亿元,员工6220人。该院在南京、___、合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建立了科研和产业基地,专业涵盖新能源发电、电力自动化、高电压技术、智能配用电、信息通信等领域,是国家科技部设立的“国家电力自动

化工程技术讨论中心”、国家发改委设立的“电力系统自动化系统掌握和经济运行国家工程讨论中心”、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的“国家高电压计量站”、国家能源局设立的“国家能源太阳能发电研发(试验)中心”、国家电网公司“特高压沟通试验基地”及“智能用电讨论检测中心”的依托单位。

在各省市区政府的关怀支持和国家电网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近年来,我院进展步伐不断加快,经济效益不断增长,企业规模不断扩张。但是,我们也糊涂地认识到,随着管理层数和管理跨度的不断扩大,我院廉政建设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面对企业空间布局分散、并购企业文化差异、产业领域多元化、员工层次多样性等新状况、新问题。如何才能有效保证全体干部员工既干事、又洁净,不发生职务犯罪现象,实现企业和员工健康、平安进展,成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点。院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立了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的工作思路,要求把廉政风险管理作为提升管理水平,爱护干部员工的重要工作来抓。院纪检监察部门在各部门单位中,通过仔细自查,摸清底数,讨论对策,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巩固成果,深化开展了“风险点”的调查。同时,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讨论,超前预防廉政风险的力量明显提升。

二、调查工作成果

本次调查工作分三个阶段。首先,围绕“三个环节、五

个领域”,确立排查重点,即决策部署、过程掌握、结果评估等三个环节;思想作风、干部人事、财务资产、生产建设、招投标等五个领域,在院各部门和单位深化开展自查工作。其次,依据排查的“风险点”进行仔细分析汇总,再进一步通过访谈、查阅资料、听汇报等形式确定“风险点”。最终,在前阶段排查的基础上,深化分析形成“风险点”的缘由,讨论对策,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巩固成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

通过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汇总,此次调查工作共确立“风险点”207个,制定防范措施256 条,完善规章制度311项,优化工作流程229项。

在决策部署环节,共确立33项“风险点”,权重比为16%。主要“风险点”有:防范需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列入集体决策范畴,或虽经集体讨论,但未按议事规章、决策程序商量决定的风险;防范各类决策会议会前班子成员酝酿不充分,决策缺乏科学论证的风险;防范党组(委)会议、院长(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不规范,一些重大事项决策的表决记录不明确,相关材料缺失的风险;防范应当企务公开的事项不公开的风险;防范必需经过职代会商量决定的事项,未提交商量就决定的风险;防范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决策范围不明确、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风险。主要防范措施有:配套建立各级规章制度37项,优化各级工

作流程16项。具体制定了《院长办公会议事规章》、《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章》、《院党组会议事规章》、《院“三重一大”决策规章》等制度,将重要经营决策、重大事项支配、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用法纳入领导集体决策制度中。对于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和重大事项,严格根据决策议题界定标准执行,会前班子成员充分酝酿,会中按议事规章、决策程序集体商量决定,会后有专人负责整理、归档会议文字、语音及影像记录材料,确保决策记录明确、规范、完整。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予以公开,逐步建立和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各基层领导班子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事项和企务公开事项,进一步完善议事规章、会议记录和备案工作。通过所务会、总(部门)经理办公会、月度工作例会、季度工作例会等形式予以实行,保证领导集体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

在过程掌握环节,共确立45项“风险点”,权重比为22%。主要“风险点”有:防范片面追求表面程序的规范化,忽视实质上约束缺失的风险;防范科研、生产、营销等重要岗位的权力缺乏有效的制衡,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缺少有效监控的风险;防范旧的规章制度没有准时进行废止、修缮,新的规章制度制订缺乏统一规范标准的风险;防范违反合同管理中有关审批流程而进行外委、选购、工程等合同的签订、履

行,有可能损害企业利益的风险;防范因生产、选购、库房、财务、招投标等不相容岗位,职务未分别而导致的舞弊风险;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因工程现场变更签证未履行审核程序而导致的工程造价失控风险。主要防范措施有:配套建立各级规章制度99项,优化各级工作流程46项。制定了《规章制度管理方法》和《规章制度编写格式规定》,建立了由业务部门起草、法律部门审核、院领导审批、业务部门具体实施的制度建设流程,准时废止、修缮旧的制度。为实现企业管理由条块分割向协同统一、由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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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 **电力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 **电力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系统职务犯罪预防,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保证党员干部依法公正、廉洁的履行职务,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电力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立足于教育防范,致力于制度落实,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制度 1、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实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 2、建立完善系统内部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健全防范机制,强化监督职能。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与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利用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 / 15

3、强化监督机制,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纪律观念、要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列为年度述职的一项内容,接受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的监督条例》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点工程项目、电力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人事变动等重大问题严格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在做出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时,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事前要向主要领导和班子及时沟通,事后及时汇报情况,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5、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双签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工程廉政条款,在工程投资预算、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拨付使用、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上,严格执行行业法规,进行公开透明监督; 6、加强对电力物资材料采购的监督管理,凡签订定货合同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政条款,并报党委纪检部门审查备案。 7、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基层供电所财务收支、电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依据和标准,坚持“一支笔”审批; 8、加强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公司及嘉电局制定的从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监理监督、竣工验收,到资金流向、预算、决算方面的详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实行农网资金单独立账,专人管理,在各级审计部门的监督下封闭运行,

电力系统职务犯罪预防讲座

预防电力行业职务犯罪法制讲座 对职务犯罪进行预防的提出,从全国来看已近二十年,尤其是南方经济发达地区早有认识,但在我们这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正式纳入检察机关的检察职责,只有三、五年的时间,尽管过去也在搞,但仅仅是通过个案进行警示、通过查办、公诉职务犯罪案件,达到教育、警示的效果和目的。此项工作正式纳入检察机关的职责以后,在短短的时间内,起步良好,效果明显,社会反响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它必须是在党委的共同领导下,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才能健康运行。我们县上在县委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察机关,负责日常事务。所以今天来的目的,主要旨在通过今天的讲座,除了给大家起到预防的作用、防止职务犯罪发生以外,最主要的还是希望全社会共同行动,联手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一、职务犯罪及预防 1、犯罪及其构成要件 《刑法》第13条作了明确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

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它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有三个特点,一是社会危害性,即必须有危害社会的行为;二是刑事违法性,即具有触犯刑法的行为,三是应刑罚性,即具有刑罚处罚的行为。 具体犯罪有四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犯罪的主体是指实施犯罪的人自然人或法人。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的心理状态,是故意还是过失。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就是犯罪行为造成了什么后果。 2、职务犯罪及危害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非法利益所实行的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渎职侵权犯罪,是严重腐败行为。职务犯罪作为犯罪的一类,具有犯罪的所有基本特征:(1)社会危害性;(2)刑事违法性;(3)应受刑罚性。职务犯罪作为一类相对特殊的犯罪,具有不同于其他犯罪的独有特征:(1)主体单一性特征。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具有某种与公共利益相关职务的人,即依法从事公务的人。(2)行为的职务关联性特征。犯罪行为与其犯

电力公司职务犯罪

电力公司职务犯罪 篇一:电力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讲课稿 ——2021年电力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讲课稿 学法懂法遵守法律自觉廉洁从业 珍爱美妙家庭远离职务犯罪 第一讲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检察机关的主要职权 ·检察机关的管辖权 ·检察机关体制改革一、检察机关的性质和地位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了检察机关的性质,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宪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中,确立了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二、检察机关的主要职权 对于挺直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

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管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三、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管辖权 1、地域管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 2、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本辖区内的犯罪案件。也就是犯罪行为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 四、检察机关的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的司法体制进行部署,那就是去地方化和去行政化。《中共___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究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别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的确施。”长期以来,我国司法设置和行政区划设置高度重合,法院、检察院人财物高度依靠地方,使得案件的公诉和审理简单受到地方干扰,影响案件公正审理。这次改革表明党___下大力气解决司法体制问题,将涉及到地方两院人事权提级,即由上一级法院、检察院对人事任免进行提名,而不是由地方党委进行提名。地方两院开支也不再由地方政府进行拨款,彻底将两院独立出地方行政体系。

论职务犯罪的原因

论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对策 职务犯罪是我国当前政治腐败现象的典型表现。治理腐败、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是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是一项系统工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职务犯罪的形式、特点、规律也在不断变化。我们必须针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当前我们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并以此来要求和勉励自己,才能更好地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 一、职务犯罪的界定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 目前,我国学者对职务犯罪概念的理解各有千秋,但基本上都与最高人民法院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职务犯罪界定的定义相符。总的来说,职务犯罪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职务犯罪是指有职务的人利用职务进行的犯罪;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滥用职权,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总称。从此概念可以看出,我国对职务犯罪的范围有明确的界定,职务犯罪是

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主要包括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行为,其中贪污、贿赂是当前腐败现象的集中表现。笔者对上述观点不是很认同,认为职务犯罪是指从事国家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国家法律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二)职务犯罪的特征 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刑事犯罪,具有其他犯罪的共同特征,如犯罪主体必须到刑事责任年龄和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或过失等等。因而,我们仅对职务犯罪的四个主要特征作简要介绍。1.主体的特殊性职务犯罪的主体是特殊的,它的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公务”的身份,才能构成职务犯罪的主体。“从事公务”是职务犯罪的身份特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具有经营、管理职责或者监管单位财物职责的人员;(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等。2.犯罪行为与职务的关联性职务犯罪与行为人的职务具有一定的关联性,这是职务犯罪的行为特征。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但这种犯罪行为与自己的职务并无关联,则不是职务犯罪行为,例如一个国有商业银行的行长实施的与职务无关的暴力违法行为,便不是职务犯罪行为。职务犯罪行为与职务关联有以下三种形式:

当前电力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当前电力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 2008 年6 月27 日) 近年来,在广西电力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仅2006年的商业贿赂案件就有4件,涉案金额19万元;大案3件,科级以上干部4人,受贿3件,单位受贿1件。电力系统已成为交通公路系统、金融系统以外又一个职务犯罪的重灾区。为此,对近年来广西电力系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归纳,总结案件的特点和原因,对电力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现实的重要意义。 一、电力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发案主体呈现出二大类:一类是手中掌握实权的管理者,另一类是与供电用 户直接打交道的工作人员。发案人员集中在工程建设单位和电力部门基层站所。涉案人员主要是一些部门的经理、负责人和乡镇供电所所长及收费员工。 (二)发案环节集中发生在电力系统的物资采购、资金管理部门。犯罪行为人均是 具有一定职务的单位或直接经管单位帐目、钱款的财务人员,拥有财务的管理权和支配权,他们利用手中的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活动。 (三)作案手段多样化。主要表现为:一是变卖农网改造旧物;二是套取电费;三 是侵吞工程款,向施工单位索取贿赂;四是在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受回扣和好处费。 (四)贪污贿赂型案件居高。个别干部把手中的权力当作赚钱的工具,能捞则捞, 能要则要,通常采取各种手段贪污公款,或向施工单位索要赞助款设立“小金库”,而后支取占为己有。 (五)作案数额大,作案次数多,窝案串案现象明显。电力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作案 次数多,每次数额较大,一般少到一两千元,高达几十万元不等,有的连续作案八、九次,甚至一、二十次。岑溪市检察院从一条案件线索就从市电力公司挖出6件电力系统工作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窝案串案,其中2件属重特大案件,为国家换回经济损失200万元。如岑溪市检察院在查办该市原电力公司供销科科长朱启贤利用其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案件中,牵出原电力公司经理韦桂华受贿

浅谈新形势下电力系统预防职务犯罪

浅谈新形势下电力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的定义和特点 职务犯罪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其他依法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在行使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地位、便利条件,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国家和社会财产重大损失的违法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涉及人员广泛:职务犯罪不仅仅局限于公职人员,还包括其他行使公权力的人员。 •所涉及问题复杂:职务犯罪常常涉及到利益分配、政治权力、行政干预等方面。 •损失巨大:职务犯罪所造成的损失往往是巨大的,不仅会影响到国家和社会的财产,还会损害公信力和社会道德风尚。 新形势下电力系统面临的职务犯罪风险 随着电力系统从规模化向全球化转变,电力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职务犯罪风险也在不断提高。在这样的形势下,电力系统面临的职务犯罪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利益链条复杂 电力系统存在着很多关系错综复杂的利益链条,职务犯罪分子可以通过掌握相关信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例如,在电力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职务犯罪分子可能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和地位,收受他人的贿赂,影响电力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信息技术革命与职务犯罪 信息技术的发展对职务犯罪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职务犯罪分子可以利用高科技手段,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企业的重大经济损失。 另外,在信息技术渗透到电力系统的各个方面的同时,职务犯罪分子也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窃取公司机密信息、盗取金融账户密码等敏感操作,对公司造成重大财务损失。

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 在电力系统中,内部普遍存在着机构职责不明确、监管不力、内部管理缺失等 问题,这为职务犯罪的发生提供了便利条件。 例如,某些电力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管理不当,对电力 市场经营缺乏有效的监管,就会导致职务犯罪的滋生。 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 加强内部管控 在电力系统中,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应该共同肩负管理责任,强化内部管 理机制,严密地规范各项制度,推动公司内部职务犯罪防范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强巡查检查制度,严格监控可能存在职务犯罪行为的关键 岗位人员,以及重要决策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组织相关人员接受教育和管理。 强化团队人员素质 任何预防职务犯罪的过程都离不开团队的协力和个人的素质。因此,电力系统 要通过不断的培训、晋升和竞选等手段,选出优秀的人才,加强财务、法律、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 完善沟通机制 在电力系统中,存在着不同层级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的相互独立、相互隔绝, 沟通机制缺乏的情况。而职务犯罪也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下形成的,信息不通透、信息沟通不畅会给职务犯罪分子提供隐蔽性和便利性。 因此,电力系统需要加强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使得信息得到及时共享和 传递,以实现对潜在问题的及时预警和处理,保障人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电力系统是国家能源生产和供应的基础性行业,而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会损害 国家和社会的财产权益。电力系统必须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存在的风险,并加强内部管控,推动内部管理机制和沟通机制的完善,加强团队人员素质的提高,加强对职务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打击,确保电力系统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供电公司员工非职务犯罪压降方案

供电公司员工非职务犯罪压降方案 供电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稳定发展和经济效益。近年来,非职务犯罪在一些企业中呈现抬头趋势,不仅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也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为了加强供电公司员工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非职务犯罪,制定本方案。 一、引言 1.背景介绍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竞争日益激烈,一些供电公司员工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铤而走险从事非职务犯罪。这类犯罪不仅损害了企业形象,还可能导致企业经济损失。供电公司有必要采取措施,加强员工管理,切实降低非职务犯罪发生率。 2.非职务犯罪对社会和企业的危害 非职务犯罪主要包括盗窃、诈骗、侵犯商业秘密等类型。这些犯罪行为对企业和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1)损害企业利益,影响企业竞争力; (2)破坏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公平正义; (3)损害国家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3.供电公司开展非职务犯罪压降工作的必要性 针对当前供电公司非职务犯罪现状,开展压降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企业财产安全; (2)有利于提高员工法制观念,提升整体素质;

(3)有利于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非职务犯罪类型及原因分析 1.盗窃犯罪 盗窃犯罪主要包括盗窃企业财物、盗窃客户资料等。原因分析: (1)个人素质因素:贪图小利,法制观念淡薄; (2)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审计不到位,财物管理不善; (3)监管不到位:对员工行为缺乏有效监督,难以发现犯罪行为; (4)法制教育不足:员工缺乏法制知识,不知法、不懂法。 2.诈骗犯罪 诈骗犯罪主要包括利用职务便利骗取企业资金、虚构业务诈骗客户等。原因分析: (1)个人素质因素:道德败坏,利欲熏心; (2)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严格的风险防控机制,容易滋生诈骗行为; (3)监管不到位:对业务行为缺乏有效监督,难以识别诈骗行为; (4)法制教育不足:员工缺乏诚信意识,容易走上诈骗道路。 3.侵犯商业秘密犯罪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主要包括向竞争对手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擅自使用企业商业秘密等。原因分析: (1)个人素质因素:利益驱动,背叛企业; (2)管理制度不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不到位; (3)监管不到位:对商业秘密保护缺乏有效监管; (4)法制教育不足:员工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不强。

电力公司廉洁从业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电力公司廉洁从业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4月10日上午,我有幸参加了**供电分公司举办的“平川区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报告会,听取了省公司监察部*主任所作的供电系统内部案例分析教育报告和**市检察院政委兼反贪局*局长所作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报告。作为一名基层党支部书记,听到一桩桩触目惊心、发人深省的贪污腐败案例,看到一些党员干部抵御不住诱惑,追逐名利,走向犯罪深渊,最终身陷囹圄的惨痛经历,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这次警示教育活动,采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形式,使我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分析典型案例,没有加强对权力监督制约是产生腐败的关键。首先领导干部没有带头廉洁自律。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至关重要。以身作则,首先要做到廉洁自律,这是每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品格。如果说的一套,做的又是一套,群众是不会信任的,实际上会让其他党员干部和群众上行下效,带坏了党风,带坏了政风,带坏了一方社会风气。其次是没有带头接受监督。作为领导干部,要如履薄冰,严于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种警戒,是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有什

么不足和缺点,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有好处。三是没有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讲政治纪律,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党员必须在行动上服从,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决不允许散布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反的意见,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真正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把风气搞正,把作风搞实,按规矩办事。 通过警示教育,深刻反思自己,认识到自身在理想信念方面、在政治生活学习方面、在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尽快克服和纠正。 一、静下心来学习,努力改造世界观,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始终要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要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党交给的工作任务,才能更好地做好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因此自己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深入理解“三个代表”理论精髓,用“三个代表”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言行;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

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精选多篇)

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精选多篇) 第一篇: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 文章标题: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 国有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呈现出无限生机和活力,为繁荣社会主义经济起着重要作用。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国企在改制重组、租赁等过程中,国企领导干部中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仍然比较突出,群众对此反响强烈,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 一、当前国企中犯 罪案件的特点和表现形式 1、涉案多为企业中主要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具有职权性。根据2014年以来查处这类案件中,涉嫌职务犯罪的这些人员均在领导岗位或关键岗位,掌握着人财物,具有职权性。尤其是企业“一把手”职务犯罪居多,一直是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主要主体。 2、共同作案数量增多,具有纠合性。在共同作案中,有的是企业领导抱成一团,犯罪成员之间关系密切,在犯罪之前都已形成一个利益团体,他们消除障碍、排斥异己,然后共同实施犯罪。 3、犯罪手段复杂,呈现多样化、智能性。从所查办的经济案件的调查情况看,犯罪分子手段可谓五花八门,呈现多样化。有的是贪污或几人将小金库私分,使国家资产流失。有的采取用假发票套取现金的方式侵吞公款,这类案件占一定比例。有的领导干部借采购、扩建虚

增发生费用,造假达到贪污的目的。有的国企销售部门人员将索要货款不交公挪于私用;有的借承包之机,把企业提供的生产资料、资金用于建私房等或借于他人,个人收取利息从中牟利,致使企业资金难以追回,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近几年,随着高科技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电脑的广泛应用,财务人员利用微机犯罪案件也时有出现,这种智能型的犯罪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4、犯罪性质多为贪污、挪用公款罪,且涉案金额越来越大。过去经济案件几十万元大案很少见,现在犯罪数额在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大案也屡见不鲜,而且犯罪数额与职位高低、权力大小往往成正比。 5、受贿犯罪依然存在,但更加隐蔽。贿赂行为在某些行业、某些部门、某些手握重权的人身上依然存在,只是形式更加隐蔽,手段更为狡猾,不易被人发现,不易被调查取证。 二、导致国企犯罪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 1、没有真正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职务犯罪的内因。纵观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究其主观原因,大都是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的同时,失衡心态得以滋长,思想上的免疫功能哀退所致,绝大多数涉案人员平时不注重政治学习,不关心政治,放松思想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甚至恶性膨胀,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思工作,不干工作,一门心思想着如何利用职权多捞钱财。有的甚至作风腐化,生活糜烂,沉醉于吃喝玩乐,打麻将搞赌博,养情人包“二奶”,缺少“经费”,便将罪恶之手伸向公款,不择手段地侵吞国有资产,以身试法,走上违法犯罪

浅议国有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

浅议国有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 刘大明 【摘要】通过分析国有企业人员犯罪的特点及原因,提出预防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对策和措施,以消除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土壤和条件,确保国有企业的改革 健康深入发展. 【期刊名称】《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年(卷),期】2013(018)002 【总页数】3页(P23-25) 【关键词】国企人员;职务;犯罪;分析 【作者】刘大明 【作者单位】神华国能重庆发电厂,重庆40005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4 加强国有企业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国有企业良性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所谓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或者滥用职权,不尽或者未尽职责,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进行侵害国家、集体和自然人正常活动,从而致使国家和个人的合法利益蒙受损失,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社会财富的重要创造者,也是职务犯罪的重灾区。预防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是国有企业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1 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是从案犯年龄和文化程度来看,呈现多层次化。过去,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较为普遍地存在“59”现象,而现在犯罪年龄却趋于多层次化。某检察院查处的23名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案例中,作案时年龄在35岁以下的4人,占17%;35岁到 45岁的6人,占26%;45岁到55岁的11人,占48%;55岁以上的2人,占9%。其中49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18人,占78%。大专以上学历19人,占83%。年龄小、学历高、胆子大是当前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一个新特点。如华中电力开发公司原副总会计师郑国柱挪用公款2050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时年仅35岁。河南省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经理李学明,37岁,一个 小小科级干部,两年时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达1006万元。 二是从案件分布来看,呈“三多”现象。一是热门行业多。主要集中在金融、电力、物资、烟草、石化、交通运输、路桥建设、工程建设等行业和部门。案犯利用掌握资金、信贷、审批、调配、处罚、工程发包、行业垄断等各种实权,谋取私利,成为职务犯罪的“重灾区”。二是国有企业负责人居多。过去,企业人员职务犯罪大都集中在财务、保管人员身上,而近几年来,这些人员的犯罪相对减少,而企业的董事长、厂长、经理犯罪增多。在上述23名案犯中,企业的厂长、经理有19人,占83%;财务人员3人,占13%;其他人员1人,占4%。国家电网公司纪检组编 印的《警钟声声》一书中涉及35个案例,经初步统计,其中企业厂长(局长)、经 理等具有一定领导职务的有24人,占68%;财务、营销人员9人,占26%;其它2人,占6%。三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多。这三类案件是当前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罪种,在上述23起案件中,涉嫌贪污案件7件7人,占总数的30%; 涉嫌受贿案件11起11人,占48%;涉嫌挪用公款5起5人,占总数22%。

开展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情况汇报

开展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情况汇报 市供电公司开展《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的情况汇报 月日下午,我公司领导组织全公司干部职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认真学习了省电力公司纪委《关于案件的通报》。全局党员干部都能够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随后我局组织开展了《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活动。现将组织开展教育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月日,我局开展了《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局领导首先宣读了河北省电力公司纪委《关于案件的通报》。明确指出此次学习的目的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司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要清

醒地认识到商业贿赂对企业健康发展的危害性的通报精神,确保我局全体职工筑牢纪律和法律的防线,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我局党委和领导干部职工要坚持和发扬“两个务必”精神,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出发,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并就此次开展党员廉政建设教育活动中提出具体要求:放松了政治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经不住金钱和利益的诱惑是违纪和不正之风问题根本点,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入开展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的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学习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和河北省电力公司《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使员工的行为有所遵循,有所畏惧,理智自觉地远离职务犯罪;把预防职务犯罪的各项要求体现在企业管理的全过程,正确处理权力与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通过学习,

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廉政建设

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廉政建设

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廉政建设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实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预防重点及措施 第三条决策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2、严格执行党组(党委)议事规则、行政议事规则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并做好记录。 3、党政主要负责人缺席或领导班子成员到会人数不足三分之二的,不得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同意票未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不能形成决议。 4、不得临时动议讨论决策重要事项。 5、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或少数人不得改变。 6、严禁擅自决定向社会团体或社会活动提供赞助或捐赠。 第四条人事管理 1、严格执行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关于领导干部的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2、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事前未经充分酝酿、未经人事部门考察、未经书面征求同级纪检组(纪委)意见的,党组(党委)会议不得研究。 3、加强对公司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等。 4、领导班子成员有责任和义务对班子其他成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劝告和制止,该行为得不到制止时,有责任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5、严格执行企业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案件情况报告制度。 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视对审计成果的运用。 7、完善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提倡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8、不准借领导干部工作变动之机突击提拔和调整干部。

电力系统职务犯罪

电力系统职务犯罪 篇一:论电力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缘由及预防惩治 论电力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缘由及预防惩治 摘要文章阐述电力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及其表现形式,并分述其中缘由,进而提出电力系统职务犯罪的预防与惩治措施。 关键词电力系统;职务犯罪;预防惩治 笔者所在院最近办理的某供电所冯某某、郭某某、张某某职务犯罪案,在该 案中,该供电所原所长冯某某伙同平安员郭某某、张某某在电力系统改造以及相关 的电力根底工程建立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又通过虚报价格、资金不入账等方式,侵吞大量国家资产,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最终几人被依法查处,受到法律应有的 制裁。现透过该案,与同行一起来探讨我国电力系统职务犯罪的相关问题。 一、电力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及表现形式 (一)公私共权的权钱交易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进展,少数人追求物 质的心理日益膨胀,少数电力系统工作人员经不起经济上利诱、物质上的诱惑,利 用职务之便,滥用权力换取物质利益便成了当今电力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之一。从当前查处的电力系统职务犯罪状况看,参股谋利、官商结合,已成为电力系统职务犯罪的典型表现形式。 (二)公权私用的腐化堕落型。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少数握有相应职权的电力系统工作人员抱负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峻地发生了扭曲,经济贪欲、生活腐化。在笔者所在院办理的某电所一案中,冯某某、郭某某、张某某等人,就是放松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丢失职业标准约束,淡化职业道德,金钱欲望膨胀,进而利用职务之便,大肆贪污受贿。从当前已查处的电力系统的腐败案件来看,有的在物资选购过程中拿回扣和收好处费,有的在建筑工程中暗箱操作和收回扣,有的在资金管理中的设立账外资金、监守自盗、携款外逃,有的在收缴电费的过程中暗箱操作等。 (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型。长期以来,由于电力行业缺乏竞争,使得一些职工干部养成了懒散的思想心情,工作上不主动不认真,甚至是消极应付,甚至篇二:公司职员常见的几种职务犯罪 公司、企业职员常见的几种职务犯罪形式

电力研究院职务犯罪风险点调查

电力研究院职务犯罪风险点调查 作者:王东煜陈华 来源:《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2012年第02期 职务犯罪预防是为防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身的职权和地位优势,实施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的先前工作。当今中国社会,改革、发展、稳定是主旋律,有效防止和控制职务犯罪,不仅是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更是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方式转型发展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反腐败战略方针,提升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能力,推进惩防体系以及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内控机制的建设,促进依法治企工作,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积极参与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开展的“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开展的反腐倡廉“反违章”专项工作,深入进行预防职务犯罪“风险点”调查,探究新形势下开展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系统研究防范对策,完善内控机制,推进廉政风险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确保了全院不发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一、当前我院发展现状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是国家电网公司直属综合性科研单位,目前资产总额111.5亿元,员工6220人。该院在南京、武汉、合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建立了科研和产业基地,专业涵盖新能源发电、电力自动化、高电压技术、智能配用电、信息通信等领域,是国家科技部设立的“国家电力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设立的“电力系统自动化系统控制和经济运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的“国家高电压计量站”、国家能源局设立的“国家能源太阳能发电研发(实验)中心”、国家电网公司“特高压交流试验基地”及“智能用电研究检测中心”的依托单位。 在各省市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国家电网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近年来,我院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经济效益不断增长,企业规模不断扩张。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管理层数和管理跨度的不断扩大,我院廉政建设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面对企业空间布局分散、并购企业文化差异、产业领域多元化、员工层次多样性等新情况、新问题。如何才能有效保证全体干部员工既干事、又干净,不发生职务犯罪现象,实现企业和员工健康、安全发展,成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点。院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立了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的工作思路,要求把廉政风险管理作为提升管理水平,保护干部员工的重要工作来抓。院纪检监察部门在各部门单位中,通过认真自查,摸清底数,研究对策,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巩固成果,深入开展了“风险点”的调查。同时,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超前预防廉政风险的能力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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