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实施细则一、验收组织与人员1. 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指定专门的验收组组建,组成人员需具备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2. 验收组成员需熟悉建筑规范和验收标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3. 验收组成员不能参与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其他环节,确保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验收程序1. 验收前,建设单位需向验收组提供完整的工程设计文件、合同和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2. 验收组应根据规定的验收时间、地点和范围,对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检查;3. 验收组需对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程序、变更等情况进行逐项核查,发现问题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4. 验收组应做好验收记录,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并出具验收意见。
三、验收内容1. 工程质量验收:包括结构、装饰、设备等方面的质量验收,确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2. 工程安全验收: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设计、施工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检查;3. 合法性验收:对工程施工合同、资质等方面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合法合规;4. 功能性验收:对工程的功能性能进行检查,确认设备、管线等能正常运行。
四、验收标准1. 基本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2. 施工质量符合相应标准和规范;3. 工程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4. 功能性能符合设计要求,设备能正常运行。
五、验收结果1. 通过验收:工程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可以正常交付使用;2. 无条件通过验收:需完成整改和补缺的问题,可以正常交付使用;3. 不通过验收:工程严重不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需进行整改修复后重新验收。
六、建议1. 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法、建筑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验收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程序;2. 验收组应遵循客观公正、严格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受到任何影响;3. 验收结果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通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建筑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最新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最新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引言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质量,制定本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该细则旨在为监理人员提供具体指导,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履行监理职责,并提供安全可靠的建筑工程。
2. 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2.1 监理人员应持有相关建筑工程监理证书,且证书有效期内。
2.2 监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建筑工程监理经验,并熟悉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
3. 监理人员的监督职责3.1 监理人员应对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2 监理人员应查验施工方进场前的资质证明,并对施工方的施工计划进行审核。
3.3 监理人员应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确保施工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标准进行。
3.4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3.5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完工后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4. 监理人员的报告要求4.1 监理人员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4.2 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方汇报施工质量问题,并督促整改。
4.3 监理人员应在工程竣工后提交最终监理报告,总结整个监理过程。
5. 监理人员的纪律要求5.1 监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定,不得违规操作或接受贿赂。
5.2 监理人员应保守工程机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5.3 监理人员应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
6. 监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6.1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2 监理人员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履行建筑工程监理的各项职责。
6.3 监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保持自身业务水平和知识更新。
7. 总结本实施细则旨在明确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细则履行监理职责,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有那些?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有那些?一、工程概况二、监理依据三、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目标四、监理工作内容1、准备阶段2、施工阶段五、监理工作流程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热门城市:鹤壁律师镇江律师柳州律师阳江律师南平律师广安律师十堰律师孝感律师达州律师珠海律师建筑工程监理是一个建筑工程必不可少的人,了解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是十分必要的,那么这个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有那些?针对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编制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制造的监理工作。
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4、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5、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6、建设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1、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2、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
3、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4、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准备1.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工程特点组建监理团队。
2.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责任和报酬等内容。
3.监理机构应及时了解项目的背景资料,包括施工图纸、合同文件、施工规范等。
二、施工过程1.监理机构应全程参与施工过程,确保施工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
2.监理机构应及时跟进施工进度,确保工期的合理安排,并对延迟工期提出相应的措施。
3.监理机构应协调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解决施工现场的问题和争议。
三、质量控制1.监理机构应制定质量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2.监理机构应进行质量验收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3.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质量标准并具备相应的合格证书。
四、安全管理1.监理机构应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安全组织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监理机构应参与安全教育工作,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五、工程验收1.监理机构应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抽查工程成果、施工记录和验收报告等文件,以确保工程质量。
2.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3.监理机构应参与工程交接工作,确保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工程交接。
以上是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要点,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可以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一个综合性的文件,需要根据具体的工程情况和监理机构的能力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对施工单位材料验收的标准

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对施工单位材料验收的标准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对施工单位材料验收的标准在建筑工程中,监理在施工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监理的职责之一是对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材料进行验收,以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本文将阐述监理在材料验收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一、原材料验收1. 施工单位在采购原材料时,应提供材料的原产地证明、厂家生产许可证明等相关文件,以确保材料的合法来源和良好的生产环境。
2. 监理应对原材料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
对于钢材、水泥、砂石等一些常见的建筑材料,可以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且不受到外界因素的污染。
3. 对于一些特殊材料,如高性能混凝土、大型钢结构等,在验收过程中需要特别重视。
监理应根据相关的技术规范,采用更严格的检验方法,确保材料的质量可靠。
二、施工材料验收1. 施工单位在使用材料前,应向监理提交相关的材料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以证明材料符合施工要求。
监理应仔细审查这些文件,并与实际材料进行对比。
2. 在施工现场,监理应对材料的种类、型号、规格等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与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一致。
3. 对于一些重要的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砖块等,监理应进行抽样检验,并进行实验室测试。
测试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且不得拼接或代用材料。
4. 监理还应注意材料的储存条件,确保材料不受潮、不受污染,并在储存过程中进行随机抽样,以检查材料的质量是否变化。
三、工艺材料验收1. 工艺材料包括各种粘接剂、密封胶、防水材料等。
监理应对这些材料进行检查,以确保其质量可靠。
2. 对于涉及到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工艺材料,如防水材料、防火材料等,监理应进行全面的检测和测试,确保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3. 监理还应对胶接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其粘接强度和使用寿命等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四、总结与建议在监理对施工单位材料验收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可靠。
监理细则中的施工工序验收流程与质量验收标准

监理细则中的施工工序验收流程与质量验收标准随着城市建设的蓬勃发展,建筑施工的数量和规模也日益增加。
为了保障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监理细则中的施工工序验收流程和质量验收标准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施工工序验收的基本流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以及施工中的常见问题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施工工序验收的基本流程施工工序验收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各个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的过程。
通常包括验收准备、召开验收会议、现场实地检查、验收意见书签字、验收合格证等环节。
具体的流程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首先,验收准备阶段非常重要。
在进行施工工序验收之前,监理人员需要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仔细审核,包括工程图纸、规范标准、质量控制计划等。
只有确保这些材料完善和合规,才能够进行下一步的验收工作。
接下来,召开验收会议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会议上,监理人员会向施工单位详细介绍验收标准和流程,并与现场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
通过会议,确保双方对验收的要求和流程有了清晰的了解。
然后,要进行现场实地检查。
监理人员需要对工程现场进行全面和细致的检查,包括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等方面。
同时,监理人员还需要与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情况。
最后,根据检查的结果,监理人员需要向施工单位提出相应的验收意见。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监理人员要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只有通过了监理人员的验收,才能够获得验收合格证,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
二、质量验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质量验收标准是监理细则中施工工序验收的核心内容。
质量验收标准主要通过对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引用和补充,通过固定规范和程序约束,保障施工工序的质量满足要求。
首先,质量验收标准的制定需要参考国家相关标准。
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有一定的规定,监理细则中的质量验收标准应当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或相补充。
其次,根据建设单位的具体要求,质量验收标准也需要进行个性化的制定。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细则一、编制依据1.1 本细则编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1.2 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二、监理目标2.1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
2.2 确保工程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3 确保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
2.4 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三、监理组织架构3.1 项目监理机构设总监理工程师一名,负责监理工作的全面领导;设专业监理工程师若干名,负责各自专业领域的监理工作。
3.2 项目监理机构设立监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四、监理工作内容4.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4.1.1 审查施工单位的基本资质和施工组织设计。
4.1.2 对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进行考核。
4.1.3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材料进行审查。
4.1.4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4.2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4.2.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4.2.2 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进行控制。
4.2.3 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4.2.4 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4.3 施工完成阶段的监理4.3.1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查。
4.3.2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保修书进行审查。
4.3.3 对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的评价。
五、监理工作方法5.1 现场巡查: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了解施工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5.2 会议协调: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等召开协调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建筑工地质量标准化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工地质量标准化监理实施细则1. 背景建筑工地质量标准化监理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有效规范建筑工地的监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2. 监理职责2.1 工地质量监督- 监督建筑工地的实施过程,确保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防止事故发生。
- 报告并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2.2 文件管理- 确保建筑工地的相关文件齐全、准确和及时。
- 组织并监督建筑工程记录的编制和归档。
2.3 施工质量评估- 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监督和评估。
- 针对施工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 监理程序3.1 建立监理计划- 在施工前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范围和要求。
- 确定监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安排。
3.2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审查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 检查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如基坑开挖、场地平整等。
3.3 施工过程监理- 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记录施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 抽查关键节点的施工质量,确保施工符合要求。
3.4 施工完工验收- 对建筑工程进行终验,核查工程质量和完成情况。
- 编制终验报告,提出验收意见。
4. 监理机构要求4.1 资质要求- 监理机构应具备合法注册资质,并具备相关经验和技术人员。
-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2 诚信要求- 监理机构和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有不良行为。
- 监理机构应保证独立、公正、客观的监理工作。
5. 附则5.1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质量标准化监理工作。
5.2 监理机构应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
5.3 如出现特殊情况,本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4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即为建筑工地质量标准化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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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自2002年1月1日起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下简称新标准),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2.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配合使用。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坚持“验评分离”,即质量验收与质量评定分离,新的验收标准不涉及质量等级的评定。
新标准规范体系的落实和执行,还需要有关标准的支持,其支持体系见附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支持体系示意图。
注:本图各分项工程未列出,详阅《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B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表B.0.1。
二.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验收中的职责:
1.检查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
从制度建立、技术管理开始做好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工作。
在监理过程中,应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展,经常对照检查工程施工组织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对于存在的问题,要针对性地提出意见,督促、帮助有关单位改进。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要求施工单位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按《标准》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2.验收工程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从看样订货开始,做好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验收工作。
加强“事前控制”,做好对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的检查验收。
1)做好看样订货把关工作,在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前,先了解供应商的信用程度,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性能能否满足设计标准;
2)做好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工作,即在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时,进行初步检查,记录该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厂家、出厂日期及出厂合格证证明资料等内容,然后,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3)在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使用前对其进行复验,即在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现场见证取样的检验报告结果出来后,核对检验结果是否合格。
通过以上步骤,监理工程师才能签发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下达是否同意使用该批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指令。
3.验收工程质量
1)实施动态管理,做好施工质量控制。
①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②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新标准增加了将分项工程划分成检验批进行验收,有助于及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也符合施工实际需要。
①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②多层及高层建筑工程中主体分部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单项建筑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等划分检验批。
③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层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④屋面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不同楼层屋面可划分为不同的检验批。
⑤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按楼层划分检验批。
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为一个检验批。
⑥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⑦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3)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4)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新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
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②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③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④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⑤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⑥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⑦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⑧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⑨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⑩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7)当建筑工程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①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②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③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
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④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8)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4.核查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及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等工程档案资料。
1)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按新标准表G.0.1-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执行)。
2)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按新标准表G.0.1-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执行)。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按新标准表G.0.1-4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执行)。
5.协助业主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抽查工程主要功能,检查工程观感质量)。
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3)汇总工程监理资料,接受有关方面检查和准备向建设单位移交。
4)协助建设单位制订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包括验收程序、方法、成员组成名单等)。
5)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城市规划、公安消防及环境保护等验收手续。
6)参加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整理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填写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结论。
对竣工验收提出的存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对已整改完成的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6.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各方参加验收单位签署后,由总监填制《竣工移交证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
竣工移交证书送达建设单位,证明承包单位施工的工程,已按合同要求完成,并验收合格,即日起可将该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
竣工移交证书由总监送公司工程部归档。
7.工程监理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备案前,经总监审核后,提交给建设单位,并办妥移交手续。
8.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9.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由总监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10.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按委托监理合同规定完成后,按建设部统一表式,由总监填制监理业务手册,经建设单位、质监站签署意见后,送公司工程部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