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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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立“服务大使”工作机制推进重点招商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立“服务大使”工作机制推进重点招商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立“服务大使”工作机制推进重点招商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3.16•【字号】济政办字〔2018〕26号•【施行日期】2018.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引进外资,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立“服务大使”工作机制推进重点招商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字〔2018〕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建立“服务大使”工作机制推进重点招商项目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3月16日济南市建立“服务大使”工作机制推进重点招商项目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加专业、精准、高效、系统、全面地服务我市重点招商项目,推动“四个中心”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招商项目主要包括全市重点洽谈推进落地的投资额在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内资项目;合同外资额在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资项目;世界500强及行业领先企业投资的外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服务大使”是指为全市重点招商项目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协调推进等服务的工作人员。

“服务大使”成员单位(名单详见附件)负责在本单位指定2名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担任“服务大使”,并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为“服务大使”提供便利条件,全方位支持工作开展。

第四条“服务大使”主要负责宣传和解答本单位相关产业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协调解决重点招商项目在前期投资考察、选址、洽谈及落地过程中涉及本单位的事项;汇总上报本单位重点招商项目在推进落地过程中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帮助解决的事项;办理重点招商项目的其他服务事项。

第五条成立济南市重点招商项目“服务大使”协调推进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服务大使”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研究解决重点招商项目在洽谈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和措施,推动项目顺利落地。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济政发[2006]46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济政发[2006]46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正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济政发〔2006〕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济南市“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二OO六年十二月十五日济南市“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为将我市建设成为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根据《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现制定济南市“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一、“十五”发展回顾(一)经济总量快速增长。

2005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880.1亿元,比2000年增长100.7%,年均增长14.2%;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6.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4.3%。

提供地域财政收入达到169亿元,占全市地域财政收入的44.4%;提供地方财政收入55亿元,占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的51.9%;从业人员达到146.7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的40.8%,比2000年提高了4.4个百分点。

(二)行业结构逐步优化。

“十五”时期,我市传统服务业档次明显提升,新兴业态异军突起。

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金融保险、旅游会展、科技信息、现代物流、社会服务业等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2005年,现代服务业实现增加值358亿元,占全部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7%,比2000年提高10.1个百分点。

其中,金融保险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由2000年的9%提高到2005年的11.3%,交通邮电业由12.7%提高到14.7%,房地产业由4.9%提高到6.9%。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级重点项目安排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级重点项目安排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级重点项目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1.17•【字号】济政办字〔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级重点项目安排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2020年度市级重点项目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2020年全市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270个,总投资13795.1亿元,年计划投资3047.3亿元。

其中,产业项目199个,年计划投资1739.9亿元,涉及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等领域;城市建设项目71个,年计划投资1307.4亿元,包含48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23个社会民生保障项目。

同时安排重点预备项目100个,总投资2428.6亿元。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济南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16〕29号)规定,强化推进力量,优化服务保障,全方位支持市级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新建项目早开工、续建项目早竣工,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月17日2020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安排(270个项目)一、产业项目(199个)(一)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10个)1.济南超算中心科技园项目2.浪潮智能计算产业园项目3.中国算谷项目4.山东数据湖产业园一期项目5.富能功率半导体项目6.中关村信息谷创新示范基地7.水发·信息小镇项目8.嬴城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9.12英寸逻辑集成电路制造项目10.高新区信息通信及大数据产业项目(二)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项目(50个)11.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项目12.济钢防务卫星总装基地项目13.济南先进动力研究所项目14.哈工大机器人(山东)科技创新中心15.费斯托济南全球生产中心(二期)16.临工重机年产3万台高空作业机械及年产一万台(套)高端高空作业设备及物料搬运设备项目17.电工所科研区项目18.山钢新旧动能转换系统优化升级改造项目及环境深度治理、超低排放项目19.北航天汇机器人产业园20.智能交通产业园21.时代未来科技城22.商河县植保园建设项目23.临空经济区中欧制造业生产基地项目24.同济—联海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25.天辰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26.智能印刷产业园项目27.山东军强泰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军民融合产业园项目28.商河县孙集机械工业园项目29.商河县智能建筑产业园项目30.玫德集团--AYVAZ合资金属软管研发制造生产基地项目31.高端油缸智能制造项目32.耀华鲁信节能环保科技项目33.正泰北方产业园34.泰嘉不锈钢冷轧板材深加工项目35.年产5万辆新能源商用车建设项目36.中电建·创智谷37.智荟瓴智造科技城38.济南涵思泉包装饮用水生产基地项目39.德迈国际中心40.金雷海上风电主轴及精密传动轴项目41.莱芜德正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项目二期42.废钢铁加工及钢铁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43.瑞青科技二期项目44.中德连城智造小镇一期项目45.济南顶津食品年产5000万箱热充饮料项目46.年产5万吨传动系统传动轴项目47.智能洗车机项目48.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五三研究所章丘所区建设项目49.绿色智能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50.山东中能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济南基地项目51.欧莱博智能制造产业园52.公路市政工程装配式产业化基地53.商河经济开发区工业建设项目54.济南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55.芝麻香型白酒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项目56.中欧智造港项目57.普洛斯济南智慧汽车综合产业园58.深冷容器技术深度开发利用及装备产业化项目59.济南超意兴综合加工厂区项目60.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产业基地项目(三)生物医药项目(8个)61.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62.博科国际生命科学创新中心项目63.济北生命科技产业园生物医药基地项目64.齐鲁制药董家制剂园建设项目65.生物医药产业园及生物科技孵化产业基地项目66.山东轩竹医药研发中心及制剂生产基地项目67.劲牛生物血清、培养基和微生物菌剂的生产、科研68.莱芜医药产业园二期项目(四)先进材料项目(11个)69.山东华凌电缆中白新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70.山东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项目71.中英石墨烯产业园72.济南鲁东耐火中日新材料产业园73.济南宽禁带半导体小镇(起步区)项目74.年产2万吨EPP珠粒及制成品、2万吨EPE制成品及配套模具制造项目75.山水水泥4500吨水泥熟料协同处置项目76.高端润滑油脂生产基地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77.山东超电1亿安时轻型动力电池项目78.免拆模超低能耗绿色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79.恒阳正泰雪弗板新材料项目(五)产业金融项目(47个)80.绿地山东国际金融中心81.济南中信泰富中央商务区项目82.复星CBD商业综合体项目83.华润济南万象天地建设项目84.平安济南中央商务区项目85.国际金融城南区项目86.济南大悦城项目87.绿地·齐鲁之门项目88.济南远大购物广场89.济南恒大国际金融中心及恒大广场90.东郊饭店片区开发项目91.嬴昊财富广场项目92.南北康片区商务楼宇项目93.红星美凯龙商业综合体项目94.东王城中村商业综合体项目95.融建财富时代中心项目96.保利文化综合体项目97.艾山城市综合体项目98.银座国际汽车中心(一期)99.龙湖清科基金小镇项目100.龙洞片区商业综合体项目101.世茂天城E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102.中海华山开发建设项目103.中新智慧城建设项目104.大宗能源商品总部产业园项目105.北湖片区开发项目106.大魏片区开发项目107.泺口片区开发项目108.大有恒纺织市场片区开发项目109.唐冶新区商业开发项目110.智远片区商业开发项目111.济阳荷畔春风112.融创济阳澄波湖路东侧开发项目及WEI酒店项目113.济南世茂摩天城项目114.新时代广场综合体项目115.机床一厂城市更新商业地块项目116.鲁能领秀公馆配套商业楼宇项目117.山东数字经济(大数据)产业园起步区118.融汇城商业项目119.郎茂山路东侧、二环南路北侧开发项目120.梦想小镇建设项目121.济南鲁茂金融商业综合体项目122.纬十二路片区商业综合体项目123.张庄路片区商业综合体项目124.西客站片区商业综合体项目125.绿地明湖城项目126.西城置业商业综合开发项目(六)现代物流项目(12个)127.济南市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128.京东济南智能电商运营中心129.中央高端物流集聚区建设项目130.济南全球商品贸易港项目131.济南万城装饰材料仓储基地132.巴夫洛济南天桥物流园项目133.中通山东结算中心134.莱芜盘古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135.智慧物流产业园136.济南市畅联仓储物流项目137.高新区国际物流园建设项目138.章丘国际建材家居城(七)医疗康养项目(16个)139.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技术创新与临床转化平台项目140.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树兰(济南)国际医院项目141.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济南精准医学产业园一期142.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山东施尔明国际眼科与眼视光临床中心14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144.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高端医疗孵化研究中心145.济南历下医养结合中心146.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济南市第九人民医院)新医院建设项目147.济南市中心医院(东院区)项目148.商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商河县妇幼保健院PPP项目149.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项目150.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康养综合楼151.济阳妇儿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体项目152.省立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一期)153.济南市中医医院东院区项目154.全市社区医疗建设项目(八)文化旅游项目(16个)155.宋风古城旅游产业项目156.绿地国际博览城会展经济科创园一期157.长清马山金港国际赛车场项目158.济南赛石·花朝园159.济南万达文化体育旅游城项目160.省会文化艺术中心三馆二期161.省科技馆新馆162.明水古城(一期)项目163.绣源河华侨城文旅综合项目164.章丘绣惠古城项目165.人民传媒大厦166.齐鲁文化博览园项目167.华皓领邦建设项目(中国国际新媒体产业园)168.北纬37°温泉MALL建设项目169.济南恒大综合体项目170.山东出版集团图书展示楼(九)科技服务项目(22个)171.济南院士谷建设项目172.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高科技创新园项目173.山东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174.中意高端前沿产业园(中意科技产业城一期项目)175.齐鲁交通智能网联高速公路测试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176.济南科技产业创新示范园区177.无人机产学研及低空运动、培训建设项目178.创新创业园项目179.双创智慧产业园项目180.山东远祥铅笔厂项目181.中德(济南)产业园(工业综合项目)二期、三期项目182.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183.济北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184.济南经开区孵化器项目185.现代职业教育产业园186.临港智能制造聚集区建设项目187.中国科技开发院(济南)创业街项目188.长清区归德中小产业园(二期)189.山能智城项目190.幸福连城·光电创新园191.中国航天科技园(济南)项目192.高新区创业孵化综合体项目(十)现代都市农业项目(7个)193.山东种业集团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园区建设项目194.芳蕾集团田园综合体项目195.济南桃花源万亩生态大茶海现代农业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196.济南市钢城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197.凤凰谷田园综合体项目198.济南(商河)温泉花乡田园综合体项目199.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二、城市建设项目(71个)(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48个)200.郑济高铁(济南段)201.济南轨道交通新建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项目202.新建济南站至济青高铁联络线203.中南部铁路通道郭家沟至大石家地方铁路线(连接线)及铁路物流园项目204.济南商河通用机场建设工程205.小清河复航工程(济南段)206.遥墙国际机场改扩建及二期改扩建工程工作区工程207.济南市轨道交通R2线一期工程208.轨道交通4号线项目209.轨道交通6号线项目210.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项目211.新建新东站至济阳(先行区)有轨电车项目212.山东泉城绿色现代无轨电车公交示范项目213.G220东深线长清陈庄至长清平阴界段改建工程214.G341黄海线平阴肥城界至平阴黄河大桥段改建工程215.济南至乐陵高速公路南延线工程216.G220至济青高速公路王舍人互通立交连接线工程(原济南凤凰路北延工程)217.G309-S101连接线工程项目218.济南市济泺路穿黄隧道工程项目219.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东环段、西环段建设项目220.济南至泰安高速公路221.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222.青兰高速公路(莱芜钢城区段)223.京沪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224.聊泰铁路黄河公铁桥及公路接线工程225.济南市顺河快速路南延(英雄山立交至南绕城高速)建设工程226.济南市二环北路(二环西路至无影山北路)道路改造工程227.春晖路、温梁路等国际内陆港配套道路建设工程228.春博路、世纪大道(工业南路至龙凤山路)道路建设工程229.开源路、奥体西路、腊山河西路等涉铁市政道路项目230.2020年瓶颈路建设项目231.国博城和智慧物流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232.高新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233.历城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234.小清河生态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等生态文明建设项目235.水利综合治理工程236.济南市市级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237.雨污分流及配套管网工程238.市中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239.济南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工程240.商河国瑞风力发电二期项目241.钢城城市发展服务中心项目242.新建山东省城际铁路调度指挥中心工程243.滨河片区基础设施一期244.山东重工(济南莱芜)绿色智造产业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245.马山镇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及工程建设项目246.济钢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及工程建设项目247.医疗硅谷区等产业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及工程建设项目(二)社会民生保障项目(23个)248.冬季清洁取暖示范县项目249.济南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250.平阴县新高中建设项目251.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项目252.历下区文体档案中心项目253.天桥区全民健身中心254.长清区黄河滩区项目255.黄河滩区脱贫迁建项目256.刘智远村安置房、丁家村保障房建设项目257.长清区平安街道安置房建设项目258.市中区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房及教育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59.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安置房项目260.章丘区安置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61.张庄村、刘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一、二期项目262.君悦首府安置房项目263.历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264.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265.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266.许商综合片区棚改及西部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67.长清高铁智慧新城268.济阳区安居工程项目269.高新区民生保障及文教医疗提升工程项目270.土地综合整治及社区建设项目2020年市级重点预备项目安排(100个项目)一、产业项目(73个)1.济南大唐5G智慧城建设及产业化项目2.华科高精度数字智能传感器项目3.中稷-华为(济南)互联网科技产业总部基地4.互联网产业研发中心5.信息通信国际产业园项目6.国家重点实验室(山东离子探针中心)综合科研楼建设项目7.国家重型汽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汽车试验场项目8.量子信息科学国家实验室济南基地(量子大厦)9.中欧物流装备产业园项目10.济南中科核技术研究院11.中科院计算所泛在智能研究院12.X射线平板探测器及微型显示器产业园项目13.济南中关村智造大街项目14.量子谷孵化器15.光电集成产业生态集群16.星辉数控非金属材料数控加工中心基地扩建项目17.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与运营中心济阳直属区项目18.九阳股份总部与创意创新研发中心19.欧克智能家居项目20.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高端医疗孵化研究中心21.山东汉方制药有限公司年产一亿瓶复方黄柏液涂剂项目22.高端制剂研发生产基地23.山东长保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24.中国联通智慧客服北方中心25.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新厂区项目26.机械零部件制造项目27.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28.年产2000千米高效节能保温直埋管项目29.年产20万套汽车用LED光源灯具和30万套汽车内外饰件项目30.年产万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制品项目31.塞来昔布片等系列医药研发与生产项目32.山东线缆智造产业园33.方坦思生物医药技术转移孵化器基地项目34.同兴科技数控设备行业工业4.0项目35.新东站绿地科技城36.长如祥数控设备研发、生产项目37.济南锅炉集团新旧动能转换项目38.龙湖天街商务商业综合体39.红星美凯龙商业综合体项目40.万科时代之光项目41.中国(济南)黄金经贸中心42.汽车配件厂一地块开发项目43.瑞康医药冷链物流配送项目44.济南临港项目暨全国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配套服务项目45.万科华北(济南)智慧物流综合产业园项目46.新加坡南洋智能仓储及电商供应链(济南)产业园项目47.越海华北区智能制造及智慧仓储供应链整合基地项目48.山东交运济北智慧物流园区项目49.中国医疗器械山东有限公司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50.中科绿色高科生物技术研究院、院士工作站、成果孵化及生产项目51.中路数控激光雕刻机生产项目52.大博智能机器人生产和绿色节能环保设备研发组装生产项目53.泓钜金融物流园项目54.民生电商金融物流产业园项目55.泉康金融物流园项目56.腾讯双创小镇项目57.商河轨道交通产业园建设项目58.丰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现代产业园59.坤鼎济南国际产业园项目60.联仓济南新型电商产业园61.星辉智能化数控装备产业园项目62.光大照明新钠灯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63.济南医学科学中心齐鲁国际脑科医院64.法政集团医养先行区项目65.章丘百脉农贸城项目66.山东省工委纪念馆红色文化教育基地项目67.济南市博物馆新馆68.济南市档案(方志)馆69.省市共建党史方志馆项目70.水生动植物及海事文化博物馆项目71.泉城国际会议中心项目72.桃花溪公园73.济南五峰山炎黄康养福地项目二、城市建设项目(27个)74.济南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75.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76.济南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工程77.西部应急调峰热源项目78.济南市章丘白云水库工程79.济南市城市东部水源四库连通工程80.卧虎山水库至锦绣川水库调水工程81.莱芜高新区污水处理厂82.莱芜城区外环路工程长勺南路至汇河大道段(二期)83.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84.历城区教育设施建设项目85.章丘区北大新世纪实验学校86.王府水屯安置房和保障房项目87.冷水沟村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新东站安置二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项目88.裴家营、路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新东站安置四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项目89.姬家庄、亓家庄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用房项目90.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大桥安置五区(一期)项目91.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孙耿街道七村整合安置区(二期)项目92.汶阳花园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二期93.瓦日铁路莱芜站规划道路及站前广场项目94.商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5.济南市厨余垃圾处理项目96.章丘火车站提升改造工程97.济南市长清区北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城区段A、B段)PPP项目98.济南市火化场99.济南市城区道路照明灯具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00.济南市污泥处置中心。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三定”规定-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三定”规定-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三定”规定正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三定”规定(2010年4月20日)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牌子)、组织处(挂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牌子)、宣传法规处(挂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处牌子)、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学前教育处、基础教育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与师范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技术装备与学校安全处14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75名。

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兼任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副局长4名,主任督学2名(副局级),处长(主任)15名、副处长(副主任)15名。

可配工勤人员5名。

市民政局主要职责: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信访处牌子)、政策法规处(挂民政稽查大队牌子)、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优抚处、双拥工作处、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救灾救济和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区划地名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社会事务处12个职能处室和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市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副局级)。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下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处,均为处级。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79名。

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局级),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1名(副局级,由市民政局1名副局长兼任)、副局长1名(正处级),处长(主任)14名、副处长(副主任)14名。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7)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7)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7)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25•【字号】济政办发〔2017〕43号•【施行日期】2017.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市编委对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

修订后的《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25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济南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14〕37号),设立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划转、取消、下放的职责。

1.将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办法,以及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调度和绩效考核的职责划入市投资促进局。

2.将南部山区保护与发展职责划入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

3.将承担全市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日常工作职责划入市委办公厅内设的市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办公室(挂市合作交流办公室牌子)。

4.将全市区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济协作交流、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工作的协调推进、组织实施、督导考核职责划入市委办公厅内设的市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办公室(挂市合作交流办公室牌子)。

5.将协调指导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职责划入市卫生计生委。

6.取消安排全市服务业引导资金职责。

7.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05•【字号】济政办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3月5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简政放权,释放发展活力(一)规范精简审批,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1.根据发展需求,推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依法依规承接全部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积极争取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至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实施并做好承接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2.及时承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权力事项。

对省、市调整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组织开展评估工作,保障各承接事项有效落实。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及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以下将各区县政府及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统称各区县政府)3.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设定审查制度,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监督,实施行政许可案卷评查。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4.规范行政备案事项管理,编制并公布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明确山东省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明确山东省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明确山东省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15•【字号】•【施行日期】2010.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明确山东省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2010年7月15日)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强对服务业工作的指导与协调,省政府办公厅于2008年以鲁政办发〔2008〕49号文印发了《关于建立山东省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等原因,该项制度各协调推进组的主管部门、联系处室和组成部门发生了变化,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金融保险业协调推进组1. 分管领导:王仁元常务副省长。

2. 主管部门:省金融办。

联系处室:政策法规处。

3. 组成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

二、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组1.分管领导:王军民副省长。

2.主管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联系处室:交通与物流处。

3.组成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邮政管理局、民航山东监管局、济南铁路局。

三、科技服务业协调推进组1.分管领导:李兆前副省长。

2.主管部门:省科技厅。

联系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3.组成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国税局。

四、信息服务业协调推进组1.分管领导:王军民副省长。

2.主管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联系处室: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3.组成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广电局、省统计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国税局、省通信管理局。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支持特色产业楼宇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支持特色产业楼宇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支持特色产业楼宇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0.19•【字号】•【施行日期】2021.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支持特色产业楼宇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济南市支持特色产业楼宇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0月19日济南市支持特色产业楼宇发展的若干政策为优化我市楼宇产业生态,提升产业集聚水平,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若干政策如下。

一、扶持政策及申请流程(一)扶持政策。

1.支持统一运营。

特色产业楼宇运营主体(通过购置、承租、合作等形式,承担楼宇出租售卖、招商管理、物业服务等职责的企业,下同)自持运营比例达到50%、70%、90%的,每年分别给予楼宇运营主体50万元、70万元、100万元奖励。

2.鼓励集聚发展。

特色产业楼宇内主导产业法人企业的楼宇使用面积占比达到60%、80%的,每年分别给予楼宇运营主体100万元、200万元奖励。

3.促进楼宇招商。

特色产业楼宇、储备特色产业楼宇每新入驻1家年度主要经济贡献达到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的主导产业法人企业,分别给予楼宇运营主体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度主要经济贡献以入驻当年度或次年度主要经济贡献计算。

4.降低入驻成本。

主导产业法人企业在其入驻的特色产业楼宇、储备特色产业楼宇内购置自用办公用房,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上且承诺自用3年(含)以上的,按每100平方米5万元给予补助,补助最多分3年拨付且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对我市的主要经济贡献,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

主导产业法人企业在其入驻的特色产业楼宇、储备特色产业楼宇内租赁办公用房3年(含)以上,且面积达到500平方米的,按每100平方米1万元给予补助,补助额度不超过该企业当年(以租赁合同生效年份为准)对我市的主要经济贡献,单家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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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
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服务
【发文字号】济政办发[2010]74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8.06
【实施日期】2010.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0〕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八月六日
济南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
协调推进制度
为及时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明确山东省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10〕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建立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

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包括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两个方面。

其中,重点产业协调推进制度10项,分别是房地产业协调推进制度、商贸流通业协调推进制度、旅游业协调推进制度、会展业协调推进制度、住宿餐饮业协调推进制度、中介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金融业协调推进制度、信息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制度和文化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5项,分别是服务业统计协调推进制度、“夜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制度、服务业投资协调推进制度、服务业标准化协调推进制度和企业非核心业务分离协调推进制度。

各项协调推进制度均设立相应的协调推进组,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和部门主要职能,明确市政府分管领导、主管部门、组成部门,以及主要职责、协调事项、工作制度。

一、房地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房地产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王良常务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城乡建设委。

联系处室: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3.组成部门(11个):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2.加
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健全廉租住房制度,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满足不同层次的
住房需求;3.按照适用、景观、生态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发展节地、节能、环保型住
宅;4.进一步培育和完善房地产交易、中介、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工作制度。

1.房地产业发展协调制度。

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
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房地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房地产业发展衔接制度。

围绕房
地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房地产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

定期交流房地产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
出对策措施。

4.房地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

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房地产业发展情况。

二、商贸流通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商贸流通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陈先运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商务局。

联系处室:市场体系建
设处。

3.组成部门(13个):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市国税
局、市贸促会。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和把握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形势,研究制订并督促落实促进商贸流通业发
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2.协调监管全市市场和商业网点规划建
设,组织编制全市商业网点发展布局规划,推动重点商贸设施建设,培育商品市场体
系;3.负责商品市场的调控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研究提出对
策和措施;4.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推进新型农家店建设,构筑现代农村流通服务网
络;5.积极引导消费升级,扩大消费市场需求。

(三)工作制度。

1.商贸流通业发展协调制度。

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
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商贸流通业发展衔
接制度。

围绕商贸流通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
通,搞好工作衔接。

3.商贸流通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

定期交流商贸流通业运行情况,
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商贸流通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

及时向市政
府报告商贸流通业发展情况。

三、旅游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旅游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陈先运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旅游局。

联系处室:规划发展
处。

3.组成部门(18个):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
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城市园林局、市质监局、市贸
促会、市物价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把握全市旅游业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旅游业发展
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2.积极推进旅游资源普查,搞好旅游资源整合,推动旅游重点项
目招商引资,加快以旅游带、旅游集聚区为主体的旅游综合体和旅游精品项目的建设;3.加强旅游宣传和旅游区域合作,打造旅游城市品牌形象,建设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4.
完善旅游管理体制,加强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

(三)工作制度
1.旅游业发展协调制度。

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
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旅游业发展衔接制度。

围绕
旅游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旅游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

定期交流旅游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
策措施。

4.旅游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

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旅游业发展情况。

四、会展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会展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陈先运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商务局。

联系处室:现代服务业处。

3.组成部门(14个):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
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贸促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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