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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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济政办发[2004]29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09.01

【实施日期】2004.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4]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四年九月一日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4)10号)和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发(2004)14号),保留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审核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承办国务院、省政府文件。

(二)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安排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政务活动。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负责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上级政府、本级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督查落实。

(六)负责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

(七)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事件、重大事故及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承办上级机关和驻济部队、单位、院校等有关的协调服务事宜。

(九)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指导、收集和编报,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发行。

(十)负责市政府的值班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和政务档案、印信、机要、保密、文印等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打击走私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设12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及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市打击走私办公室、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一)秘书处

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议题收集、会务安排和会议纪要的起草、送签、制发,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安排,负责市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负责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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