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管理制度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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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管理制度

1总则

1.1焊接是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的关键工序,为保证焊接质量,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制造。

2焊工培训及考试

2.1焊接质量工程师应根据产品的需要,提出所需项目的焊工培训及考试计划。并由焊考办安排进行理论和操作技能培训。

2.2焊工培训后,由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严格按《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对焊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焊工,由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报请技监局审查,发给焊工合格证。

2.3持合格证的焊工每三年应重新考试一次。对于焊接质量一贯优良、业绩齐全的焊工,经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审查推荐。报技术监督局批准同意,其合格项目可延长有效期三年。

2.4持证焊工如中断受监检设备的焊接工作在六个月以上,重新承担受监检设备的焊接,必须重新考试。

2.5焊工考试前,必须具备焊接工艺评定以及根据工艺评定所编制的焊接工艺卡。

3合格焊工的管理

3.1每个考试合格的焊工,由焊考委发给代号钢印。

3.2焊工合格证由焊接质量工程师统一保管,外出施工者可临时发给个人,但不得转借。

3.3焊接质量工程师负责给每个焊工建立档案,包括每次考试成绩和由焊检员提供的“焊工业绩表”。

3.4焊接质量工程师负责提出现行“已有资格焊工表”,分发生产管理部门、检验部门、车间、班组,作指派焊工和检查核实的依据。

3.5焊工不得焊接与本人合格项目不相符合的焊接接头。焊工对自己的合格项目,到期满前三个月内,应向焊工考试委员会提出复考申请。

3.6焊工必须严格按“焊接工艺卡”的规定进行施焊。如发现问题,应报焊接质量工程师进行处理。未经处理前,任何人无权随意变动。焊工对施焊的焊接材料、工艺参数与“焊接工艺卡”的一致性,负全部责任。

3.7焊工对坡口质量不合格,间隙、错边量不合要求等情况,有权拒绝施焊,请求处理。

4焊接工艺评定

4.1压力容器制造焊接工艺评定的内容及要求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JB4708-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的规定执行。

4.2焊接质量工程师根据产品或焊工考试对焊接项目的要求,提出“焊接工艺评定任务书”,交焊接试验室进行工艺评定。

4.3焊接试验室根据“任务书”的要求,编制“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准备试件、焊接材料和焊接设备,并编撰“焊接工艺评定试板检验卡”。

4.4试件的焊接由技能熟练的焊工担任,且在焊检员的监督下进行。焊检员并负责检验试件的外观质量。试验负责人填写“焊接工艺评定试板检验卡”。

4.5试验负责人负责追踪试件的全部检验过程。待各项试验完成后,汇总所有原始资料,填写“焊接工艺评定报告”,送焊接质量工程师审查认可,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后颁发。

4.6试验原始资料原件按规定存档。“焊接工艺指导书”和“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复制件各二份,一份交申办工艺评定的单位,一份存焊试室。评定试样由焊接试验室按规定保管。

5焊接工艺

5.1焊接工艺卡由焊接工艺师/焊接工艺员编制,焊接质量工程师审核、签发并随产品工艺文件一起发放。焊接工艺卡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引用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的编号;

2)焊接方法;

3)接头形式;

4)坡口、间隙、焊道分布及顺序;

5)母材的钢号、分类号;

6)焊条、焊丝的牌号和直径,焊剂的牌号和类型,钨极的类型,

保护气体的名称和成分;

7)焊接位置,立焊的焊接方向;

8)预热的最低温度、预热方式、最高的层间温度、焊后热处理

的温度和保温时间范围;

9)每层焊缝的焊接方法,焊条、焊丝、钨丝的牌号和直径,焊

接电流的种类、极性和数值范围,电弧电压范围,焊接速度范围,送丝速度范围,导电嘴至工件的距离,喷嘴尺寸及喷嘴与工件的角度,保护气体、气体垫和尾部气体保护的成分和流量,施焊技术(有无摆动、摆动方法、清根方法、有无锤击等)。

5.2焊接工艺员根据“容器拼板图”和产品图纸,绘制“焊接节点布置示意图”、确定主焊缝编号、焊工资格类型代号和注明非受压焊接方法和焊接材料。

5.3“焊接工艺卡”编制的依据是产品图纸、有关标准和“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5.4“焊接工艺卡”是压力容器制造的指导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如需更改,必须通过焊接工艺人员并报经焊接质量工程师批准签字后方能实施。

5.5焊

接工艺文件

的数量和发

放按下表规

定:

5.6单

6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

6.1圆筒形压力容器的纵焊缝一般应制作产品焊接试板一块,且必须在筒节的A类纵焊缝的延长部位,采用施焊压力容器相同的条件和焊接工艺同时焊接。

6.2产品焊接试板的焊接与热处理应完全等同于所代表的产品焊缝,焊接试板在筒节纵焊缝的延长焊缝上。

6.3产品试板的检验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察规程》和JB4744-2000《钢制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的力学性能检验》。试样和剩余试板保存到产品出厂。

7施焊管理

7.1车间按“焊接工艺卡备注栏焊工项位”的要求,指定有相应合格项目的焊工,并交给相应的“焊接工艺卡”。

7.2焊工凭“焊接工艺卡”领取焊材。焊前要检查坡口的清洁状况和组对质量,施焊时要严格按工艺卡的要求调整焊接参数。

7.3定位(点固)焊的焊工资格及所用工艺,必须按该条焊缝工艺卡的要求进行,并经焊检员目检无裂纹后,才准予正式施焊。

7.4焊工焊完后,经自检合格,在距焊缝50mm的一侧打上焊工钢印,然后通知焊检员检验;不允许打钢印的不锈钢,用记号笔或标签进行标注,低温容器等产品,可用油漆书写。

7.5焊检员负责焊接前、焊接中、焊接后检验。

1)焊接前:检查坡口及组对质量,焊工资格;

2)焊接中:巡查焊材领用、焊接参数、清根、清渣等情况,并

填写“焊缝施焊检验记录”;

3)焊接后:检验外观质量及焊工钢印;对焊缝进行无损探伤检

查;填写“焊缝表面质量检验记录”和“焊缝探伤通知单”。

4)在整台产品焊接完成后,整理“焊工业绩表”;将检验记录

交总检;业绩表交焊接质量工程师。

7.6焊接环境应符合GB150有关规定,手工焊时风速≯10m/s,气体保护焊时风速≯2m/s,相对湿度≯90%;下雨、下雪且无防护措施时禁止施焊。

8焊缝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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