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及反补贴的区别与联系

合集下载

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及反补贴的区别与联系

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及反补贴的区别与联系

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反补贴的区别与联系在WTO的一系列多边贸易规则中多是维护与发展自由贸易的规则,如关税减让、禁止数量限制、非关税壁垒规则等,在保护国内产业方面只有3个有关的国际规则,这就是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在加入WTO多边贸易体制以后,如果因为这个国家履行了入世时开放市场和减让关税的承诺,造成某一种产品大量进口会冲击国内的相关产业的话,这个国家可发利用WTO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有关国际规则紧急限制外国的这种产品进口,以有效保护国内受冲击的弱势产业;从保护国内产业角度来看,3个规则实施的目的都是一样的,但是在保护性质、保护范围、法律规则、条件差异、保护期限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我们可以归纳如下表所示;项目反倾销制度反补贴制度保障措施制度一、实施目的反倾销制度:紧急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有关产业反补贴制度:紧急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有关产业保障措施制度:紧急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有关产业二、保护性质反倾销制度:针对不公平贸易,维护公平竞争反补贴制度:针对不公平贸易,维护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制度:针对公平贸易,客观上限制了公平竞争三、依据的国际规则反倾销制度:1994GATT第6条WTO反倾销协议反补贴制度:1994GATT第6条WTO补贴和反补贴协议保障措施制度:1994GATT第19条WTO保障措施协议四、主体和行为方式反倾销制度:主体是出口商,方式是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反补贴制度:主体是出口国政府,方式是给予企业特殊的经济或者财政上的补助;保障措施制度:主体是国内产业,方式是对数量限制或维持关税配额五、实施的前提条件反倾销制度:倾销存在、损害存在、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反补贴制度:补贴存在、损害存在、两者存在因果关系保障措施制度:进口激增、产业损害、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六、损害判断反倾销制度:实质性损害和实质性威胁,或对国内新建工业有实质性妨碍反补贴制度:严重性损害和实质威胁,或对国内新建工业有实质性妨碍保障措施制度:对国内工业产生严重损害和严重威胁七;因果关系反倾销制度:倾销是损害或威协的原因之一反补贴制度:补贴是损害或威胁原因之一保障措施制度:短期内进口激增造成国内工业的严重威害八;发起调查反倾销制度:必须有国内企业或企业联合体的反补贴制度:申请必须有国内企业和企业联合体的保障措施制度:申请可以有企事业申请,也可以在没有企业申请时由政府直接进行调查九;实施范围反倾销制度:属于歧视性的,即仅对特定国家的特定产品反倾销反补贴制度:发球歧视性的,即仅对特定国家的特定产品实施反补贴保障措施制度:属于非歧视性的,应对所有国家出口的同一种产品都实施保障十、实施期限反倾销制度:一般是5年,如果具备条件可以不断使用反补贴制度:一般是5年,如果具备条件可以不断使用保障措施制度:只能是4年,延长后不能超过8年,十一、实施的具体措施反倾销制度:征收反倾销关税或者价格承诺反补贴制度:征收反补贴关税或者取消补贴的承诺保障措施制度:可以提高进口关税,也可以对数量限制或维持关税配额十二、保护的对象反倾销制度:仅保护货物贸易反补贴制度:仅保护货物贸易保障措施制度:不仅保护货物贸易,也可以保护服务贸易WTO的一系列多边贸易规则中多是维护与发展自由贸易的规则,而在保护国内产业方面只有3个相关的国际规则,这就是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三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针对主体及其行为方式不同;反倾销制度针对的主体是企业和特定行业,其行为方式是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反补贴制度针对的主体是出口国政府,其行为方式是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资金或财政上的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保障措施针对的主体也是企业和特定行业,其行为方式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发展或因一成员承担协定1994年GATT 义务而产生的影响导致一产品的进口数量增加,以致对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可见,反补贴作为新型贸易壁垒对一国外贸出口和经济发展具有更大的危害性,会影响被调查国的贸易和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甚至总体经济战略;同时,反补贴的调查范围涉及面更加广泛,调查范围可能包括接受政府补贴对象的下游企业甚至整个产业链,危害很大;实施的前提条件不同;反倾销制度实施的条件是:倾销存在、实质损害或实质威胁存在、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世贸组织规定倾销幅度不超过进口价格2%,被反倾销的产品进口量占同类产品进口比例不超过3%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倾销幅度的最低限额;反补贴制度实施的条件是:补贴存在、严重损害或实质威胁存在、两者存在因果关系;保障措施制度实施的条件是:进口急增、严重损害或严重威胁存在、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其中,进口产品的数量激增,包括“相对增加”与“绝对增加”,绝对增加是进口产品的数量的实际增长;同时进口急增的原因是“意外情形”和“进口成员承担WTO义务结果”;发起调查的条件不同;反倾销制度和反补贴制度必须由国内企业、企业联合体申请;而保障措施制度则既可以由企业申请,也可以在没有企业申请时由政府直接进行调查;实施范围和实施期限不同;反倾销制度和反补贴制度都是属于歧视性的,是仅对特定国家的特定产品实施的;而保障措施属于非歧视性的,它对所有国家出口的同一种产品都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制度实施的期限一般都是5年,如果具备条件可以不断使用;而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只能是4年,且延长后不能超过8年;实施的具体措施不同;反倾销制度的措施有: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制度的措施有:临时反补贴措施、取消补贴的承诺、征收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制度的措施有:提高进口关税、数量限制、维持关税配额;。

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救济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救济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救济措施国际贸易是各国之间重要的经济活动,然而,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公平竞争现象。

为了维护自身产业和市场的利益,国家通常会采取一些贸易救济措施。

本文将探讨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救济措施,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并分析其对贸易的影响。

一、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贸易救济措施之一。

当进口商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销售,导致本国产业受到损害时,国家可以采取反倾销行动。

这通常涉及对进口商品征收惩罚性关税,以提高其价格,恢复国内产业的竞争力。

反倾销措施能够有效地保护国内产业,但也可能引发贸易争端。

由于倾销行为的判定和计算存在主观性和复杂性,各国之间容易产生分歧和争议。

因此,国际贸易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WTO)设立了反倾销规则和程序,以确保贸易救济措施的公正和合理。

二、反补贴措施反补贴措施是为了应对进口商品受到其他国家补贴的问题。

当原产国出口的商品受到补贴的支持,导致本国产业受到损害时,国家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

这通常包括对进口商品征收反补贴关税,以抵消补贴的影响。

反补贴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国内产业,但同样面临着争议和挑战。

不同国家对补贴的定义和计算标准存在差异,因此在实施反补贴措施时需要进行复杂的调查和计算。

国际贸易组织设立了相关规则来引导和监督反补贴行动,以确保公平和透明。

三、保障措施除了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国际贸易中还存在一些其他的贸易救济措施,如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通常用于应对本国产业面临的严重损害,如突发的大规模进口和市场扰乱等情况。

国家可以采取措施限制进口数量,以保护本国市场和产业。

保障措施是一种非常强力的贸易救济工具,但其使用必须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并经过严格的审查和评估。

保障措施的不当使用可能导致贸易争端和紧张局势,因此需要谨慎运用。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救济措施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

这些措施可以帮助国家维护本国产业和市场的利益,但也需要遵守国际贸易组织的规则和程序。

三大贸易救济措施比较图

三大贸易救济措施比较图
只要求是实质性损害,但至于何种程度为实质性损害,WTO反倾销协定并没有具体规定。
损害条件相对比较容易满足
举证责任
不仅需要证明存在因果关系(进口激增与相同产业之间),同时进一步证明大量进口是由于进口成员方承担了关税减让义务之后所导致的,而且这种由于进口激增而遭受的严重损害必须是因承担关税减让时所不能预见的情况所致。
只需要将调查决定通知有关国家、企业即可
救济措施
多样,如提高进口关税、关税配额、数量限制
以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为主
实施
后果
必然会对相同产品的所有向其出口的出口商造成不同程度的贸易损害,影响所有出口国的正当利益,这对于没有过错的出口国或出口商是不公平的。实施方应当给予一定贸易补偿
为抵销给本国带来的损害,事实上是进口国对的针对不公平贸易行为进行的还击
保障措施与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比较图
比较
保障措施
反倾销
反补贴


立法目的
都是维护本国经济安全的安全阀,都是保护性措施。
作用都是通过限制进口,使本国相关产业免受外来的不良冲击和损害,保护本国市场的相关产业
实施条件
都要求进口产品存在对进口国相同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商造成严重或严重损害的威胁事实。
损害条件
仅包括严重损害和损害的威胁,不包括实质性阻碍相同产业的建立;
严重损害程度应当理解为对一成员方国内的产业状况的重大全面减损,并且应该是明显迫近的严格损害,应当是足以保使进口国的相关产业处于非临时性的极为困难或濒临破产的境地。
损害条件的满足相对比较困难
则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损害的威胁,和实质性阻碍相同产业的建立;
也就是说,需要证明所要求的损害必须是保障协定当中规定的原因所引起的,因此,一定意义上,使保障措施实施方负有更多的举证责任。

基于WTO保障措施制度的比较分析(1)

基于WTO保障措施制度的比较分析(1)

基于WTO保障措施制度的比较分析(1)摘要: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都是WTO允许的贸易补救措施,但它们在实施、性质、程序和实践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一般保障措施与各类特殊保障措施之间也在实施对象、实施条件、实施期限、救济途径以及补偿与报复等方面有所不同。

我国政府和企业应通力合作,积极应对保障措施及其相关制度,以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关键词:保障措施;反倾销与反补贴;特殊保障措施;比较分析?1 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和反补贴的比较分析?1.1 共性分析?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都是WTO规则允许的产业救济措施,都隶属于WTO成员方政府所采取的行政措施的范畴。

三者所适用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本国(地区)产业安全,维护市场正常的贸易秩序。

?1.2 差异性分析?1.2.1 性质差异?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遏止不公平竞争,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而保障措施则是针对公平贸易条件下的产品进口实施的限制措施。

反倾销与进口产品倾销相对应,针对的是实施进口产品倾销的企业;反补贴与进口产品补贴相关,针对的是给予进口产品补贴的国家(地区)政府;而保障措施与进口产品大量增加相联系,必须在非歧视原则的基础上,公平地适用于所有其他成员方,不得区别进口产品的来源。

?1.2.2 实施差异?(1)实施范围的差异。

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针对特定成员的特定出口产品,即那些倾销产品或受补贴出口的产品;而保障措施适用于本地区内急剧增长对本国(地区)产业造成损害或损害威胁的所有进口产品,不分国别。

?(2)实施条件的差异。

适用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存在对一国内产业的“实质损害、实质损害威胁”或对此类产业建立的“实质阻碍”,而对于保障措施来说,则是对一国内产业的“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实施保障措施的前提条件较反倾销、反补贴措施高。

保障措施的另一个前提条件是“不可预见的发展”,而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则对此前提条件没有相应规定。

?(3)实施措施的差异。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对外贸易概论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对外贸易概论
中国对外贸易救济
1 h
反倾销
对外贸易救济
保障措施
反补贴
h
2
一、倾销与反倾销
倾销的概念p313 1947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 中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
h
3
反倾销的前提条件
倾销存在 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 二者的因果关系
h
4
反倾销的措施
征收反倾销关税 价格承诺 少征税和少量忽略不计的原则
因果关系
h
9
程序 保障措施、反倾销、反补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中美“过渡期内特殊产品的保障措施”
h
10
h
5
反规避
反规避措施的四种情况
倾销


反倾销
规避


反规避
h
6
反倾销的程序
申诉
调查
初裁
复议
中国15年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
终裁
hLeabharlann 7补贴与反补贴p324
定义 前提条件 程序 措施 分类 例外条款
h
8
保障措施 定义 特点:临时性、合法性、适度性、
有限性 前提条件:进口激增、产业损害、

保障措施和反倾销措施区别

保障措施和反倾销措施区别

保障措施和反倾销措施的区别在国际贸易中,保障措施和反倾销措施是两个重要的贸易政策措施。

他们的主要目标是保护本国市场和产业的利益,同时防止外国产品对本国产品的冲击和侵害。

虽然这两个政策表面上看起来相似,但它们的实际操作和目的有很大的不同,下面将对这两个政策进行详细介绍和比较。

保障措施保障措施是指一系列政府政策和措施,旨在保护本国的产业和市场免受国外商品的冲击和竞争。

保障措施是国际贸易政策的一种防御性措施,它主要包括关税、配额、出口补贴、准入限制、技术标准等一系列手段。

保障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本国产业的发展和市场的繁荣,但却违背了自由贸易和国际市场的规则和原则,所以往往会遭受其他国家的贸易报复或处罚。

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是指一系列政府政策和措施,旨在防止国外厂商和产品投入本国市场,对本国产品和产业进行倾销和破坏性竞争。

反倾销措施是国际贸易政策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它主要通过课征惩罚性关税,对国外厂商的不正当行为进行处罚和制约。

反倾销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国外厂商滥用国际市场自由贸易的规则和机制,破坏国内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平衡,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的利益。

区别保障措施和反倾销措施虽然目的相同,保护本国利益,但实际上有一些重要区别:•目的不同:保障措施是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的利益,反倾销措施则是为了防止国外厂商的不正当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性质不同:保障措施是一种防御性质的政策,反倾销措施则是一种惩罚性质的政策。

•程度不同:保障措施的强度和幅度通常较小,而反倾销措施则强度较大,往往需要制定相关调查和程序,才能得出有效的处罚措施。

•适用对象不同:保障措施适用于所有国家和产品,而反倾销措施只适用于受到不正当行为的国外厂商和产品。

综上所述,保障措施和反倾销措施虽然有些相似之处,但是在目的、性质、程度和适用对象等方面都存在重要的区别。

在国际贸易中,政府的选择和执行这些措施需要谨慎权衡和判断,既要保护本国的利益和产业,也需要考虑国际市场和自由贸易的公平和平衡。

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救济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救济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救济措施在国际贸易中,贸易救济措施是一种旨在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公平贸易行为伤害的举措。

贸易救济措施旨在调整国际贸易平衡,阻止非法竞争,为本国产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本文将探讨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救济措施及其影响。

一、什么是贸易救济措施贸易救济措施是指国家为应对不公平贸易行为而实施的政策工具。

不公平贸易行为可能包括倾销、补贴和进口限制等。

贸易救济措施的目的是保护本国利益并恢复公平贸易环境。

主要的贸易救济措施包括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和保障措施。

1. 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是一种针对倾销产品的措施。

倾销是指出口商品的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或价格低于在本国市场上的价格。

受到倾销行为伤害的国家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如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实行数量限制等。

2. 反补贴措施反补贴措施是指针对外国政府提供补贴给其出口企业的行为。

这些补贴可能导致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上以不公平的价格竞争。

贸易受到不公平补贴行为伤害的国家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如对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实施数量限制等。

3. 保障措施保障措施是指为保护国内产业免受进口产品的冲击而采取的措施。

当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威胁时,国家可以实施保障措施,如提高进口关税、限制进口数量等。

二、贸易救济措施的影响贸易救济措施的实施对各方产生广泛的影响,包括国内产业、出口国和国际贸易秩序。

1. 对国内产业的影响贸易救济措施在短期内可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公平竞争的伤害,提高其竞争力。

例如,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可以使进口产品价格上涨,从而提高国内产业的竞争力。

然而,在长期内,过度依赖贸易救济措施可能会造成国内产业的依赖心态,阻碍其自身竞争力的提升。

2. 对出口国的影响贸易救济措施会对出口国的出口产品造成不利影响。

出口国的产品面临着更高的关税、进口数量限制等限制措施,这会降低其竞争力。

贸易救济措施也可能引发出口国对进口国的报复行为,加剧贸易摩擦。

3. 对国际贸易秩序的影响贸易救济措施的广泛应用可能导致国际贸易秩序的削弱。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对外贸易概论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对外贸易概论
案例分析
该案例涉及中国彩电企业出口欧盟的贸易问题,欧盟委员会根据相关法 规对中国彩电企业进行反倾销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03
案例启示
中国彩电企业在出口欧盟时,应了解欧盟相关法规和政策,采取合理定
价和营销策略,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避免遭受反倾销等贸易摩擦。
美国钢铁进口保障措施案例分析
背景介绍
美国钢铁产业面临来自其他国家的竞争,认为其他国家的钢铁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 销售,对美国钢铁产业造成损害,因此美国政府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限制钢铁进口。
对外贸易的政策和法规
政策
一国或地区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会采取一系列政策和 措施,如出口退税、进口关税、非关税壁垒等。
法规
为保障对外贸易的公平性和规范性,各国或地区会制 定相关法规,如反倾销法、反补贴法、保障措施等。
05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国际 比较与借鉴
国际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现状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 措施是国际贸易中常 见的贸易保护措施
要点二
流程
反补贴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申诉方提出申诉,政府 进行调查,发布公告,进行听证会,发布初审裁定,进行 实地核查,发布终审裁定,执行裁定等。在反补贴过程中 ,政府还需要对被调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收集证据,并 对证据进行评估和分析,最终作出裁决决定。如果被调查 企业认为政府的裁决存在问题,可以提起上诉。
中国应对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策略和建议
01
02
03
04
加强对外贸易的合规性
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加强与贸易伙伴的沟通和协调
利用国际贸易规则维护自身合 法权益
06
案例分析
中国彩电出口欧盟遭遇反倾销案例分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反补贴的区别与联系
在WTO的一系列多边贸易规则中多是维护与发展自由贸易的规则,如关税减让、禁止数量限制、非关税壁垒规则等,在保护国内产业方面只有3个有关的国际规则,这就是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

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在加入WTO多边贸易体制以后,如果因为这个国家履行了入世时开放市场和减让关税的承诺,造成某一种产品大量进口会冲击国内的相关产业的话,这个国家可发利用WTO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有关国际规则紧急限制外国的这种产品进口,以有效保护国内受冲击的弱势产业。

从保护国内产业角度来看,3个规则实施的目的都是一样的,但是在保护性质、保护范围、法律规则、条件差异、保护期限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不同。

我们可以归纳如下表所示。

项目反倾销制度反补贴制度保障措施制度
一、实施目的
反倾销制度:紧急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有关产业
反补贴制度:紧急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有关产业
保障措施制度:紧急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有关产业
二、保护性质
反倾销制度:针对不公平贸易,维护公平竞争
反补贴制度:针对不公平贸易,维护公平竞争
保障措施制度:针对公平贸易,客观上限制了公平竞争
三、依据的国际规则
反倾销制度:1994GATT第6条WTO《反倾销协议》
反补贴制度:1994GATT第6条WTO《补贴和反补贴协议》
保障措施制度:1994GATT第19条WTO《保障措施协议》
四、主体和行为方式
反倾销制度:主体是出口商,方式是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
反补贴制度:主体是出口国政府,方式是给予企业特殊的经济或者财政上的补助。

保障措施制度:主体是国内产业,方式是对数量限制或维持关税配额
五、实施的前提条件
反倾销制度:倾销存在、损害存在、两者存在因果关系
反补贴制度:补贴存在、损害存在、两者存在因果关系
保障措施制度:进口激增、产业损害、两者存在因果关系
六、损害判断
反倾销制度:实质性损害和实质性威胁,或对国内新建工业有实质性妨碍
反补贴制度:严重性损害和实质威胁,或对国内新建工业有实质性妨碍
保障措施制度:对国内工业产生严重损害和严重威胁
七。

因果关系
反倾销制度:倾销是损害或威协的原因之一
反补贴制度:补贴是损害或威胁原因之一
保障措施制度:短期内进口激增造成国内工业的严重威害
八。

发起调查
反倾销制度:必须有国内企业或企业联合体的
反补贴制度:申请必须有国内企业和企业联合体的
保障措施制度:申请可以有企事业申请,也可以在没有企业申请时由政府直接进行调查
九。

实施范围
反倾销制度:属于歧视性的,即仅对特定国家的特定产品反倾销
反补贴制度:发球歧视性的,即仅对特定国家的特定产品实施反补贴
保障措施制度:属于非歧视性的,应对所有国家出口的同一种产品都实施保障
十、实施期限
反倾销制度:一般是5年,如果具备条件可以不断使用
反补贴制度:一般是5年,如果具备条件可以不断使用
保障措施制度:只能是4年,延长后不能超过8年,
十一、实施的具体措施
反倾销制度:征收反倾销关税或者价格承诺
反补贴制度:征收反补贴关税或者取消补贴的承诺
保障措施制度:可以提高进口关税,也可以对数量限制或维持关税配额
十二、保护的对象
反倾销制度:仅保护货物贸易
反补贴制度:仅保护货物贸易
保障措施制度:不仅保护货物贸易,也可以保护服务贸易
WTO的一系列多边贸易规则中多是维护与发展自由贸易的规则,而在保护国内产业方面只有3个相关的国际规则,这就是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三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

针对主体及其行为方式不同。

反倾销制度针对的主体是企业和特定行业,其行为方式是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

反补贴制度针对的主体是出口国政府,其行为方式是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资金或财政上的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保障措施针对的主体也是企业和特定行业,其行为方式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发展或因一成员承担协定(《1994年GATT》)义务而产生的影响导致一产品的进口数量增加,以致对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可见,反补贴作为新型贸易壁垒对一国外贸出口和经济发展具有更大的危害性,会影响被调查国的贸易和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甚至总体经济战略。

同时,反补贴的调查范围涉及面更加广泛,调查范围可能包括接受政府补贴对象的下游企业甚至整个产业链,危害很大。

实施的前提条件不同。

反倾销制度实施的条件是:倾销存在、实质损害或实质威胁存在、两者存在因果关系。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世贸组织规定倾销幅度不超过进口价格2%,被反倾销的产品进口量占同类产品进口比例不超过3%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倾销幅度的最低限额。

反补贴制度实施的条件是:补贴存在、严重损害或实质威胁存在、两者存在因果关系。

保障措施制度实施的条件是:进口急增、严重损害或严重威胁存在、两者存在因果关系。

其中,进口产品的数量激增,包括“相对增加”与“绝对增加”,绝对增加是进口产品的数量的实际增长。

同时进口急增的原因是“意外情形”和“进口成员承担WTO义务结果”。

发起调查的条件不同。

反倾销制度和反补贴制度必须由国内企业、企业联合体申请。

而保障措施制度则既可以由企业申请,也可以在没有企业申请时由政府直接进行调查。

实施范围和实施期限不同。

反倾销制度和反补贴制度都是属于歧视性的,是仅对特定国家的特定产品实施的。

而保障措施属于非歧视性的,它对所有国家出口的同一种产品都实施。

反倾销和反补贴制度实施的期限一般都是5年,如果具备条件可以不断使用。

而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只能是4年,且延长后不能超过8年。

实施的具体措施不同。

反倾销制度的措施有: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征收反倾销税。

反补贴制度的措施有:临时反补贴措施、取消补贴的承诺、征收反补贴税。

保障措施制度的措施有:提高进口关税、数量限制、维持关税配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