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监管是发展计划部门的重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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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2.23•【字号】永政办发[2003]51号•【施行日期】2003.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03]5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场、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2]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学习宣传贯彻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严格遵守。

凡国家和省已明令废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一律不得适用。

今后,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制定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在报送市政府备案的同时,应报市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

市政府已成立了永州市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招投标办)设市计委,负责领导和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并接受省招投标办的指导。

各级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亦应成立相应的机构,并按行业的性质、特点予以冠名,负责本县区和本行业的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工作,同时接受市招投标办的指导、协调。

二、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管部门职责分工(一)市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协调与监管的日常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标投标配套规定。

(二)发展计划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核准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和管理全省统一的政府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永州分库,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照权限对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2017年最新版招投标管理办法(全文)

2017年最新版招投标管理办法(全文)

2017年最新版招投标管理办法(全文).doc2017年最新版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招标投标的综合性规定,并对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

省人民政府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

其他省人民政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

第四条: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省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如果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的,由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如果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建设单位在向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同时拟定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以及国家出资项目的招标范围,并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准确。

项目审批后,项目审批部门应在15日内书面告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等信息。

招投标主管工作职责范围(四篇)

招投标主管工作职责范围(四篇)

招投标主管工作职责范围招投标主管是担任招投标工作的核心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以下是招投标主管的工作职责范围。

一、招投标策划1. 负责招投标策划的制定和实施,包括制定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确定投标人资格条件等。

2. 分析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制定合理的招投标策略,确保企业能够在招投标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

3. 组织开展市场调研和评估工作,为招投标活动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数据支持。

二、招投标文件编制1. 负责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的撰写和审核。

2. 确保招投标文件的合法合规,符合招标法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

3. 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提出合理的招标条件,确保招投标能够达到企业的目标和要求。

三、投标管理与协调1. 负责投标文件的准备和递交工作,包括与各部门协调,确定投标内容和报价,并确保准确、完整地提交投标文件。

2. 组织投标答疑会议,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确保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3. 追踪和控制投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展,确保投标文件按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四、投标评审与中标工作1. 组织开展投标评审工作,包括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2. 协助制定中标方案和中标合同,与中标供应商进行谈判和商务洽谈,确保最终签订的合同符合企业的利益和要求。

3. 负责相关中标文件的编制和归档工作,确保中标过程的规范和合规。

五、招投标流程管理1. 设计和优化招投标流程,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和规范,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 监督和检查招投标活动的执行情况,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解决招投标中的问题和难题。

3. 追踪和分析招投标市场的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改进招投标策略,提高企业在招投标市场中的竞争力。

六、团队管理与沟通协调1. 组织和管理招投标团队的工作,负责人员的岗位职责分配和绩效考核。

2. 培训和指导招投标团队的成员,提升其招投标技能和专业素养。

招投标主管工作职责

招投标主管工作职责

招投标主管工作职责招投标主管工作职责18篇招投标主管工作职责11、协助制作标书及其它投标事宜;招投标信息的收集,投标文件的制作及标书中涉及到的'相应工作;2、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整体投标文件的排版、打印、复印、装订等工作,并按规定如期完成标书制作;3、负责与项目负责人、公司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投标文件按时投递。

4、积极配合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工作,保守公司和客户及供应商的秘密;招投标主管工作职责21、负责编制项目的合约规划、招标策划及招标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2、根据业主要求,负责组织招标定标工作,制定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招标文件;3、协助处理合同签署后存在的商务问题,对接业主方;4、管理政采技术组,审核招标文件,小组成员的.绩效考核;招投标主管工作职责31、管理招投标部搜集筛选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分析投标环境并上报,负责本部门投标费用预算、审批及使用。

2、给总经理以及市场部协调并维护业主关系,收集整合各投标资源,为招投标工作提供各种信息和资源支持。

3、负责组织召开招投标协调会议并负责管理公司各项目的标书制作和检查,组织办理一切投标手续。

4、收集公司项目部的进展情况,项目周报的收集和分析,随时了解项目动态,每周汇总向总经理汇报。

5、负责招投标部编制招标文件、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开标、备案等事宜,保证招投标活动的'顺利开展。

6、负责完成和组织各项目部合同的签订以及请款,并落实到账请款,每月28日提交合同签订情况以及请款情况报表给总经理。

7、优化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流程和实施办法,并对制度、流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8、制作开评标表格、上传评标结果及中标通知书、对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理与回复,退还投标保证金等。

9、协助总经理业务洽谈,准备相关项目资料。

10、协助总经理跟踪项目情况。

招投标主管工作职责41、负责led显示屏项目标书制作,独立完成整个活动及投标文件制作:包括投标文件制作、归档,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报名资料准备等工作;2、led工程项目的信息搜集;3、部门其他日常行政工作;4、商务谈判、沟通。

招投标主管工作职责具体内容(4篇)

招投标主管工作职责具体内容(4篇)

招投标主管工作职责具体内容招投标主管是企业中负责招投标业务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的招投标工作。

招投标主管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制定招投标工作计划和策略:招投标主管需要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市场需求,制定相应的招投标工作计划和策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2. 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招投标主管需要制定和完善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文件的归档管理、审批权限、流程和责任等。

3. 组织招标活动:招投标主管需要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的招标活动,包括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等。

4. 研究和分析招标市场:招投标主管需要研究和分析市场需求、竞争态势、对手情报等,为公司的招标工作提供市场情报和决策支持。

5. 拓展招标渠道:招投标主管需要开发和维护招标渠道,与政府部门、供应商、业务合作伙伴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的招标成功率。

6. 编制招标文件:招投标主管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函等,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规范和完善。

7. 组织招标评审:招投标主管需要协调招标评审工作,组织评标委员会的工作,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和有效。

8. 跟踪中标业务:招投标主管需要跟踪中标业务的执行情况,确保中标项目能按时、按质地完成。

9. 招投标风险控制:招投标主管需要对招投标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10. 招投标数据分析:招投标主管需要对招投标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寻找改进招投标工作的方法和策略。

11. 培训和指导团队:招投标主管需要培训和指导团队成员,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12. 公司招投标知识管理:招投标主管需要定期整理、总结和归档招投标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建立知识库,为公司的招投标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13. 协助商务谈判:招投标主管需要协助商务部门进行商务谈判,为公司争取更有利的合作机会。

总结起来,招投标主管的工作职责涵盖了招投标工作的规划、组织、执行和控制的全过程,需要具备较高的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以保证公司的招投标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

招标管理的部门职责

招标管理的部门职责

招标管理部门的职责
招标管理部门在项目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其主要职责是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招标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
1. 制定招标方案: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和条件,制定详细的招标方案,明确招标的范围、标准、程序等关键信息。

2.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正规渠道发布招标公告,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都能够及时获取招标信息。

3. 审查投标人资格:对所有申请投标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资质和能力。

4. 组织现场踏勘:为投标人提供现场踏勘的机会,使其充分了解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以便更好地制定投标方案。

5. 编制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详细的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要求、合同条款等重要内容。

6. 组织开标、评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开标、评标活动,对投标文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

7. 公示中标结果:在评标结束后,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确保所有投标人都能够了解最终结果。

8.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或个人签订正式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 监督合同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合同的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确保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10. 归档管理:对整个招标过程中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归档管理,以便后续的查询和使用。

以上是招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通过这些工作,能够有效地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招标公司_行政监管部门(3篇)

招标公司_行政监管部门(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招标投标制度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招标公司作为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组织者,承担着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职责。

而行政监管部门则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障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招标公司行政监管部门的职责、工作流程、监管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招标公司行政监管部门职责1. 制定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招标公司行政监管部门负责制定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这些政策法规包括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2. 监督招标投标活动招标公司行政监管部门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具体职责包括:(1)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等进行审查,确保其内容合法、合规。

(2)对招标投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防止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

(3)对中标结果进行审查,确保中标结果合法、合规。

3. 查处违法行为招标公司行政监管部门负责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

具体措施包括:(1)对涉嫌违法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2)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资质等。

(3)对涉嫌犯罪的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 宣传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招标公司行政监管部门负责宣传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提高招标投标活动参与者的法律意识。

具体措施包括:(1)组织举办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培训班,提高招标投标活动参与者的法律素养。

(2)发布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解读文章,普及招标投标法律知识。

(3)开展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招标投标市场氛围。

三、招标公司行政监管部门工作流程1. 制定监管计划招标公司行政监管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监管计划,明确监管目标、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等。

2. 审查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其内容合法、合规。

审查内容包括:(1)招标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工程建设招标监管部门(3篇)

工程建设招标监管部门(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建设招标监管是保障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公平竞争、防止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环节。

在我国,工程建设招标监管部门负责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性。

本文将从工程建设招标监管部门的职责、监管机制、监管手段和监管成效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工程建设招标监管部门的职责1. 制定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工程建设招标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招标投标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 制定招标投标标准规范监管部门负责制定招标投标标准规范,包括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办法、中标通知书发放等各个环节,以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 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监管部门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报名、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性。

4. 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包括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围标、抬标等,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5. 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体系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对招标投标主体进行信用评价,提高招标投标市场的诚信水平。

6. 开展招标投标宣传教育监管部门负责开展招标投标宣传教育,提高招标投标主体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的认识,增强依法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识。

三、工程建设招标监管机制1. 分级监管机制我国实行分级监管机制,中央和地方各级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 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监管部门既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又推动行业自律,通过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引导招标投标主体依法参与活动。

3. 监管与问责相结合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确保监管力度。

4. 监管与信息化相结合监管部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如建立招标投标信息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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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是发展计划部门的重要职责,是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是规范项目运作的重要保证。

强化招投标活动监管,对于提高项目管理质量、更好地发挥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此,最近,我们结合对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检查,对全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了调研,以此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监管的对策和措施。

一、我县招投标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我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经过近年来的多方努力和实践探索,已初步走上了管理比较严格、运作比较规范、落实效果较好、招投标市场发育整体平稳健康的轨道。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完善制度,把好招投标方案审批关。

一是坚持审批招投标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们发展计划局,坚持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坚持审批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必要时进行集体讨论审签;二是坚持对一些小项目,在申报项目初步设计(或可研报告)时一并申报招投标实施方案,将招投标方案与工程可研报告一次审查批准,以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强化项目服务;三是对一些重点项目,先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待具备招标条件后,另行报批招标实施方案。

(二)强化招标程序,实行全程监督。

一是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县上及时成立由项目主管部门领导牵头,发改、监察、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支持和监督项目法人组织招标,对招标中出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研究解决;二是认真核准招标公告发布申报表。

对招标公告详细审核盖章后,由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新闻媒体上发布;三是参与开标、评标过程监督。

对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实行全程参与监督;四是坚持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实行3日以上的公示制度,以保证充足的社会监督时效。

(三)全面检查和重点稽察相结合。

近年来,我们会同监察、财政、审计、规划等部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性项目的全面检查。

在检查中,将项目招投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期从中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完善提高。

同时,县重点项目办每年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政府投资性项目,有计划的进行重点稽察或专项稽察。

近年来,我们先后对全县公路交通、公检法司、文教卫生、农林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等50多个项目进行了检查、稽察,对规范项目招投标活动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也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四)积极协调解决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强化对招投标问题的监督,是依法管理招投标活动、推进招投标工作规范化运行的有效手段。

对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群众举报的问题,我们随接随查,主动出击,做到件件答复,决不拖延推诿,以求最大限度的挽回损失和影响。

二、当前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在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在招投标过程和监管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一) 监管体制不统一,法规制度不健全。

目前的招标监管体制,可以说是一种以部门分散监管为主,综合监督为辅的体制,即:分别由农业、水利、教育、卫生、交通、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纪检监察、发展计划、财政、工商、审计、安监部门负责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监督。

这种部门分散监管模式所引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招投标监管中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同体监督,监督越位和缺位现象同时并存,造成了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混乱无序的局面。

另外,工程招投标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如部门法规及各种配套政策之间相互掣肘,对于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招标投标法》及相应的配套规定只讲了“不准”,而没有讲违反了怎么办,致使对一些钻政策漏洞的违法违规行为,因缺乏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处罚条款而难以查处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工作的难度。

(二)规避招标,逃避监管。

主要方式有:一是把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千方百计找各种理由将其变为邀请招标。

二是肢解工程,化整为零。

把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分割成几个独立的小项目,使每个小项目的金额均在招标要求的规模标准以下,从而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

三是部分招标,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

四是一些业主单位为了私利,把应当招投标的项目直接交给自己所属的单位完成。

(三)参与招投标的主体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首先,有些业主行为不规范。

一些业主除了采取各种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以外,有的还在招标过程中向管理单位、中介机构、投标企业乱提条件;有的在招标中与投标人存在着利益的交换,与投标人、代理机构相互串通,制定带有倾向性的、不合理的评标办法,虚假招标,明招暗定,甚至搞阴阳合同,严重扰乱了招标市场秩序。

其次,部分中介机构行为不端。

一些中介机构不中立、不公正,拿谁的钱为谁说话。

有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了取得代理业务,一味迎合业主,弄虚作假,甚至帮助业主出谋划策钻法律空子;有的招标代理机构则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破坏了招标的公平性。

再次,一些投标企业存有违规行为。

投标中有时出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的情况,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串标、借机抬高或压低标价,损害投资人利益的现象,使招投标流于形式。

投标企业中标后,违法分包、转包的现象也比较多见。

(四)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一是个别领域存在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检查不到位、力度不大、监控手段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难以做到严格按程序对招投标实施有效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二是存在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社会监督太弱、监督相对滞后等问题。

三是工程招投标监管中存在重管理轻查处、重检查轻处理的现象,致使不少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招投标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处理。

三、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对策和措施针对目前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规范行为入手,进一步做好招投标监管工作。

(一)理顺招投标监督体制,明确监管部门职责。

我国现行的招投标多部门监管的格局,客观上造成了当前监督缺位、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状况,因此,需要对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理清各监督主体的相互关系,把握好监督主体的角色定位,合理划分招投标监督管理权限,明确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能,建立适应新形势的工程招投标监管体制。

要整合各种监督力量,健全监管机构。

建议成立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参加的招投标监督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工程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招投标工作的监督。

各监管部门要在监督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开展监管工作,形成自上而下、不同层次的监督,明确责任,理清角色定位。

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应定位于对每项招投标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并及时向监督委员会上报监管情况,及时纠正监管中发现的问题。

要尽快实现招投标执行机构与监管部门人员分离、机构分设、资金脱钩,形成相互制约的格局,从体制上保证招投标监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使招投标活动及其监管更加规范。

面对当前我国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其监管制度不系统,不严密的状况,建议立法机关应尽快对《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系列法规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相关部门应加快制度建设步伐,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

尽快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完善招投标文件编制办法、投标人资料审查办法、评标委员会组成办法、评标定标办法、合同履行的监管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操作规程;建立实施招投标师职业水平考评制度和招投标从业人员执业准入制度,为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人、招投标代理机构以及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供切实的行为规范,使重大工程项目从招标到合同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堵塞程序上的漏洞,减少随意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程序监督,完善招投标监管工作网络。

一是强化程序监督,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

工程项目招投标有一套完整的程序,程序不规范,就难以保证招投标结果的公正性。

作为监督主体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对招标公告公布、专家抽取、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具体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在程序上不出问题。

二是对招投标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把招投标活动置于招投标监管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公证机关的多重监督之下。

三是形成严密的招投标监督网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主动牵头并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强化行政监察、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项目稽擦作用。

同时还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监督的作用,如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从社会中选聘招投标监督员;发挥行业协会的资信认定、自律功能等等,形成监督网络,把招投标工作置于严密的监督网络之中,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

(四)改进评标办法,维护招投标公平公正。

借鉴先进经验,在工程项目总承包中继续推行投标报价竞争的招投标方式,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实行合理低价中标。

促使业主在招标前做好市场调查,掌握各种工程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做好成本核算,防止中标价过大偏离成本价。

在评标定标中,采用商务标和技术标分离,不设固定标底以及明标暗评的办法。

招标人如编制有标底的,其标底既不能作为决定中标的直接依据,也不能作为决定废标的直接依据,只能依法作为防止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和分析中标价是否合理等情况的参考。

通过改进评标方法,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杜绝暗箱操作,防止泄露标底,遏制编制标书及评标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创造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五)提高招投标监管人员素质,优化招投标工作环境。

首先,加强学习和宣传。

强化对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和监管机关充分认识规范招投标行为,培育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好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与国家利益、全局利益的关系,增强法制观念,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意识,坚决杜绝招投标中的各种权利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

其次,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

通过各种丰富多样、有针对性地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促使他们更好地肩负起监管的重任。

再次,增强改革创新能力。

鼓励监管人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开展创新性研究,不断研究探索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快实现招投标工作的新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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