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知识》学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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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基础知识总结

保险学基础知识总结

《保险学基础知识总结》一、保险的定义与本质保险是一种经济制度,它通过集合众多面临同质风险的经济单位,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风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保险的本质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将个体面临的风险分散到整个群体中,从而降低单个个体的损失程度。

保险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1. 经济性: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涉及到经济补偿和资金运作。

2. 互助性:众多投保人通过缴纳保费形成保险基金,对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进行补偿,体现了互助共济的精神。

3. 法律性:保险活动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的,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4. 科学性:保险的费率制定、风险评估等都需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

二、保险的分类(一)按照保险标的分类1. 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 财产损失保险主要保障财产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损失。

-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

- 信用保险则是保障债权人因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 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 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死亡或生存到一定年龄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 健康保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和收入损失。

- 意外伤害保险则是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时给予经济补偿。

(二)按照实施方式分类1. 强制保险:由国家法律规定强制实施的保险,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 自愿保险:由投保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意愿自愿选择购买的保险。

(三)按照保险经营主体分类1. 公营保险:由政府或公共机构经营的保险。

2. 民营保险:由私人或企业经营的保险。

三、保险合同(一)保险合同的要素1. 主体: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投保人、保险人)和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 投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投保实训报告总结(3篇)

投保实训报告总结(3篇)

第1篇一、实训背景随着我国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险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保险市场对专业保险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提高我自身在保险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我在XX保险公司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投保实训。

通过此次实训,我对保险行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保险产品的销售和客户服务有了更全面的体验。

二、实训目的1. 了解保险行业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

2. 掌握保险产品的销售技巧和客户服务方法。

3. 提高自己在保险领域的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

4. 增强团队协作能力和抗压能力。

三、实训内容1. 保险基础知识学习在实训初期,我主要学习了保险基础知识,包括保险的定义、保险合同的构成、保险的分类、保险理赔流程等。

通过学习,我对保险行业有了初步的认识,为后续的实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 保险产品销售实训在销售实训环节,我学习了如何根据客户需求推荐合适的保险产品。

具体内容包括:(1)产品分析:了解各类保险产品的特点、保障范围、保费等,为销售提供依据。

(2)客户需求分析:通过与客户沟通,了解其需求,为其推荐合适的产品。

(3)销售技巧:学习如何运用沟通技巧、说服技巧等,提高销售成功率。

(4)售后服务:了解客户理赔流程,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3. 客户服务实训在客户服务实训环节,我学习了如何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具体内容包括:(1)沟通技巧:学习如何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客户需求。

(2)问题解决:掌握解决客户问题的方法,提高客户满意度。

(3)投诉处理:了解投诉处理流程,提高客户服务质量。

4. 团队协作实训在团队协作实训环节,我学习了如何与团队成员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包括:(1)团队建设:了解团队协作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团队活动。

(2)任务分配:明确团队成员职责,合理分配工作任务。

(3)沟通协调:提高沟通能力,确保团队协作顺畅。

四、实训收获1. 专业知识提升通过此次实训,我对保险行业的基本知识、产品销售技巧、客户服务方法等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为今后从事保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保险知识课程心得体会(2篇)

保险知识课程心得体会(2篇)

第1篇在现代社会,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已经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为了更好地了解保险知识,提高自己的风险防范意识,我参加了学校举办的保险知识课程。

通过这次课程的学习,我对保险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保险的基本概念和作用通过课程的学习,我了解到保险是一种以风险转移为主要目的的经济合同。

投保人通过支付一定的保险费,将可能面临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

保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风险分散:保险可以将个人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实现风险的社会化分散,降低个人风险承受能力。

2. 经济补偿: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帮助投保人减轻经济损失。

3. 促进社会稳定:保险可以缓解因意外事故导致的家庭、企业等经济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 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险业的发展可以为国家经济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国家经济安全。

二、保险的种类和特点保险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每种保险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1. 人寿保险: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保障投保人及其家庭在发生意外或疾病时的经济需求。

2. 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保障投保人在财产遭受损失时的经济利益。

3. 健康保险:以人的身体健康为保险标的,保障投保人在疾病或意外伤害时的医疗费用。

4. 意外伤害保险:以意外伤害为保险标的,保障投保人在遭受意外伤害时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

三、保险合同的签订和理赔1. 保险合同的签订:投保人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关键信息,确保自身权益。

2. 理赔流程: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按照理赔流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理赔。

四、保险知识的运用1. 保险规划: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规划保险产品,为自己和家人提供全面保障。

保险学习心得范本(二篇)

保险学习心得范本(二篇)

保险学习心得范本《保险学习心得》一、引言保险是现代社会飞速发展的金融产业,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

作为保险从业者,学习保险知识并且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是非常重要的。

在过去的时期里,我通过系统学习保险学相关课程,不断参加行业的培训和学习,得到了较好的成果和收获。

现将此次学习心得整理成文,与大家共同探讨。

二、保险学的基本概念及原理保险作为一门学科,主要研究的是风险管理和赔偿机制。

在学习过程中,首先把握保险学的基本概念是十分重要的。

保单、保险合同、保费、保险责任等都是学习中须熟悉的术语。

同时,了解保险的基本原理也是不可或缺的。

保险的共同经济理论、互助理论等都是保险学的基本原理,通过学习这些原理,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保险。

三、保险学的分类和发展保险学根据应用的领域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

在学习过程中,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这两类保险的特点和应用范围。

同时,通过对保险学历史的追溯和对未来趋势的研究,我了解到保险学作为一门学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并将与金融、法律等学科有更紧密的结合。

四、保险合同与保险条款保险合同是保险交易的基础,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条款是保险交易的核心内容。

在学习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时,我深受启发,学会了如何解读和理解保险条款。

同时,也学到了保险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赔偿责任等重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五、风险评估与保险产品设计在学习保险学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保险产品设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而风险评估作为保险产品设计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十分重要的环节。

通过学习风险评估的方法和要点,我提高了自己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搭配性强的保险组合方案。

六、保险销售和服务保险销售是保险行业的核心环节,也是实现保险公司经营目标的重要手段。

在学习保险销售和服务的过程中,我学到了如何进行客户开发和维护,如何提供专业的保险咨询和服务。

通过学习销售技巧和方法,我提高了自己的销售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更好地与客户沟通和合作。

保险知识总结报告范文

保险知识总结报告范文

一、前言保险,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个人和企业的财产安全、缓解风险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深入学习了保险相关知识,现将学习成果总结如下。

二、保险基础知识1. 保险的定义与作用:保险是指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或者约定的原因发生的事件承担赔偿责任的商业行为。

保险的作用在于转移风险、补偿损失、保障生活。

2.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要素。

3. 保险的种类:保险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财产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三、保险业务流程1. 投保:投保人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向保险公司提交投保申请,并支付保险费。

2. 核保: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承保。

3. 承保: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后,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

4. 理赔: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核实后支付赔偿金。

四、保险法规与政策1. 《保险法》:我国《保险法》对保险合同、保险业务、保险公司、保险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2. 保险监管政策: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产品等进行监管,保障保险市场健康发展。

五、保险知识在实际中的应用1. 个人风险管理:通过购买保险产品,为个人和家庭提供风险保障,减轻生活压力。

2. 企业风险管理:企业可以通过购买保险产品,转移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保障企业稳定发展。

3. 社会风险管理: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助于缓解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

六、总结通过学习保险知识,我深刻认识到保险在保障个人、企业和社会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不断学习保险知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为自己和他人提供更好的保障。

字数:524字。

保险知识总结报告范文(3篇)

保险知识总结报告范文(3篇)

第1篇一、前言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在保障个人和企业风险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保险知识的普及和深化显得尤为重要。

本报告旨在对保险知识进行系统总结,以提高人们对保险的认识和理解,为我国保险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二、保险的定义与作用(一)保险的定义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二)保险的作用1. 风险保障:保险可以分散和转移风险,为个人和企业提供经济保障,减轻风险带来的损失。

2. 经济补偿: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赔偿金,帮助其恢复经济状况。

3. 促进经济发展:保险业的发展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促进社会稳定。

三、保险的分类(一)按照保险标的分类1. 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为保险标的,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2. 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如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二)按照保险责任分类1. 单一责任保险:只承担一种风险的保险,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等。

2. 综合责任保险:承担多种风险的保险,如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

四、保险合同的要素(一)保险人保险人是指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

(二)投保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的当事人。

(三)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保险合同中享有保险利益的人。

(四)受益人受益人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五)保险费保险费是指投保人为获得保险保障而支付给保险人的费用。

(六)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五、保险理赔流程(一)报案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派员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原因和程度。

(三)理赔申请投保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024年保险基础知识培训总结

2024年保险基础知识培训总结

保险基础知识培训总结在2024年的保险基础知识培训中,我们深入探讨了保险行业的核心概念、历史发展、市场现状以及未来趋势。

此次培训旨在提升从业人员对保险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以确保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

以下是我对此次培训的总结:一、保险概述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通过集合大量风险单位的资金,对特定风险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

保险的基本原则包括风险转移、大数法则和保险利益原则。

风险转移是指将个人或企业面临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大数法则是指在大量重复的保险标的中,风险发生的频率可以预测,从而确定保险费率;保险利益原则是指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经济利益。

二、保险的种类保险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按保险标的分,有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按保险期限分,有短期保险和长期保险;按保险金额分,有定额保险和比例保险;按保险责任分,有基本保险和附加保险。

三、保险市场分析全球保险市场持续增长,新兴市场潜力巨大。

2024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技术进步,保险市场呈现出以下特点:数字化转型加速、健康保险需求上升、气候变化引发新型风险、监管环境日趋严格。

四、保险产品设计保险产品的设计是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设计流程包括市场调研、风险评估、精算定价、产品开发和测试。

产品应具备竞争力、可获得性和可持续性。

五、保险销售与客户服务有效的保险销售策略包括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产品定位和销售渠道管理。

客户服务则强调专业性、响应性和持续性,通过提升客户满意度来建立长期关系。

六、保险理赔与风险管理理赔是保险合同履行的核心环节,公平、高效地处理理赔有助于维护保险公司信誉。

风险管理则涉及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转移,通过多元化的风险管理工具来降低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

七、保险科技的应用保险科技(InsurTech)正在改变保险行业的面貌。

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和物联网等技术正在提升保险业务的效率和客户体验,同时也带来新的挑战,如数据隐私和安全问题。

保险实训日报总结报告范文

保险实训日报总结报告范文

一、实训背景为了提升我国保险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本人在2023年3月至5月期间参加了为期三个月的保险实训。

实训期间,我深入了解了保险行业的运作模式、产品体系、风险管理以及客户服务等方面的知识,并通过实际操作,锻炼了自己的专业技能。

二、实训内容1. 保险理论知识学习在实训初期,我重点学习了保险基础知识,包括保险的定义、分类、功能、原则等。

通过系统的学习,我对保险行业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为后续的实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 保险产品体系学习在实训过程中,我重点了解了各类保险产品的特点、条款、费率等。

通过对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等产品的学习,我对保险产品的市场定位、风险保障功能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3. 保险业务流程实操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我参与了保险业务的实操环节。

在业务员和客户的互动中,我学会了如何识别客户需求、推荐合适的产品、解答客户疑问等。

同时,我还参与了保险理赔的办理流程,了解了理赔工作的注意事项。

4. 风险管理学习风险管理是保险行业的重要环节。

在实训过程中,我学习了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应对等方面的知识,为今后从事保险业务提供了理论支持。

5. 客户服务学习客户服务是保险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实训过程中,我学习了客户沟通技巧、服务礼仪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了自己的服务意识。

三、实训成果1. 专业知识提升通过三个月的实训,我对保险行业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掌握了保险基础知识、产品体系、业务流程、风险管理以及客户服务等方面的知识。

2. 实操能力增强在实训过程中,我积极参与各项业务实操,锻炼了自己的业务能力。

通过实际操作,我学会了如何识别客户需求、推荐合适的产品、解答客户疑问等。

3. 团队协作能力提升在实训过程中,我与其他学员共同完成了多项任务,提高了自己的团队协作能力。

4. 职业素养提升通过实训,我树立了正确的职业观念,提高了自己的职业素养。

四、实训心得1.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训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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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础知识》学习报告
风险大致有两种定义:一种定义强调了风险表现为不确定性;而另一种定义则强调风险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

若风险表现为不确定性,说明风险只能表现出损失,没有从风险中获利的可能性,属于狭义风险。

而风险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说明风险产生的结果可能带来损失、获利或是无损失也无获利,属于广义风险,金融风险属于此类。

风险和收益成正比,所以一般积极性进取的偏向于高风险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而稳健型的投资者则着重于安全性的考虑。

风险因素是指促使某一特定损失发生或增加其发生的可能性或扩大其损失程度的原因或条件。

风险因素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的简介原因。

例如:对于建筑物而言,风险因素是指其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的重量、建筑结构的稳定性等;对于人而言,风险因素则是指健康状况和年龄等。

根据风险因素的性质不同,通常可将其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三种类型。

①实质风险因素
实质风险因素是指某一标的本身所具有的足以引起损失发生或增加损失机会或加重损失程度的因素。

如一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某一建筑物所处的地理位置、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的性质,某一类汽车的刹车系统的可靠性,地壳的异常变化,恶劣的气候,疾病传染都属于实质风险因素。

人类对于这类风险因素,有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控制,有些在一定时期内无能为力。

②道德风险因素
道德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品德修养有关的因素,即由于人们不诚实、不正直或有不轨企图,故意促使风险事故发生,以致引起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因素,如欺诈、纵火等都属于道德风险因素。

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对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因素所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

③心理风险因素
心理风险因素是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因素,即由于人们的疏忽或过失以及主观上不注意、不关心、心存侥幸,以致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和加大损失的严重性的因素。

例如,企业或个人投保财产保险后放松对财物的保护,物品乱堆乱放,吸烟时随意抛弃烟蒂,都属于心理风险因素。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

通过保险,少数不幸的被保险人的损失由包括受损者在内的所有被保险人分摊,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财务安排。

从法律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提供损失赔偿的一方是保险人,接受损失赔偿的另一方是被保险人。

投保人通过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换取保险人为其提供保险经济保障(赔偿或给付)的权利,这正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

保险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保障的对象财产和人身都直接或间接属于
社会再生产中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两大经济要素;其实现保障的手段,最终都必须采取支付货币的形式进行补偿或给付;其保障的根本目的,无论从宏观的角度还是微观的角度,都是为了发展经济。

经济性是保险的特征。

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

保险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保障的对象财产和人身都直接或间接属于社会再生产中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两大经济要素;其实现保障的手段,最终都必须采取支付货币的形式进行补偿或给付;其保障的根本目的,无论从宏观的角度还是微观的角度,都是为了发展经济。

保险体现了一种等价交换关系的经济关系,也就是商品经济关系。

这种商品经济关系直接表现为个别保险人与个别投保人之间的交换关系,间接表现为在一定时期内全部保险人与全部投保人之间的交换关系。

具体表现为保险人通过提供保险保障,保障社会生产的正常进行和人们生活的安定。

实际上,保险体现了一种等价交换关系的经济关系,也就是商品经济关系。

这种商品经济关系直接表现为个别保险人与个别投保人之间的交换关系,间接表现为在一定时期内全部保险人与全部投保人之间的交换关系。

具体表现为保险人通过提供保险保障,保障社会生产的正常进行和人们生活的安定。

保险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

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

这种经济互助关系通过保险人用多数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对少数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或给付而得以体现。

实际上,保险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

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

这种经济互助关系通过保险人用多数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对少数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或给付而得以体现。

保险的法律特征如下:
与其它合同共有的特征:
其一,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之间达成的协议通常不能算作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其二,保险合同是当事人双方表示一致的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任何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进行非法干预。

其三,保险合同必须合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一方不能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保险合同独有的特征:
(1)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2)诚实信用原则的告知义务。

(3)保险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

(4)保险合同是一种附合合同。

(5)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

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四,如下:
1.最大诚信原则
是指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遵守信用,互不欺骗和隐瞒,投保人应向保险人如实申报保险标的的主要风险情况,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2.可保利益原则
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因具有各种利害关系而享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依据。

在寿险中,一般以下几种情况投保人有可保利益:(1)投保人对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等;(3)具有收养、赡养等法定义务;(4)对有合同关系或其他债务关系的人;(5)对其他与之有合法经济关系的人。

另外我国《保险法》还规定,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

3.补偿原则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无论以何种方式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也只能使被保险人在经济上恢复到受损前的同等状态,被保险人不能获得额外收益。

因此,保险人在理赔时一般按以下三个标准确定赔偿额度: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险金额为限,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为限。

在这三个标准中,以最低的为限。

4.近因原则
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主要、最有效的原因。

也就是说,保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事实的形成有直接因果关系。

按照这一原则,当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直接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保险人才给予赔偿。

这是因为现实中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多种风险事故同时或者连续发生造成的,而这些风险事故往往同时有被保风险、非保风险或除外风险。

近因原则是判断保险人是否需要赔偿的标准。

保险的主要分类如下
(一)按风险转嫁方式分类:
1、足额保险
2、不足额保险
3、超额保险
(二)按业务承保方式分类:
1、原保险
2、再保险
3、复合保险
4、重复保险
5、共同保险
(三)按保险对象分类:
1、财产保险
2、人身保险
(四)此外,国际上还有一种与上述分类法相类似的习惯分类方,即把保险划分为“寿险”和“非寿险”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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