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挂靠的相关问题
挂靠工程施工风险(3篇)

第1篇在我国建筑行业,挂靠工程施工现象普遍存在。
所谓挂靠,是指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人员,借用有资质的施工公司的资质、公章、财务凭证等,向挂靠人支付管理费、承包和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
然而,挂靠工程施工存在诸多风险,以下将从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工程质量风险挂靠工程施工中,由于挂靠人往往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经验,导致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以下为工程质量风险的具体表现:1. 设计不合理:挂靠人可能由于自身知识不足,导致设计方案不合理,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
2. 材料不合格:挂靠人可能为了降低成本,采购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从而影响工程质量。
3. 施工不规范:挂靠人可能由于缺乏施工经验,导致施工过程不规范,影响工程质量。
二、法律风险1. 合同风险: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签订的合同往往存在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
2. 资质风险:挂靠人借用被挂靠企业的资质进行施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问题,被挂靠企业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3. 侵权风险:挂靠人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设计专利、商标等,给被挂靠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三、经济风险1. 工程款拖欠:挂靠人可能因自身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款拖欠,给被挂靠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2. 人工成本增加:挂靠人可能因管理不善,导致人工成本增加,降低工程效益。
3. 维权成本:一旦发生法律纠纷,被挂靠企业可能需要支付高昂的维权成本。
四、社会责任风险1. 安全事故:挂靠人可能因缺乏安全意识,导致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重重,发生安全事故。
2. 劳动纠纷:挂靠人可能因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等,引发劳动纠纷。
3. 环境污染:挂靠人可能因环保意识淡薄,导致施工现场环境污染。
为降低挂靠工程施工风险,以下提出一些建议:1. 严格审查挂靠人资质,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降低合同风险。
3.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4. 增强挂靠人社会责任意识,提高环保、安全意识。
挂靠工程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挂靠工程公司需要注意什么挂靠工程公司是指一家企业与另一家拥有建筑工程资质的企业合作,通过挂靠后可以共同承接工程项目。
挂靠工程公司的合作模式具有灵活性高、合作成本低等优势,因此在工程建设行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要想成功挂靠工程公司,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寻找合适的挂靠单位。
挂靠单位应该具有良好的声誉和信誉,拥有健全的资质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寻找合适的挂靠单位可以通过市场调研、参考其他公司的经验和口碑等方式进行筛选。
其次,挂靠前需要充分了解挂靠单位的资质和信用情况。
挂靠单位应该具备相应的工程建设资质,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等。
同时,挂靠单位的信用情况也需要进行了解,包括该单位是否存在欠债、违规行为等情况。
第三,挂靠工程公司需要与挂靠单位进行协商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作期限、工程项目分配、利益分配等内容。
合作协议应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挂靠工程公司需要做好项目管理和现场施工管理工作。
挂靠工程公司在工程项目中承担着施工方的责任和义务,需要依法履行相关的管理和监督职责。
项目管理包括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现场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组织、施工进度、材料管理等。
第五,挂靠工程公司需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合作关系。
工程建设行业是一个人际关系密集的行业,人际关系和合作关系直接影响挂靠公司的发展和业务拓展。
挂靠工程公司需要与政府相关部门、监理单位、设计院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获取更多的项目资源和支持。
第六,挂靠工程公司需要关注行业的变化和发展趋势。
工程建设行业存在着技术和政策的变化,挂靠工程公司需要关注行业的动态,及时调整自身的经营策略和业务布局,以适应行业的发展需要。
第七,挂靠工程公司需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挂靠工程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技术和市场开发能力,以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此外,挂靠工程公司还需要注重员工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水平。
建设工程合同的挂靠

建设工程合同的挂靠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实际施工方并非合同约定的施工方,而是通过借用他人的资质或名义来进行施工的一种行为。
挂靠行为在我国建筑行业中较为普遍,然而却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和问题。
本文将从挂靠的定义、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和监管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挂靠的定义及分类1. 挂靠的定义挂靠,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实际施工方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为规避法律法规的限制,通过与具有施工资质或资格的企业、个人签订合作协议,以该企业的名义进行施工行为。
在这种关系中,实际施工方通常被称为挂靠方,而提供资质的企业或个人被称为被挂靠方。
2. 挂靠的分类(1)完全挂靠:挂靠方不具备任何施工资质,完全以被挂靠方的名义进行施工。
(2)部分挂靠:挂靠方具备一定的施工资质,但在特定项目或部分工程中仍需借助被挂靠方的名义。
(3)资质挂靠:挂靠方仅不具备某一项或几项资质,其他资质齐全,仅为特定项目或工程挂靠。
二、挂靠的法律风险1. 合同无效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挂靠行为违反了这一规定,导致合同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挂靠行为往往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从而给挂靠方和被挂靠方带来经济损失。
2. 刑事责任风险挂靠行为可能涉及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等罪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挂靠方和被挂靠方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3. 民事责任风险挂靠行为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第三方带来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挂靠方和被挂靠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4. 行政责任风险挂靠行为违反了建筑行业的行政监管规定,可能导致被挂靠方和相关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资质等。
三、挂靠的防范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使他们充分了解挂靠行为的法律风险,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工程施工挂靠的风险

工程施工挂靠的风险一、财务风险1. 欠款风险在挂靠施工过程中,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货款支付的问题。
如果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将面临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无法及时支付施工队伍的工资和采购材料的费用。
为了规避欠款风险,乙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并及时向甲方催款。
2. 工程变更风险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可能会提出工程变更的要求,导致工程量和工程周期的变化。
如果乙方无法及时调整施工计划和成本预算,可能会导致挂靠施工的亏损。
为了规避工程变更风险,乙方应在合同中规定变更管理的程序和费用标准,确保变更工程能够得到合理补偿。
3. 质量风险挂靠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没有直接参与施工,难以监督施工队伍的施工质量。
如果施工队伍存在工艺水平低下或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和甲方的索赔。
为了规避质量风险,乙方应选择有资质和信誉的施工队伍,并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和质量控制。
二、法律风险1. 合同风险在工程施工挂靠过程中,合同起着重要的约束作用。
如果合同条款不清晰或不完善,可能会给双方带来法律纠纷。
为了规避合同风险,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工程范围、工程款项、工程周期、质量标准等关键内容,并切实履行合同义务。
2. 侵权风险挂靠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或人身伤亡事件,可能会引起法律责任纠纷。
为了规避侵权风险,乙方应购买足额的施工意外险和施工人身伤害险,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3. 知识产权风险在挂靠施工过程中,可能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问题。
如果乙方侵犯了甲方的知识产权,可能会面临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为了规避知识产权风险,乙方应在合同中规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义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信用风险1. 信誉风险在挂靠施工过程中,甲方与乙方之间建立了一种信任关系。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工程项目或施工质量不达标,可能会影响到双方的信誉和声誉。
为了规避信誉风险,乙方应确保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建设工程施工挂靠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挂靠问题一直是建筑行业中备受关注的问题。
挂靠,指的是没有取得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人)借用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被挂靠人)的名义来承揽工程的行为。
这种现象在实践中屡见不鲜,然而却隐藏着许多法律风险和问题。
首先,挂靠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也明确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因此,挂靠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而且所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其次,挂靠行为给工程质量带来了潜在风险。
由于挂靠人没有相应的资质,其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可能无法保证。
而且,挂靠人通常会以较低的价格承揽工程,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使用低质量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这将严重影响工程的质量。
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不仅会影响到工程的正常使用,还可能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再次,挂靠行为容易导致合同纠纷。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往往存在管理混乱、职责不明确的问题。
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纠纷,比如工程款支付、质量问题等,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可能会互相推诿,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此外,挂靠人通常会以较低的价格承揽工程,这使得他们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偷工减料、拖延工期等行为,进一步加剧合同纠纷的发生。
针对挂靠问题,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治理。
例如,住建部颁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明确了挂靠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法律责任。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相关部门对挂靠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取得了显著成效。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挂靠问题是一个复杂且严重的现象,它违反了法律法规,给工程质量带来了潜在风险,也容易导致合同纠纷。
因此,必须加强对挂靠行为的治理,严格执法,切实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关于挂靠施工的15个问题系统梳理

关于挂靠施工的15个问题系统梳理挂靠施工是指一家建筑施工公司将自己的工程项目承包给另一家公司进行施工,属于一种分包合作形式。
以下是关于挂靠施工的15个常见问题系统梳理。
1.挂靠施工的定义是什么?挂靠施工是指由一家建筑施工公司将工程项目承包给其他公司进行施工,原承包方负责工程管理和工程经营,而施工方负责具体的施工工作。
2.挂靠施工的优势有哪些?挂靠施工可以将施工工作分包给专业的承包方,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原承包方可以集中精力进行工程管理和经营;挂靠方能够获得工程项目,增加经营收益。
3.挂靠施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挂靠施工需要满足双方的合作意愿,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合同法等。
4.挂靠施工需要签订哪些协议?挂靠施工需要签订挂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范围、工期、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等。
5.挂靠施工的风险有哪些?挂靠施工存在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的风险,需要双方进行有效的合作和沟通;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可能存在纠纷和争议。
6.挂靠施工的费用如何确定?挂靠施工的费用一般由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商议确定,包括挂靠费、工资、材料费等。
7.挂靠施工的工期如何控制?挂靠施工的工期一般由承包方和施工方共同商议确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双方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工期延误的问题。
8.挂靠施工的质量如何保证?挂靠施工的质量需要承包方和施工方共同负责,承包方负责质量管理和监督,施工方负责具体的施工操作,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
9.挂靠施工期间如何处理变更和索赔?挂靠施工期间如果需要进行变更,双方需要及时沟通、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变更的方式和责任;如果发生索赔,双方也需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协商解决。
10.挂靠施工是否需要保险?挂靠施工一般需要购买相关保险,包括工程一切险、施工责任险等,以保障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
11.挂靠施工是否需要进行监理?挂靠施工过程中可以由承包方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进行监督和检验,以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建筑工程挂靠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建筑工程挂靠是指建设单位将建筑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通过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以挂靠方式承揽建筑工程项目。
近年来,建筑工程挂靠现象在我国各地普遍存在,给建筑工程市场带来了诸多问题。
本文将探讨建筑工程挂靠的法律后果,以期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参考。
二、建筑工程挂靠的法律后果1. 对挂靠单位的法律后果(1)资质证书被吊销根据《建筑法》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才能承揽建筑工程项目。
挂靠单位通过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证书承揽工程,一旦被查处,原单位的资质证书将被吊销。
(2)罚款《建筑法》规定,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承揽建筑工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对于挂靠单位,一旦被查处,将面临高额罚款。
(3)承担民事责任挂靠单位在承揽建筑工程过程中,若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此外,若因挂靠行为导致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遭受损失的,挂靠单位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对被挂靠单位的法律后果(1)资质证书被吊销被挂靠单位在为挂靠单位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过程中,若被查处,原单位的资质证书将被吊销。
(2)罚款被挂靠单位在为挂靠单位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过程中,若被查处,将被处以罚款。
(3)承担民事责任被挂靠单位在为挂靠单位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过程中,若因挂靠行为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 对建设单位的法律后果(1)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挂靠过程中,若因未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违法行为处罚建设单位若明知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仍与其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将被视为违法行为,依法受到处罚。
(3)赔偿损失建设单位若因建筑工程挂靠行为遭受损失,如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等,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对监理单位的法律后果(1)违法行为处罚监理单位在建筑工程挂靠过程中,若未履行监理职责,未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将被视为违法行为,依法受到处罚。
挂靠进行工程施工
挂靠进行工程施工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它涉及到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资质证书的滥用以及工程质量的安全隐患。
本文将从挂靠的定义、法律后果以及如何防范挂靠行为等方面进行探讨。
挂靠,是指没有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或个人,通过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的行为。
这种行为违反了《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明显的违法性。
挂靠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
首先,挂靠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的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这意味着,挂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无法产生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
其次,挂靠行为会导致工程质量的安全隐患。
由于挂靠方没有相应的资质,其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可能无法满足工程的要求,从而导致工程施工质量的不稳定。
此外,挂靠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违法行为,如偷工减料、拖欠工人工资等,进一步加剧了工程质量的安全隐患。
最后,挂靠行为会扰乱建筑市场的秩序。
挂靠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不仅损害了其他合法企业的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这种行为如果不加以制止,将会导致建筑市场的混乱,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防范挂靠行为,首先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
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资质审查制度,杜绝无资质企业和个人承揽工程的情况发生。
同时,加强对施工合同的审查,对于存在挂靠嫌疑的合同,要及时予以查处。
其次,要加强对挂靠行为的法律制裁。
对于已经发生的挂靠行为,应当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追究相关企业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对于涉及挂靠的合同纠纷,要依法判决合同无效,保护合法权益。
最后,要加强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应当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挂靠等违法行为。
同时,企业也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工程项目挂靠的财务管理
一、引言工程项目挂靠是指企业或个人为了获取工程项目承包资格,将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或个人,而以挂靠企业或个人的名义进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管理等活动。
工程项目挂靠现象在我国建筑行业较为普遍,对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本文将从工程项目挂靠的财务管理角度,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工程项目挂靠的财务管理问题1. 资金管理混乱工程项目挂靠导致资金管理混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资金来源不明。
挂靠企业或个人通常以虚假的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参与招投标,获取工程项目,而实际资金来源不明,给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带来很大风险。
(2)资金流向不清。
工程项目资金在施工过程中,可能被挂靠企业或个人挪用、侵占,导致资金流向不清,难以追溯。
(3)资金使用不合理。
挂靠企业或个人可能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对工程项目资金进行不合理的使用,如过度压缩成本、拖欠工程款等。
2. 财务报表失真工程项目挂靠导致财务报表失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虚增收入。
挂靠企业或个人可能通过虚构工程项目、虚报工程进度等方式,虚增收入,提高企业业绩。
(2)隐瞒费用。
挂靠企业或个人可能通过隐瞒实际费用、虚列支出等方式,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利润。
(3)隐瞒债务。
挂靠企业或个人可能通过隐瞒债务、虚增资产等方式,粉饰企业财务状况,误导投资者。
3. 风险控制不足工程项目挂靠导致风险控制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风险。
挂靠企业或个人可能签订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导致工程项目风险增大。
(2)法律风险。
挂靠企业或个人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如资质证书虚假、合同无效等,给工程项目带来法律纠纷。
(3)道德风险。
挂靠企业或个人可能存在道德风险,如拖欠工程款、质量不达标等,损害工程项目利益。
三、工程项目挂靠的财务管理解决方案1. 加强资金管理(1)明确资金来源。
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应明确合法,确保资金安全。
(2)规范资金流向。
工程挂靠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挂靠,是指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长期存在,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损害了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关于工程挂靠的法律规定,并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分析。
二、工程挂靠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招标人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假冒注册商标的;(二)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作品、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的,情节严重的;(五)未经许可,擅自承揽工程,情节严重的。
”三、工程挂靠的法律分析1.法律适用工程挂靠行为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包括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刑法等。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法律适用。
2.责任承担(1)承揽方:承揽方借用他人资质承揽工程,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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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转包的账务处理
【问题】
A建筑安装公司(有相关资质)与B公司签订一项建筑施工合同,合同金额50万元。
A公司随后以30万元的价格将此合同转让给c公司(c公司无资质,A不能与其签分包合同),那么:
(1)对A公司收取的20万元是否要征流转税?
(2)合同是由A公司签订,只能由A公司开具发票,但这样A公司要做50万元收入却无成本,因为C公司包工包料,C公司所发生的费用只能由C公司做账,请问对此该如何处理?
【解答】
如果不考虑合同转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行业规范的规定,单纯从业务处理的角度来分析,这项业务实际上可以理解为A公司将自己承包的工程交由c公司实际施工。
所谓转让合同可以视为A公司与C公司另行签订了一项施工合同,价款为30万元。
这样一来:
(1)A公司的会计收入不是20万元,而是50万元,应该由A公司按50万元向B公司开具劳务发票,税务方面因为不是符合规定的分包行为,所以不能按20万元的差额而应按50万元全额计征营业税等。
A公司支付给C公司的30万元实际上是A公司经营该工程项目的成本。
(2)虽然C公司没有相应的资质,但因其实质上提供了施工劳务,故应该按所取得的30万元劳务费计征营业税,并向A公司开具或申请代开劳务费发票。
A公司以该发票作为核算该项工程项目成本的原始凭证。
建筑合同转包的账务处理
【问题】
如果公司借用别人公司的资质承包工程,发包方打款到别人公司,别人公司扣税和管理费了,再将钱打到我们公司,如果账务处理呢?
【解答】
你所述的情况,实质是工程总承包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你公司,由总承包公司将你公司应得的工程款转发给你公司,并同时代扣代缴你公司应纳税款。
在财务处理上,你公司接到工程后,应按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在税务上,你公司应按建筑安装业缴纳营业税,税率为营业额的3%。
根据营业税法相关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因此你公司营业额应为你公司收取的与工程相关的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
且应缴的营业税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
根据国税发[2002]117号规定,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 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
(一)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
(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所称自产货物是指: .
(一)金属结构件:包括活动板房、钢结构房、钢结构产品、金属网架等产品;
(二)铝合金门窗;
(三)玻璃幕墙;
(四)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自产货物。
因此,你公司如果没有建筑安装资质,在从事以上所述业务的时候,应考虑税务区分问题。
施工企业分包(挂靠)税务处理讨论
【问题】
A企业为一施工企业,现从B施工企业处分包一工程,B施工企业的建安税由业主代扣缴纳。
A企业出具建安发票给B企业。
B企业将业主代扣税票复印件盖财务专用章后交A企业(原件自己保存),由A企业作为到税局交税的依据。
税局同意A企业以B企业出具的税票抵扣该工程建安税金。
A企业将该工程又分包给C企业(也为施工企业),然后根据与C企业的结算金额全额计入工程成本,C 企业以结算金额做为收入入账。
A企业将从B企业那里拿到的税票复印件复印后盖上财务专用章后交C企业,并从工程款中予以抵扣。
现A、C企业可能遇到的问题如下:
1、C企业是否向A企业提供正式建安发票;
2、C企业的建安税是否可以A企业提供的税票复印件在税局申报税金时予以抵扣;
3、如果C企业不提供发票,A企业是否可以直接以与C企业的结算作为进入成本的依据,税局检查到后应当如何解释;
说明:B企业为总包单位,A企业为分包单位,C企业为A企业的分包单位,三个企业都具有该项工程建设的资质,不存在非法转包的情况。
第二条做个补充,是如果C企业提供发票,C企业的建安税是否可以A企业提供的税票复印件在税局申报税金时予以抵扣;
【解答】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总承包人以从发包单位取得总收入扣减分包方合同收入后的余额确认为收入。
总承包方在扣缴税款后,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供分包协议等资料,要求开具代扣代缴完税凭证,代扣代缴完税凭证其中有一联次是分包人的,分包人可以据此开具发票(从而无需重复纳税)提供给总承包方,分包方和总承包方据此发票作为收入和支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