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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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版环评名录相关问题汇总

2021版环评名录相关问题汇总

2021版环评名录相关问题汇总1.关于废钢铁加工项目环评类别判定的疑问 (4)2.废钢渣加工项目环评类别判定问题 (4)3.关于河北***管道制造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咨询 (5)4.供水工程项目类别咨询 (5)5.关于名录中“不产生废水“具体定义的咨询 (6)6.石墨碳素制品环评类别问题 (7)7.铁矿尾矿库回采销库项目环评类别 (7)8.关于市政管道清淤淤泥浓缩项目环评类别问题 (8)9.分类管理名录中塑料和化学化纤制造选择的问题 (8)10.“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疑问 (9)11.外部收的废塑料,进行熔融后生产为塑料颗粒,是按照废旧资源回收废塑料作报告表,还是按照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做报告书? (9)12.酒曲生产项目属于有发酵工艺的酵母生产吗?是做报告表还是报告书? (10)13.关于蔬菜加工类项目是否需要做环评 (10)14.关于钨钼制品环评类别的咨询请示 (11)15.精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改造是否需要做环评 (11)16.采用PET再生瓶片生产再生涤纶纤维环评类别 (12)17.我司该项目是否免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12)18.关于环评分类名录中印刷行业年用低VOCs含量油墨10吨以下的印刷的解读问题 (13)19.中成药生产项目的环评类别问题 (14)20.城镇燃气管线的定义,是否是要编制环评报告 (14)21.啤酒扩建项目环评类别的咨询 (15)22.是否属于“豁免类”? (16)23.关于名录中“分割、焊接、组装”分类的疑问 (16)24.关于通用设备制造中办理环评类型及机加工序”分割、焊接、组装“认定的咨询 (17)25.环评分类 (17)26.关于印刷行业,原料为“年用低 VOCs含量油墨10吨以上”环评类别的判定 (18)27.环评分类 (19)28.环评分类 (19)29.咨询钕铁硼高性能永磁材料建设项目编制报告表还是书 (20)30.对位芳纶成品纤维物理加工项目是否需要做环评? (20)31.页岩气利用 (21)32.环评分类 (21)33.绿色矿山修复类项目需要进行环评吗 (22)34.关于天然气管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型的咨询 (22)35.不涉及废水、废气排放的汽车零部件还用做环评吗 (23)36.关于散热用石墨烯薄膜环评类别 (24)37.锂离子电解液项目环评类型 (24)38.煤矿注浆站环评问题 (25)39.关于二级公路影响范围内仅涉及环境敏感区基本农田环评等级的问题 (25)40.纺织植绒过程使用水性胶粘剂,环评报告级别判定 (26)41.废轮胎废塑料低温裂解环评类别? (26)42.PBAT、PLA、PBS改性粒子及其制品属于塑料制品业292还是生物基材料制造283? . 2743.发动机拆解是否属于豁免类? (28)44.关于分类管理名录的问题 (28)45.环评类别确定 (29)46.关于行业类别以及环评等级 (30)47.城镇燃气管线的定义是什么?这类项目不需要编制环评吗 (30)48.转炉渣生产铁精粉铜精粉类别判定 (31)49.中央厨房类项目是否需要做环评,类别是什么? (31)50.钕铁硼高性能永磁材料建设项目编制报告表还是书? (32)51.关于环评类别确定问题 (32)52.锂离子负极材料做报告书还是报告表? (33)53.关于智轨交通项目环评分类的确定 (34)54.关于利用污泥、秸秆和禽畜粪便养殖蚯蚓,产生蚯蚓粪项目分类 (35)55.关于石墨制造项目的环评类别 (35)56.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36)57.某个医院改建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算“新建”,还是“其他” (36)58.关于“渗滤液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环评类别判定的疑问 (37)59.关于分类管理名录中评价类别的问题 (37)60.冷镦项目是否属于名录中的“分割、焊接、组装”范畴? (38)61.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专业实验室的定义范围 (39)62.废钢回收项目是否需要做环评 (39)63.堆浸场半工业试验环评类别判断问题 (40)64.请教航天火箭发动机试车项目环评类别 (40)65.银镜生产项目环评类别咨询 (41)66.黑色金属加工所属行业类别 (42)67.电力企业发电机组改造成被压机组是否需要做环评 (43)68.请问收集废塑料(不含危险废物)回来后进行分拣、清洗、破碎,是否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43)69.再生铝熔炼行业技术改造项目环评类别判定 (44)70.关于碎铝屑的重熔加工铝锭的环评类别咨询 (44)71.关于污泥炭化项目环评类别 (45)72.乙二醇存储项目是否需要编制环评报告表 (46)73.转基因实验室 (46)74.尾气脱硝处理是否需环评 (47)75.塑料下脚料分拣、破碎、磨粉是否纳入环评管理 (47)76.关于含油废水处理项目的环评形式咨询 (48)77.河北中莱模块化集成房屋有限公司年产12000个集成活动房屋项目 (49)78.关于三醋酸纤维素塑料薄膜生产环评类别判定的咨询 (50)79.关于合金重熔生产水龙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类型的问题 (50)80.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仅有切割、焊接工艺是否需要做环评报告表 (51)81.污水处理厂环评类别咨询 (52)82.关于“废树脂粉制砖”的环评类别咨询 (52)83.关于防洪除涝工程和河湖整治工程编制环评类别问题 (53)84.陆地海砂淡化场项目环评分类管理问题 (53)85.增加丝光工艺和定型工艺报告级别 (54)86.微生物肥料制造是否属于化工项目 (54)87.关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水产良种繁育实验基地项目问题咨询 (55)88.我们这个项目不建码头,只是卸船、仓储,仓储的物品也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建设项目的增多,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规范和管理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我国建立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该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运而生。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意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是为了更加科学、严谨地管理建设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而创建的一份名录。

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 统一标准: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可以将建设项目按照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类,使得评价标准更加统一,减少主观性和随意性。

2. 规范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为各级相关部门提供了明确的管理指南,使其在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时能够按照相应的分类进行操作,提高管理效率。

3. 建立阶梯管理机制: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可以建立起针对不同类别建设项目的不同管理要求和措施,实现分类管理,确保各类建设项目都能得到科学的评价和管理。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内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指标和管理要求等。

以下是对每个内容进行详细阐述:1. 建设项目分类建设项目应按照其性质和规模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工业项目、交通项目、城市建设项目、农业项目等。

每个项目分类下还可以根据其具体的特点进行细分。

2. 环境影响评价指标针对不同类别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规定相应的评价指标。

例如,对于工业项目,应重点评估其对环境空气、水体和土壤等的影响;对于交通项目,应重点评估其对交通拥堵和噪音等的影响。

3. 管理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还应规定各类建设项目应满足的管理要求。

例如,对于高污染、高能耗的工业项目,应更加严格地控制其排放标准;对于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城市建设项目,应加强水源保护和生态恢复等方面的管理。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具体使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由相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制定,并向各级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和应用。

钢铁-焦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钢铁-焦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钢铁/焦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第一条本审批原则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炼铁311(含烧结、球团)、炼钢312、钢压延加工313以及煤炭加工252中炼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第二条项目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法定规划以及相关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及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

第三条项目选址应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不得位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的区域,应避开生态保护红线。

新建、扩建焦化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的产业园区,并符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长江经济带区域内及沿黄重点地区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冶炼项目。

鼓励钢铁冶炼项目依托现有生产基地集聚发展,鼓励新建焦化项目与钢铁、化工产业融合,促进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发展。

—3—第四条新建、扩建项目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单位产品的能耗、物耗、水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应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其中新建炼焦项目应达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标杆水平。

新建高炉、转炉工序和电弧炉冶炼的单位产品能耗应达到高耗能行业能效标杆水平。

钢铁联合企业新建焦炉须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置,鼓励独立焦化企业新建焦炉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置。

焦炉优先采用烟气循环、多段加热、负压装煤等源头减排技术。

鼓励采用机械化原料场、烧结烟气循环、烟气超低排放与碳减排协同技术。

具备条件的地区,优先使用再生水、海水淡化水。

第五条新建(含搬迁)钢铁、焦化项目原则上应达到超低排放水平,鼓励改建、扩建项目达到钢铁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水平,原则上不得配备自备燃煤机组。

有组织废气进行收集并按要求配备高效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焦炉煤气净化系统、罐区、酚氰废水预处理设施区域以及装卸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气体进行收集处理,烧结、电炉工序采取必要的二噁英控制措施,冷轧酸雾、碱雾、—4—油雾和有机废气采取净化措施。

粉末喷涂污染防治

粉末喷涂污染防治
粉末喷涂污染防治
一、粉末喷涂工艺所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行业类别
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0(指对外来的金属物件表面进行的电镀、镀层、抛光、喷涂、着色等专业性作业加工)
有电镀工艺的;
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
使用有机涂层的:
---喷粉、喷塑、浸塑和电泳除外);
---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和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的除外)
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二、粉末喷涂工艺所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行业类别
序号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81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专业电镀企业(含电镀园区中电镀企业),
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处理设施,
有电镀工序的,
有含铬钝化工序的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有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热浸镀(溶剂法)、淬火或者无铬钝化等工序的、
年使用10 吨及以上有机溶剂的
其他
三、粉末喷涂污染源及环境影响、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污染防治工艺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DB44/27-2001《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颗粒物(二级标准第二时段120mg/m³,排气筒高度15m排放速率2.9kg/h)
有组织
袋除尘
(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2020-2012)
1次/年
排污单位类别
生产单元
生产设施
废气产污环节
污染物种类
执行标准
排放形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202071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202071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20207125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名录。

1.2 适用范围本名录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按照本名录确定评价类别。

1.3 分类原则(1)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的不同,将建设项目分为三类:重大环境影响项目、较大环境影响项目和一般环境影响项目。

(2)根据建设项目所属行业、区域、规模等特点,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细化分类。

(3)同一建设项目涉及多个行业、区域或规模的,按照环境影响最严重的类别进行评价。

1.4 名录调整本名录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产业发展需求和环境保护技术进步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调整后的名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建设项目分类2.1 重大环境影响项目(1)对生态环境、人体健康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项目;(2)涉及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的项目;(3)可能引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项目;(4)跨省级行政区域的项目;(5)其他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

2.2 较大环境影响项目(1)对生态环境、人体健康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项目;(2)涉及省级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的项目;(3)可能引发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项目;(4)其他具有较大环境影响的项目。

2.3 一般环境影响项目除重大环境影响项目和较大环境影响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确定为一般环境影响项目。

三、评价要求3.1 重大环境影响项目重大环境影响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内容包括:(1)项目概况及环境保护目标;(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3)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4)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5)环境风险评价;(6)公众参与及信息公开;(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生物质锅炉等项目环评类别判定事宜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21〕264号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生物质锅炉等项目环评类别判定事宜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21〕264号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生物质锅炉等项目环评类别判定事宜的复函正文:----------------------------------------------------------------------------------------------------------------------------------------------------关于生物质锅炉等项目环评类别判定事宜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21〕264号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你厅《关于生物质锅炉等项目环评类别判定事宜的请示》(黑环呈〔2021〕41号)收悉。

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关于生物质锅炉项目环评类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以下简称《名录》)的“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规定“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高污染燃料目录》包括生物质成型燃料,考虑到生物质非成型燃料的污染程度一般高于成型燃料,应同样加强环境准入管理。

经研究,你厅来函请示的生物质锅炉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应按照《名录》的“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中“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关于粮食烘干项目环评类别对于粮食烘干建设项目,若主要建设内容为粮食烘干塔,应按照《名录》的“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执行;对建设内容中还涉及农副食品加工等的,应按照《名录》第四条“建设内容涉及本名录中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执行。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6月1日——结束——。

环评名录2021

环评名录2021

环评名录2021篇一:2021 年环境影响评价名录发布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 2021 年环境影响评价名录,涵盖了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名录包含了项目名称、评价机构、评价内容和评价周期等详细信息,是环境保护部门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要参考。

此次发布的名录相较于 2019 年名录,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更新和调整。

其中,一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得到了加强,如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建设项目,要求评价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经验和资质,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此次名录还新增了一些建设项目的评价要求,如中药材加工、农产品加工等。

这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实施。

环境保护部表示,此次发布名录旨在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保障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环境保护部将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提升。

环评名录的发布对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起到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对于环境保护工作也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篇二:2021 年环评名录是一份重要的环保文件,包含了需要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建设项目清单。

这份名录不仅反映了当前环保政策的发展方向,也体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环评名录 2021 的编制旨在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名录中的建设项目涵盖了许多行业和领域,包括石油化工、钢铁、水泥、造纸等。

对于企业来说,环评名录 2021 的发布意味着更大的责任和压力。

企业需要认真遵守环保法规和政策,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同时,企业也需要积极应对环保监管,提高自身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以减少环境污染的产生。

环评名录 2021 的发布对于环境保护来说是一项重要的举措。

它有助于加强环境保护,降低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同时也体现了中国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企业行业类别和项目环评名录类别不一致,报告表中应该如何填写?

企业行业类别和项目环评名录类别不一致,报告表中应该如何填写?

企业行业类别和项目环评名录类别不一致,报告表中应
作者:一气贯长空行业类别和环评类别
内容:
企业所属行业为C3982电子电路制造,本次环评仅涉及危险废物内部回收再利用,对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评类别为“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那对应新报告表格式中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和“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应该如何填写?
答复时间:
2021-08-12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建设项目行业类别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项目行业具体类别。

对于技改项目,一般而言,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填写主项目的行业类别,即
C3982电子电路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填写本技改项目的环评名录类别,即“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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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环评类别
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项目类别
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乙级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使丙级非密封放射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制备PET用放射性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场性物质工作场所;
173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药物的除外);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所存在污染的;使用Ⅰ类、Ⅱ使用Ⅰ类、Ⅱ类、
作场所类射线装置(X射线装置和粒子Ⅲ类放射源场所
能量不高于10兆电子伏的电子不存在污染的
加速器除外)存在污染的
说明:
1.名录中项目类别后的数字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第1号修改单行业代码。

2.名录中涉及规模的,均指新增规模。

3.单纯混合指不发生化学反应的物理混合过程;分装指由大包装变为小包装。

4.名录中所标“”号,指在工业建筑中生产的建设项目。

工业建筑的定义参见《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B/T50083-2014),指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
物,如车间、厂前区建筑、生活间、动力站、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5.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建设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工程,不包括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
工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工程,以及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工程。

6.化学镀、阳极氧化生产工艺按照本名录中电镀工艺相关规定执
行。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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