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3第三章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合集下载

第三章_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第三章_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 A.出具的报告书中指明 • B.审计协定书中指明 • C.审计工作底稿中指明 • D.管理建议书中指明
6.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中,委托人示 意作不实或者不当的证明,应当(单选)
• A.向主管部门报告 • B.拒绝 • C.向法院起诉 • D.向董事会报告
7.注册会计师未能遵循审计准则的要求 执行审计业务,属于(单选)
•/
政府审计是最高层次的经济监督
• 政府审计——针对国民经济的全面经济监督。目 的在于维护政府和全体人民的利益。
政府审计是最高层次的经济监督
• 财政——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 • 税务——纳税监督 • 金融——金融业监督 •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 • 民间审计——社会中介监督机构(无强制性) • 内部审计——单位内部监督(范围狭窄)
3.2 内部审计机构
• 1.部门内部审计机构 • 2.单位内部审计机构
内部审计的职责
• 1.审计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 2.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 3.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 • 5.内部控制确认、风险管理(监控) • 6.经济管理和效益审计 • 7.其他特定审计事项
第三章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目录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3.1 政府审计机关 3.2 内部审计结构 3.3 民间审计组织 3.4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
3.1 政府审计机关
•/
3.1 政府审计机关
•/
3.1 政府审计机关
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 国际审计界唯一公认的职业资格。
• 报考条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
• 1、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 2、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3、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 4、本科院校审计、会计及相关专业四年级学生

第三章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第三章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号——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2号—— 职业道德概念框架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3号—— 提供专业服务的具体要求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5号—— 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七)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1、法律责任的成因 (1)被审计单位的责任 Ⅰ 错误、舞弊 Ⅱ 经营失败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Ⅰ违约 Ⅱ过失: 普通过失、重大过失 Ⅲ 欺诈 “推定欺诈”
2、法律责任的内容 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3、法律责任的预防
(八)民间审计的国际组织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 IFAC 1977年成立 我国于1997年加入 国际审计准则的制定机构
二、内部审计机构 (一)内部审计的发展历程 1、以保护资产、查错纠弊为主要目的 的阶段(阶段 (1941年-20世纪60年代) 3、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 主要目的的阶段(20世纪60年代-)
(二)内部审计机构的类型 1、 由董事会领导 2、由企业最高行政管理人员领导 3、由企业最高财务主管领导
(四)注册会计师考试和注册登记 1、报考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 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考试组织 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3、考试科目 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经济法、税法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4、注册登记 全科成绩合格 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两年以上
1、一般原则: 诚信、独立、客观、公正 独立:实质独立;形式独立 2、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 不得从事不能胜任的业务 对助理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的责任 技术规范 3、对客户的责任 按时按质完成委托业务 保密 按标准收费

第三章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第三章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授课题目第三章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1、要求学生理解审计的职业道德2、要求学生理解审计的法律责任3、要求学生了解审计的各种组织形式教学难点与重点【重点】1、审计职业道德准则2、审计的法律责任【难点】1、审计职业道德的运用2、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教学方法本课时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案例分析和练习。

学时分配 4学时第一节政府审计机关(国家审计机关)一、国家审计机关的隶属模式(一)立法型1、含义:立法型的国家最高审计机关隶属立法部门,依照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行使审计监督权。

一般直接对议会负责。

2、代表性的国家:奥地利审计院(直接隶属国民议会);加拿大审计长公署(向众议院报告);美国审计总局(署)隶属国会.3、特点:立法型审计机关地位高、独立性强,不受行政当局的控制和干预。

(二)司法型1、含义:司法型的国家最高审计机关隶属于司法部门,拥有很强的司法权。

2、代表性的国家:意大利的审计法院;西班牙审计法院;法国审计法院3、特点:司法型审计机关可以直接行使司法权力,具有司法地位,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三)行政型1、含义:行政型的国家最高审计机关隶属于政府行政部门,它是政府行政部门中的一个职能部门,根据国家赋予的权限,对政府所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

2、代表性国家:沙特阿拉伯王国审计总局(对首相负责);泰王国审计长公署(向内阁总理负责);瑞典审计局(向政府报告);我国国家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3、特点:独立地位低,基本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其他:介于立法、司法及行政部门之间。

例如,日本会计检查院既不属于议会,对内阁也具有独立的地位。

德国联邦审计院是联邦机构,是独立的财政监督机构,只受法律约束。

(一)中央审计机关1、法律地位:它具有双重法律地位:一方面,它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要接受国务院的领导和指示,依照和执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而另一方面,它又有自己的职责范围,对自己所管辖的事项,以独立的行政主体从事活动,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

第三章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XX上)

第三章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XX上)
§ 跨国审计师委员会(Transnational Auditors Committee)
§ 遵循咨询小组(Compliance Advisory Panel) § 此外,根据各阶段工作需要,IFAC还可成立多个
特别工作组来完成相应工作。
第三章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XX上)
(五)国际会计公司
§ 2001年安然事件后,“四大”: §1.普华永道全球(Pricewaterhouse Coopers) §2.德勤全球(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 3.安永全球(Ernst&Young) § 4.毕马威国际(KPMG)
第三章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XX上)
(二) 关于内部审计机构的领导类型
§ 目前世界各国内部审计部门设置因领导关 系不同而大体分为三种类型: Ø(1)受本单位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的副 总经理领导; Ø(2)受本单位总经理领导; Ø(3)受本单位董事会领导。
§ 从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来讲,领导层次 越高,越有保障。
§ 1、独资形式 § 2、普通合伙制形式 § 3、有限责任公司制形式 § 4、有限责任合伙制形式
第三章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XX上)
(二)脱勾改制
§就是会计师事务所与挂靠单位在人员、财 务、业务、名称等方面一刀两断,按照国 际惯例由CPA及其他有关专业人士为主体 出资和管理事务所。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脱勾改制工作 已于1998年年底完成;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的脱勾改制工作也已于1999年年底完成。
§ /
第三章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XX上)
§ IFAC的宗旨是:通过制定和实施高质量的 职业标准,并促进标准的国际趋同,促进 世界范围内会计行业发展,推动全球经济 增长,服务公众利益。

第三章__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第三章__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第三章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第一节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第二节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 和法律责任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把本章的学习,应掌握我国审计的三种组织形式(政府审计、内部审计、民间审计)的性质、 内容和特点以及适用条件和范围,并掌握我国注册 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

重点和难点 政府审计、内部审计、民间审计的性质、内容和特点。

第一节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一、政府审计机关(一)政府审计机关及其人员1、政府审计机关:是代表政府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行 政机关,它具有宪法赋予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2、实行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国务院设审 计署,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国审计工作,并对 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设立审计 机关,负责领导本行政区的审计工作,对上级审计机 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政府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1、政府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 政府审计机关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客体的范围,对各单位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2、政府审计机关的权限 政府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有规定的监督检查权;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政府审计机关审计监督活动的原则:合法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强制性原则。

(三)政府审计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在经济监督体系中,与财政、税务、金融、工商行政 管理等经济 监督相比,政府审计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

1、政府审计的对象决定了它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

2、政府审计的地位和性质决定了它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

3、政府审计实施了对国民经济的全面经济监督。

(四)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下属的、 一个由联合国 成员国的最高审计机关组成的永久性国际审 计组织,联合国组织及其任何一个专门中的所有成员国的最 高审计组织均可参加,但各国政府对国际审计组织不承担任 何义务。

二、内部审计机构(一)内部审计机构 1、内部审计机构:是根据审计法规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设置的,主要包括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和单位内部审计机构。

第三章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第三章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我国国家审计机关结构
1、 中央审计机关—审计署1983年9月
《宪法》
2、地方审计机关(省、设区的市、自治州、县)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 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3、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政府批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
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 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 内部审计制度。
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机构
县级以上金融机构
未设派出机构的政府部门
部 门 内 审
单 位 内 审
审计署
National audit office 14
省审计厅
Provincial audit department
市审计局
Municipal audit department
区县审计局
District and county audit department
部委派出 局25
审计署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18
4、2006年新修订《审计法》,明确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 权限 5、特点: 强制性、权威性、无偿性、单向独立
6、审计原则:合法性、独立性、强制性
国务院
The state council
省级政府
Provincial government
市级政府
Municipal government
区县级政府
District and county government
我国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制事务所
项目 资金 有限责任制 合伙制

03第三章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题目和答案)

03第三章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题目和答案)

第三章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一、单项选择题:1.审计和审阅分别属于合理保证和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下列关于审计业务和审阅业务的区别,恰当的是()。

A.有限保证的目标是将审计业务风险降至具体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合理保证的目标是将审阅业务风险降至具体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B.合理保证的审计业务运用各种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有限保证的审阅业务主要采用函证程序获取证据C.有限保证的审阅业务的检查风险和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的检查风险相同D.合理保证的审计业务要求注册会计师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有限保证的审阅业务要求注册会计师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2.下列关于鉴证对象和鉴证对象信息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A.鉴证对象即为财务报表B.鉴证对象信息指历史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C.注册会计师在鉴证业务中需要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的信任程度D.鉴证对象属于审计要素之一3.下列关于审计要素之一的审计证据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审计证据在性质上具有累积性B.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信息缺乏,注册会计师都无法获取审计证据C.注册会计师仅靠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可能无法弥补其质量上的缺陷D.注册会计师不应仅以获取证据的困难和成本为由减少不可替代的程序4.下列有关职业道德规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包括聘用的专家和其他需要满足独立性要求的人员,保持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独立性B.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2次向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C.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独立性要求D.会计师事务所一旦获知违反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情况,应当立即将相关信息告知有关项目合伙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适当人员,如认为必要,还应当立即告知会计师事务所雇用的专家和关联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以便他们采取适当的行动5.下列关于业务质量控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第三章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第三章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国办发[2009]56号)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在性质上仍然属于普通合伙企业,特殊之处在 于其适用范围和它对无过错合伙人责任所进行的限定。为了避免在 “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合伙”之间出现混乱,而将后者定义为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第3节
民间审计组织
1、实行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范围 规定: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于2010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组织形式; 鼓励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组织形式。 2、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条件 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
第3节 民间审计组织
(五)其他服务业务p72 1.商定程序服务。注册会计师执行商定程序 业务,仅报告执行的商定程序及其结果,并不提出 鉴证结论。 2.其他服务业务。主要包括个人理财服务、 诉讼支持服务(专家证人)等。 为了更好地提供个人理财和诉讼支持服务,有 些国家新设了相关的资格证书。
第3节
民间审计组织




第1节

政府审计机关
一、政府审计机关及其人员
审计署 省审计厅 市审计局、县审计局 审计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特派员) 管理体制 统一领导、分级审计、双重管理(上级审计机 关、本级政府) 人员构成(国家公务员) 高级审计师、审计师、助理审计师



第1节 政府审计机关
二、政府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
第3节 民间审计组织
(四)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合伙制(LLP)会计师事务所,是事务所以全部资 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各合伙人对个人执业行为承担无限 责任。 它的最大特点在于,既融入了合伙制和股份有限公司制会 计师事务所的优点,又摒弃了它们的不足。 这种组织形式是为顺应经济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要求 ,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兴起的,已成为当今注册会计师职业界 组织形式发展的一大趋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 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6、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7、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 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内审机构的权限(10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应当制定相应规定,确保内 审机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
3.1 政府审计机关
3.1.3 政府审计是最高层次的经济监督
政府审计的对象决定了它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 政府审计的地位和性质决定了它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
政府审计实施了对国民经济的全面经济监督
贺雪荣 iyhxr@
3.1 政府审计机关
❖ 3.1.3政府审计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 ▪ 在经济监督体系中,与财政、税务、金融、 工商行政管理等经济监督相比,政府审计是 高层次的经济监督。 • 政府审计的对象决定了它是高层次的经济 监督 • 政府审计的地位和性质也决定了它是高层 次的经济监督 • 政府审计实施了对国民经济的全面经济监 督
3.1 政府审计机关

3.2 内部审计机构

3.3 民间审计组织

航 3.4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
贺雪荣 iyhxr@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3.1 政府审计机关
❖ 3.1.1政府审计机关及其人员
▪ 1.政府审计机关是代表政府依法行使审 计监督权的行政机关,它具有宪法 (P91页)赋予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1 政府审计机关
3.1.4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
会计准则委员会 审计准则委员会
环境审计 工作小组
内部控制准则委员会
能力建设委员会
数据处理委员会
9个专业委员会
民营化 工作小组
3个工作小组
公共债务委员会
知识分享委员会
项目评估 工作小组
计算机审计委员会 财务与管理委员会
贺雪荣 iyhxr@
3.2 内部审计机构
3.2.1 内部审计机构及特征 1、内部审计机构 部门内部审计机构 单位内部审计机构
贺雪荣 iyhxr@
3.2 内部审计机构
2、内部审计的特征
服务上的内向性
审查范围的广泛性
作用的稳定性 微观监督与宏观监督的统一性
贺雪荣 iyhxr@
3.2.2内审机构的职责权限
审计监督。 ▪ (3)按工作内容和范围分设财政、金融、
外贸外资等审计部门。
3.1 政府审计机关
3.1.1 政府审计机关及其人员
国务院
审计署
设审计长一人 副审计长若干
审计机关
贺雪荣 iyhxr@
3.1 政府审计机关
❖ 3.1.2政府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 ▪ 1.政府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13条) • 政府审计机关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 计客体的范围,对各单位的有关事项进行审 计监督。 ▪ 2.政府审计机关的权限(6条) • 政府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有规定的监督 检查权;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可 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3.政府审计机关审计监督活动的原则 • 合法性原则 • 独立性原则 • 强制性原则
3.1 政府审计机关
❖3.1.4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 (INTOSAI) ▪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 下属的、一个由联合国成员国的最高审计机 关组成的永久性国际审计组织,联合国组织 及其任何一个专门中的所有成员国的最高审 计组织均可参加,但各国政府对国际审计组 织不承担任何义务。 ▪ 该机构宗旨:互相介绍情况,交流经验,推 动和促进各国最高审计组织更好地完成该国 的审计工作。
6、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 并取得证明材料;
7、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 出临时制止决定;
8、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本单位主要 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9、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济管 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内审机构的职责(7条) 1、对被单位及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 下同)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2、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情况进行审计; 3、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 行审计;
4、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1、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 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参加本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3、参加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内部审计规章制 度,由单位审定公布后施行;
4、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 察实物 5、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电子数据和资料;
3.1 政府审计机关
▪ 2.政府审计机关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 则。国务院设审计署,在总理领导下,负责 组织领导全国的审计工作,对国务院负责并 报告工作。
▪ 3.县级以上各级人员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3.1 政府审计机关
▪ 4.审计署根据工作需要: ▪ (1)可以在重点地区、部门设立派出机构,
进行审计监督。 ▪ (2)在国务院各部委设立派出机构,进行
3第三章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第三章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三)民间审计组织 1、民间审计组织及人员 2、民间审计的业务范围和职权 3、西方国家的民间业务组织
(四)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 1、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 2、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三、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应了解我国审计的三种组织形式, 即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掌握其性质、 内容和特点以及适用条件和范围,并掌握我国注 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
10、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给与通 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意见。
四、教学要求 了解政府审计机关及其人员、政府审计机关的职责 权限以及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了解内部审计 机构及其特征、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和国际 内部机构;了解民间审计组织及人员、民间审计 的业务范围和职权和西方国家民间审计组织;理 解和掌握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
第三章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