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行区施工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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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延伸线工程接触网、供电系统安装施工项目SRT2Y-12-3标

轨行区作业安全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延伸线供电系统安装项目经理部

2015年4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3)

三、轨行区作业施工准备 (4)

四、轨行区作业施工主要的安全保证措施 (4)

五、轨行区施工作业期间的安全防护 (5)

六、施工作业结束后的人员及场地清理 (6)

一、工程概况

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延伸线由北延伸线和东延伸线组成,共长15.61km。2号线北延伸线长1.825km,设站2座,全部位于相城区境内;东延伸线线路长13.769km,设车站11座,2号线延伸线全部为地下线。2号线延伸线与5号线在尹山湖中路站换乘,与8号线在松涛街站换乘。

2号线延伸线在园区桑田岛设停车场,在吴中区尹山湖增设一个主所,控制中心设于1、2号线换乘站广济路站西北侧,与线网中1、3、4号线共用。

供电系统采用集中式110kV/35kV 两级电压供电,牵引、动力照明混合网络供电方式,全线在设尹山湖中路设主所一座,为2号线和5号线共用,充分考虑资源共享。

正线设6 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7座降压变电所、在桑田岛停车场设1 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牵引网采用DC1500V 架空接触网供电。地下线路采用刚性悬挂接触网,地面、试车线采用全补偿简单链型悬挂接触网,车场线采用有补偿弹性简单悬挂接触网。

二、编制依据

1、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延伸线工程接触网、供电系统安装施工(SRT2Y-12-3标)施工组织设计;

2、《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延伸线、4号线及支线轨行区管理办法》(建设施工期)。

3、《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轨道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4、项目危险源辨识情况分析;

5、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分析轨行区作业施工项目;

6、我方以前类似工程高空轨行区作业的施工经验。

三、轨行区作业施工准备

1、承包商区间作业的施工班组长随身携带联合调度办公室批复的施工作业许可证或进场作业许可证;

2、项目部及班组长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轨行区施工岗前安全培训;

3、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反光服、),按轨行配备安全防护用具(防护旗、红闪灯、红色停车牌、对讲机)等。

4、作业人员进入区间作业必须先通知管理该区段的调度室值班人员,由调度室值班人员安排进入区间和撤出,然后调度室值班人员向联合调度按阶段汇报区间施工安排情况。

四、轨行区作业施工主要的安全保证措施

1、轨行区是指已完成铺轨的正线、车辆段线路,轨行区管理范围包括:

(1)车站:车站站台层站台防护栏以外的区域(含上空);

(2)隧道:整个隧道内部空间;

(3)高架:车站站台层站台防护栏以外的区域及区间。

2、进入轨行区施工前,首先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和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轨行区间施工与运输管理办法》学习,以及轨行区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等。

3、进入轨行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进入轨行作业之前,必须按轨行作业规范要求请点,批准后按给点的时间段,批准的作业区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和设备的安装。

5、进入轨行区作业时严格遵守《轨行区管理办法》及轨行区管理单位的其他各项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严禁进入轨行区,更不用说作业施工、设备安装。

6、经批准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在作业区的两头必须设立红色灯光警示标志,配置足够的照明灯具和通讯联络工具以及轨道两端设置安全防护人员。

7、在轨行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有反光标志安全防护背心或马夹,必要时应身挂流动的红色小警示灯具。

8、施工作业、设备安装,严禁将设备器材和工具放置在轨道中心,不允许施工作业人员在区间轨道上长时间停留休息。

9、进入轨行区作业前,施工负责应明确讲清楚,区间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自身安全防护避难措施。

10、轨行区作业,特别是深入到区间隧道远区,原则上不允许单人独自行动。必须配置联系工具,便于及时沟通信息。

五、轨行区施工作业期间的安全防护

1、防护装置应设置在距离施工地点两端各100米处,曲线区段

适当延长防护距离,设置方位有利于司机瞭望,不能遮挡。

2、区间隧道内施工时,应在作业区域设置充足的临时照明;

3、各施工使用的平板小车和梯车必须有制动装置,并设置专人两端防护,防护距离100米。

4、其他相关安全防护要求参照车站主体内施工安全防护要求执行。

六、施工作业结束后的人员及场地清理

1、施工作业结束后施工班组长或安全主管负责作业区域的材料、工器具的清理工作,本次作业未完成安装的材料应堆放稳固,不得侵入工程车的行车限界;

2、施工作业结束后施工班组长或安全主管负责清点作业人员,统一离开轨行区。

3、在站台堆放的设备材料,无人看守时,应稳固堆放于距离站台边缘2.0米以外的地方,防止对工程车及其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事故。

4、完工后,工点负责人必须通知相关的计划/调度室,由计划/调度室向联合调度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并且确保所有人员及设备已撤离指定区域,所有的保护安排也已经撤除,并办理消点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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