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研究成果的评价标准:科学性、创新性与价值性
人文社科研究成果的评价标准:科学性、创新性与价值性

⼈⽂社科研究成果的评价标准:科学性、创新性与价值性在⼈⽂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标准中,创新思想是评价的核⼼指标,研究规范是评价的基础指标,学术价值与社会价值则是评价的重要指标。
⽬前,这些基本上已经在我国学界取得了⼀定共识,因为,科学性、创新性与价值性基本上可以代表研究成果评价的三个维度。
但是,具体到科研成果的科学性、创新性与价值性及其间关系的准确判断,则是⼀个⾮常复杂的处理过程。
⼀、研究规范是科研成果科学性的基础 我国有关研究规范的讨论,其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
陈平原说:“在某种意义上,学术研究就像闻⼀多设想的新格律诗⼀样,也是⼀种‘戴着脚镣舞蹈’。
‘脚镣’就是学术规则,它使得⼀个时代的绝⼤部分学者,遵循社会认可并被前⼈证明⾏之有效的学术思路,在此范围内发挥⾃⼰的才情和知识。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2004年8⽉制定并颁布了《⾼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提出了有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引⽂、成果、评价和批评的底线要求,被称为“中国学术界第⼀部学术宪章”。
另外,多项类似的学术研究规范也相继出台,如浙江⼤学的国内⾼校⾸部《研究⽣学术规范》等。
关于讲究规范的讨论持续⼗年有余⾄今不衰,说明它确实是⼀个真问题。
规范化的有限努⼒固然⽆⼒阻⽌学术垃圾的产⽣,但却可以提供评定何为垃圾、何为⾮垃圾的标准。
研究成果评价或评奖则在⼀定程度上是评定何为创新精品、何为⾮精品的相对标准与⼿段。
⽬前来看,⼈们对研究规范问题的讨论往往聚焦在学术道德与学术⾃律⽅⾯的学术规范。
实际上,学术规范不仅包括学术道德与学术⾃律,其核⼼应该是指研究过程与研究⽅法的科学完备性,包括研究资料的详实性与准确性、研究⽅法的规范性、研究逻辑的⾃洽性、论证的充分性、结构的严谨性、表述的精炼性等,它体现出所谓研究成果是对前⼈已有知识的充分吸收及在此基础上的再创造。
虽然科学不等于真理,但科学研究却是⼀个向真理不断逼近的过程。
只有严格遵循⼀定的研究⽅法的研究才称得上是科学研究,没有⼀定⽂献基础与知识积累的研究只能叫“主观想象”或“⾃说⾃话”。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简称教育部社科司)批准立项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1.重大项目类。
包括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简称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简称基地重大项目)。
2.一般项目类。
包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专项任务项目。
3.后期资助项目类。
包括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第三条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由教育部社科司统筹安排,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分别组织实施。
1.重大项目最终成果先鉴定后出版,鉴定和出版工作由教育部社科司统一组织;2.一般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由各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3.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可免予鉴定,由教育部社科司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编辑出版。
第四条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重点验收项目最终成果的质量和学术水平。
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严把项目验收的质量关。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五条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到期不能完成者要填写《变更申请表》,办理申请延期手续。
除确有特殊需要的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外,申请延期一次最多不得超过1年,一个项目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
完成研究任务后,项目责任人须及时向依托学校(基地重大项目向基地依托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
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的条件: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重大项目最终成果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且未正式出版;4.一般项目著作类成果已经完成(不限是否出版),论文类成果已正式发表,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5.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科技成果鉴定选择的标准

科技成果鉴定选择的标准
科技成果鉴定的选择标准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 创新性:科技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即在相关领域中具有独特的思想、方法或技术,能够解决现有问题或填补知识空白。
2. 学术价值:科技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即能够为学术界提供新的理论、方法或实证研究结果,推动学科的发展。
3. 实用性:科技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即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或满足社会需求,具有一定的经济、社会或环境效益。
4. 可行性:科技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即能够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有效实施和推广,具备一定的技术可行性和市场可行性。
5. 可复制性:科技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可复制性,即能够通过合理的方法和步骤进行复制和验证,确保成果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6. 安全性:科技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安全性,即能够在使用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科技成果鉴定的选择标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具备鉴定的价值和意义。
1。
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基本经验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大数据技术已经成为许多领域的重要工具。其中,人 文社科研究领域也正在逐步引入大数据方法,以拓展其研究视野和提升研究效率。 本次演示将探讨大数据在人文社科研究中的应用背景、现状、基本方法、结果与 讨论以及挑战等方面,以全面了解大数据在人文社科研究中的基本问题。
在过去的几年中,大数据技术在许多领域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例如,自 然语言处理技术可以快速处理大量的文本数据,为文学、历史、哲学等学科提供 更精确和高效的研究手段。此外,大数据还可以通过可视化技术将复杂的数据转 化为直观的图表,帮助研究者更好地理解数据和发现问题。然而,大数据在人文 社科研究中的应用还存在数据获取、数据处理、数据隐私和伦理等问题。
结论
Hale Waihona Puke 地方高校人文社科成果评价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通过深入 探讨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影响因素等问题,本研究为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有 益的启示。然而,仍有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希望未来的研究能够更 加深入和完善,为地方高校人文社科成果的评价提供更为准确的理论框架和实践 指导。
参考内容二
尽管大数据在人文社科研究中的应用具有广阔的前景,但仍存在一些挑战和 问题。首先,大数据的采集和处理的难度较大,需要专业的技术和人才支持;其 次,大数据的隐私和伦理问题也需要引起更多的和研究;最后,大数据在人文社 科研究中的应用需要更加精细的方法和工具,以便更好地适应不同学科的研究需 求。
本次演示通过对大数据在人文社科研究中的应用进行全面的探讨和分析,认 为大数据方法为人文社科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工具,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和问题。为了更好地发挥大数据在人文社科研究中的作用,需要加强学科之间的 交流与合作,推进技术和方法的创新,并重视数据隐私和伦理问题的解决。
教师科研成果评选规定

教师科研成果评选规定科研成果评选是对教师科研工作的一种认可和肯定,也是提高教师科研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科研成果的定义、评选标准、评选程序等多个角度对教师科研成果评选规定展开分析。
一、科研成果的定义科研成果是指教师在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中取得的具有重要学术或实践价值的成果,在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推广价值。
科研成果可以包括学术论文、专利发明、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
二、评选标准科研成果评选应根据不同学科和不同层次设置相应的评选标准。
一般来说,评选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术水平:评估教师科研成果在学术界的贡献和影响力,包括发表论文的级别、引用次数、SCI、EI收录情况等。
2. 创新性:评估教师科研成果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的创新性,以及是否填补了学科领域的空白。
3. 实践价值:评估教师科研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价值和推广效果,是否对行业或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
4. 团队贡献:评估教师在科研团队中的分工和贡献,包括指导学生、合作研究等方面的表现。
三、评选程序1. 提交申请:教师根据评选标准,填写科研成果评选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论文全文、专利证书、项目结题报告等。
2. 评审初审:由学校科研处或学术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排除不符合评选要求的申请,并进行初步评估。
3. 评审专家评审:由专门的评审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对论文质量、创新性和影响力的评估。
4. 综合评价:将评审专家的评分进行综合,结合其他相关评价材料,如科研经费支持情况、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5. 结果公示和答辩: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对结果有异议的教师进行答辩或重新评审。
6. 终审:学校科研处或学校领导对评选结果进行最终审核,并由学校领导签署评选证书。
四、奖励政策对于评选出的教师科研成果,学校应给予相应的奖励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荣誉称号:评选出的教师可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科研教师”、“科研领军人才”等。
市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

市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
市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是对于在市级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的认可。
这些成果涵盖了各个学科,包括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文化学等,对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有着重要的作用。
市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术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学术性是指研究成果在学术领域内的地位和影响,是否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创新性是指研究成果是否具有新的观点、新的思路或者新的方法,是否能够推动学科的发展;实用性是指研究成果是否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是否具有实际应用的价值。
在评定市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时,还需要考虑到研究成果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研究人员必须遵守学术道德,保持学术诚信,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
同时,研究人员还需要遵循学术规范,保证研究过程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市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取得需要经过严格的评审和筛选。
评审专家会根据评定标准对研究成果进行评估,并给出相应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对于优秀的成果,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以鼓励更多的研究人员投入到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中。
总之,市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需要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支持。
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关注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为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2024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指南

2024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指南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文社科研究在我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教育部作为国家主管部门,一直致力于促进人文社科研究工作的发展。
为了更好地支持和推动相关项目的开展,教育部特别制定了人文社科项目指南,以便研究人员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一、项目范围与资助内容人文社科项目指南首先明确了项目的范围和资助内容。
在项目的范围方面,涵盖了哲学、历史、文化、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多个领域。
资助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经费、人员支持、实验设备和文献资料的收集等。
此外,对于跨学科研究项目的支持力度也得到了加强。
二、项目申请条件及流程人文社科项目指南对于项目申请条件和流程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在申请条件方面,明确规定了申请者应当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熟悉国内外学术动态,并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积累和成果。
此外,团队负责人应当具备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管理能力。
而在申请流程方面,则明确了申请流程和材料提交的要求,包括项目申请书、研究计划、经费预算等。
三、评审标准和办法人文社科项目指南对于评审标准和办法也作了详细的规定。
评审标准主要包括项目的学术价值、创新性、可行性、预期成果等方面。
而在评审办法上,则明确了专家评审、学术委员会评审、公示和投票等程序,保证了评审工作的公正和客观性。
四、项目管理与执行人文社科项目指南对项目的管理与执行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其中包括对项目实施的时间安排、经费管理、科研成果的评价、专家论证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还对项目的中期检查、终期评审、结题和验收等程序做了详细的规定。
五、项目经费管理人文社科项目指南对项目经费管理作出了细致的规定。
包括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使用管理、结余处置等方面。
在经费使用上,要求项目经费应当严格用于研究活动和研究成果的推广,禁止挪用和挥霍。
六、成果评价与奖励人文社科项目指南明确了对项目成果的评价与奖励办法。
在成果评价上,对于期刊论文、学术著作、专利和奖项等成果进行客观评价,并进行相应的奖励和资助。
cssci评价标准

cssci评价标准CSSCI是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是中国社会科学文献评价的主要依据之一。
其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科范围:CSSCI所评价的文献主要涉及人文社科领域,包括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文化学、语言学等学科。
2. 评价标准:CSSCI主要根据论文的学术质量、创新性、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具体来说,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学术质量:文章的学术质量是最基本的要求,主要包括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数据处理、结论等方面。
论文应该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科学价值,严格遵循学术规范。
(2)创新性:CSSCI对创新性要求较高,论文应该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原创性,对相关学科的研究做出一定的贡献。
(3)影响力:论文的影响力也是CSSCI评价的重要因素,主要包括引用频次、被关注度、学术声誉等方面。
文章应该具有一定的学术号召力和影响力,并对学术界或实践界产生一定的启示和影响。
3. 发表渠道:CSSCI主要评价发表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的论文,这些期刊要求在学术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认可度,并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同时,CSSCI还对学位论文、重要学术会议论文集等进行评价,要求这些文献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和贡献。
4. 评价对象:CSSCI主要评价的是单篇论文的质量和影响力,但也会考虑相关学者和研究团队的整体学术贡献和影响力。
总的来说,CSSCI评价标准以学术质量、创新性和影响力为主要标准,旨在促进学术界的发展和进步。
而对于广大学者和研究人员来说,要想在CSSCI上发表评价高质量的论文,就需要具备深厚的学术功底、良好的研究素质和创新能力,同时要严格遵循学术规范和道德准则,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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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标准中,创新思想是评价的核心指标,研究规范是评价的基础指标,学术价值与社会价值则是评价的重要指标。
目前,这些基本上已经在我国学界取得了一定共识,因为,科学性、创新性与价值性基本上可以代表研究成果评价的三个维度。
但是,具体到科研成果的科学性、创新性与价值性及其间关系的准确判断,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处理过程。
一、研究规范是科研成果科学性的基础我国有关研究规范的讨论,其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
陈平原说:“在某种意义上,学术研究就像闻一多设想的新格律诗一样,也是一种‘戴着脚镣舞蹈’。
‘脚镣’就是学术规则,它使得一个时代的绝大部分学者,遵循社会认可并被前人证明行之有效的学术思路,在此范围内发挥自己的才情和知识。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2004年8月制定并颁布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提出了有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引文、成果、评价和批评的底线要求,被称为“中国学术界第一部学术宪章”。
另外,多项类似的学术研究规范也相继出台,如浙江大学的国内高校首部《研究生学术规范》等。
关于讲究规范的讨论持续十年有余至今不衰,说明它确实是一个真问题。
规范化的有限努力固然无力阻止学术垃圾的产生,但却可以提供评定何为垃圾、何为非垃圾的标准。
研究成果评价或评奖则在一定程度上是评定何为创新精品、何为非精品的相对标准与手段。
目前来看,人们对研究规范问题的讨论往往聚焦在学术道德与学术自律方面的学术规范。
实际上,学术规范不仅包括学术道德与学术自律,其核心应该是指研究过程与研究方法的科学完备性,包括研究资料的详实性与准确性、研究方法的规范性、研究逻辑的自洽性、论证的充分性、结构的严谨性、表述的精炼性等,它体现出所谓研究成果是对前人已有知识的充分吸收及在此基础上的再创造。
虽然科学不等于真理,但科学研究却是一个向真理不断逼近的过程。
只有严格遵循一定的研究方法的研究才称得上是科学研究,没有一定文献基础与知识积累的研究只能叫“主观想象”或“自说自话”。
当然,研究方法与学术自律之间是互为因果的关系。
良好的学术自律习惯容易形成规范的研究方法;反之亦然,规范的研究方法有助于养成良好的学术道德与学术自律。
为了建立和执行学术规范,仅仅要求研究者自律是不够的,还应要求有关的单位、刊物和出版社自律。
有学者指出:“学术规范虽然处理的是学术行为的失范,但实际上代表着整个现代化进程中普遍面临的一个问题,即怎样从一个旧的自律的机制走向一个新的他律的机制或他律过程。
通过这样一个缓慢的他律过程就有可能逐渐地养成一种新的自律。
”一定意义上,相关的单位、刊物和出版社自律对研究者本身来说就是一种他律,新的他律机制建立的过程也是新的自律过程形成的环境基础。
章培恒在《出版单位必须重视学术规范》中提出两点:一是作为学术规范,学术论著中的每一个看法,只要不是作者所首创的,就必须详细地注明其出处,否则就违背了学术规范;二是刊物、出版社必须重视学术规范,积极投入到树立学术规范的这一工作中来。
很多年以前,学术界已经注意到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复劳动的问题。
所谓重复劳动,也就是无效劳动,看起来学术论文发表的数量也不算少,就每一篇文章来看,字数也挺多,说的问题也比较有意义,论据也比较充分,逻辑也比较严密,好像是很不错的科研成果,实际上这些话之前的学者都已经说过或基本已经说过了。
如果作者、各刊物和出版社都能做到上述两点,这一现象将会有所改观,促使学者不由自主地养成良好的自律习惯和严谨的研究规范。
因为成果要发表,首先就要把前人已经发表过的、与自己所要研究的课题相关的论著全部研读一遍,否则就不可能将自己论文里的与前人相同或类似的看法一一注明。
而我们今天之所以出现许多无效的重复劳动,就是因为有不少人在从事某项课题的研究之前根本不去调查前人在此课题上已经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就,因而也不理解自己应该在前人已达到的什么样的基础上再继续往下做,也就是说找不到“巨人的肩膀”在哪里。
这样研究出来的东西,只能成为无效的重复劳动。
研究成果要发表或者出版,就需要基于一定的研究起点提出自己的创新见解,而创见的提出只有通过严谨的研究规范与科学的研究方法才能得到充分的阐释或验证。
不管这一研究成果最终的结论是否完全正确,只要它具备了研究方法的规范性、研究逻辑的自洽性、论证的充分性、结构的严谨性、表述的精炼性等特征,我们都应该称之为科学研究成果,因为作者遵循了科学的研究方法与学术规范。
所以,完备的学术规范与研究方法是保证研究成果科学性的基础。
二、研究方法规范化不代表成果的创新性我们说研究规范是研究成果科学性的基本保证,并不是所有遵循研究规范的科研成果都是科学,都包含有科学的新内容或发现了科学的新规律。
当前我国的社会科学研究最明显的研究现状是,对新知识的吸收和引进跟得很快,论著的参考文献也不少,通篇看上去很严谨与规范,唯独缺乏有棱有角的创新思想和让人耳目一新的学说体系。
记得哲学家罗素在研究西方哲学史时曾说过:“不能自圆其说的哲学决不会完全正确,但是能自圆其说的哲学满可以完全错误。
最富有成效的各派哲学向来包含着明显的自相矛盾,但正是为了这个缘故才部分正确。
”从这句话可以得到启示,评价一份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成果时,只有当其发现且揭示了人类社会内在矛盾与规律,才能真正认识其部分正确之处;理论体系的完备性并不表示研究的真理性与创新意义。
倘若我们的主要学术建构方式是引用别人的论述,那么,加了注的引用与不加注的引用在学术效果上并不具有本质性的区别。
加了注的引用依然是引用,其学术效果并不因为符合学术规范而获得实质性的增强。
有学者甚至认为:“当前我国真正原创性的著作少到近乎无,或复述传统之言,或转述西方之说,乃是中国当代人文学者的谋生之道。
当代中国人文知识分子能用自己的语言、逻辑、思想演绎整本学术著作者,几乎没有。
假如从当代中国人文学术中抽掉了被引述/复述/转述的‘西方’和‘传统’,剩下的即使不是虚无,也不会有多少实质性的存在。
”其所言也并非耸人听闻,笔者最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报》看到一个例子。
某教授关于发展主义研究的一篇学术文章的第一部分详细阐述了自由发展主义、修正发展主义到发展型国家的全部过程,从二战后一直谈到今天,引用了数位国外学者关于发展主义研究的概念和结论,这一部分的落脚点为“沃勒斯坦关于发展与全球化的反思”。
记者统计后发现,这段仅仅2500字的部分,共有注释15个、直接引用36处、间接引用不好计数,这一部分几乎全部为引用文字,这些文字完全淹没了作者的话语和见解,作者几乎失语。
在我国,尽管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如何使社会科学研究规范化的问题,但最重要的还是独创性本身,否则形式再合理也是枉然。
从这种现象看来,今天的规范危机,从形式到内容,本质上是一场理解、消化、吸收的文化危机。
学者的创新需要经过学习、引进、吸收与再创造的过程,而我们今天的大量“研究”是建立在丢弃传统与食洋不化的基础上,距离上世纪初老一代学者学贯中西、“阐旧邦以辅新命”、实现学术独立的理想渐行渐远。
仅仅靠研究的规范化解决不了这一根本问题,只有深刻反思我们的学术责任感与科研价值观,才能真正培植一种创新学术环境与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三、创新始于科学终于价值关于对创新的理解,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某一国家发表的文章里曾经提到的创新定义——“创新”是运用知识来取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
这个定义主要阐明了两点,一是这个创新必须要利用知识,而且要运用现代发展出来的新知识;二是创新必须要做出经济和社会效益。
那么,这里首要的就是要充分占有并利用知识,没有知识基础或阅历积累的创新只能是天才的猜想,甚至可以说是奇思异想。
其次,只有创新性研究成果才能发挥价值(包括学术价值、经济与社会价值),而只有源于学术责任感与价值观的研究成果才是创新的不竭动力。
可见,“创新”始于“科,环节,三者之间形成一个闭环结构。
从“创新”始于“科学”的意义上看,一个当代的研究者,如果不对以前的研究史作出必要的回顾,甚至根本就不知道前人和同时代人在这个课题上已经说过哪些重要的话,已经做出过哪些代表性的结论,任何原创性的研究都是不可能的。
长期以来,学术界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学术研究态度,一种是我行我素,漠视前人和同时代人已经做出的研究成果。
持有这种研究态度的人常常把博览群书理解为知识积累上的修辞性行为,而不知道博览群书的首要作用就是了解前人和同时代人已经做出了哪些重要的研究结论,以便当代的研究者在涉猎同一个研究对象时,不重复前人和同时代人已经做出的结论。
另一种研究态度是:谦虚谨慎,认真对待前人和同时代人已经做出的代表性成果,站在他们的“肩膀上”来研究学术问题。
持有这种研究态度的人常常把对自己关注的课题的研究史的回顾理解为学术创新的前提。
事实上,任何一种学术研究成果,如果不包含着对前人和同时代人的代表性研究成果的必要的回应,那么它根本上就是不合法的,就是不符合实质性学术规范的,是没有学术创新可言的。
与此同时,“价值”又是“创新”的归宿与源泉。
并非发表一两篇文章,包括CSSCI、SCI、SSCI收录的文章,或者是申请到一个国家级课题就算是完成了创新,创新必须要有学术影响,或做出经济社会效益。
周光召院士曾说:“如果发表的文章根本没有人看,完成的课题研究报告没有单位采纳,没有引起社会反响,没有产生任何经济和社会效益,这是不能叫做创新的,这样的创新是不全面的。
现在有很多所谓新的东西并不符合这些标准,所以,现在很多评价标准应该加以重新研究。
这里所说的创新应该有利于资源的节约、环境的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应该有利于提高全民的生活水平,增加就业机会,减少地区差距,同时应该符合社会的伦理和道德标准。
中国如果真正想在世界上取得自己的地位,要成为创新型的国家,必须一开始就要为自己树立一个高标准,而创新的标准不仅是论文的标准,也不仅是经济的标准,还包括社会的标准。
”学术价值或社会价值是评价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终点,同时也是产生创新性科学研究成果的起点。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从静态意义上,创新始于科学终于价值;从动态意义上,则创新始于价值又终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