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级及保护管理

信息分级及保护管理
信息分级及保护管理

信息分级及保护管理办法(每一类如何标识自行添加)

第一条信息分级及保护管理包括信息定义与分级、信息保护管理、泄密级别及处罚措施。

第二条信息定义与分级

(1)信息定义

信息分类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为了某种目的,以一定的分类原则和方法为指导,按照信息的内容、性质及管理者的使用要求等,将信息按一定的结构体系分门别类地组织起来。

(2)信息分级

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将信息划分为三个级别:“非常重要”、“重要”、“一般”

1)“非常重要”(Ⅰ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医院的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2)“重要”(Ⅱ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医院的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3)“一般”(Ⅲ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医院的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一般影响。

第三条信息分类标识的原则

1、科学性。科学性是指信息分类的客观依据。通常是选用事物或概念的最稳定的本质属性或特征作为分类的基础和依据。

2、系统性。系统性是指将选定的事物或概念的属性或特征按一定排列顺序予以系统化,并形成一个合理的分类体系。

3、可扩充性。可扩充性是指分类体系的建立应满足事物的不断发展和变化的需要。

4、兼容性。兼容性是指分类上与有关标准的协调一致。所谓信息分类的兼容性是指某一系统的信息分类涉及一个或几个其他信息系统时,信息的分类原则及类目设置上应尽可能与有关的标准取得一致。

5、综合实用性。综合实用性是指分类要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出发,把局部问题放在系统整体中处理,达到系统最优化。

第四条信息分类标识的方法

对于纸制文档,在文件袋上注明其重要程度。

对于电子信息,在命名时注明其重要程度。

第五条信息的使用、传输和存储

“非常重要”信息只能在信息产生和使用的部门的规定范围内使用,由专人操作,不得公开。在传输过程中只能使用移动硬盘和光盘传输,并由专人负责,在传输前需得到相关部门的同意。

“重要”信息只能在信息产生和使用的部门内使用,不得公开。传输需由专人负责,传输载体需严格封装。

“一般”信息可在医院内部自由传输和使用,可选择性公开。在传输过程中不得擅自泄漏或借阅他人。

第六条按泄密所造成的危害级别,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如下: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五、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六、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七、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八、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九、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十、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十一、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教育,着力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徐州天画广告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六月六日

成品保护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成品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成品保护工作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的重要因素,成品保护工作贯穿施工的始终,做好该项工作是每个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现针对分公司管理现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成品保护包括成品和半成品的防护、遮挡、包扎和封闭。 成品:指基础、墙体、梁、板、柱、屋面、楼地面、抹灰、门窗、油漆、玻璃、粉刷和电气、管线、采暖、通风及设备等,亦包括已安装好的半成品如钢筋、模板、架子、钢、木、混凝土构件等。 半成品:指钢、木、陶瓷、混凝土构件制品和已成型加工好的钢筋、模板、砂浆、混凝土等。 第二章工程施工成品管理办法 第三条制定合理的施工工序。首先,在保证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期,以减少工种之间的交叉作业,避免后期集中抢工,以达到保护成品的目的;其次,要周密安排工序之间的搭接,不颠倒工序,尽量考虑湿作业在前、干作业在后,先室外后室内,先上层后下层,屋面防水未做之前,无妥善措施不能做室内装修,上层地面未做之前,无妥善措施不作下层装修。 第四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目的是提高装修施

工的装配化水平,减少湿作业,减少工序,减少污染、减少交叉作业。 第五条分清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交接检查由工程经理或工长组织,上下工序的施工负责人参加。如不组织交接检查,出现的成品损坏由工长负责;如有一方施工负责人不参加,出现成品损坏由施工队伍负责。 第六条分清交叉作业中成品保护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成品损坏应由损坏者负责,在交叉作业中责任实难辨明时,则应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班组负责。 第七条竣工收尾阶段增设必要的专职成品保护员,对已全部完成的某一层、某一房间或某一部位(如一个楼梯、一个门口等)临时进行封闭。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对成品保护质量经常进行巡视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对成品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 1.护:就是提前保护。如清水楼梯踏步,采用护棱角铁上下连通固定;门口易碰部位钉上防护条或槽型盖铁,进出口台阶应垫砖或方木搭脚手板过人等; 2.包:就是进行包裹,以防损伤或污染。如大理石或高级水磨石柱子贴好后,应用立板包裹捆扎;铝合金门窗应用塑料布包扎等;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方案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建设方案 2016年3月 目录 1. 项目概述 (3) 1.1. 项目建设目标 (3) 1.2. 项目参考标准 (4) 1.3. 方案设计原则 (5)

2. 系统现状分析 (6) 2.1. 系统定级情况说明 (6) 2.2. 业务系统说明 (6) 2.3. 网络结构说明 (7) 3. 安全需求分析 (8) 3.1. 物理安全需求分析 (8) 3.2. 网络安全需求分析 (8) 3.3. 主机安全需求分析 (8) 3.4. 应用安全需求分析 (8) 3.5. 数据安全需求分析 (9) 3.6. 安全管理制度需求分析 (9) 4. 总体方案设计 (9) 4.1. 总体设计目标 (9) 4.2. 总体安全体系设计 (9) 4.3. 总体网络架构设计 (12) 4.4. 安全域划分说明 (12) 5. 详细方案设计技术部分 (13) 5.1. 物理安全 (13) 5.2. 网络安全 (13) 5.2.1. 安全域边界隔离技术 (13) 5.2.2. 入侵防范技术 (13) 5.2.3. 网页防篡改技术 (13) 5.2.4. 链路负载均衡技术 (13) 5.2.5. 网络安全审计 (14) 5.3. 主机安全 (14) 5.3.1. 数据库安全审计 (14) 5.3.2. 运维堡垒主机 (14) 5.3.3. 主机防病毒技术 (15) 5.4. 应用安全 (15) 6. 详细方案设计管理部分 (16) 6.1. 总体安全方针与安全策略 (16) 6.2.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7) 6.3. 安全管理机构 (17) 6.4. 人员安全管理 (17) 6.5. 系统建设管理 (18) 6.6. 系统运维管理 (18) 6.7. 安全管理制度汇总 (20) 7. 咨询服务和系统测评 (21) 7.1. 系统定级服务 (21) 7.2. 风险评估和安全加固服务 (21) 7.2.1. 漏洞扫描 (21) 7.2.2. 渗透测试 (21) 7.2.3. 配置核查 (21) 7.2.4. 安全加固 (21) 7.2.5. 安全管理制度编写 (23)

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

For pers 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 一、信息系统等级保护 1999年国家发布并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GB1785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2003年,中办、国办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提出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立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明确要求。2004年9月17日,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信息办下发了《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重要意义、原则、基本内容、工作职责分工、要求和实施计划。2006年1月17日,四部门又下发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确定职责分工,明确了公安机关负责全面工作、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涉密信息系统、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密码工作、国务院信息办负责的管理职责和要求。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应当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按照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结合系统实际情况进行保护。 由于信息系统结构是应社会发展、社会生活和工作的需要而设计、建立的,是社会构成、行政组织体系的反映,因而这种系统结构是分层次和级别的,而其中的各种信息系统具有重要的社会和经济价值,不同的系统具有不同的价值。系统基础资源和信息资源的价值大小、用户访问权限的大小、大系统中各子系统重要程度的区别等就是级别的客观体现。信息安全保护必须符合客观存在和发展规律,其分级、分区域、分类和分阶段是做好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的前提。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将安全保护的监管级别划分为五个级别: 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完全由用户自己来决定如何对资源进行保护,以及采用何种方式进行保护。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五、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六、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七、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八、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九、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十、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十一、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教育,着力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徐州天画广告有限公司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

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工程1×1000MW超超临界机组 输煤系统总承包项目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三门峡输煤项目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一条制定目的 (3) 第二条适用范围 (3) 第三条成品保护的类别 (4) 第四条成品保护的一般方法 (4) 第二章成品保护管理机构及职责 (4) 第一条成品保护管理机构 (4) 第二条成品保护小组职责 (5) 第三条成品保护机构成员职责 (5) 第四条成品保护机构的运行方式 (5) 第三章工程施工成品管理办法 (7) 第四章成品保护实施细则 (10) 第一条主体结构阶段成品保护 (10) 第二条装饰阶段成品保护 (12) 第五章奖惩办法 (18) 第一条成品管理及奖罚 (18) 第二条成品管理负责人管理及奖罚 (19)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1、何为成品保护 成品保护管理是施工管理当中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工期避免工料浪费和施工质量安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的主要环节。因此,切实加强成品保护管理,特别是加强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或减少人为的丢失、损坏现象是成品保护管理工作一项艰巨的任务。 2、成品保护的目的 制定成品保护管理办法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在竣工验收移交前受到的污染和损坏,以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提高成品一次合格率、一次成优率的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成品保护的类别 成品保护包括成品和半成品的防护、遮挡、包扎和封闭。 成品:指基础、墙体、梁、板、柱、屋面、楼地面、抹灰、门窗、油漆、玻璃、粉刷和电气、管线、采暖、通风及设备等,亦包括已安装好的半成品如钢筋、模板、架子、钢、木、混凝土构件等。 半成品:指钢、木、陶瓷、混凝土构件制品和已成型加工好的钢筋、模板、砂浆、混凝土等。 第四条成品保护的一般方法 成品保护的一般方法主要有:盖、遮、围、堵、包、绑。 盖:即对成品进行覆盖。 遮:即采取搭棚等措施对成品进行遮护。 围:即在成品四周采取围护措施,限制人流,车辆等进入。 堵:即将有关排水、电气等管道事先进行封堵,防止杂物、泥土等堵塞孔道。 包:即对成品进行有关包裹工作。 绑:即在物体运输过程中采用有关绑扎、支架固定等措施防止物资在运输、吊装过程中的损坏。 第二章成品保护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成品保护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成品保护专项管理机构,协调各专业施工方之间的一致动作,有纪律、有序地进行穿插作业,保证用于施工的原材料、制成品、半成品、工序产品以及已完成的分项产品得到有效保护,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 成品保护管理组织机构是确保成品保护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为确保成品保护工作的落实,拟由本机构和各班组共同进行成品保护。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答案

一、单选题(题数:32,共64、0 分)1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直接作用的具体的信息与信息系统称为(2、0分) 2、0 分 A、客体 B、客观方面 C、等级保护对象 D、系统服务 正确答案:B 2 根据等级保护相关管理文件,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几个级别: (2、0分) A、 3 B、 4 C、 5 D、 6 正确答案:C 3 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应当依照相关规范与标准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2、0分) A、公安机关 B、国家保密工作部门 C、国家密码管理部门 D、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D 4 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定义为几级(2、0分) A、第一级 B、第二级 C、第三级 D、第四级 正确答案:D 5 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定义为几级(2、0分) A、第二级 B、第三级 C、第四级 D、第五级 正确答案:D 6 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 )的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测评机构进行测评合格方可投入使用。(2、0分) A、二级及以上 B、三级及以上 C、四级及以上 D、五级 正确答案:B 7 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与安全

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 )合同有关部门制定。(2、0分) A、教育部 B、国防部 C、安全部 D、公安部 正确答案:B 8 1999年,我国发布的第一个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国家标准GB 17859 —1999,提出将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划分为______个等级,并提出每个级别的安全功能要求。(2、0分) A、7 B、8 C、 6 D、 5 正确答案:D 9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在等保定义中应定义为第几级(2、0分) A、第一级 B、第二级 C、第三级 D、第四级 正确答案:A 10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将______作为实施等级保护的第一项重要内容。(2、0分) A、安全定级 B、安全评估 C、安全规划 D、安全实施 正确答案:A 11 安全建设整改无论就是安全管理建设整改还就是安全技术建设整改,使用的与新标准就是( ) (2、0分) A、《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B、《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C、《中华人民共与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D、《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正确答案:B 12 从系统服务安全角度反映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称(2、0分) A、安全等级保护 B、信息系统等级保护 C、系统服务安全保护等级 D、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 正确答案:C 13 对拟确定为( )以上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

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的区别

关于信息安全制度中等级保护与分级保 护的异同 时间:2013-04-15 11:41:06 来源:作者: 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是在信息安全领域经常遇到的两个概念,那么这两个概念有什么区别与联系呢?那些系统需要进行等级保护?那些系统又需要进行分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如何分级?这都是时常困扰我 们的问题,在此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个等保和分保的问题。 一、等保的全称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1999年国家发布并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GB1785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2003年中办、国办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提出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立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明确要求。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 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 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 级分为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 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 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二、分保的全称是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 1997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在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提出要建立与《保密法》相配套的保密法规体系和执法体系,建立现代化的保密技术防范体系。 中央保密委员会于2004年12月23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中保密管理若干意见》明确提 出要建立健全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2005年12月28日,国家保密局下发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 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同时,《保密法》修订草案也增加了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的条款。随着《保密法》的贯彻实施,国家已经基本形成了完善的保密法规体系。 涉密信息系统安全分级保护根据其涉密信息系统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可以划分为秘密级、机密级 和机密级(增强)、绝密级三个等级: 秘密级:信息系统中包含有最高为秘密级的国家秘密,其防护水平不低于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 级的要求,并且还必须符合分级保护的保密技术要求。 机密级:信息系统中包含有最高为机密级的国家秘密,其防护水平不低于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四 级的要求,还必须符合分级保护的保密技术要求。 绝密级:信息系统中包含有最高为绝密级的国家秘密,其防护水平不低于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五 级的要求,还必须符合分级保护的保密技术要求,绝密级信息系统应限定在封闭的安全可控的独立建筑内,不能与城域网或广域网相联。

陇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陇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生活环境,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第三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四条县住建局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以及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拟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管理目标,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巩昌环卫管理站、文峰环卫管理站负责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县综合执法局牵头落实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具体工作。 第六条县商务局负责对可回收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进行监督管理;县环保局负责对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理等进行监督管理;县住建局负责在建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纳入规划设置要求,并对物业公司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县教体局负责向中、小学、幼儿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培养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县交通局、县旅游局、县文广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在其服务和管理的范围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督导工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企事业单位在县综合执法局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协助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在所在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动员小区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督促小区保洁人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规定,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履行生活垃圾产生者的责任。 第二章分类投放 第九条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具体按照以下标准分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废弃的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物质; (二)厨余垃圾,是指废弃的剩菜、剩饭、蛋壳、瓜果皮核、茶渣、骨头等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三)有害垃圾,是指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

(完整版)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及承诺

第十一章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及承诺 一、成品保护的目的和原则 成品保护是贯穿施工全过程的关键性工作,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是为了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消除在施工过程中对已完工成品的污染和损坏,避免返工重修造成的不必要浪费,从而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的目的。并提高工程的一次验收合格率。 成品保护的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现场成品保护由工程经理总体负责,各工段由各工长具体负责。 2)谁施工、谁负责:主要针对各分包单位,各分包单位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在验收和交接之前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各分包单位应成立专门的成品保护小组,负责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在交接和验收后由接收单位负责。 3)严格控制施工工序:各专业工程,在施工完成或进行下一道工序之前,工长和施工队自检合格后,由工程部组织技术质量、施工队进行工序联检,联检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二、成品保护工作组织机构图 本工程涉及分项工程较多,工序交叉作业,为了提高项目部的管理水平,减少重复返工,减少污染及破坏,加快施工进度,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成品保护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的工作组织流程图(见下图) 项目经理 技术室 工程室 各分包成品保护小组 落实成品保护措施 检查现场情况 成品保护措施 技术交底 对各自负责区域成品全天负责巡视看管 工程竣工移交

三、成品保护主要管理措施 1、进行成品保护教育,落实成品保护责任制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施工现场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工作。在基层班组设成品保护员,负责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果断处理。对需要特殊保护的成品、半成品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临时封闭、覆盖、围挡防护。 2)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教育,提高职工保护成品的质量意识。 3)经常对成品进行保护检查,发现被撞、损坏及污染的成品或半成品,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对责任人要给予经济处罚。 4)制定成品保护奖惩办法,用经济手段增强作业人员成品保护意识,促进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2、加强现场管理,科学组织施工作业,减少成品损坏 1)编制现场管理和成品保护实施细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工序间相互干扰和污染,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会产生损伤或污染的,要对上道工序采取护包或护盖等措施,否则不许开工。一旦发生成品损伤或污染,要及时处理或清除。 2)凡在成品或半成品区域施工或装卸运输,要设专人管理,防止因磕撞刮碰等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对可能被污染的部位进行遮盖,并设立警示标志。 3)成品保护从原材料做起,现场的钢材、水泥等能入库的入库,不能入库的要用蓬布遮盖和支垫,防止雨淋、日晒和受潮。 4)有效采用成品保护的护、包、盖、封四种措施。即视不同情况,分别对成品进行栏杆隔离保护用塑料布或彩条布覆盖。或对已完工部位进行局部封闭。 5)采取必要的防潮降湿措施。在基坑及沟槽范围设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进基坑或沟槽;控制施工用水的跑冒滴漏。 6)提倡文明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对野蛮施工的行为要进行制止,一旦发现,不论是否造成成品损伤,都要给予经济处罚。 四、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 1、测量放线 测量放线是施工过程中最关键的工序,测量成果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危险废物等废弃物的管理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粪便、动物尸骸、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废弃物、绿化垃圾、餐饮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以及相关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推进,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流程体系建设,逐步实现资源回收全利用、原生垃圾零填埋。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政策措施,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和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再生资源回收目录,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处罚规定

中粮万科长阳半岛工程项目经理部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处罚规定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粮万科长阳半岛工程项目经理部

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处罚规定 各施工单位: 现场装修工作已全面展开,各专业施工单位多,施工人员结构复杂,各种 施工工序繁多,交叉作业现象非常突出,各水、电、通风、空调、消防等其它 大量设施设备也相继安装到位,为了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 的损坏、破坏、丢失、被盗和污染,以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保证合约正常有 效实施和工程质量、进度的顺利实现,提高成品一次性合格率,现就成品保护 管理工作做以下规定,请各施工单位共同严格执行: 一、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原则 1、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原则:“谁施工、谁负责,谁安装、谁保护”; 2、各施工单位加强对所属施工人员的严格管理和教育,提高成品保护意识,尊重和珍惜他人劳动成果,对本单位施工人员发生破坏成品的,必须采取严厉 处罚措施,共同防范和打击破坏成品现象; 3、现场成品保护工作由各施工单位全面自行负责,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施工情况,必须安排专职人员对成品实施24小时看管和保护; 4、现场重要设施、设备,重点部位、区域除指派专人看管保护外必须进行封闭,否则发生成品丢失、被盗或损坏的由原施工单位全部负责。 二、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处罚规定 1、对未按现场成品保护管理规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如:手推车、各种梯子、施工用架等),发现一次处罚施工单位现金500元,造成成品损坏的按项 目商务部报价进行赔偿; 2、对施工人员在楼内小便,造成环境、成品污染的,处罚当事人50元—100元,处罚当事人单位200元—300元; 3、对施工人员在楼内大便,造成环境、成品污染的,处罚当事人200元,处罚当事人单位300元—500元; 4、对施工人员故意损坏、破坏成品的,除按项目商务部报价赔偿损失外,处罚当事人现金300元—500元,处罚当事人单位800元—1000元; 5、由于施工造成他人成品损坏、破坏或造成污染的,除按项目商务部报价赔偿损失外,处罚当事人现金100元—300元,处罚当事人单位1000元—1500元; 6、对交叉施工作业未采取有效防护、保护措施造成他人成品损坏、破坏的除按项目商务部报价赔偿损失外,处罚当事人现金300元—500元,处罚当事 人单位800元—1000元;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 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第四条

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 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与保护 第六条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第八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依据本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第二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校园垃圾的分类: 1.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2.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3)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4)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校园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4.有毒有害垃圾、废旧电子垃圾、医疗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5.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6.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校园垃圾回收的措施 1.各班设立专门垃圾回收点,设分类储藏箱若干个(暂设储藏箱2只,一只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另一只回收废纸),废电池回收桶一只。 2.每天各班安排专人做环保卫士负责监督、检查、整理。 3.每月所得的回收费有专人做好登记,并归各班所有。 四、校园垃圾分类的管理 1.加大力度,进行广泛的宣传。要把分类的具体方法标示在显眼处,要让每一位教师和学生了解我校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办法,并自觉遵守。分类首先要从源头上把好关,尤其是加强对学生的宣传。 2.要加强过程管理,对已分类的垃圾要及时收集。学校对垃圾分类的设施设备提供物质保障。 3.奖罚结合,持之以恒。对初次不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的师生给予提醒指正,造成不良影响或屡教不改者给予批评,批评后仍不改正者将按照过失给予处理。对模范遵守本制度,表现良好者,学校每年集中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基金可从变卖可回收垃圾所得提取一定比例,学校再提供一部分,两者结合。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总2页)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总2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搞好成品保护,是一项关系到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和按期竣工的重要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已完的和在施的分项、检验批工程进行保护。否则,一旦造成损伤,将会增加工程工作量,造成工料浪费,拖延工期。因此,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项目管理人员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加强成品保护意识教育,切实贯彻成品保护制度。 2)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3)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如提前保护、覆盖保护、局部封闭等,避免二次返工等。 4)对各个操作班组实行经济与质量挂钩制度,以奖罚手段来保证工程质量。 5)各阶段都要建立出入证制度,未持出入证的非生产工人,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6)项目技术部门对特别保护的成品要有具体详细的保护要求,要有专门的方案措施,提出保护措施。 7)对需要保护的成品要设专人进行保护,必要时对其进行奖励。 8)施工人员在混凝土浇筑后其强度未达到1.2Mpa前不得在其上面操作,并做好警戒工作。楼梯等踏步要用木板或硬纸板等进行必要的封闭。 9)管道、预埋件等安放后,要有专门围护措施,防止碰撞及移位等。 10)湿作业时应防止污水渗漏造成外墙饰面及下层顶棚、墙污染受损。 11)对于门窗,应有专门的堆放地点,且要有保护措施,如下边应垫起、垫平,堆放整齐。门窗安装时,保护膜要封闭好。安装好后要及时将门框两侧木板条捆绑好,防止碰撞损坏。 12)油漆涂料施工前要清理周围环境,防止尘土污染,施工过程中门窗应作固定,防止扇框粘结,对滴在地面、墙面、窗台及五金上的油漆应清理干净。 13)施工完的装饰工程及安装就位的各类设备,搭设防护栏、板、棚等防护设施或挂警示牌等措施。 14)对于施工区域的样板间,如精装等,在施工状态和施工完毕时,要及时进行封闭,要有专人负责看管。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操作指南和操作流程DOC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操作流程 1信息系统定级 1.1定级工作实施范围 “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对于重要信息系统的范围规定如下: (一)电信、广电行业的公用通信网、广播电视传输网等基础信息网络,经营性公众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数据中心等单位的重要信息系统。 (二)铁路、银行、海关、税务、民航、电力、证券、保险、外交、科技、发展改革、国防科技、公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商务、水利、国土资源、能源、交通、文化、教育、统计、工商行政管理、邮政等行业、部门的生产、调度、管理、办公等重要信息系统。 (三)市(地)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重要网站和办公信息系统。 (四)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 注: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可以由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安全保护等级。涉密信息系统的等级确定按照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1.2定级依据标准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文件) 《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文件) 《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试行)》(国信办【2005】25号文件)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文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指南》

1.3定级工作流程 图1-1 信息系统定级工作流程 1.3.1信息系统调查 信息系统调查是通过一系列的信息系统情况调查表对信息系统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信息系统的数量、分布、业务类型、应用、服务范围、系统结构、管理组织和管理方式等基本情况。同时,通过信息系统调查还可以明确信息系统存在的资产价值、威胁等级、风险等级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客体、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 信息系统调查结果将作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主要依据,保证定级结果的客观、合理和准确。

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的区别修订稿

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的 区别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关于信息安全制度中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 的异同 时间:2013-04-15 11:41:06来源:作者: 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是在信息安全领域经常遇到的两个概念,那么这两个概念有什么区别与联系呢那些系统需要进行等级保护那些系统又需要进行分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如何分级这都是时常困扰我们的问题,在此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个等保和分保的问题。 一、等保的全称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1999年国家发布并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GB1785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2003年中办、国办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 提出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立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明确要求。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二、分保的全称是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 1997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在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提出要建立与《保密法》相配套的保密法规体系和执法体系,建立现代化的保密技术防范体系。中央保密委员会于2004年12月23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中保密管理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2005年12月28日,国家保密局下发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同时,《保密法》修订草案也增加了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的条款。随着《保密法》的贯彻实施,国家已经基本形成了完善的保密法规体系。 涉密信息系统安全分级保护根据其涉密信息系统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可以划分为秘密级、机密级和机密级(增强)、绝密级三个等级: 秘密级:信息系统中包含有最高为秘密级的国家秘密,其防护水平不低于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要求,并且还必须符合分级保护的保密技术要求。 机密级:信息系统中包含有最高为机密级的国家秘密,其防护水平不低于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四级的要求,还必须符合分级保护的保密技术要求。 绝密级:信息系统中包含有最高为绝密级的国家秘密,其防护水平不低于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五级的要求,还必须符合分级保护的保密技术要求,绝密级信息系统应限定在封闭的安全可控的独立建筑内,不能与城域网或广域网相联。 三、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之间的关系 其实从名字中我们就可以看出,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是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等级保护在涉密领域的具体体现。

成品保护现场管理措施

成品保护现场管理措施 一、编制依据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设计院施工图纸; 我国现行得相关施工验收规范与操作规程; 我国现行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及消防等有关规定。二、工程概况 兴业医疗园7—1号楼洁净车间装修 三、成品保护得目得 1、何为成品保护 成品保护管理就是施工管理当中重要组成部分,就是保证工期避免工料学学浪费与旗质量安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与工程质量得主要环节.因此,切实加强成品保护管,特别就是加强生产顺利施工阶段得成品保护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杜决或减少人为得丢失、损坏. 2、成品保护得目得 制定成品保护管理办法就是为了量大限度得消除与避免成品在峻工验收移交前受到污染与损坏,以达到减少与降低成本,提高成品一次合格率、一次成优率得目得。 四、成品保护管理机构及职责 1、成品保护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成品保护专项管理机构,协调各专业施工方之间

得一致运作,有纪律、有序地进行穿插作业,保证用于施工得原材料、制成品、半成品、工序产品以及已完成得分项产品等得到有效保护,确保整个工程得施工质理。 成品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就是确保成品保护得以顺利进行得关键。为确保成品保护工作得落实,拟由本机构与各独分包单位共同进行成品保护。 组长:施工单位得项目经理、甲方现场人员 组员:各施工工序工长 2、成品保护小组职责 (1)以现场生产经理牵头组织并对成品保护工作全面责任。划分成品保护得责任范围,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制定成品保护得重点部位、区域及内容。 (2)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与各工区经理、技术主管成品保护工作得实旗工作. (3)各工区对本工区管辖范围内得成品负责保护。技术员、带班与作业队对成品保护主要责任,各工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与成品保护管理小组负领导责任. 3、成品保护机构得运行方式 (1)组织专职检查人员跟班作业、定期检查,并根据具体得成品保护措施得落实情况,制定对有关责任人得奖罚制宽。(2)各工区得工作分别由工区设立专职或兼职得检查人员跟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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