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组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现状探析
“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现存问题及对策思考

“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现存问题及对策思考1. 引言1.1 背景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文化传承和创新的重要载体。
我国的非遗资源丰富多样,包括传统技艺、民俗习俗、传统节日等。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推进,许多非遗项目面临着失传、流失的困境。
非遗保护与传承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实施,为非遗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政府在非遗保护中的角色和责任、社会参与与支持、教育培训和传承方式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探讨和加强。
只有通过政策法规的建设、宣传推广力度的加大以及社会认知的提升,才能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我国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让它们在现代社会中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字数: 212】1.2 问题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当今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我们必须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随着现代化和全球化的进程,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失传的危险,传统手工艺、传统音乐、传统节日等文化元素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这不仅导致文化多样性受到威胁,也损害了人类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多样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传统技艺的传承需要时间和精力投入,但是现代社会的快节奏和浮躁风气往往使年轻一代对传统文化传承产生疏远感,很多传统技艺面临着没有人接手、没有人传承的困境。
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年龄偏大,他们所掌握的技艺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失传,这也给非遗的传承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我们必须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所面临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努力让这些宝贵的文化资源传承下去,为后人留下宝贵的文化遗产。
2. 正文2.1 非遗保护存在的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缺乏有效保护机制。
现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不够完善,执行不到位,导致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被破坏和消失的危险。
二、资金支持不足。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一、引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载着民族记忆、传承着民族精神。
然而,在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中,非遗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深入剖析非遗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以期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非遗保护存在的问题1. 保护意识不足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和民众对非遗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保护和传承非遗的意识和动力。
一些非遗项目因缺乏关注和投入而逐渐消失,一些传统技艺因后继无人而面临失传的危险。
2. 保护机制不完善非遗保护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需要建立完善的保护机制。
然而,目前非遗保护机制尚不完善,存在职责不清、协调不畅等问题。
同时,非遗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也需进一步完善,以加强对非遗的保护和管理。
3. 资金投入不足非遗保护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然而,目前非遗保护的资金投入普遍不足,导致一些非遗项目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此外,非遗保护的资金来源单一,主要依靠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缺乏市场化运作和产业化发展的动力。
4. 人才匮乏非遗保护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队伍。
然而,目前非遗保护领域的人才匮乏,尤其是缺乏高水平的研究人员、传承人和管理人才。
这制约了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创新发展。
5. 商业化过度开发随着旅游业的兴起,一些非遗项目被过度商业化开发,失去了原有的文化内涵和价值。
商业化开发往往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忽视了非遗的保护和传承。
这不仅损害了非遗的声誉和形象,也威胁到了非遗的生存和发展。
6. 社会参与度低非遗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然而,目前社会公众对非遗保护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普遍较低。
一些民众对非遗缺乏了解和认识,对其价值和意义认识不足。
这导致了非遗保护工作的社会基础薄弱,难以形成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解决策略1. 提高保护意识加强非遗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非遗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工作思路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工作思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的具有代表性和标志性的非物质文化传统,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知识与实践技能等。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和全球化的影响,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保护和传承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工作思路进行探讨。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1.面临严重流失随着现代化的推进,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严重的流失。
一些古老的手工艺技艺、传统的音乐表演、民间故事传说等文化形式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难以传承和发展,有的甚至已经失传。
如中国的“老字号”、“非遗”项目,其传承人口逐渐减少,技艺和传统经验在一些地区已经断代。
2.缺乏保护意识现代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较为淡漠。
在全球化的浪潮下,许多年轻人更倾向于追求新潮的文化形式,对传统文化缺乏兴趣。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主要依赖于当地民间组织和个人的自觉行动,这种缺乏保护意识必然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造成严重的影响。
3.管理和保护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机制仍然存在一定的不健全。
由于涉及的文化形式多样性和地域性,无法通过一揽子的制度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草率的管理措施可能会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度商业开发或者无人问津,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的损害不言而喻。
1.宣传和教育重要的是要增强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开展相关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使更多的人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
可以通过举办展览、讲座、电视节目等形式,让公众更深刻地认识和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保护的积极性。
2.建立保护制度应当建立健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明确相关的管理部门和责任。
通过专门的法规和政策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同时也可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3.挖掘和培训传承人才应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技艺传承人才的培训力度,通过挖掘和培养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来传承和发展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与对策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独特文化传统和精神财富。
由于社会变革和现代化进程的影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严峻的保护挑战。
本文将分析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以下问题:1. 缺乏有效的法律和政策保障。
尽管我国已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但实施效果有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没有真正成为一项全社会参与的工作。
2. 文化传承人缺乏。
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统技艺都需要长期的学习和传承,由于现代生活方式的影响,越来越少的年轻人愿意从事传统手工艺或者戏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3. 资金和技术不足。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但目前的保护经费有限,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无法得到有效的修复和保护。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建立健全的法律和政策保障体系。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工作,制定更加具体和有效的保护政策,并确保其得到落实和执行。
2.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培训和传承工作。
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统技艺的培训和教育,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参与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奖励和保障,以激发他们的兴趣和热情。
3. 加大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
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确保保护经费的可持续性,同时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保护修复工作效率,并开展相关的科研和技术创新工作。
4. 增强社会认知和保护意识。
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和保护意识,并鼓励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还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提高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加强法律和政策保护,加强传承和培训工作,提供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增强社会认知和保护意识,才能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传承优秀的文化传统,促进文化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工作思路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工作思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是一国文化的瑰宝。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保护文化多样性,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面临着一系列挑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保护工作的现状和未来发展的思路。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1.意识不足:由于长期以来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够重视,社会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了保护工作的动力不足。
2.缺乏专业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参与,但现阶段专业人才相对匮乏,无法满足保护工作的需要。
3.缺乏有效的保护手段:非物质文化遗产多以口头传承为主,缺乏有效的保护手段,导致传统技艺面临失传的危险。
4.外部环境影响:社会环境的变化、经济发展的压力、全球化的冲击等因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了压力。
5.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之间存在矛盾,如何在保护的同时促进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成为一个难题。
1.加强意识宣传:通过教育、媒体等渠道,增强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提高其在文化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
2.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人才培养投入,培养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保护人才。
3.建立保护机构: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机构和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提高保护的专业化水平。
4.研究和传承: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挖掘潜在的文化价值,推动相关传统技艺的传承和发展。
5.整合资源:整合政府、民间、学术界等多方资源,形成保护工作的合力,共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6.加强国际交流合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文化的宝贵财富,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促进各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7.创新保护手段:积极探索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保护手段,包括数字化保护、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带来新的活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现状

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现状目前,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在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学科领域,各级政府加大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并逐步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同时,各级文化部门也加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培训和传承工作,以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技艺能够得到继承和发展。
在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一些重要的项目已经得到了认定和保护,例如中国的京剧、昆曲、大鼓,以及一些地方性的传统技艺,如刺绣、蜀锦等。
这些项目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传承、培养和保护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此外,各地政府还加大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规划和建设力度,通过建设文化村、博物馆和展览馆等场所,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更好的展示和传播。
然而,国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工作主要集中在少数民族地区,而在其他地区往往受到忽视。
其次,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工作面临着困境,由于缺乏传承人和传承环境,一些传统技艺面临着被遗忘和失传的危险。
另外,虽然政府加大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但在具体的保护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保护手段和方法的单一性,以及保护经费的不足等。
在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也得到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发展。
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工作,并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例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各国政府也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和组织来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
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研究和实践经验,对于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注重以社区为基础,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通过社区参与和群众参与,形成更为活跃和可持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
我国非遗保护传承现状

我国非遗保护传承现状一、介绍非遗保护传承的意义及现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不以具体的实物形式存在,而是以技艺、表演、口述传统、社会实践、仪式及相关实践等为物质基础,以知识、技能、价值观念、传承方式等为非物质载体的文化遗产。
作为我国丰富多彩的文化底蕴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了我国上千年的历史与文化传承,对于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和全球化的影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如传承人口老龄化、技艺传承断裂、市场需求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和传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和社会各界纷纷行动起来,制定了一系列的保护政策和措施。
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仍面临着许多挑战。
二、政府在非遗保护传承方面的努力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主要责任方,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
2006年,我国首次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范围,规定了保护的主要任务和原则。
此后,政府还相继出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管理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办法》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供了法律和政策支持。
除了政策的支持,政府还加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经费投入。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一些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了有效保护和传承,如昆曲、京剧、皮影戏等。
政府还鼓励各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遗工作,使更多的传统文化得到国际认可和保护。
三、社会力量在非遗保护传承方面的参与除了政府的重点关注与支持外,社会力量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越来越多的文化机构、学术界和社会团体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中。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等组织积极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传承活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
一些非营利性的组织也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培训和传授活动,帮助传统技艺得到传承和发展。
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现状

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现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不具有具体实体形态,但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传承意义的口述、表演、艺术、习俗、技艺等。
对于一个国家的传统文化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介绍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的现状。
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中国是一个拥有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家,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遗保护区、传承人等方式进行保护。
同时,中国政府也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
以下是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的现状:1.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国政府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将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技艺、习俗和民间艺术等列入名录并予以保护。
这些名录不仅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法律保护,还提供了较大的实践空间。
2.传承人培训与保护中国有很多传统技艺已经面临失传的危险,为了保护这些技艺,政府通过资金和培训项目,培养一批又一批的传承人。
同时,为了提高非遗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政府也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扶持。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是指为非遗项目提供专门保护的区域,这些区域有利于文化遗产的传承,提供了物理空间和保护环境。
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的设立,可以有效保护非遗项目的传承和发展。
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也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关注。
下面将介绍一些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的现状:1.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旨在保护和促进各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通过公约,各国可以共享经验和合作,共同研究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2.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各国建立了专门的文化遗产保护组织,这些组织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工作。
组织提供专业的人才和资金支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3.学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学术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也非常活跃,研究者通过考古学、人类学、民族学等多学科交叉研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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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 府 组织 在 非 物质 文 化 遗产 保护 中的 优 势 非
遗 产 保 护 中扮 演 什 么 角 色 。 怎样 更 好 发挥 其 作 用 是 本 文 探
讨 的 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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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是人 类 通 过 口传 心 授 。世 代 相 传 的 无 形 的、 态流变 的文化遗产 , 扎根 于民族 民间 , 一 个 民 活 它 是 族 特 殊 的 生 活 生 产方 式 、 族 个 性 、 民 民族 审 美 习 惯 的 “ ” 活 的
中发 挥 更 重 要 的 作 用 。 关键 词 : 非政 府 组 织 ; 非物 质 文 化遗 产 ; 护 ; 状 保 现 中 图分 类 号 : 9 2 C 1 文 献 标识 码 : A 文章 编 号 :0 8 7 4 ( 0 2 一 2 -1 0 0 10 — 5 0 2 1 ) 0 - 1 — 3 0
、
非政 府组 织 概 述
“ 政 府 组 织 ” “ o — oe met rai t n , 常 非 (N n gvr n l gnzi ” 通 n ao ao 缩 写 成 “ G ” , 除 了政 府 和企 业 之 外 的不 以 营利 为 目的 N O )指
显 现 。非 物 质 文 化遗 产 大 都是 农 耕 社 会 的 产物 。 其呈 现 方 式 和 传 承 手 段 的 多样 性 、 杂 性 、 态 性 。 人 的思 维 理 念 、 复 动 与 情 感 习 俗 、 活方 式 和 环 境 等有 着 密 切 的关 系 。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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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简 介 : 莎(9 2 , , 南 焦作 人 , 阳师 范 学院 历 史 文化 学 院助 教 。 士 , 究 方 向 : 游文 化 。 曹 18 一)女 河 洛 硕文 化遗 产 的 这些 特 征 , 得非 政 府 组 织 在 其 保 护 使 过 程 中具 有 以下 优 势 :
p o l. tpee tNG0sas a ep be 。u ha e nn mb r lc d p n e c , o u ly T ov ee e pe A rsn, oh v r lms c Sfw i u e, a ko i e d n e lw q ai . oslet s l o s f n e t h
非物 质 文 化遗 产 作 为 历 史 发 展 的见 证 , 珍 贵 的 、 有 是 具 重 要 价值 的 文 化资 源 ,然 而 当前 非物 质 文 化遗 产正 在逐 渐 失 去 其 赖 以产 生 、 展 的 文 化 生 态 环 境 。 强 其 保 护 已经 刻 发 加 不 容 缓 。 保 护非 物 质 文 化遗 产 是 一 项 长久 的 、 续 的 、 繁 持 浩 的 工 作 . 要 政 府 、 政 府 组 织 、 术 界 、 承人 等组 成一 个 需 非 学 传 完 整 的保 护 体 系 。虽 然 政 府 在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保 护 的主 体 体 系 占据 重 要 地 位 , 仅 靠 政 府 是 远 远 不 够 的 , 别 是 非 物 但 特 质 文 化遗 产 通 过 口传 心 授 , 以活 态 载 体 传 承 , 需 要 发挥 非 更 政 府 组织 的参 与 , 作 共 治 以 促 进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的 传 承 。 合 目前 .非 正式 组 织 在非 物质 文 化遗 产 保 护 主体 中应 发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