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医院各种管理制度公示制度

宠物医院各种管理制度公示制度
宠物医院各种管理制度公示制度

医院公示制度

一、发行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不得分解项目重复收费。

二、通示公示栏、电子和视频等方式进行公示。

三、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内容为药品价格、医用材料价格、服务项目价格等,具体内容规定如下:

(一)药品价格公示:药品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家、是否列入国家基本用药目录、最高零售价格和实际执行价格;

(二)医用材料价格公示:医用材料的品名规格、执行价格等;

(三)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公示范围为综合医疗服务类中的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医技诊疗中的医学影像;超声检查、检验;临床诊疗类中的常见检查和手术;宠物用品、宠物美容等,公示内容为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计价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

四、医药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在执行新价格前,及时调整公示内容,来不及公示的应主动向客户说明。

五、采取有效形式及时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情况的咨询服务,以方便监督。

六、严禁不经公示或强行医疗收费,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在医药价格公示的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病历处方管理制度

一、病历管理制度:

(一)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二)除涉及对患畜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畜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人员同意,阅后应当立即归还;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

(四)病历记录要简明扼要,患畜的名称、性别、年龄、品种;主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诊断过程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并签全名;

(五)设立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六)在患畜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患畜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在患畜出院后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存和管理;

(七)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八)凡出院病历三个工作日、死亡病历五个工作日全部收回病案室,定期对病历进行清查,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处方管理制度:

(一)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医师不得事先在处方上签字后,交

给无处方权者及下级医师;任何人不得幕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开具和调剂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处方格式、使用和管理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药剂师无修改处方权,无论是处方中的任何差错和疏漏,都必须经医师修改;如缺药,建议代用品,也必须经医师重开处方,或修改签字后方可调配;

(四)处方必须经药剂人员进行药学审查后方可调配,药剂人员有权监督临床医师用药,对不合理用药,应进行干预和记录;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五)处方交由专人保管,普通处方保存不得少于一年,麻醉处方保存不得少于三年,保存期内注意防潮、防霉、防蛀,保证处方完整;

(六)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处方内容应包括:处方编号、年、月、日、患畜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药价、医师签名;

(七)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相关培训;

二、对医疗度废弃物进行登记,保存登记资料;

三、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或密闭的容器内,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四、医疗废弃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

废弃物等,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照感染性废弃物收集处理;

五、建立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弃物;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六、使用防渗漏、防遗漏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弃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七、污水、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畜的排泄物,应当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回笼使用,严禁非法回收一次性医疗用品;

九、自行处置医疗废弃物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弃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诊疗服务制度

一、热情服务顾额,及时对患畜进行检查、诊断、记录病历、书写处方和治疗,并严格检查执行情况,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二、上班着工作服,注重形象,保持整洁;

三、详细了解患畜的病史情况及生活情况,准确、快速完成检查、断、处方书写和治疗工作,建立患畜档案,做好畜主的思想工作;

四、医务人员要认真仔细的解答顾客提问,不得口含模糊与

客户进行交流;

五、对患畜进行细致检查,科学诊断,规范处方书写,合理用药,医务人员必须认真、严格、正确地执行处方。

六、治疗过程中精心护理,随时关注患病动物输液渗漏,药物过敏等情况,及时作出处理;

七、医务人员在检查、治疗和手术完毕后必须对诊断后、输

液后、手术室、手术器械及受污染的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环境及器械卫生消毒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进入畜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畜一用一消毒;

四、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五、传染病畜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畜应在观察室隔离,病畜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六、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毒;传染病畜出院,转院、死亡后应对病畜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七、传染病畜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

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八、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的,按规定程序上报。

二、单位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情管理制度和疫情档案。

三、设有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设有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设有住院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四、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疫情信息记录和报告,定期向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情况。

五、发现动物疫情或疑似动物疫情病时,及时上报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六、各类疫情报表要认真填写,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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