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

2017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以及市直机关工委就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提出的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2月上旬。

地点:

二、参会人员

一支部、二支部全体党员

三、评议程序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

1.学习教育。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对党员进行一次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

2.自我评价。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并对照标准,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党员互评。各支部党员之间相互进行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评议。

4.领导点评。领导结合党员自我评价、互评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点评。

5.群众测评。各支部发放填写测评表并收回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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