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回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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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回访制度

为了更好发挥我局职能和技术优势,加强与企业沟通,从而实现为企业提供全面服务的目的,左权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对服务企业进行回访,特制定此项制度。

一、回访措施

回访制度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我局将实行定企业、定人员、定路

线、定时间、定职责的“五定”措施,实施对服务企业的全方位回访。

二、回访时间

重点企业每月回访一次,成长型企业每季度回访一次。

三、回访内容

一是行政处罚案件的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质监管理人员是否利用案件索贿、受贿、接受宴请、礼品及其他消费娱乐活动,是否接受当事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是否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是否向当事人索要钱物,是否由当事人报销各种费用;质检人员是否以罚代管,收受当事人钱物后不再立案查处,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办案人员是否不按程序立案查处;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已改正;销案的理由是否真实,办案人员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行政许可的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质监人员是否落实了“首问责任制度”、答复咨询一口活、发放资料一手活;工作人员是否态度粗暴,故意设卡;是

否索贿、受贿、接受宴请;是否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是否少收、漏收费。

三是“阳光收费”的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是否公开规定收费、按月收费;是否按标准收费;是否建立收费台帐,对减免费的是否实行层层审批;是否有以费抵吃、以费抵拿、以费抵玩的行为;开具票据是否规范。

四是服务方面的内容。能否在企业需要帮助的第一时间,到达企业服务;能否及时为企业提供所需要的标准、计量、质量等方面的信息;能否快速为企业提供质检、计量等方面的服务;能否经常性的和企业联系,了解企业遇到的困难,并予以解决。

四、回访督查

我局设立企业回访督查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局办。副组长监督落实各科室人员对所服务企业的回访制度,并督促按时回访,及时将原件上报。组长整理企业回访表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只要企业反映的情况届实,就要一查到底,做到一访一活。督查组要及时制定相关的措施和办法,并在下次回访企业时,检查措施落实和问题解决情况,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服务质量。

五、回访程序

我局采取现场回访和电话回访两种形式

现场回访时,由企业负责人认真填写回访登记表,并签字加盖公章后,交于质监工作人员。接收回访表的质监工作人员,必须当天交回我局企业回访督查组办公室。电话回访时,由督查组联系企业负责人,填写回访登记表。

六、回访要求

质监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企业回访制度,加强与企业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企业生产和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为企业提供技术、管理、法律

等方面的服务,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七、回访责任

未按时回访企业的;未及时将企业回访表交督查组的;回访中存在舞弊行为的,年度考核时,相关责任人个人考核为不合格,同时取消本年度奖金和福利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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