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衡阳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教育信息化,实现教育现代化,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要求,也是我省打造数字湖南教育,推进教育强省的基本要求。2008年底,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全力推进包括教育信息化在内的十大信息化工程,充分发挥信息化助力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等加速转型的潜力,助力湖南弯道超车。《2008—2015年湖南省信息化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湖南要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数字化发展之路。2009年8月16日,湖南省召开推进教育强省工作会议,要求湖南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面对这一个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衡阳市教育局与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联手,在全省中小学校首开先河,共建数字化校园,为衡阳乃至全省的教育信息化建设跨入了一个全面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抹下浓重的一笔。

(一)校园环境数字化。构建技术先进、扩展性强、安全可靠、高速畅通、覆盖全校的校园环境网络,到2015年实现“校校网、班班通”,全市生机比、多媒体教室班机比、建网率、应用使用率等主要指标达到或全省平均水平。

(二)教学资源数字化。加快建设教学资源库、学科教学基础资源库、校本网络课程资源库等网络教学资源平台,实现共建共享。

(三)教育管理数字化。整合完善学校OA、学校主页、广播、校园安全监控等系统,强化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领域中的应用。

(四)教学应用数字化。建立功能齐全的教学管理系统;加强网络教学应用平台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组织机构建设和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完善技术支撑服务体系。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

1.2013年1至3月。研究制定工程实施方案,各地各校根据方案制定配套实施计划,分步推进实施。召开全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推进会,统一部署实施工程。

2.2013年3月至5月。从全市中小学推选确定数字化校园建设试点学校,组织试点学校校长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考察学习全国数字化校园建设的先进经验,邀请有关专家来台指导讲座,明确数字化校园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内容。

(二)全面推进阶段

1.2013年3月,制定《衡阳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指导意见》和《衡阳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评估细则(试行)》。成立全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技术指导小组,调查指导试点学校并做好评估细则审核完善工作。

2.2013年9月,组织示范数字化校园创建申报。根据《衡阳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评估细则》上报参评的相关材料。

3.2013年12月,成立由市教育局督导、基教处、职成教和电教馆人员组成的专家评审组。以“评估细则”为标准,对申报学校上报的创建材料,结合实地查验,开展创建评审,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学校进行发牌、表彰、奖励。2013年至2015年,全市市级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全部建设成数字化校园,每年创建不少于10所市级数字化校园示范校,5所省级数字化校园示范校。

4.2013年-2014年建立和完善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监控平台等系统,逐步形成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大平台。

5.从2013年开始,每年上半年,从上一年数字化校园建设成效显著的学校中评选出创建工作先进,每年评选20所左右共评选60所先进学校。由学校申请,县(市、区)教育局初评推荐,市教育局审核表彰。

6.2013年10月,召开全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研讨推进会,总结两年来数字化校园建设成果和先进经验,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采取针对性措施,继续推进创建工作。

(二)总结推广阶段

2015年,完成20所省级和60所市级示范数字化校园创建工作,召开全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全市总结推广“示范数字化校园学校”先进经验,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技术保障。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工作组织领导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电化教育馆、教育信息中心,负责日常管理。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技术指导小组提供技术服务支撑,做好技术指导、咨询等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切实把数字化校园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全力推动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

(二)切实保障数字化校园建设经费。各地要将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维护和运行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制定本地区四年专项经费投入方案,并建立保障机制,在全市形成共同建设,同步发展的局面。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农村

远程教育工程、新农村新校园改造工程、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等项目经费,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

(二)课题引领数字化校园建设。市电化教育馆、教育信息中心要把区域推进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作为研究课题,以研究引领和推动全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各地各校要把数字化校园建设作为“十二五”教育系统重要课题,加强研究和探讨,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三)加强教育培训和考核督查。要加强教师的教育技术培训,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为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奠定基础。加大督查力度,把数字化校园建设作为现代化学校、素质教育示范校、重点示范学校的评估内容,并纳入县(市、区)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

衡阳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落实《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和《衡阳市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全力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就是以流畅的网络为基础,将教学资源以及教学管理活动全部数字化。包括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管理、数字化教育教学、数字化教研、数字化德育、数字化家校

互动、数字化安防等,具有数字化资源丰富、多种应用系统集成等特征,拓展学校时空纬度,丰富学校内涵,全方位优化学校教学、教研、管理过程。

第三条本标准是我市各中小学全面推进学校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依据之一。各校应结合办学实际,按照科学性、系统性、适应性和适度超前的原则,制订规划,加快建设,从而实现环境、资源、管理、应用的全面数字化,切实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二章校园环境数字化

第四条组织机构和人员落实。建立以主要领导牵头、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信息化工作(数字化校园)规划,并在学校年度(学期)工作计划中,对信息化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设立教育技术中心作为学校中层机构,配备1-2名专兼职网络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全校信息化建设,实施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开展信息化应用活动和校本培训,职责规范明确。

第五条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制定有工作责任制度及细则、网络技术培训制度、网络信息发布制度、网络维护及网络安全制度等数字化校园管理必需的制度。

第六条建有功能完善的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能集成学校教学、管理、教研、家校互动等功能,并能实现统一入口与身份唯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