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机务管理制度
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3篇)

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是用于确保机务行车过程中安全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1. 机务人员需要接受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确保具备足够的技能和知识执行工作。
2. 在进行机务行车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护,包括机车、车辆和相关设备的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并可以安全运行。
3. 机务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程序进行工作,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范。
4. 在行车过程中,机务人员必须保持清醒,不得饮酒或使用药物。
5. 机务人员必须随时保持与指挥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沟通,确保及时交流信息和指示。
6. 注意观察和检测机车、车辆和轨道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并报告。
7. 如需维修或更换机车、车辆零部件,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查和批准,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8. 在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包括限速、保持安全距离和遵守信号等。
9. 在车站或车辆停靠点,机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进行停车和开车。
10. 行车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行车安全,如发现障碍物、动物或其他风险,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11. 如发生紧急情况,机务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相关人员,确保及时应对事故。
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对于确保机务行车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至关重要,各机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
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务行车安全管理,保障机务行车作业的安全,并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机务行车作业效率,本规则制定。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机务行车作业单位的机务人员和相关人员,包括机务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机务行车作业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程,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机务行车作业的技术水平。
第四条严禁机务行车人员酗酒、吸毒或者患有严重疾病参与机务行车作业。
第五条机务行车作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机务行车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机务行车作业的顺利进行。
汽车维修公司机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汽车维修公司机务管理工作,确保维修作业安全、高效、优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设立机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机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实施和监督。
2. 机务管理部门下设机务科,负责具体机务事务的处理。
3. 各车间、班组应设立机务负责人,负责本区域机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1. 机务管理部门职责:(1)制定机务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2)负责机务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维护;(3)监督各车间、班组机务工作的执行情况;(4)组织开展机务技术培训和考核;(5)负责机务设备的更新换代和技术改造。
2. 机务科职责:(1)负责机务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2)负责机务设备的故障排除和维修;(3)负责机务设备的定期检查和保养;(4)负责机务设备的技术资料整理和归档;(5)协助机务管理部门开展机务技术培训和考核。
3. 各车间、班组机务负责人职责:(1)负责本区域机务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2)负责本区域机务设备的故障排除和维修;(3)负责本区域机务设备的定期检查和保养;(4)负责本区域机务设备的技术资料整理和归档;(5)组织本区域机务技术培训和考核。
四、机务设备管理1. 机务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采购、安装、调试和维护。
2. 机务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机务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排除,不得影响维修作业。
4. 机务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完整、准确,便于查阅和归档。
五、安全操作1. 机务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
2. 机务设备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3. 机务设备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机务管理部门。
4. 机务设备操作结束后,应做好设备清洁和保养工作。
六、培训与考核1. 机务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机务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机务人员的技术水平。
2. 机务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技能。
3. 考核结果作为机务人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机务运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机务运用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机务运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机务运用工作的员工,包括机车、车辆、信号、通信等相关部门。
第三条机务运用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机务运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机务运用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机务运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机务运用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3. 定期检查机务运用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可靠;4. 处理机务运用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5. 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6. 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机务运用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机车部门:负责机车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检查机车设备,确保机车状态良好;2. 车辆部门:负责车辆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检查车辆设备,确保车辆状态良好;3. 信号部门:负责信号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检查信号设备,确保信号系统正常;4. 通信部门:负责通信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检查通信设备,确保通信系统畅通;5.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组织专项安全培训,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条定期对机务运用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机务运用设备、作业现场、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汽车机务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汽车机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目标1.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汽车机务工作安全无事故。
2. 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3.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三、安全责任1. 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汽车机务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汽车机务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3. 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1)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上岗。
2.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2)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
3. 交通安全管理(1)驾驶员应取得相应驾驶证,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规程。
(2)车辆行驶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4. 仓库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确保仓库物品安全。
(2)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5. 应急预案(1)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公司车辆机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机务管理,确保车辆运行安全、高效、经济,提高车辆使用寿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及特种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机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管理,科学调度;3. 经济合理,节能降耗;4. 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购置与报废:1. 公司车辆购置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确保车辆质量;2. 车辆报废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公司统一办理报废手续。
第五条车辆登记与档案管理:1. 公司车辆应进行统一登记,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购置时间、使用情况等;2. 车辆档案应妥善保管,定期更新,确保信息准确。
第六条车辆保险与理赔:1. 公司车辆应办理全险,确保车辆安全;2. 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配合理赔工作。
第七条车辆维修与保养:1.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应按照厂家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2. 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3. 维修保养记录应完整,妥善保管。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八条驾驶员选拔与培训:1. 驾驶员应具备相应驾驶资格,无违章记录;2. 公司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熟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驾驶知识。
第九条驾驶员职责: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 按时完成车辆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报告;3. 保持车辆整洁,爱护车辆设施;4. 节约油耗,降低运行成本。
第十条驾驶员考核与奖惩:1. 公司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安全行车记录等;2. 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进行处罚。
第四章车辆调度与使用第十一条车辆调度:1. 公司车辆实行统一调度,优先保障公司公务用车需求;2. 车辆调度应遵循“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1. 公司车辆主要用于公司公务活动,不得用于私人目的;2. 使用车辆应填写派车单,经批准后方可使用;3. 使用车辆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客运企业机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一、为规范客运企业机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客运企业内所有机务人员的日常工作。
三、机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机务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机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部门的安排和指挥。
五、任何机务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二、机务管理的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一、机务管理部门设立机务主管,负责机务管理工作的统筹和协调。
二、机务主管下设机务主任、机务工程师、机务人员等岗位。
三、机务主任负责机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机务工程师负责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和安全检查等工作。
五、机务人员负责车辆清洁、卫生和维护等工作。
三、机务管理的基本要求一、机务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机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素质。
二、机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车辆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三、机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四、机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机务管理的操作规程一、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1.每天开始营运前,机务人员应对车辆进行外部检查,确保车辆外观整洁无破损。
2.每天结束营运后,机务人员应对车辆进行内部检查,确保车辆内部卫生和设备正常。
3.每周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4.每月对车辆进行一次大检修,确保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
1.机务人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机务人员应按照保养手册的要求,采取合适的措施对车辆进行保养。
3.机务人员应对车辆的零部件进行定期更换,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4.机务人员应排除车辆的故障和问题,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
三、车辆的清洁卫生1.机务人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卫生,确保车辆内外环境的整洁和舒适。
2.机务人员应注意车辆的消毒和除臭,确保车辆内部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3.机务人员应对车辆进行检查和清洗,确保车辆外观的整洁和漂亮。
公司机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交车辆安全运行,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交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公交车辆机务管理、维修、保养等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公司机务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杜绝事故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机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公司机务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机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务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工作:1. 制定和完善机务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机务安全教育培训;3. 定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4. 调查处理机务安全事故;5. 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三章车辆技术管理第六条车辆技术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公司规定执行,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安全要求。
第七条新购车辆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第八条车辆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养和维修记录必须完整、准确。
第九条车辆安全设施(如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等)必须齐全、有效,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第十条车辆更换零部件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机务管理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 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4. 应急处理措施。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外观检查、制动试验、灯光试验等。
第十五条发生机务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调查,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对事故责任人和单位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机务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汽运公司机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汽运公司车辆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汽运公司所有车辆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机务管理制度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车辆机械设备的良好状态,降低故障率,提高运输效率。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机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机务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车辆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五条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维修人员负责车辆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维修质量。
第三章车辆检查与保养第七条车辆机械联合检查制度(一)车辆联合检查由经理带队,设备科、安全科、车间共同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检查项目包括车辆外观、发动机、润滑部件、安全设施、交接班记录、车辆卫生、保养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1. 车辆外观整洁,无油污、无灰尘;2. 发动机整洁,无渗漏;3. 润滑部件润滑良好,冷却液、制动液、电解液正常;4. 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包括起落顶报警器、倒车报警器、灭火器等;5. 设备点检记录、润滑记录、清扫记录填写规范;6. 驾驶室内卫生状况良好,无灰尘、无烟头;7. 水箱内循环正常,表面无灰尘、无堵塞;8. 灯光齐全有效,空气滤芯整洁;9. 油箱网正常无损坏。
第八条车辆保养制度(一)驾驶员应按照车辆一日三检、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执行。
(二)驾驶员应确保车辆润滑系统、冷却系统、制动系统、电气系统等正常工作。
(三)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和保养。
第四章维修与保养第九条维修工作(一)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规程进行车辆维修,确保维修质量。
(二)维修过程中,应做好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项目、维修部位、维修材料等。
(三)维修完成后,应进行试车,确保车辆恢复正常运行。
第十条保养工作(一)保养工作由驾驶员负责,按照保养计划进行。
(二)保养内容包括更换机油、齿轮油、刹车油、电解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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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机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车辆是企业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经营的主要工具,为加强车辆管理,保证车辆在营运生产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权限第二条公司技术部门是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并负责对车辆维修的监督和考核。
第三章营运车辆的管理第三条车辆选购和使用的前期管理(一)车辆车型的选择,由政府招标采购确定或由集团公司根据市场要求确定,并根据市场需要统一安排购置计划。
(二)新车在接收和使用前应做到:1.新车验收:由公司技术部门或车辆使用单位根据新车说明书对车辆进行检查验收,并要对照车辆清单或装箱单,清点随车工具及附件。
2.送车单位(或派人接车验收)须将车辆有关技术资料及与新车挂牌有关的材料交于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负责办理车辆挂牌的有关手续,用车单位应配合技术部门做好办理车辆挂牌等有关事宜。
3、新车在投入使用前,用车单位及维修单位应组织驾驶员和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同时根据制造厂家的规定进行清洁、润滑、紧固以及必要的调整,特别是对新车型,须在有关人员熟练掌握车辆性能、使用和维修方法后,方可投入使用。
新车在投入使用的同时,各级安全技术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和车辆使用单位)须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并配备好必要的附加装备和制定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维护规范,严格执行车辆走合期内的各项规定,做好走合维护工作,并填写“固定资产转资单”。
4、在索赔期内,应严格按照制造厂家的技术要求使用车辆。
发生车辆故障,由承修单位会同使用单位技术人员及时做出技术鉴定,对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属于制造厂家责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向制造厂家索赔。
5、所有车辆使用单位、承修单位都不得随意进行车辆改装,若有必要改装,应提出方案上报公司审验,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车辆基础管理(一)运行车辆的基本条件1、所有参加运营的车辆,其车内外设施及车辆的技术性能,都应符合国标(GB7258—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公司制定的车辆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并保证车内外设施齐全、完好,不得随意增减。
2、车辆在特殊运行条件下使用时,应根据天气、路面条件的变化,根据需要配备合适的装备,如:保温被、发动机预热设备、车辆防滑设备等临时性装备。
3、车辆牌照不准移用,牌照固定牢固,字迹清晰完整。
(二)车辆技术档案的管理:(1)、车辆登记卡(一车一卡)。
(2)、车辆台帐。
(3)、车辆出入库台帐。
(4)、车辆小修台帐。
(5)、车辆各级保养台帐。
(6)、车身大修台帐。
(7)、车辆检测维修、总成更换台帐。
(8)、车辆技术事故处理记录台帐。
(三)车辆技术等级的鉴定:1. 公司技术部门负责车辆技术等级鉴定的组织和监督、检查。
2. 车属单位应每半年进行一次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鉴定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随时更改车辆技术状况等级。
(四)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划分1. 一级(完好车):2年或累计里程公里以前,车辆各主要总成的基础件和主要零部件坚固可靠,技术性能良好,燃润料消耗指标、废气排放,噪声符合国家标准,车身坚固,车容整洁,装备齐全完好,运行可靠。
2. 二级(基本完好车):2年至4年或累计里程-公里,主要技术性能和状况低于完好车的要求,行驶里程高于完好车,车身无花斑,无破损,同时符合国标GB7258–1997的灰顶和公司制定的“车辆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3. 三级(需修车):4年或累计里程达到公里以后,需要送大修的车辆和待更新尚在行使的车辆。
4. 四级(停驶车):达到8年报废期限的车辆,预计在短期内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车辆。
(五)车属单位在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技术经济定额时,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和按月上报报表:1、能源消耗月报表。
2、轮胎行驶里程月报表。
3、车辆各级保养间隔里程月报表4、车辆平均技术等级月报表(是指所有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平均等级)。
计算公式:车辆平均技术等级=〖(1×一级车数)+(2×二级车数)+(3×三级车数)+(4×四级车数)〗÷各级车辆总和(六)车辆停驶和封存:1、车辆的技术档案,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技术状况等级等方面应建立全面的记录和考核细则。
2、因部分总成和部件损坏,短时间内不能得到解决、影响车辆运行,又不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由车辆所在单位技术部门提出停驶报告,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停驶手续,其他未经批准的车辆不准擅自停驶。
3、凡技术状况良好,因其他原因需要较长时间停驶的车辆,须报公司同意后备案,由所在单位作封存处理,封存期间应妥善保管,定期维护,启封使用时,应进行简易二级维护作业,经技术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运行。
第五条车辆的使用要求(一)车辆在一般条件下使用1、凡参加运行的车辆必须符合国标(GB7258—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坚决不准运行,对发现的故障应及时报修,竣工后符合要求的方可运行。
2、线路上出现危险路况时,各相关路线所属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应及时到现场勘察,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和有效措施,教育驾驶人员,保障行车安全和防止损坏车辆。
3、新车、大修车以及装用大修发动机的车辆,在走合期内认真做好车辆的例行保养工作,经常检查、紧固各部位外露螺栓、螺丝、注意各总成件在运行中的声响和温度变化,发现问题及时保修,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4、燃润料由公司统一调整,各不同种类、牌号的燃润料不得混合使用,驾驶员须按规定到指定加注燃润料站点加注。
5、轮胎管理和使用须按公司“轮胎管理制度”执行,各单位应加强现场管理,提高轮胎维修技术水平和延长使用寿命。
6、加强驾驶员爱车例保工作,健全检查考核制度,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车辆检查工作,发现故障隐患,及时保修,对危及安全的应立即停车检查并报修,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运行。
(二)车辆在特殊条件下使用的要求:1.车辆在低温条件下使用:(1)车辆在低温条件下停放时,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即:放尽储气筒中的冷却水,车辆必须加注防冻液。
(2)各总成和轮毂轴承换用冬季润滑油(脂),制动系换用冬季用制动液,柴油发动机使用低凝点柴油。
(3)调整发动机调节器,增大发电机充电电流,同时要提高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4)在冰雪地面行驶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2.车辆在高温条件下使用:(1)加强冷却系的维护,清除水垢,保持良好的冷却效果。
(2)各总成和轮毂轴承换用夏季润滑油(脂),制动系换用夏季用制动液。
(3)调整发电机调节器,减少发电机充电电源,同时要恢复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4)行车中应经常检查轮胎温度和气压,不得采取放气或冷却水浇泼的方法降低轮胎的气压和温度。
3.车辆驾驶操作基本要求和日常维护工作:(1)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
行车前做到预热起动,低速升温,低档起步。
行驶中保持温度及时换档,保有余力,行使平衡,安全滑行,合理节油。
(2)日常维护是驾驶员必须完成的日常性工作,即:驾驶员的例行保养工作,其主要内容:坚持三检一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件外露螺栓,螺丝的紧固情况,保持“四清”即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防止四漏,即漏水、漏油、漏气、漏电,保持车容整洁,车内外设施齐全、有效。
(3)车辆出入库检查是保持在用车辆能否安全运行的有效保障,因此出入库检查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认真的工作态度。
根据《车辆出入库安全日检纪录》表中所列例检项目,应逐车逐项检查,原则上出入库检查人员对在班运行车辆做到日检一次,不在班运行车辆应做好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在该车运行前进行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故障,出入库人员应做好记录,通知该车驾驶员,并填写故障保修单一式三份,须由本车驾驶员签字,外人不得代签,一份由出入库人员存档备查,另两份交驾驶员报修,报修后(由调度员或承修人签字)留下一份,另一份由驾驶员交分公司技术人员存档备查,若查有危及行车安全的故障,出入库人员应立即通知驾驶员、队调度,并签发停车通知单一式三份,三方签字各留一份,由驾驶员通知技术人员,在故障排除后经专业维修人员验收后,方可参加运行。
出入库检查应根据所在线路的车辆运行计划,合理编制车辆出入库检查计划,并提前通知所在单位总调,驾驶员则应按计划接受车辆检查,因漏检、无故不检,而造成事故的,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司每季度抽查一次车辆出入库检查台帐,对发现的问题,根据情况对出入库人员所属单位进行扣罚。
第六条车辆检测与维修(一)对车辆的检测,是鉴定车辆技术状况与维修质量的一个手段,因此各单位应建立质量检查体系:1、车辆小修——自检、互检、抽查制度。
2、出入库日检制度。
3、各级保养的“一表”“一证”制度。
4、各大总成件修理的合格证制度。
5、公司技术部门负责抽查监督车辆各级维护的质量,并根据车辆质量有关规定对承修单位进行考核。
6、送修单位对车辆维修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有权拒绝接收。
7、承修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对维修质量承担责任。
(二)车辆的维修1、车辆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保养的原则,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保持车容整洁,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修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
3、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车身大修等,其主要作业范围如下:(1)例行保养: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查。
各单位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爱车例保教育,督促检查爱车例保工作,每月对全路线的车辆检查一遍。
各分公司须对本单位营运车辆进行抽查,抽查车数不少于全部车数的20%,抽查次数每月不少于一次。
公司结合市公安局大客季审工作,对各分公司的车辆进行定期检查,检查车数为营运车数的20%,检查项目主要有:转向、制动、灯光、车内外设施、车容车貌。
单车考核90分为合格,检查合格率为:90%,低于90%的每次扣责任单位1000元,(对报修没修好、报修未修和没报修应区别处理)(2)一级保养:车辆行驶4000至6000公里后,按规定进行一级维护,由专业维修技工负责执行,其内容除例行保养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中心,作业重点是检查和紧固发动机附件及底盘各部件连接,调整制动蹄间隙,清洗滤清器,各润滑部位润滑。
检查灯光,检测轮胎气压,按标准加注电解液等。
车身部分,以检查服务设施为中心,作业重点是检查车厢各服务设施的完好齐全情况,紧固或配齐扶手、把杆、座椅和车身外露部位的螺栓,螺丝,配齐门窗玻璃及拉手,对附加设施进行润滑等,按照一保作业规范的要求,不得漏项,漏检、拖保。
营运单位,每周须按时提供给维护单位一级保养车辆数、车号,并根据维修保养车辆的保养计划,按时送车,不得无故拖保,拖保一个车次,扣所属公司100元,并提供车辆运行技术状况,便于维修作业,对维修不合格车辆送车单位可以拒绝接车,损失由维修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