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照人员持卡就医诊疗费维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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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照人员持卡就医

医照人员持卡就医
需转诊(院)治疗的,由选定定点医疗 机构开具《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 单》。 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公 费医疗有关规定结算。
7.跨年度住院的医照人员费用
定点医疗机构对跨2019年1月1日连续住 院并在2019年3月31日前出院的费用, 按原流程申报结算;2019年3月31日仍 需连续住院的,应在3月31日对其住院 费用进行结算,同时使用社保卡为其 办理入院登记。
4.持卡急诊时如何结算医疗费
持社保卡的医照人员急诊可以在市内任 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实时结 算。
5.医照人员未持卡急诊就医
医照人员未持社保卡急诊可以在市内任 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个人全 额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急诊诊断证明、费用 明细、处方、票据等。
6.医照人员怎样持社保卡转诊(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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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定点医疗机构应使用公费医疗报销范 围内的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确 需使用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外的诊 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时,应提前告 知医照人员并签订自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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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一)医照人员转诊、转院; (二)外购药品或为医照人员代
开药品; (三)医疗保险专用网络发生故
障; (四)医疗费用的追回及补支。
医疗费用,由医照人员与定点医疗 机构全额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规定为医照人员 提供相关单据,并将全额费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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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领卡证明》住院就医
未领取或丢失社保卡的医照人员, 应持《领卡证明》及《医疗证》到指 定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办理住院手续。
定点医疗机构留存《领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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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领卡证明》住院费用结算
持相关表单向市医保中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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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社保卡住院就医
医照人员持社保卡及《医疗证》 办理住院手续;

医保就医情况说明

医保就医情况说明

医保就医情况说明医保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广大民众提供可负担的医疗保障服务。

作为医保制度的参与者,我们应该了解医保的运作方式和规定,并及时了解医保就医情况的说明。

本文将以一般参保人员的角度,详细说明医保就医的相关事宜以及注意事项。

一、医保基本知识概述医保是由国家设立并管理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广大民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医保的运作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要点:1. 参保范围:根据国家规定,具备参保条件的居民可以参加医保,包括在职人员、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学生等。

2. 医保支付方式:医保采取先行支付、后报销的方式,参保人员在就医时需要支付部分费用,然后通过医保机构向参保人员返还一定比例的费用。

3.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只能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综合医院等,具体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向当地医保机构查询。

4. 医保报销比例:医保根据不同项目的报销比例对医疗费用进行报销,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

二、医保就医注意事项1. 就医前准备:在就医前,参保人员应当了解自己的医保政策,包括报销范围、报销比例等,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携带医保卡、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2. 医保报销流程:就医时,参保人员需要出具医保卡,并按照医保规定支付相应的自付费用。

就医结束后,持医疗费用发票和医保个人结算单等相关材料到医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3. 特殊就医情况:对于特殊就医情况,如急诊、转院等,参保人员应及时向医保机构报备,以便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同时,在医保政策允许范围内,参保人员可以自费选择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但需自行承担费用。

4. 医保政策宣传:医保的政策和规定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变化,参保人员应及时关注国家和地方医保政策的宣传,以保证自身权益。

三、医保的意义和改进医保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广大民众的生活和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医保持卡就医及实时结算的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医保持卡就医及实时结算的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医保持卡就医及实时结算的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北京市医疗保险持卡就医,实时结算自2009年7月底开始试运行。

患者看病不用垫付全部医疗费用,而是直接由医保按比例报销,让广大患者切实感受到就医的便利。

既保障了参保患者的健康,又有利于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促进医疗保险事业的平稳发展。

本文就我院在运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过程中的常见问题,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进行归纳小结。

1.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是指参保患者到联网的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就医刷卡时,在医院只交纳自己应负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然后医院再将费用数据上传给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审核一致后将费用返回给医院,参保患者不用再全额垫付。

如参保患者在门诊就医时,可直接用医保卡刷卡结算,若门诊费用累计超过起付线后,患者只需负担自费的部分,其余由医院垫付。

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参保患者的经济压力,节省了时间,缩短了报销周期。

2.持卡就医,实时结算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1 网络故障。

计算机网络在医院及医保管理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医保联网运行中,网络故障时有发生。

一方面由于医院内部软硬件配置不到位,导致多次读卡失败或读卡速度缓慢,致使收费速度减慢,排队等候时间延长,引发矛盾;另一方面医保中心网络运行不稳定,导致数据传输中断。

这些都会影响参保患者刷卡结算失败,需要全额垫付。

2.2 参保单位未按医保中心规定时间及时为参保人员缴纳参保费用,导致患者就医时因欠费停保;有些小型企业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参保缴费,导致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对缴费情况均不了解,就医时不能实时结算,也需要全额垫付医药费回单位报销。

2.3 参保患者对医保政策不了解,门诊、急诊就医不带社保卡;使用医保卡不当,使医保卡损坏、消磁;医保卡丢失正在办理阶段,仍需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医疗费用。

3.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3.1 完善计算机硬件设施的建设,加强软件系统维护。

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制度(四篇)

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制度(四篇)

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制度主要是为了规范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能、维护参保人员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从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背景、目标、内容、实施和评估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服务的进步,医疗保险在我国已经成为最重要的社会保障之一。

目前,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逐年增加,医疗保险支出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管理医疗保险,提高质量和效率,制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标1. 规范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2. 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确保他们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险待遇;3. 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质量;4. 防范和打击医保基金的滥用和盗窃行为。

三、内容1. 参保管理(1)基本信息登记:对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户口簿、收入证明等;(2)缴费管理:负责参保人员的缴费管理工作,包括缴费方式、缴费比例、缴费期限等;(3)参保身份变更:对参保人员的变更情况进行及时记录和处理,如婚姻状态的变更、就业单位的变更等。

2. 医疗费用管理(1)医保支付:负责医保支付的相关事宜,包括诊疗费用的报销、支付比例的设定、支付标准的制定等;(2)医保定点:对医疗机构进行定点管理,确保定点机构符合相关要求,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3)医保审核: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核实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防止虚假报销和骗取医保基金。

3. 医保基金管理(1)基金筹集: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工作,包括个人缴费、单位缴费、政府补助等;(2)基金监管:对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3)基金统计与报表:根据需要,及时统计医保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编制相关报表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4. 信息管理(1)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能;(2)信息安全:保护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医疗个人账户维护制度范本

医疗个人账户维护制度范本

医疗个人账户维护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单位和个人。

个人账户基金是指职工医保基金中,划归个人账户部分所形成的资金。

第三条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管理个人账户基金。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个人账户基金的安全,防止基金损失。

(三)公平性原则:公平合理地分配和使用个人账户基金。

(四)效率性原则:提高个人账户基金的使用效率,发挥基金的最大效益。

第四条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个人账户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个人账户基金的筹集与管理第五条个人账户基金的来源:(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二)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划归个人账户的部分;(三)个人账户基金的利息收入;(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资金。

第六条个人账户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和办法。

缴费比例和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报国家医疗保障局备案。

第七条个人账户基金纳入财政专户,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投资。

个人账户基金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基金。

第八条个人账户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一)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二)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康复、生育等费用;(三)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个人账户基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参保人员在使用个人账户基金时,应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

(二)个人账户基金不得用于支付规定范围以外的费用,不得用于购买商业保险、滋补品等非医疗用品。

医院医疗服务费用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服务费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院形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设立医疗服务费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医疗服务费用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2. 医院财务科负责医疗服务费用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收费标准的制定、调整、公示、收费、结算、核对、审核等。

3. 各科室设立兼职收费管理员,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服务费用管理工作,确保收费合规、透明。

三、收费标准管理1. 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和地方物价部门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

2. 收费标准应在上墙公示,接受患者监督。

3. 收费标准调整时,需经医疗服务费用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收费管理1. 医院实行一日清单制度,住院患者每日费用清单由护士站提供,患者可随时查询。

2. 医院收费处设立收费窗口,负责收取患者费用,并开具合法的正式收据。

3. 收费员应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4. 医院各科室应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不得违规收费。

五、费用结算1. 患者出院后,由财务科负责结算患者费用。

2. 患者可持住院证、费用清单、结算单等材料,到财务科办理结算手续。

3. 费用结算过程中,财务科应确保结算准确、及时。

六、费用查询1. 医院设立医药费用查询服务,患者可随时查询费用情况。

2. 医院各科室应提供费用查询服务,方便患者了解费用情况。

七、费用纠纷处理1. 患者对费用有异议时,可向医院医疗服务费用管理领导小组投诉。

2. 医院应认真调查、核实,及时解决患者费用纠纷。

3. 患者投诉后,医院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八、监督与检查1. 医院定期开展医疗服务费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院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医疗服务费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公费医疗直管医疗照顾人员

北京市公费医疗直管医疗照顾人员

北京市公费医疗直管医疗照顾人员————————————————————————————————作者:————————————————————————————————日期:ﻩ北京市公费医疗直管医疗照顾人员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相关问题解读1.什么是北京市公费医疗直管医疗照顾人员?答:即原来的新、老102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新、老102人员并轨,统一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管理,统称为“北京市公费医疗直管医疗照顾人员”,以下简称“医照人员”。

2.北京市公费医疗直管医疗照顾人员享受什么医疗待遇?答:医照人员仍然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此次改革只是改变医照人员的就医结算方式,即改为持卡就医实时结算,不用再回单位报销,医疗待遇并不改变。

3.医照人员为什么要实行持卡就医?答:持卡就医可以实现医疗费用的实时结算,简化报销流程,方便报销单位,提高工作效率。

使用社保卡就医时,只需掏个人负担和自费的医疗费用,其它费用您不用再交纳。

4.持卡就医后医照人员就医的范围?答:实行持卡就医后,对公疗医照人员的相关公费医疗政策不变,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按在职人员一家合同医院;退休人员一家合同一家就近和一家社区;离休人员一家合同两家就近和一家社区,离休人员在A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

5.已经参加医疗保险改革的新102人员如何办理并轨手续?答:新102人员只需重新选择医院即可,合同医院为北京市保健局指定,不能变更。

按照“退休人员一家就近和一家社区医院”的原则,新102人员可借此次并轨机会重新选择就近和社区医院,将选定的医院上报单位,由单位统一办理并轨手续。

已经在2011年1月参加海淀社保的离休新102人员不再变更并轨,但医疗待遇同直管的医疗照顾人员。

6.老102人员在发卡之前还能变更医院吗?答:老102人员可借此次并轨机会重新选择就近和社区医院,将选定的医院上报单位,由单位统一办理并轨手续。

7.医疗照顾人员门诊就诊流程?答:医照人员就医时应出示本人的社保卡及卫生部保健局或北京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发放的《医疗证》或《优诊证》及北京市卫生局规定使用的《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以下简称《病历手册》)就医。

持卡就医后医疗机构的变化

持卡就医后医疗机构的变化

按规定开处方
疾病诊断不能遗漏。 药量按:急3慢7,行动不便2 周,10种慢性病不超过一个月 量。 超过药品说明书范围及适应症 用药不与报销。
持卡就医后医疗机构的变化 (校医只有公费医疗人群。 现在服务人群有3类离休(统 筹基金)、公费医疗(医照、 学生)、医保(在职、退休) 人员
对医疗机构的要求发生了变化:
建立医生工作站,实行持卡实时结算。 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总量控制,下达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量控制指标。医疗机 构增长率《30% 适用于门诊部的药品《北京市基本医疗保 险社区卫生用药报销范围》 计算机打印的《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 据》。 医院的所有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一 切医疗活动必须通过医生工作站,不能直 接在收款处交费。结算数据于月初的4日 以前与医保中心对账。
持卡就医后对医务人员的要求:
要加大对医务人员的政策宣传力 度,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 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的原则,保证基本医疗,严格控 制过度医疗服务。(不必要的检 查治疗,超量使用药物、不必要 的收住院等)
患者办理就医手续时,应认真 查验证件和医保卡,按规定书 写病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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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医保系统
医照人员持卡就医诊疗费维护说明
一、医保服务设施目录中现有的离休及医照人员诊疗费明细如下:
二、2012年1月1日,启动医照人员的门诊持卡实时结算,则医照人员门(急)诊诊疗费,在医保系统中,要按照上表中的相应项目进行维护,请定点医疗机构尽快在业务组件中进行维护操作,涉及到HIS系统要进行调整的,请尽快调整。

三、离休及医照人员的人员类别通过“险种类别(BAE059)”字段进行判断,如下表所示,即医保系统读医保卡时,“险种类别”是31为“离休”,
“险种类别”是32为“医照人员”,这两类人群,都需要按照上述说明进行离休及医照人员门(急)诊诊疗费的维护。

医保字典:北京市社会保险险种类型(BAE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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