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第一章 绪论

合集下载

第1章犯罪学导论

第1章犯罪学导论
犯罪生物学、犯罪心理学、犯罪社会学、 被害人学、比较犯罪学、沿革犯罪学、中 国犯罪学和外国犯罪学等等。
2020/3/27
犯罪学
6
(一)属于刑事科学的范围: 刑事科学是查证和惩罚犯罪的科学的总称
(二)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刑法学、社会学 刑事政策学、刑事侦查学、监狱学
2020/3/27
犯罪学
犯罪学的产生与发展约有150年左右的历史, 有着自己的研究对象和明显的与时俱进的 过程。
最初单纯地从解剖学角度研究犯罪的生物原因, 发展到着重从社会因素的角度去分析犯罪产生的 原因,同时还不断用最新的科学技术去探究人类 的生理、心理原因与犯罪之间的关系。
近年来,人们越来越多地关注关于人格障碍(心 理变态)所引起的犯罪。
2.思辨性研究与经验性研究的方法
是两种推理逻辑的选择
3.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的方法
是研究角度的选择
2020/3/27
二、犯罪学的研究模式(程序/步骤)
(一)选题 (二)设计 (三)实施 (四)总结
2020/3/27
四、参考书
1.张绍彦主编:《犯罪学教科书》,法律出版社,2000.12版 2.张远煌著:《犯罪学原理》,法律出版社,2008.8版 3.张远煌著:《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11版 4.张小虎著:《犯罪论的比较与建构》,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6版 5.宋浩波等主编:《犯罪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4版 6.【英】韦恩.莫里森著,刘仁文等翻译:《理论犯罪学》,法律出
贡献一:提出社会失范论 贡献二:提出犯罪功能论
2020/3/27
犯罪学
29
社会结构理论关于犯罪的论断如下:
1.下层阶级犯罪严重。 2.青少年犯罪值得重视。 3.社会环境决定人们的行为。

犯罪心理学 重点复习知识

犯罪心理学 重点复习知识

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与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有关的犯罪心理现象、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的学科。

犯罪心理的犯罪:指行为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处罚、有意识的客观外在活动。

(犯罪心理学中研究的犯罪包括1.刑法的犯罪 2.违法行为 3.青少年的不良行为)特点: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法惩罚性范围:1.刑法学中的犯罪2.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违法行为3.不良行为(越轨行为)犯罪人:指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行为,应受法律和道德纪律责罚的人。

三个基本条件:1.刑事责任年龄 2.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3.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范围:1.刑法学中的犯罪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触犯刑法、应受刑法处罚)2.一定范围内严重违法或者越轨、应受法律和道德纪律责罚的人3.不具备刑法学中犯罪人特征但实施了违法犯罪或者越轨行为的未成年人、变态人格者以及精神病人理论任务:1.建立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体系2.发展和完善犯罪科学的内容,提高犯罪科学的理论水平3.丰富和发展心理科学的内容,提高心理科学的理论水平实践任务:1.为家庭、学校和社会提供犯罪心理科学知识,更好地培养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2.为公安司法人员提供心理科学知识,增强犯罪对策的业务能力,提高办案质量3.为党和政府制定刑事司法政策,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献计献策第二节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特点:(1)犯罪心理隐蔽性(2)犯罪人对研究活动的抵触情绪(3)现场研究的困难性犯罪心理研究的具体方法:1.心理分析法心理分析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犯罪嫌疑人作案的行为方式(2)确定犯罪嫌疑人作案后的行为表现(3)判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在常态心理支配下进行的还是在异常心理支配下进行(4)了解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的心理压抑、需要冲突、动机斗争等(5)刻画犯罪嫌疑人的特征、背景,如智力水平、体貌特征、生活习惯、家庭情况、社会交往等,直接为排查犯罪嫌疑人提供依据。

犯罪学

犯罪学

犯罪学第一篇导论第一章犯罪学概述一、犯罪学的概念1、犯罪学中“犯罪”的概念:严重危害社会利益并应受到制裁的反社会的越轨行为。

不仅包括“犯罪行为”,而且包括了违法行为,甚至包括了不良行为。

因此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在外延(表现为时、空两维)上大于刑法学的犯罪概念。

2、狭义犯罪学和广义犯罪学狭义犯罪学:将犯罪和犯罪者作为整体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探索犯罪发生的原因及其规律的科学。

故又称犯罪原因学。

狭义犯罪学又分为两大分支,一是犯罪生物学,二是犯罪社会学。

广义犯罪学:除了研究犯罪发生的原因及其规律外,还要寻求适当的预防犯罪的对策,即广义犯罪学包括犯罪原因论和犯罪对策论两部分。

1、犯罪人类学1、犯罪生物学2、犯罪心理学3、犯罪精神病学狭义犯罪学4、犯罪生物学(狭义)2、犯罪社会学1、犯罪地理学2、犯罪统计学1、犯罪原因学(狭义犯罪学)1、刑事犯罪学广义犯罪学2、犯罪预防(对策)学2、刑罚学3、刑事侦查学或警察学我国犯罪学概念:犯罪学是以犯罪这种社会现象作为其研究对象和范围的,它通过对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的研究,揭示犯罪这种社会现象产生、发展及其消灭的客观规律。

注意:(1)我们研究犯罪虽然以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概念为依据,但并不局限与刑法的规定。

(2)注重对犯罪人的研究。

主要从人的社会存在去研究人为什么会犯罪,排除单纯的生物学观念。

二、犯罪学的研究对象(一)犯罪现象(Crime Phenomenon)1、犯罪的情况、特点、发展规律情况:指各时期犯罪数量、类型、作案地区、危害程度及犯罪主体的情况(年龄、职业、性别)等;特点:犯罪现象所表现出的某种特殊性。

这种特殊性往往是通过对犯罪情况纵的比较或横的比较而显现出来的。

它可以从犯罪的数量增减,轻重犯罪的比例、犯罪性质、种类、季节等方面表现出来。

犯罪规律:指一定条件下犯罪的起伏、升降发展和变化的一般趋势。

2、犯罪的结构和分类犯罪的结构:各种犯罪之间的对比关系。

它以不同的标准而形成不同的数据,说明不同的问题。

犯罪学(第四版)课件第1章

犯罪学(第四版)课件第1章
学者在回答“什么是犯罪学”这个问题上所呈现的地域、时代和文化上的差异,并不意味着犯罪学是一门 不成熟的学科。相反,这正表明了犯罪学作为事实性学科发展的蓬勃生机和力图不断认识犯罪真实的开放式发 展特性。对于犯罪学定义的多样性,可以从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进行理解。
一方面,犯罪学作为一门注重经验型研究的,主要集社会学、心理学、生物学和法学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 总是随着社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另一方面,犯罪作为一种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它本身为人们从不同角度运 用不同方法对之进行研究提供了可能,从而也使以它为研究对象的不同学科的建立成为可能,于是便形成了研 究犯罪的刑事学科群。
萨瑟兰的犯罪学概念先盛行于北美,随后几乎传遍了整个西方世界,并对现代西方犯罪学产生过重大影响。 从萨瑟兰的犯罪学思想中,可以找到在20世纪60年代盛行的相互学习理论和“烙印”(标签)理论,以及随后 在20世纪70年代出现的激进犯罪学或批判犯罪学的萌芽。
第一节 犯罪学的概念与功用
一、犯罪学的外延
(四)传统 (狭义)犯罪学派的犯罪学概念
第一节 犯罪学的概念与功用
三、犯罪学的研究对象
(四)如何预防犯罪
这是犯罪学最终要回答的问题。前述三方面的问题固然有其自己独特的价值,但在逻辑上,它们最终归结 为犯罪预防的前提性和基础性问题。正是对如何预防犯罪问题的回答,使犯罪学既是致力于对犯罪进行理性解 读的理论学科,又是力求运用自己的科学认知,推动犯罪预防实践发展的应用学科。
从当代西方犯罪学学科体系来看,随着学者们对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在犯罪控制中的作用性质和作用效果 的日益关注,将刑事政策与刑罚制度纳入犯罪学的研究范围已成为一种主流趋势。
第一节 犯罪学的概念与功用
二、犯罪学的内涵
犯罪学的内涵应当如何确定,也即犯罪学研究对象的构成要素是什么,也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从犯罪 学的历史发展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章犯罪心理学绪论PPT课件

第一章犯罪心理学绪论PPT课件

.
33
二、中国古代犯罪心理学思想
• (一)关于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论述 • 1、社会经济与犯罪心理 • (1)认为贫困是导致人们欲求得不到满足,从而
产生违法犯罪心理的原因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 • (2)认为富裕是导致人们产生犯罪心理的原因 • 老子:常使民无知无欲
.
34
• 2、人性与犯罪心理 • 荀况性恶论:人生而就是贪财,重色 • 3、后天习俗与犯罪心理 •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 “性相近也,习相远也
挫折、挫折引起反社会行为的机制 • 必须用动力学观点看待这些人格特质
.
24
• 2、犯罪动机
• 本克斯等研究表明,所调查的大多数人认为,犯 罪动机包括;可以不劳而获;迅速致富;进行犯 罪而不受惩罚。父母对儿童没有权威。
• 少数人认为,犯罪动机包括;人们缺乏宗教信仰, 战争的效果,前途未卜
• 韦斯特和范林顿研究发现:青少年犯罪最常见的 动机是获利动机。
.
22
• (2)作为应用学科的犯罪心理学的源流 • 比内:《被暗示性》 • 施太仑《供述心理学论文集》 • 闵斯特伯格《在证人席上》 • 智力与犯罪的关系等
.
23
(二)当代西方犯罪心理学研究概况
• 1、犯罪原因 • 汉尼拔: • 犯罪基本原因是心理不成熟 • 为了理解犯罪人的发展,应当认识不成熟引起的
• 犯罪对策的心理学问题:如审判心理、心理矫治等
.
15
(三)研究意义
• 提高理论水平,包括公安人员,审判人员 等
• 有效预防犯罪行为发生 • 提高刑事司法水平
.
16
三、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
• 介于犯罪科学与心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

犯罪心理学绪论

犯罪心理学绪论


二、任务 1.了解和掌握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生理:性别、年龄、高矮胖瘦、行为特征等等 自身 心理:性格、情绪、情感、知识等等 原因 自然环境:地理、时节、自然灾害等等 环境 社会环境:家庭、学校、居住地的周边环境等等
2.了解和掌握犯罪心理活动的规律。
3.探索犯罪对策。
返回



三.意义 1.理论意义 (1).推动和完善犯罪学的发展。 (2).推动和完善心理学的发展。 由此可见,犯罪心理学是犯罪心和心理学的交叉 学科。
男性,身体不高;
有性变态心理或较严重的自卑
破案思路: 1.提取DNA,确定三案是否为同一人 所为; 2.对周边的工厂工人进行排查; 3.对与受害者有接触的人进行了解调查 4.对收购垃圾的人员特别是铁卡子的人 员重点进行跟踪调查; 5.要求拾荒者配合警方展开工作,一有 线索立即报警;
2.有被害人犯罪和无被害人犯罪 有被害人犯罪比较好理解,无被害人犯罪多见于 一些经济犯罪,诸如贪污。 3.实质犯罪和形式犯罪 二者的区别主要是可罚性,如要讲可罚性即为形 式犯罪。例如我们说一个十岁的小孩杀人,以刑 法来讲不是犯罪,因为不具备可罚性,所以你可 以说这是形式犯罪。但是如果不讲究可罚性,无 论是十岁小孩杀人还是三十岁的人杀人,其实都 是杀人,都算犯罪,那么这就是实质犯罪。

二.犯罪人 概念:指危害社会,应受社会矫治 或监控的人
犯罪和犯罪人的关系:行为主体和 行为后果的关系。
三.犯罪心理 概念:指与犯罪行为具有因果关系的心理活动的总称。 特征: 1.内隐性:犯罪心理是人大脑的活动,在没有发生犯罪行为之 前,是看不见的。同时它与一般心理内隐性不同,一般人只 正常并不耻于表露自己的心理活动,而犯罪人则会千方百计掩饰 自身的心理活动 2.整体性: 3.危害性:对社会具有危害性,对犯罪人本身也具有危害性

犯罪学讲义

犯罪学讲义

第一篇绪论第一章犯罪学的概念第一节作为一门科学的犯罪学的复杂性一、定义犯罪学概念的困难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的确定(定义)决定着犯罪学的学科地位和性质。

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的科学,但是,由于犯罪概念的复杂,因而引起犯罪学概念的复杂。

犯罪涉及人的行为,对于什么是犯罪,人们的认识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就出现了五花八门的犯罪学的概念。

定义犯罪学的概念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这关乎犯罪学的最基本的理论,而且几乎涉及整个犯罪学的基本理论。

二、关于犯罪学概念的各种不同观点由于对犯罪学学科研究对象—犯罪本身的性质和产生存在不同认识,所以,对犯罪学概念也就存在着各不相同的观点。

(1)不承认犯罪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犯罪学的研究内容可以包括在刑法学之中;(2)认为犯罪学是一门从广义上去解释犯罪现象的科学,包括对犯罪现象原因、与犯罪作斗争、刑事政策问题、刑罚以及刑法的研究;(3)认为犯罪学是最广义上犯罪科学中关于犯罪现象和犯罪原因的科学,与犯罪侦查学、刑法学和刑事政策学并列;(4)认为犯罪学就是对犯罪人本人及对其所采取的措施的研究;(5)狭义地认为犯罪学就是一门关于犯罪现象和犯罪原因的科学。

犯罪学的这种特殊发展表明了犯罪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表明了犯罪学学科还不很成熟,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第二节确定犯罪学研究对象的意义、方法和根据一、犯罪学对象本身是个需要确定的问题犯罪学所研究的对象—“犯罪” 的概念并不是明确的,而是一个需要专门加以确定的概念。

所以,定义犯罪学的概念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不能简单的以现成的犯罪概念,例如刑法学的犯罪概念来作为犯罪学的犯罪概念。

二、确定犯罪学对象的意义犯罪学对象的正确与否,在一定意义上说决定着犯罪学的理论方法、发展方向乃至整个理论体系。

犯罪学研究对象的确定就是对犯罪学所研究的“犯罪”这个范畴进行定义,确定犯罪学所研究的“犯罪”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即犯罪学研究对象的确定就是解决犯罪学应当研究“什么”、研究“哪些”的问题。

第一章犯罪学概述讲述

第一章犯罪学概述讲述

一、龙勃罗梭与他的《犯罪人论》 (1876)
切萨雷· 龙勃罗梭,19世纪意大利 精神医学者,犯罪人类学派的创始人, 在1876出版其著作《犯罪人论》, 1878年《犯罪人论》出版第二版。他 的“天生犯罪人论”虽然由于其结论 的荒谬性遭到了后世的批判,进入二 十世纪以后更是为欧美的学者证实不 具有科学性,但是其理论研究在犯罪 学发展历史中却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龙勃罗梭通过对在押犯罪人的研究, 认为,天生犯罪人的变异特征主要有: (一)在人类学上被证明的身体特征—— 大脑的猿沟、小脑、颜面的不对称,前额 明显凹陷,眉弓粗大,上颚往前突出,颈 发育不全,门牙裂开,耳翼直立,大腿骨 畸形等;(二)在精神生理学上可以证明 的精神特征——缺乏良心谴责、缺乏怜悯 心和同情心等;对自己或者他人的痛苦, 感觉迟钝、残忍、粗野、缺乏抑制力,等 等。
四、龙氏理论的研究意义——现 代犯罪学研究源头
1878年第二版《犯罪人论》的出 版标志着现代犯罪学的产生,龙勃罗 梭也被后人称为现代犯罪学之父。龙 勃罗梭的犯罪学理论建立在人类学的 有关知识的基础上,因此从现代犯罪 学产生之初,犯罪学这一学科就具有 交叉性。
之后,犯罪学又产生了许多不同的学 派,如犯罪统计学派(但是运用统计学的 有关知识研究犯罪现象发生在龙勃罗梭之 前,但这并不能说当时就产生了现代的、 完整意义上的广义的犯罪学)、犯罪社会 学派、犯罪生物学派等,使得统计学、社 会学、生物学等学科的知识与犯罪学紧密 地联系在一起,使得犯罪学交叉性的特点 日益明显。从上述沿革也可以看出,龙勃 罗梭对人类学犯罪原因的探讨启迪了后来 的学者,从而产生了不同的学派。
第四章 犯罪预防和对策论 第一节 犯罪预防和对策概述 第二节 犯罪处置政策——刑罚和 劳动教养 第三节 打击犯罪的人民战争—研究 第三章 卖淫嫖娼犯罪研究 第四章 有组织犯罪研究 第五章 恐怖犯罪研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从犯罪学的角度看,刑法学有其特有的 从犯罪学的角度看, 局限性。 局限性。 刑法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研究犯罪的 构成, 构成,研究不同犯罪的不同特点以及刑罚的 适用, 适用,通常只注意研究犯罪行为的直接原因 和影响,不研究(在理论逻辑上) 和影响,不研究(在理论逻辑上)决定犯罪 行为产生的深层根源上的社会影响因素, 行为产生的深层根源上的社会影响因素,而 把自己紧紧地束缚在刑法条文规定的框框之 中 。
刑法对犯罪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刑法对犯罪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刑法为犯罪学提供了研究犯罪概念的 逻辑点。 其次,不管犯罪学如何定义自己的犯罪概念, 法律所定义的犯罪始终是犯罪学所研究的基 本的和主要的对象。 再次,刑法和刑法学为犯罪学中的犯罪对策 提供了最充分、最明确的刑事法律对策理论 及其实践。
(三)美国经典学派的犯罪学概念 代表人物:萨瑟兰和其学生克雷西。 在代表作《犯罪学原理》中,将犯罪学定义为: “研究作为社会现象的犯罪的科学。”把立法、违 法以及由违法所引起的社会反应过程纳入犯罪学的 研究领域。分别形成: 立法 刑法社会学 违法 犯罪原因学 由违法所引起的社会反应 刑罚学
(四)传统(狭义)犯罪学派的犯罪学概念 传统(狭义)
犯罪学
第一篇 绪论
教学目的要求: 教学目的要求:
一、犯罪学的概念和特点 二、犯罪学的研究对象 犯罪学学科性质、特点、 三、犯罪学学科性质、特点、任务 四、犯罪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 犯罪学的历史发展( 五、犯罪学的历史发展(两大刑事学派的犯 罪观) 罪观) 六、犯罪学的研究方法
旨在为系统开展本学科研究提供概念体系和奠定理论基础。 旨在为系统开展本学科研究提供概念体系和奠定理论基础。
传统的犯罪学派理论都承认犯罪学与刑法学及其他 刑事科学是既密切联系又相互独立的学科,彼此不 存在包容关系,并把犯罪学视为研究犯罪原因或主 要是研究犯罪原因的科学。
李斯特认为,犯罪学是刑事法律科学的组成部分,其任务在于 李斯特 阐明犯罪行为的原因,因而与侦查学、刑法学、刑事政策学为 并列学科。 居什指出,犯罪学是研究犯罪原因与犯罪规律的科学,并把 居什 犯罪学界定为纯理论学科而与作为应用型学科的刑事政策学 相分离。 皮拉德尔认为,犯罪学固然应当以研究犯罪行为的形成因素和 皮拉德尔 机理为限,但同时必须对实践问题予以充分的关注。将犯罪学 分为一般犯罪学(理论科学)与临床犯罪学(实践科学)。
犯罪学的一些分类
犯罪人类学 犯罪 生物 学 犯罪心理学 犯罪精神病学 犯罪生物学(狭义) 犯罪生物学(狭义) 犯罪 社会 学 犯罪社会心理学 犯罪地理学 犯罪统计学 其他
狭 义 犯 罪 学
广 义 犯 罪 学
犯罪 原因 学
犯罪生物学
犯罪人类学 犯罪心理学 犯罪精神病学 犯罪生物学(狭义) 犯罪社会心理学 犯罪地理学 犯罪统计调查学 被害人学
第二节 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的关系
• 一、刑事政策学是个独立的学科 • 刑事政策学是研究犯罪现象对策的理论体系。 刑事政策学是研究犯罪现象对策的理论体系。 • 在广义的犯罪学下,刑事政策学是犯罪学的 在广义的犯罪学下, 一个组成部分。 一个组成部分。 • 在狭义的犯罪学下,刑事政策学是一门独立 在狭义的犯罪学下, 的学科。(欧洲) 。(欧洲 的学科。(欧洲) • 而在一些亚洲国家和地区,有的学者将犯罪 而在一些亚洲国家和地区, 学译为刑事政策学,它们是同义语。 学译为刑事政策学,它们是同义语。
1885年意大利犯罪学家加 年意大利犯罪学家加 罗法洛出版了《犯罪学》 罗法洛出版了《犯罪学》一 书,此后这一概念被普遍采 用。
一、历史沿革上的犯罪学概念
(一)菲利的犯罪学概念 1882年发表代表作《犯罪社会学》,提出一 个广义的犯罪学概念,犯罪学是一门包含刑 法学、刑事政策学、刑罚学和刑事诉讼法学 内容在内的刑事科学集大成者。
二、犯罪学中的犯罪
存在不同认识: 存在不同认识: 等同说。 1、等同说。 包容说。 通说) 2、包容说。 (通说) 交叉说。 3、交叉说。
第三节 犯罪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一、犯罪学与刑法学的联系
犯罪学与刑法学由它们的目的、也包括研 犯罪学与刑法学由它们的目的、 究对象把它们紧紧地联系起来。 究对象把它们紧紧地联系起来。为了防止 和减少犯罪而与犯罪作斗争是这两个学科 的共同目的。 的共同目的。 但是,它们却是以不同的方法、 但是,它们却是以不同的方法、在不同的 方向上各自发展着。 方向上各自发展着。
(二)关于犯罪行为的科学
是一种客观主义的犯罪学概念,将客观行为作为犯罪学对象。 是一种客观主义的犯罪学概念,将客观行为作为犯罪学对象。 代表人物有法国学者, 代表人物有法国学者,现代犯罪社会学的主要奠基人迪尔凯 姆。 还有激进或批判犯罪学学者等, 还有激进或批判犯罪学学者等,都把犯罪行为看作是犯罪人 拒绝接受现存社会组织的一种反抗行为, 拒绝接受现存社会组织的一种反抗行为,不承认在犯罪人与 非犯罪人之间有重大差别。 非犯罪人之间有重大差别。
研究个体行为、 研究个体行为、社会行为及国家管理行为的相 互作用过程。 互作用过程。
(五)关于对犯罪的社会反应的科学
即“社会反应犯罪学”,一些学者称之为犯罪学上的“恶性 社会反应犯罪学” 一些学者称之为犯罪学上的“ 变革”的道路。 变革”的道路。 奉行一个公式: 奉行一个公式: 不是偏离行为引发了社会控制,相反, 不是偏离行为引发了社会控制,相反,正是社会控制本身 导致了偏离行为; 导致了偏离行为;偏离行为并不是行为人实施的行为真正具 有偏离性,而是行为人之外的第三者适用规则及制裁于“ 有偏离性,而是行为人之外的第三者适用规则及制裁于“违 法者”的结果。 法者”的结果。 犯罪是被刑事立法和司法创造出来的。 犯罪是被刑事立法和司法创造出来的。
关于犯罪行为的过程(动因) (四)关于犯罪行为的过程(动因)科学
研究人们“步入犯罪之途”的客观过程。 研究人们“步入犯罪之途”的客观过程。 代表先驱者是著名的比利时犯罪学家格里佛 格里佛。 代表先驱者是著名的比利时犯罪学家格里佛。 他在1950年巴黎召开的第二届国际犯罪学大会上提出了犯 他在 年巴黎召开的第二届国际犯罪学大会上提出了犯 罪行为演变过程理论。(欧美称之为“犯罪动因理论”) 罪行为演变过程理论。(欧美称之为“犯罪动因理论” 。(欧美称之为
第三节 犯罪学与社会学的关系
一、社会学概述 社会学是对于人类社会和社会互动进行系统、 社会学是对于人类社会和社会互动进行系统、 客观研究的一门学科 。主要研究社会组织与 个体(包括文化、社会及其结构、社会互动、 个体(包括文化、社会及其结构、社会互动、 社会化、群体与组织、社会问题等)、 )、社会 社会化、群体与组织、社会问题等)、社会 不平等( 不平等(包括社会分层与多种形式的社会不 平等)、社会设置(包括家庭、教育、宗教、 )、社会设置 平等)、社会设置(包括家庭、教育、宗教、 政府等)、社会环境与社会变迁等内容。 )、社会环境与社会变迁等内容 政府等)、社会环境与社会变迁等内容。
(二)奥地利学派的犯罪学概念 代表人物:汉斯·格罗斯、格拉斯贝尔格、塞利格。 明确区分刑法学与犯罪学,即:
规范方面 属于刑法学的范畴。 属于刑法学的范畴。
犯罪 现象
事实或实 体方面
属于犯罪学的内容。 属于犯罪学的内容。
犯罪学是一门关于犯罪现象的
原因和同犯罪现象作斗争的科学。 原因和同犯罪现象作斗争的科学。
• 二、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的联系与区别 • 在狭义犯罪学的理论范围内,刑事政策学 与犯罪学处于平等的独立学科地位。 • 这两个学科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犯罪学 不能没有作为犯罪对策的刑事政策学的支 撑,尤其是只研究犯罪现象原因的狭义的 犯罪学,就更是如此。而刑事政策学则不 能没有犯罪学对犯罪原因的研究,否则, 犯罪对策就失去了确切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犯罪原因
1、研究犯罪原因的基本理论,包括犯 罪原因、概念、特性、分类、` 2、犯罪的社会因素。 3、犯罪的主体因素。
(三)预防犯罪
1、预防犯罪的基本理论。 2、犯罪预测。 3、犯罪预防的主体结构及其作用。 4、预防犯罪的措施体系。
第二节
犯罪的概念
一、刑法中的犯罪 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触犯刑法的, 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触犯刑法的, 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有三个特性: 有三个特性: 1、社会危害性 2、刑事违法性 3、应受刑罚惩罚性
二、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区别 刑法学主要是研究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理论,不是犯罪和刑罚这两个现象的本身, 而只有犯罪学才是研究犯罪现象本身的。 刑法学是研究法律的法学,犯罪学是研究 事物规律的科学。
“没有犯罪学的刑 法是个瞎子, 法是个瞎子,没有 刑法的犯罪学是无 边无际的犯罪学” 边无际的犯罪学”。
犯罪学概念的多样性 通过对犯罪学概念的研究,可以大体上了 解犯罪学的基础理论和理论的基本发展方向。 也说明: 1、犯罪学目前尚是一门正处于蓬勃发展中 的不成熟的学科。 的不成熟的学科。 犯罪学具有一定的开放性。 2、犯罪学具有一定的开放性。
பைடு நூலகம்
二、犯罪学的内涵
犯罪学的内涵应当如何确定,也即犯罪学研究对象的 构成要素是什么,也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形成了 如下学说:
第一节 犯罪学的概念
犯罪学的概念是个很复杂的问 因为犯罪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题,因为犯罪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从不同的角度研究犯罪会形成不同 的学科概念, 的学科概念,从而使学科具有不同 的地位和属性。 的地位和属性。
最早使用“犯罪学”这一概念的是 最早使用“犯罪学” 托皮纳尔, 法国人类学家托皮纳尔 法国人类学家托皮纳尔,他于 1879年在巴黎出版的《人类学》 年在巴黎出版的《 年在巴黎出版的 人类学》 中第一次提出了犯罪学的概念, 中第一次提出了犯罪学的概念,意 为研究犯罪行为问题的学科。 为研究犯罪行为问题的学科。
在我国,一般认为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 在我国,一般认为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犯罪 原因及犯罪预防的科学” 原因及犯罪预防的科学”。 这是传统犯罪学的基本内容。 这是传统犯罪学的基本内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