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5年度政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培训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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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20XX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

1.关于开展20XX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

关于开展20XX年度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一、申报条件(一)申报高级政工师应当满足下列素质和能力要求:1.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和工作方法有较深的研究,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理论素养,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在方法上有所创新,思想品德优良,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3.能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有突出的工作业绩;4.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过3篇以上重要报告、文章,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在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以上城市、全国一级社团组织,以及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主管、主办,有公开刊号(含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内部准印证号的内部刊物)的报刊上独立发表2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每篇3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合著的应当是第一作者;(2)在副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全国一级社团组织主办的研讨会上发表、交流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且每篇5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2篇以上;(3)公开出版过个人专著。

报告提交、文章发表和专著出版的时间应为取得中级职称以后,内容应当与思想政治工作相关。

消息类通讯报道不计入参评文章数量,但评审时可以作为工作业绩一并考虑。

(二)学历资历条件1.申报高级政工师应已取得政工师任职资格,且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之一:(1)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政工师任职资格13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0年(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下同);(2)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政工师任职资格5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0年;(3)获得双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含研究生班)后,取得政工师任职资格5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8年;(4)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政工师任职资格2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

关于政工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政工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福建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宣干[1995]111号各地(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各地(市)、县委宣传部、企业政工职称办、省直有关厅(局、委、办、总公司):根据省职改领导小组、省人事局《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福建省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的若干规定》(闽职改字[1993]18、19号)的文件精神和全国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关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工作转入经常化的意见》(企政职[1993]3号)以及国务院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企业政工队伍的实际状况,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评聘范围和对象凡现在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经企业推荐可申报评审相应职务任职资格。

具体评聘对象为:l、企业党委的负责人,组、宣、办、研究、统战等部门和纪委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2、专职党总支、党支部书记;3、在行政系列宣传、宣教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4、企业工会的负责人,宣教、组织、研究、女工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5、企业共青团组织负责人和宣传、组织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6、兼有政工或技术工作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其主要工作岗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二、任职条件评聘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事业;掌握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了解或熟悉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思想作风端正,品德优良,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55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55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55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厅局、各省属高等院校人事(职改)部门:为认真做好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事业单位的高级职称申报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空缺岗位(专业)组织差额申报。

1、事业单位(含中学)有空缺岗位的,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情况,合理确定申报评审职数,由市州、省直厅局、省属本科院校汇总填写《2015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附件1)及《2015年度事业单位政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2)报省职改办。

2、事业单位无空缺岗位的,原则上不得组织申报。

但以下情况可由单位提交专项报告经市州、省直厅局、省属本科院校同意后报省职改办。

(1)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急需紧缺人才,确实需要申报的,由所在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2015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3)、《2015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附件4)。

(2)按照“退多补少”的原则,单位可根据现在岗在聘2016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数,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2015年度事业单位“退多补少”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5)、《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016年底前退休人员花名册》(附件6)。

3、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等方面的权利。

政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政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政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一、政工员政工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常识。

2、了解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正确地宣传教育群众。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必要的基本常识和能力,能从实际出发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完成本职工作。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品德良好。

5、高中(含同等学历)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

大学专科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具备上述条件,表现良好,工作称职,可确认政工员任职资格。

二、助理政工师助理政工师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初步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并联系实际用以指导工作。

2、比较熟悉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能结合实际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3、具备思想政治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知识,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具有一定的从实际出发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

4、严格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品德良好,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影响。

5、高中(含同等学历)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员职务5年以上,表现良好,工作胜任。

大学专科(不含大专专业证书班结业)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具备上述条件,表现良好,工作胜任,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具备上述条件,表现良好,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实习期满,具备上述条件,表现良好,工作胜任,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

三、政工师政工师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理论,并能联系实际,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

2、较好熟悉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3、较好地掌握思想政治工作基本原则,具有从实际出发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具有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的能力。

2015年度工程、政工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2015年度工程、政工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平朔公司
2015年度工程、政工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经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政工2个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综合评审,刘晓明等45人获得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焦迪南等3人获得政工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辛玉霞等30人获得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李慧龙等3人获得政工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将评审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举报。

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7天(2016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形式实名向平朔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25室)反映。

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电话:2050275 附件1:平朔公司2015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人员名单
附件2:平朔公司2015年度政工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人员名单
平朔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9日。

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郑企政职[2010]4号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各委局办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大中型企业(含部分省直企事业单位和中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市政工职称评定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评范围(一)党组织健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二)党组织健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在武装、保卫、老干部、信访、精神文明、文化建设、计划生育、民事调解、人事、监察部门,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含主管以上工作的行政领导)。

(三)小型企业和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不得申报高级政工师以上专业职务,省及省辖市所属处级以下事业单位一般不得申报教授级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个别人才密集单位,需报市职评办并经省职评办批准后方可申报参评。

二、政策依据(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通知》(中办发[1990]8号)(二)《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若干规定》(中宣发文[1990]8号)(三)《河南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法》(2010年修订)(四)《关于完善初中级政工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郑企政职[2004]3号)的有关规定三、申报、审核材料的要求除按《河南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文件资料汇编》中豫企政职办[199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还需提交:(一)所在岗位及主要工作职责证明材料。

大中型企业参评人员证明材料由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其他企事业单位参评人员证明材料由各县(市)区或所属市直委局党委(党组)出具,上述材料必须加盖党委(党组)专用章;(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学历认证报告(认证机构: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地址:河南日报报业大厦23楼2304室;电话:65796015);(四)已评定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获得的其他序列职称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五)可作参评条件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六)可作参评条件的论文获奖证书或刊发载体的原件及复印件;(七)2009年或2010年政工岗位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八)在有效期内的相应等级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2009年或2010年政工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送政工专业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报送政工专业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报送政工专业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一、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的推荐报告(附评审人员花名册,样式附后)一式二份二、主卷材料一套1、封面(附表一);2、《评审高级政工师(政工师、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一份(附表二);注:此表必须为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3、《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份;4、公示材料(附表三);5、群众评议材料一份(附表四);6、单位党组织对被推荐人的考核材料一份(附表五);7、政工专业代表作品复印件(申报高级的还应按作品发表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发表在期刊上的复印时需带有CN刊号的封面、目录、正文,报纸上的需将带有CN刊号的刊头、版面号、正文放大复印);所有复印件均由用人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8、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等;注: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安徽省职称英语和计算机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10号),在申报政工类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考试(古汉语考试)不作必备条件。

9、政工专业下一级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转岗申报需原岗位专业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10、主要获奖(奖励)证书复印件(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11、参评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证明单位性质的相关材料;12、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其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文件证明;13、其他。

三、副卷材料1、《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式二份;2、《评审高级政工师(政工师、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一式十六份(附表二)。

四、报送单位需提供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任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发表作品等原件(审核后退回)。

每份《申报表》均需贴上照片,另单独准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五、填报要求主、副卷材料应统一打印,主卷材料按顺序装订。

其中,业务工作报告不超过1000字,重点突出思想政治工作业绩;组织考核材料不超过500字;群众评议材料不超过200字。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确认陈俊伟等11位企业政工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确认陈俊伟等11位企业政工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确认陈俊伟等11位企业政工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0.07.24
•【字号】莆人社文〔2020〕173号
•【施行日期】2020.07.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确认陈俊伟等11位企业政工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市企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县区人社局:
市企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企业政工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请示》(莆委宣职[2020]5号)收悉。

经研究,批准确认经2019年度莆田市企业政工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通过的陈俊伟等11位企业政工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名单附后)。

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现予公布。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4日

批准确认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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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5年度政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培训考试的通知
2015年01月28日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掌握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相应职责的实际能力;思想品德优良,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

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推荐。

(二)专业年限
1、高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8年;
2、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
4、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5年6月30日。

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6年高校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已评聘非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现在从事政工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政工专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事项
2015年9月12日,下午13:00 –16:30。

13:00 –14:30 《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初级)》
15:00 –16:30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知识(初级)》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事项
考前辅导培训拟安排在2015年6月—8月间举行,具体开班时间地点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通过后获得初级政工师资格证书。

五、报名事项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9日-5月8日 9:00-11:30 13:30-16:00 (国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1、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化人才认证中心
地址:长宁区番禺路396号3楼(番禺路、法华镇路口)
联系电话:52309090*112 王老师
2、上海市工业经济管理进修学院
地址:黄浦区西藏南路1406号
联系电话:63459456 陈老师
(四)现场报名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审核,请考生登陆上海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化人才认证中心()网站下载考试报名表,完整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
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寸、2寸)各1张等相关材料到上述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报名表反面。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收费标准:600元/人(含报名费、考试费、培训费、讲义材料费、证书制作费)
六、考生须知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和2B铅笔用于答题。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一般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考生可登陆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化人才认证中心()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左右,地点为考试报名点。

请考生届时关注上海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化人才认证中心()网站通知或联系报名点确认。

考试合格者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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