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电建(珠海)通用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目的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规范中电建(珠海)通用机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招标行为,保证公平竞争、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保障公司权益、防范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公司所属建设工程的招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项目公司管理的珠海通用机场工程范围内各类建筑工程(除施工总承包外)及零星项目工程等。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的招标”,是指以上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其他业务的招标。

第二节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项目公司董事会是招标活动的最高决策和领导机构。其职责为:

(一)审定项目公司的招标规定和办法;

(二)决定招标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

(三)核准有关招标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负责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工程招标的审批;

(五)任命总经理为项目公司招标工作组组长。

第五条项目公司成立招标工作组,招标工作组对招标金额限额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的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及合同进行审批。

第六条招标工作组的组员由项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合同管理部负责人组成,人数为单数。

招标工作组通过会议方式行使职能,具体职责为:

(一)对限额以上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审批。招标金额超过1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需由招标工作组提出办理意见后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批;

(二)对限额以下进行内部招标的项目进行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备案;对备案有疑问的,要经过招标工作组进行审批。

(三)对“合同管理部门”编写的招标项目评标报告进行备案;

第七条“合同管理部门”为建设工程招标的责任主体和具体实施部门。其职责为:

(一)具体实施项目招标工作,并承担直接责任;

(二)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标底、合同等,并按规定报公司招标工作组进行审批或备案;

(三)签发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

(四)签订合同;

(五)收集、整理招标工作的相关资料并进行资料归档,编写评标报告,并将完整资料交招标工作组备案。

第二章建设工程招标管理

第一节招标方式和范围

第八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内部招标。

公开招标的范围及限额按照《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在限额之下的,可以进行内部邀请和询价方式招标;符合直接委托条件的,可以进行直接委托。

第九条可以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确定受托单位的情况如下:

(一)符合直接委托条件的项目;

(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服务项目(如施工图审查、强制性检测、强制性测绘等);

(三)在限额以内的项目,总承包单位有承揽资质的可以直接委托给总承包单位实施;

(四)其他特殊情况的项目。

第二节招标、评标、定标程序

第十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办理项目招标之前的前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标底、合同文本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第十一条“合同管理部门”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过程文件报招标工作组备案。

第十二条评标小组人员由公司招标小组选定,人数为单数,评标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三条公司内部招标工作流程:

(一)“合同管理部门”按限额规定对需要进行邀请招标、询价招标、直接委托的项目根据项目资料编制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合同文本、拟邀请投标人报公司招标工作组备案;

(二)“合同管理部门”应首选在公司双方股东的施工类单位备选库中选取拟邀请投标人;

(三)“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拟邀请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负责确定招标文件及拟邀请投标人名单,拟邀请投标人数量最少不得少于3家;

(四)“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向拟邀请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和招标文件;

(五)“合同管理部门”组织拟邀请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对拟邀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六)开标。开标由评标小组或工作人员主持,指派专人负责作好开标记录,并由评标小组或招标工作人员以及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案;

(七)评标。评标小组或招标工作人员以及监督人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出具评标报告并实名签字;

(八)定标。评标小组或招标工作人员以及监督人员应依据招标方案评定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

(九)“合同管理部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告知其他投标人。

(十)“合同管理部门”将进行内部招标项目的过程文件并编写招标报告报项目公司招标工作组备案。

第三节资料归档及管理

第十四条招标活动结束后,“合同管理部门”对下列文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并报招标工作组备案:

(一)招标批准文件、招标方案审批表;

(二)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

(三)合同文本;

(四)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五)评标报告、监督意见;

(六)中标通知书;

(七)投标人名单、评标小组成员名单;

(八)招标项目评标报告以及其他应当存档的文件。

第三章招标工作廉政纪律和管理

第十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珠海市廉情预警管理规定》等规定,项目公司建立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部门”应严格遵守《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公司管理制度,按照招投标各阶段时限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及时公布中标结果。

第十六条项目公司和“合同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信息公开,保证招标工作各环节公平、公正进行,自觉接受监督并严格遵守项目公司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项目公司招标工作组按照分级限额管理的原则负责对企业建设工程招标工作方案进行审批或备案。“合同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项目公司制定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并依实对招标工作中的投诉和违规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处理。

第十九条“合同管理部门”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不得走过场或作虚假记录,搞明招暗定,违者从重处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