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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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0目的为规范设备采购行为,有效降低规模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1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由集团公司及管内单位组织的施工设备招标采购管理。

2 引用标准2.1 总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设备管理规则》(中铁程厂[2003]145号)2.2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中铁九局财[2005]273号)3 术语和定义本办法采用ZTJJ/XGZSC03-2006《行政管理总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4 职责和权限4.1 集团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是本办法的主管领导。

4.2 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是本办法的归口主管部门,负责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制定并监督、指导实施,根据设备采购规模组织相关单位实施采购。

4.3 分、子公司在采购权限内组织本单位的招标采购。

4.4 集团公司设备监察人员负责对管内设备招标采购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5 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5.1 组织机构由集团公司及管内单位组织的招标采购应成立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应包含以下人员:本单位设备、财务、技术、安全负责人,设备专业工程师、设备操作者,必要时可外聘专家参加。

5.2 适用招标采购设备范围5.2.1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设备采购应采用招标方式a) 购置设备单台价值在50万元以上或在同一供方采购的批量设备总价在100万元以上;b) 设备供方不少于3家;c) 不同供方设备性能价格具有可比性。

5.2.2 根据所需设备的实际情况,可降低上述规定的金额底线。

5.2.3 对于不符合招标条件的设备采购,应尽量采用议标方式采购。

5.2.4 对于利用贷款或其他外部资金的设备购置,应遵照出资方的规定办理。

5.3 招标采购程序5.3.1 招标准备a) 按照权限办理固定资产购建审批手续。

b) 成立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制定招标采购纪律。

c) 进行市场调查,充分了解设备供方的资质、经营许可,产品价格、功能、质量、供货期、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5.3.2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a) 招标邀请函。

建设工程项目中的设备采购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中的设备采购管理

浅谈建设工程项目中的设备采购管理摘要:工程设备采购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投资项目中设备费占整个项目投资具有一定的比例,因此对设备采购进行有效的管理,是建设单位控制投资,降低项目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

关键词:工程设备采购;招标;询价;供应商管理引言:建设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直接影响整个工程质量、项目投资以及今后的项目运行,大力推进工程设备招标、询价采购,提高设备质量和运营效率,降低设备采购成本,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介绍了建设项目工程设备采购的流程,明晰了设备采购各阶段的重要环节,为设备采购提供了参考。

1、设备采购方式工程设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货比三家”的原则,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以合理的价格和可靠的供货来源,获得所需的设备及有关服务。

设备采购主要有三种方式:招标采购、直接采购和询价询价。

1.1设备采购的控制标准:(1)保证采购充分竞争,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2)设备合理配置,避免对设备性能的过度要求。

(3)结合工程进度、汇率波动,选择合理的采购时机和币种。

1.2招标采购:适用于大宗货物、永久设备、标的金额较大、市场竞争激烈等。

1.3直接采购:适用于所需货物或设备仅有唯一来源,为使采购的部件与原有设备配套而新增购的货物;负责工艺设计者为保证达到工艺性能或质量要求而提出的特定供货商提供的货物;特殊条件下为了避免时间延误而造成更花费钱财的货物;无法进行质量和价格等比较的货物等。

1.4询价采购:适用于现货价值较小的标准设备、制造高度专门化的设备等,主要通过竞价、审价的方式。

2、设备采购基本流程工程设备采购工作是项目管理的核心之一。

设备采购工作包括从建立组织开始,经采买、催交、监造、检验,直到最后一批产品通过检验为止的全部工作。

2.1编制采购计划在熟悉市场和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建设单位编制设备采购计划,明确订货清单发出、合同签约、资料返回、设备交货、设备安装时间和采购方式。

2.2供应商资信调查调查供应商的资质、体系认证、技术水平和技术优势;用户业绩、财务状况、产品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集成能力、供应和服务能力;供应商的分布、地理位置、交通运输等情况,并认真组织技术交流。

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的招标工作,切实做到项目招标工作高效、安全、透明,招标活动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北京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北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各有关组织机构以及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发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招标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招标范围及方式第四条招标范围凡列入公司经营计划(本办法中指公司专项技术改造计划、更新改造计划、固定资产大修计划及节能减排计划等)需要实施,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设备采购和建设工程项目,均应按照本办法进行招标采购。

1。

建设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本办法中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

第五条招标方式招标方式一般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二种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六条招标组织方式招标组织方式一般分为委托招标和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是指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的招标活动;自行招标是指招标人依法自行组织办理的招标活动,通常招标人要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第七条根据规定需要上级部门或中国北车进行招标审核的项目,应该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将项目招标范围和方式等有关招标的内容一并报送核准,并按照批复的招标实施方案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活动。

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的招标工作,切实做到项目招标工作高效、安全、透明,招标活动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北京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北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各有关组织机构以及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发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招标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招标范围及方式第四条招标范围凡列入公司经营计划(本办法中指公司专项技术改造计划、更新改造计划、固定资产大修计划及节能减排计划等)需要实施,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设备采购和建设工程项目,均应按照本办法进行招标采购。

1.建设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本办法中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

第五条招标方式招标方式一般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二种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六条招标组织方式招标组织方式一般分为委托招标和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是指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的招标活动;自行招标是指招标人依法自行组织办理的招标活动,通常招标人要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第七条根据规定需要上级部门或中国北车进行招标审核的项目,应该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将项目招标范围和方式等有关招标的内容一并报送核准,并按照批复的招标实施方案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活动。

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3月1日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建设工程重要材料、设备(以下简称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郑州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市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应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

交易中心应当遵守国家、省及本市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材料和设备的招投标,并提供良好的服务。

鼓励建设和施工单位使用市建委认定的节能新材和技术含量高的新设备。

第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其有关的重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必须按品种分别进行招标。

必须进行招标的重要材料包括建筑钢材、水泥、各类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及外加剂、建筑门窗(含型材及配件)、建筑防水材料、建筑给排水管材及用水器具、建筑涂料及粘结剂、散热器、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内外墙、地砖)、建筑石材。

必须进行招标的重要设备包括电梯、配电设备(含电线电缆及开关)、防火消防设备、锅炉暖通及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防盗设备、楼宇自动化设备、立体停车库、擦窗机。

市建委对上述品种进行调整时,须及时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六条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重要材料和设备应当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一)、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单台重要设备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重要材料和设备;(三)、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项规定,但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四)、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中,政府投资或国家融资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工程发包、材料设备采购、勘察设计、监理委托等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

工程发包、材料设备采购、勘察设计、监理委托等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有效控制投资成本,降低投资风险。

2、在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下,选择满足公司工期、质量、成本要求的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合作单位,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

3、明确公司各部门在招标工作中的职责,提高公司运作效率、运作质量。

4、做到招标文件等资料妥善保管。

1、工程类:土建安装工程、装饰工程、景观工程、配套工程等项目的承包商确定。

2、材料类:各种甲供及甲限材料、设备供应商确定。

3、其它类:规划设计、勘察、监理、检测及工程咨询等合作单位的确定。

注:专业垄断项目除外。

根据招标项目规模、特点、市场情况等可采取各分部份项招标或者分不同阶段招标或者一并一次招标等不同招标方案,如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装饰工程带案招标等等。

招标方式根据确定的招标方案及合同估价额度,原则规定如下:1、勘察、设计、监理、检测及工程咨询合同估价30 万元以上,工程承包及材料设备供应合同估价在50 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公开邀请招标方式。

2 、合同估价低于上述数额的可采用议标方式。

招标工作组织机构及各部门管理职能(一)、招投标工作组织机构房地产公司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1、组长:房地产公司总经理2、副组长:房地产公司主管副总3、成员:(1)工程部(项目部):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相关专业工程师(2)预算部:部门经理及相关专业预算员(3)材料部:部门经理及相关专业材料员(4)规划设计部:部门经理及相关专业技术主管(二)、各部门管理职能1、工程部(项目部):(1) 依据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工程项目招标计划;(2) 提供招标项目基本资料,具体包括:·投标单位情况: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资信证明、质量体系认证书、生产许可证、准用证、检验报告、售后承诺、业绩等。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开、竣工日期、质量标准、技术要求、验收标准等。

大宗物资和大型设备采购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和大型设备采购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和大型设备采购及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公司项目大宗物资和大型设备(10万元及以上)采购管理及工程项目(10万元及以上)管理,降低成本,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管理机构构成及职责成立项目招投标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大宗物资和大型设备采购及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小组构成及职责如下。

2.1管理小组构成及职责2.1.1人员构成组长:成员:根据招投标内容由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2.1.2职责组长:负责项目大宗物资和大型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组织及过程管理工作。

成员:参加承包商资质审核、询价、比价;参加技术交流、方案审核、承包商实力及业绩考察;参加采购及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及议标工作;参加设备制作过程质量管控、关键环节监造及出厂检测和验收;参加技术协议审核工作;参加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 相关管理要求3.1采购计划管理3.1.1由技术工艺组根据总指挥要求、项目工艺调整需要及设计要求,形成相关技术条件及采购计划报总指挥批准后,OA转发给管理小组组长。

3.1.2由管理小组组长组织人员根据技术条件及采购计划完成提报所需的工作内容(包括设备选型、供应商资质审核、询价、比价、组织技术交流、前期考察及招标等内容)。

3.2 采购管理与工程管理管理小组根据所需采购物资、设备的条件状况(包括供货周期、供货地点、供应商情况、采购数量等因素)及工程项目状况,确定采用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

3.2.1招投标管理(1)由行政管理组负责形成招标文件,报管理小组组长审核,通过后,发给入选的承包商, 由管理小组组长根据项目的需要确定招投标时间及参加招标会相关人员,并组织召开招标会。

(2)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在招标会上,现场公开拆封,当场唱标;如需收取投标保证金,则提前由财务人员收取。

(3)唱标结束后,由管理小组组长组织人员开始评标,在评标过程中可就标书内容分别向投标承包商进行询问。

(4)评标完成后由管理小组组长组织人员研究形成最终意见,确定第一中标单位和第二中标单位,经总指挥批准后向所有投标单位公开宣布结果。

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设备和材料采购

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设备和材料采购

Word版,可自由编辑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设备和材料采购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的招标行为,加强对招标投标行为的监督,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并有效利用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一顺驰中国华北集团所属各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配套工程;修缮工程;设备和大宗物资材料采购等合作方的确定一律按本办法的招标程序执行。

二小型工程、零星工程包括:围墙、大门、自行车棚等以及经主管副总以上领导同意后的特急工程,由项目部组织招标或比价,详细资料报成本部运营部备查,由成本部监督执行。

三对于专业垄断及不适于招标的业务操作,需由项目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报主管副总审批,详细资料报成本部运营部备查,由成本部运营部监督执行。

四招标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邀请议标等方式进行。

三、职责及管理的实施一招标原则及要求1、各项招标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竞争和综合评定、择优定标的原则。

2、每项招标工作原则上有不少于三家投标单位参加竞标;投标前要对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

3、凡属于集团甲控、甲供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必须在集团圈定的范围内利用分公司二次招标的形式选定。

凡材料、设备档次差异较大或集团甲控、甲供材料、设备范围内不能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执行本招标程序并提前到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4、评标应以方案可行、质量可靠、技术先进、报价合理和售后服务优等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5、严格招投标纪律。

各级领导干部及主管建安工程、装修工程和材料设备采购人员的配偶、子女和亲属应回避竞标;参加招标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不经招投标或集体讨论而指定施工供货单位;严禁明招暗定,招标走过场的行为。

对违反规定者,特别是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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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侧重于商务部分评标。资产管理部、技术中心、技术改造办公室、使用单位等部门推荐的评委一般侧重 于技术部分评标。
第四章 设备采购招标程序 第十一条 委托招标项目的发标、开标、评标 对于委托招标的项目,由招标工作组负责配合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并进行招标工作。 发标、开标、评标等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 法规组织进行。 第十二条 自行招标项目的发标、开标、评标 对于自行招标项目,由招标工作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工作。 (一)编写技术规格书 技术中心应组织使用单位,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和产品的技术、质量要求,明确拟采购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 等基本要求,编制技术规格书,经技术中心主管领导、主管副总工程师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规划发展 部、资产管理部作为开展下一步招标工作的基础。 (二)编写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工作组负责编写,经招标工作组组长审核同意后发出。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知:包括评标方法和标准、编制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和投标有 效期。 2.合同主要条款及协议书格式。 3.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投标函及附件、履约担保证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说明。 4.投标价格要求及其计算方法。 5.技术条款:包括招标项目范围、性质、规模、数量、标准和主要技术要求及交货或者提供服务时间。 6.图纸或者其它应当提供的资料。 7.其它应当说明的问题。 国际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可以规定投标文件使用多种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不同文本之间有歧义的,应当 以中文文本为准。 (三)发出招标文件 招标工作组负责以书面的形式,提前向具有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合格的供应方发出招标邀请函和招标文 件。 (四)收回投标文件和开标 招标工作组负责收回投标文件并组织开标。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 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招标工作组成员及各投标单位代表参加开标会,开标过程 应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 (五)评标 1.招标工作组将开标结果分类上报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评标。 2.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 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 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3.评标委员会将评标过程指派专人做好记录,形成评标意见,并提出推荐中标单位建议,经全体成员签字确 认后,形成评标报告。 第十三条 定标 (一)评标报告由公司主管基建设备的副总经理审核批准,确定中标单位。10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公司 主管基建设备的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确定中标单位。 (二)评标报告由资产管理部负责保存并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归档。 第十四条 发布中标结果 (一)对于委托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程序公示后,向中标单位发布中标通知书。 (二)对于自行招标的项目,由招标工作组负责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中标单位、中标项目、中标价格。 (四)资产管理部负责将中标通知书收集备案并及时归档。
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的招标工作,切实做到项目招标工作高效、安全、透明,招 标活动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北京市招标投标 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 中国北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招标工作组成员及各投标单位代表参加开标会,开标过程 应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
6.自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定标 (1)招标工作组将开标结果分类上报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办法,负责组织评标、定标。 (2)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 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 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3)评标委员会负责确定推荐中标单位,并将评标过程指派专人做好记录,形成评标意见,经全体成员签 字确认后,形成评标报告。 (4)评标报告经主管基建设备副总经理审核同意后,确定中标单位。10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经主管基建 设备副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确定中标单位。 (5)评标报告由资产管理部负责保存并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归档。 第十九条 发布中标结果 (一)对于委托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程序公示后,向中标单位发布中标通知书。 (二)对于自行招标的项目,由招标工作组负责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中标单位、中标项目、中标价格。 (四)资产管理部负责将中标通知书收集备案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条 合同签订 由资产管理部负责与中标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天内完成,并及时按要求在 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各有关组织机构以及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发 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招标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招标范围及方式
第四条 招标范围 凡列入公司经营计划(本办法中指公司专项技术改造计划、更新改造计划、固定资产大修计划及节能减排计 划等)需要实施,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设备采购和建设工程项目,均应按照本办法进行招标采购。 1.建设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本办法中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 工程。 第五条 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一般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二种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六条 招标组织方式 招标组织方式一般分为委托招标和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是指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的招标活动; 自行招标是指招标人依法自行组织办理的招标活动,通常招标人要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第七条 根据规定需要上级部门或中国北车进行招标审核的项目,应该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 将项目招标范围和方式等有关招标的内容一并报送核准,并按照批复的招标实施方案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进行 招标活动。 对经核准的招标范围和方式等做出改变的,应当请示上级部门或集团公司同意才可进行。 第八条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 3 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和中国北车有关要求, 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应该委托有资质的招标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1.建设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或 10 万美元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导及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制定招标方案,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组织建立评标委员会,组织召集开标、评标会议等。 (三)评标委员会 职责:按照评标办法,组织进行专业评议,并形成评标报告和中标单位推荐意见。 评标委员会的建立: 对于委托招标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在网上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组成评标
设计等工作。 3.负责组织进行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建设工程的标底。 5.负责组织进行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的招标工作。 6.负责组织与中标方签订技术协议、商务合同。 (二)技术中心 1.根据使用单位和生产实际的需要,负责提出设备的技术规格书和建设工程的技术(工艺)方案及要求。 2.参与招标文件的制订和评标工作。 3.根据拟采购设备的加工对象,与供方进行技术交流、协商,确定技术协议。 (三)规划发展部 1.参与建设工程标底的制定工作。 2.参与招标文件的制订和评标工作。 3.负责合同条款的审定及法律适用性的审核工作。 (四)技术改造办公室 1.参与技术改造项目中建设工程标底的制定工作。 2.参与技术改造项目中招标文件的制订和评标工作。 (五)审计监察部 1.参与基建工程标底的制定工作。 2.参与评标工作。 3.负责对合同进行审计,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六)财务部 负责招标采购所需资金的调剂、保证资金需求。 第十条 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主管基建设备副总经理、公司主管经营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成员:规划发展部、技术改造办公室、审计部、技术中心、财务部、资产管理部等部门第一管理者。 职责: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招标工作组 组长:公司主管基建设备的副总经理 副组长:资产管理部第一管理者 成员:规划发展部、技术改造办公室、审计部、技术中心、财务部、使用单位以及资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领
第十五条 合同签订 资产管理部负责组织技术中心、使用单位以及公司其它有关部门与中标方签订技术协议、设备采购合同。技 术协议与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天内完成。
第五章 建设工程招标程序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招标的条件 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且已获得批准。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建设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满足招标需要的文件和技术资料。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招标的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需要履行审批、审核程序的建设工程,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办理前期手续。 一般建设工程招标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勘察、设计单位招标。在项目取得《规划意见书》和项目计划后组织进行。 2.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招标。在取得项目《规划许可证》及相关文件后组织进行。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程序 (一)对于委托招标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织招标活动,公司招标工作组负责配合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工作。 发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等 法律法规组织进行。 (二)对于自行招标项目,发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由招标 工作组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组织进行。 1.编写技术(工艺)方案 技术中心应组织各有关部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明确拟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及要求,编写技术(工艺)方 案,经技术中心主管领导、主管副总工程师审核,并报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规划发展部、资产管理部作为开展 下一步招标工作的基础。 2.编写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工作组负责编写,经招标工作组组长审核同意后发出。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知:包括评标方法和标准、编制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和投 标有效期。 (2)合同主要条款及协议书格式。 (3)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投标函及附件、履约担保证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说明。 (4)投标价格要求及其计算方法。 (5)技术条款:包括招标项目范围、性质、规模、数量、标准和主要技术要求及交货或者提供服务时间。 (6)图纸或者其它应当提供的资料。 (7)其它应当说明的问题。 3.制定标底 建设工程的标底采用定额或工作量清单方式制订。招标工作组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和具体要求,组织公司内 部有关单位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制定。 4.发出招标文件 招标工作组负责以书面的形式,提前向具有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合格的承包方发出招标邀请函和招标文 件。 5.收回投标文件和开标 招标工作组负责收回投标文件并组织开标。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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