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人员合同1

劳务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劳务工):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聘用并派遣乙方在从事塔吊、司机,司索等工作。

二、试用期:

1.经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签定合同之日2015 年10 月15 日起,至2015

年11 月15 日,为试用期(壹个月).

2.在试用期内,乙方要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若违反甲方制定的规

章制度和纪律,或因违反操作规程.操作不当,出现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因工作态

度恶劣给甲方信誉上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且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将乙方开除。

三、合同期:

1、试用期完满后(壹个月).甲方将和乙方履行合同期。

2、合同书为试用期满后2015 年11 月15 日至日2016 年11 月15 日,合同有效期为壹年。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有违反合同内容和甲制定的规章制度。或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泄露甲方机密,损害甲方信誉行为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

律责任,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并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四、作息时间要求:

1、乙方每日上下班时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告知乙方。乙方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乙方有事必需提前一天请假,写好假条,班长,项目经理及办公主任签字报批。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乙方病假按年累计七天计算,甲方在乙方病假七天里按乙方基本工

资80%给付工资。超过七天甲方不在付给乙方工资。

3、乙方无有施工任务时要按时到甲方签到,早九时,午十五时,

4、乙方无故不上岗工作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日累积应发工资。

5、节假日甲方将按国家法定假休,如有特殊情况甲方另行安排,乙方要坚决执行。

五、工资待遇:

1、乙方的试用期工资/ 元/月。

2、合同期乙方标准工资2030元/月

3、周六按国家标准支付加班费,支付额为747元/月

4、基本福利:高空高温津贴150元/月(高温津贴:每年6月至10月按月计发)。

5、甲方每月月底前为发放上一月工资时间,如遇甲方资金周转困难,延期30日内支付工资,乙方应理解和认可。

六、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乙方对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社会保险:

1、乙方因工伤残、死亡的,按《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2、经协商,甲方为乙方办理工伤、合作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为2030 元,投保费用由双方按相关保险条例承担,乙方承担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交。

八、劳动纪律:

(一)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岗位,不串岗聊天。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积极维护和促进工友之间的团结与和谐。

(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保证安全生产。

(三)尽职尽责按时完成甲方和现场项目部规定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甲方与用工单位的材料、机具设备和财产,做到讲文明工作、讲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五)乙方应遵守工地住房、用水用电、食堂管理等规定,讲卫生、讲文明、保持宿舍整洁。严禁私接电源、生火做饭、留宿异性。

(六)遵纪守法,严禁打架斗殴、以强欺弱。不偷盗公私财物,防火防盗。

(七)乙方在工作中被施工单位投诉,罚款10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发。

(八)乙方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条件下,私自对外务工,出现的事故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公司并对当事人扣发当月工资50%及当月奖金,并视情节予以开除。

(九)对发生的工伤事故,甲方有权对事故责任认定,并对当事人的责任认定情况进行相应的罚款。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文本,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2)乙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包括隐瞒疾病史,提供假证等);

(3)严重违反第八条约定的劳动纪律的;

(4)乙方携带家属小孩住在公司租的宿舍及工地宿舍的;

(5)有黄、赌、毒、偷盗、酗酒闹事或打架斗殴行为并负主要责任的;

(6)有意浪费材料或非有意但经制止仍不改正的;

(7)操作技术水平低,工作责任心差,造成机械事故维修或材料损失在300元以上的。

(8)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章作业的;

(9)有意损坏建筑成品或公私财物的;

(10)有旷工行为或擅自离岗超过二天的;

(11)有政治、经济、刑事、计划生育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

(12)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影响极坏应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以下情况之一者,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天);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四)劳动合同终止: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2)乙方所从事的工种作业完成或主要工作基本完成。

(3)因外界因素影响,乙方所作业的工程项目宣告停工;

(4)工程正式交验收。

(五)除本条第三款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入辞工程序,如乙方单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离岗,甲方将停发其当月工资并有权对乙方提出公诉和经济赔偿。

十、其它补充事项:

1、乙方明确表示对甲方及现场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有完整的了解,愿意服从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的工资待遇等由甲方负责,其标准由甲方现场按不同岗位分别制定,乙方对此明确表示接受和认可。

3、乙方严重违反施工现场规章制度,视为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范围,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4、乙方如在工作岗位中,故意或过失造成施工现场或第三方利益损害的,由本人负责。需要赔偿经济损失的,乙方及担保人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如被安排从事司机及特殊岗位工作,除本人应持有驾驶证和持特殊工种操作证外,还须取得甲方安全部门考核同意方可上岗,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

1、乙方工作岗位甲方拥有完整从事调动权,乙方不得拒绝,否则视为乙方自动离职,甲方无需经济补偿金。

2、工作时间甲方根据公司需要调整公休日,乙方同意甲方工作时间安排。

3、工资发放约定:乙方每月签署领工资时须仔细核对,如有任何异议,请领取之日起三天内通知会计部,逾期双方互不补欠互不追究。

4、如本合同系续签劳动合同,则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的工资及待遇均已全部结清,

双方不存在差欠等事项,双方互不追究。

5、乙方保证本合同及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均真实有效,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亦应当赔偿。

6、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手写部分不得涂改,如涂改视本合同失效。

7、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或省规定执行。

十二、争议处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自双方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和权利或合同终止、解除后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双方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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