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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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指用于评价建筑物对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以及其可持续性水平的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1. 环保性:评估建筑物对环境的影响,包括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废物管理、室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建筑物应使用节能设备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使用低水耗设备,采用可回收材料等。

2. 建筑材料:评估建筑材料的环境友好性和可持续性。

建筑物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如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涂料和地板材料,以减少对室内空气质量的污染。

3. 水资源管理:评估建筑物对水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情况。

建筑物应采取节水措施,如安装节水器具,收集雨水用于灌溉等,以减少对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4. 能源效率:评估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

建筑物应具备高效的绝缘材料和设备,以减少能源的消耗。

同时,建筑物应设计合理的采光系统和通风系统,以减少对人工照明和空调系统的需求。

5. 社会可持续性:评估建筑物对社区和社会的影响。

建筑物应考虑到周边环境和社会需求,如周边生态系统、社区健康和可达性等。

此外,建筑物应提供舒适和安全的室内环境,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6. 可持续运营和维护:评估建筑物在使用期间的管理和维护情况。

建筑物应制定合理的管理计划,包括能源和水资源的监测和维护,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此外,建筑物应提供培训和教育,以帮助用户更好地理解和使用绿色建筑设施。

总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为了推动建筑业向环境友好、经济可持续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而制定的。

通过符合这些标准,建筑物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提高能源效率,改善室内空气质量,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绿色建筑是指在设计、建造、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建筑的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适应性的建筑。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是评价绿色建筑的标准,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

1. LEED(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绿色建筑评价标准LEED是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USGBC)制定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全球最为广泛使用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之一。

LEED标准主要评价建筑的能源与大气、水资源、材料与资源、室内环境质量、创新与设计过程等方面。

2. BREEAM(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Methodology)绿色建筑评价标准BREEAM是英国建筑研究所(BRE)制定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全球最早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之一。

BREEAM标准主要评价建筑的能源与大气、水资源、材料与资源、土地使用与生态、污染与废弃物、健康与舒适等方面。

3. WELL Building Standard绿色建筑评价标准WELL Building Standard是美国Green Building Certification Inc.(GBCI)制定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全球第一个专注于建筑室内环境健康的评价标准。

WELL Building Standard主要评价建筑的空气、水、营养、光线、运动、舒适等方面。

4. China Green Building Evaluation标准中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由中国建筑学会制定的,是我国绿色建筑领域的权威标准。

该标准主要评价建筑的能源与环境、资源与材料、室内环境、运营与管理等方面。

总的来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评价绿色建筑的重要依据,不同的标准在评价的方面和标准要求上有所不同,但都致力于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建筑的环境适应性和资源利用效率。

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设计、建造、使用和拆除全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建筑物的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并且提供一个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

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对建筑物的可持续性进行评价的标准,旨在推动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首先,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建筑的选址和规划提出了要求。

建筑选址应尽量选择在已有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减少对原有生态环境的破坏。

同时,建筑规划要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和水资源的占用,保护生态环境的完整性。

其次,在建筑设计和施工阶段,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建筑应尽量采用可再生资源和环保材料,减少对非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减少建筑过程中的能耗和排放。

建筑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建筑垃圾的产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另外,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建筑的节能和环保设施提出了要求。

建筑应具备高效节能的设施和系统,如太阳能利用系统、雨水收集系统等,以减少对外部能源的依赖。

同时,建筑应具备良好的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室内空气的新鲜和清洁,减少对居民健康的影响。

最后,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建筑的运营和维护提出了要求。

建筑应具备高效的能源管理系统,定期对建筑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建筑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

同时,建筑的使用者也应具备环保意识,合理利用建筑资源,减少能源的浪费和排放。

总之,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对建筑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指导,它不仅是对建筑业的一种规范,更是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倡导。

通过遵循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可以推动建筑业向着更加环保、节能、健康的方向发展,为山东省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指根据山东省的地理环境、气候特点、资源状况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对建筑项目进行评价和认证的一系列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制定旨在推动建筑行业向着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展,促进建筑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升建筑环境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要求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标准,尽量采用可再生资源和回收利用的材料,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降低建筑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其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提出了要求。

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特点,采用节能、保温、隔热等技术手段,减少能源的消耗。

施工过程中要求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对环境的破坏。

另外,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还对建筑的运行和维护提出了要求。

建筑应设计合理的节能系统,包括采用太阳能、地源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建筑的维护管理应科学合理,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减少资源的浪费。

总的来说,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一个全面的评价体系,涵盖了建筑的各个环节。

通过严格的评价和认证,可以促使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技术创新,提高建筑的品质,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建筑业者应深入理解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其作为建筑设计和施工的重要依据,积极采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技术手段,推动建筑行业向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变。

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绿色建筑的宣传和推广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建筑业者和业主参与到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中来,共同推动山东省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业者和政府部门应共同努力,加强合作,促进绿色建筑理念的深入人心,推动建筑行业向着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迈进。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是指在设计、建造和运营过程中,最大程度地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提高室内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益的建筑。

为了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下文将从可持续性、能源和水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等方面论述绿色建筑的评价标准。

一、可持续性可持续性是绿色建筑的核心价值。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环境保护: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要求建筑材料的来源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避免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材料。

同时,建筑在施工过程中应减少对周边环境的破坏,降低建筑废弃物和污染物的排放。

1.2 资源利用效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鼓励建筑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地减少资源消耗。

包括但不限于节约用水、节约能源和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

1.3 生态保护: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要求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

建筑应尽可能地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提供适宜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包括绿化和生态廊道等。

二、能源和水资源利用节约能源和水资源是绿色建筑的重要目标之一,相应的评价标准应包括如下内容:2.1 能源效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鼓励采用能源高效的建筑设计和装备,包括建筑外墙保温、高效照明装置、太阳能利用等。

建筑在运营阶段应具备能源监测和管理系统,以实时监测和优化能源使用。

2.2 太阳能利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鼓励建筑在适宜的情况下利用太阳能进行供热、供电和照明等。

建筑应考虑方位、窗户面积和太阳能系统设计等因素,最大程度地利用太阳能资源。

2.3 水资源管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要求建筑在设计和运营中充分考虑节约用水,包括采用节水器具,收集和利用雨水,建立水资源监测系统等措施。

三、室内环境质量绿色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对居住者的健康和舒适度有着重要影响。

因此,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包括如下内容:3.1 室内空气质量: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要求建筑在设计和运营中保证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采用有效的通风、过滤和净化设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积累。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

条文3.1.3 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

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定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创新的实质是企业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

通过技术创新构建企业的核心能力,企业只有拥有核心能力,才能产生强大的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优势。

第十二条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保温材料进场后,应远离火源。

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完全覆盖。

(二)需要采取防火构造措施的外保温材料,其防火隔离带的施工应与保温材料的施工同步进行。

(三)可燃、难燃保温材料的施工应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宜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

未涂抹防护层的外保温材料高度不应超过3层。

(四)幕墙的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设施的支撑构件,其电焊等工序应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

确需在保温材料铺设后进行的,应在电焊部位的周围及底部铺设防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

(五)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温材料上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热粘结法施工。

(六)施工用照明等高温设备靠近可燃保温材料时,需要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七)聚氨酯等保温材料进行现场发泡作业时,应避开高温环境。

施工工艺、工具及服装等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并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九)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工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衡量门窗性能的指标衡量门窗性能的指标包括四个方面:隔热保温性能;阳光得热性能;采光性能; 空气渗漏的防护性能等。

什么是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建筑行业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建筑行业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建筑行业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第一章绿色建筑评价概述 (3)1.1 绿色建筑的定义与意义 (3)1.1.1 绿色建筑的定义 (3)1.1.2 绿色建筑的意义 (3)1.1.3 国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 (3)1.1.4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 (4)第二章建筑设计评价 (4)1.1.5 设计理念 (4)1.1.6 设计目标 (4)1.1.7 建筑形态与布局 (5)1.1.8 围护结构设计 (5)1.1.9 可再生能源利用 (5)1.1.10 室外环境设计 (5)1.1.11 室内环境设计 (5)1.1.12 废弃物处理与循环利用 (5)第三章结构与材料评价 (6)1.1.13 结构安全性评价 (6)1.1.14 结构耐久性评价 (6)1.1.15 绿色建材选用原则 (6)1.1.16 绿色建材评价标准 (7)1.1.17 材料循环利用原则 (7)1.1.18 材料循环利用措施 (7)第四章节能评价 (7)1.1.19 概述 (8)1.1.20 能源利用效率的定义与计算方法 (8)1.1.21 能源利用效率的影响因素 (8)1.1.22 概述 (8)1.1.23 建筑节能设计原则 (8)1.1.24 建筑节能技术措施 (8)1.1.25 建筑节能实施策略 (9)1.1.26 概述 (9)1.1.27 节能效果监测 (9)1.1.28 节能效果评价 (9)第五章节水评价 (9)1.1.29 设计原则 (9)1.1.30 设计内容 (10)1.1.31 雨水收集 (10)1.1.32 雨水利用 (10)1.1.33 评价方法 (10)1.1.34 评价标准 (10)第六章环境保护评价 (11)1.1.36 评价原则 (11)1.1.37 评价内容 (11)1.1.38 评价方法 (11)1.1.39 评价标准 (11)1.1.40 评价目的 (11)1.1.41 评价原则 (11)1.1.42 评价内容 (12)1.1.43 评价方法 (12)1.1.44 评价标准 (12)1.1.45 评价目的 (12)1.1.46 评价原则 (12)1.1.47 评价内容 (12)1.1.48 评价方法 (12)1.1.49 评价标准 (13)第七章室内环境评价 (13)1.1.50 评价目标 (13)1.1.51 评价方法 (13)1.1.52 评价指标 (13)1.1.53 评价要求 (13)1.1.54 光环境评价 (14)1.1.55 声环境评价 (14)1.1.56 评价目标 (14)1.1.57 评价方法 (15)1.1.58 评价指标 (15)1.1.59 评价要求 (15)第八章绿色建筑运营管理评价 (15)1.1.60 制度概述 (15)1.1.61 制度内容 (15)1.1.62 技术概述 (16)1.1.63 技术内容 (16)1.1.64 经济效益 (16)1.1.65 社会效益 (16)1.1.66 环境效益 (16)第九章社会效益评价 (16)1.1.67 社区参与 (17)1.1.68 共建机制 (17)1.1.69 绿色建筑教育 (17)1.1.70 绿色建筑宣传 (17)1.1.71 社会影响力 (17)1.1.72 贡献 (18)第十章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与实施 (18)1.1.73 评价体系框架 (18)1.1.74 评价指标体系 (18)1.1.76 评价工具 (19)1.1.77 政策体系 (19)1.1.78 法规体系 (19),第一章绿色建筑评价概述1.1 绿色建筑的定义与意义1.1.1 绿色建筑的定义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及拆除等全过程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室内环境质量、人性化设计等多方面因素,实现建筑物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的建筑。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清华大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 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恒大集团 江苏省绿色建筑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刘加平 王建国 俞滨洋 毛志兵 娄宇 沈迪 李迅 杨仕超 李百 战 赵锂 陈琪
1总则 1.0.1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满足人 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绿色性能的评价。
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 和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 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 年 3 月 13 日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378-2019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 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8]164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 验,参考有关国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健康、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绿色建筑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评价对象应落实并深化上位法定规 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绿色发展要求;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建筑所属工程项 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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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组二〇〇五年十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说明一、编制背景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同时增加环境负荷。

据统计,人类从自然界所获得的50%以上的物质原料用来建造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备。

这些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又消耗了全球能量的50%左右;与建筑有关的空气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等占环境总体污染的34%;建筑垃圾占人类活动产生垃圾总量的40%。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是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建筑领域的结果,将成为未来建筑的主导趋势。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绿色建筑的研究,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在绿色建筑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和评价体系,有的已着手研究编制可持续建筑标准。

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和人均资源等条件不同,对绿色建筑的研究与理解也存在差异。

我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提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主要内容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环境保护,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讲,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与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提法不同,内涵相通,具有某种一致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建筑理念。

我国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量都严重不足,同时我国的消费增长速度惊人,在资源再生利用率上也远低于发达国家。

我国各地区在气候、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民俗文化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

中国现有建筑总面积400多亿平方米,预计到2020年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

在我国发展绿色建筑,是一项意义重大而十分迫切的任务。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反映建筑领域可持续发展理念,对积极引导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促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及《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资源节约今明两年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建科[2005]98号)中均提出了完善资源节约标准的要求,并提出了编制《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标准的具体要求。

二、编制原则1、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

2、重点突出“四节”与环保要求。

3、体现过程控制。

4、定量和定性相结合。

5、系统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三、编制情况根据建设部建标标函[2005]63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国家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城市建设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借鉴国外同类标准,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召开了专家研讨会,开展了《标准》试评工作,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四、标准简介《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

《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六大指标:1)节地与室外环境;2)节能与能源利用;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5)室内环境质量;6)运营管理(住宅建筑)、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

各大指标中的具体指标分为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三类。

其中,控制项为评为绿色建筑的必备条款;优选项主要指实现难度较大、指标要求较高的项目。

对同一对象,可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提出对应于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指标要求。

绿色建筑的必备条件为全部满足《标准》第四章住宅建筑或第五章公共建筑中控制项要求。

按满足一般项和优选项的程度,绿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

对住宅建筑,原则上以住区为对象,也可以单栋住宅为对象进行评价。

对公共建筑,以单体建筑为对象进行评价。

对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的评价,在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1 总则1.0.1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

1.0.3绿色建筑的建设与评价应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并正确处理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

1.0.4绿色建筑的建设与评价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与相关的标准,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 术语2.0.1绿色建筑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热岛强度热岛效应是指一个地区(主要指城市内)的气温高于周边郊区的现象,可以用两个代表性测点的气温差值(城市中某地温度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即热岛强度表示。

本标准采用夏季典型日的室外热岛强度∆T hi(居住区室外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值,即8:00~18:00之间的气温差别平均值)作为评价指标。

2.0.3可再生能源指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2.0.4非传统水源指不同于传统市政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和海水。

2.0.5可再利用材料指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2.0.6可再循环材料指已经无法进行再利用的产品通过改变其物质形态,生产成为另一种材料,使其加入物质的多次循环利用过程中的材料。

3 基本规定3.1 基本要求3.1.1本标准着重评价与绿色建筑性能有关的内容,实施本标准时,尚应符合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有关标准。

3.1.2应以节约和适用的原则确定建筑标准。

3.1.3 绿色建筑的建设应对规划设计、施工与竣工阶段进行过程控制。

3.1.4绿色建筑建设应选用质量合格并符合使用要求的材料和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或地方管理部门禁止、限制和淘汰的材料和产品。

3.2 绿色建筑评价与等级划分3.2.1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住宅建筑)或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六类指标组成。

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

3.2.2绿色建筑的评价原则上以住区或公共建筑为对象,也可以单栋住宅为对象进行评价。

评价单栋住宅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以该栋住宅所处住区环境的评价结果为准。

3.2.3对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的评价,在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3.2.4绿色建筑评价的必备条件应为全部满足本标准第四章住宅建筑或第五章公共建筑中控制项要求。

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绿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按表3.2.4-1、表3.2.4-2确定。

表3.2.4-1 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注:根据住宅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特点,符合条件的一般项数可能会减少,表中对一般项数的要求可按比例调整。

表3.2.4-2 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公共建筑)注:根据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特点,符合条件的项数可能会减少,表中对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要求可按比例调整。

3.2.5本标准中定性条款的评价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对有多项要求的条款,各项要求均满足要求时方能评为通过。

定量条款的要求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认定。

4 住宅建筑4.1 节地与室外环境控制项4.1.1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4.1.2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4.1.3绿化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

4.1.4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人。

一般项4.1.5选用已开发且具城市改造潜力的用地或在废弃场地上进行建设;若为已被污染的废弃地,需要对污染土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

4.1.6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规划配建,采用综合建筑并与周边地区共享。

4.1.7住区内部及附近无污染散发源。

4.1.8住区环境噪声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

4.1.9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1.5℃。

4.1.10住区风环境有利于冬季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4.1.11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植多种类型植物,乔、灌、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乔木量≥3株/100m²绿地面积。

4.1.12选址和住区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4.1.13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并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荫。

场地透水指标符合以下规定:透水率>0.5×(1-建筑覆盖率)透水率:开发后基地透水面积÷基地总面积优选项4.1.14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如利用地下空间作公共活动场所、停车库或储藏室等用途。

4.2 节能与能源利用控制项4.2.1住宅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4.2.2当设计采用集中空调(含户式中央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应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有关规定值。

4.2.3设置集中采暖和(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采取室温调节和热量计量设施。

一般项4.2.4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建筑体形、朝向、楼距和窗墙面积比,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4.2.5选用效率高的用能设备,如选用高效节能电梯。

集中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集中空调系统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输送能效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规定。

4.2.6当设计采用集中空调(含户式中央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比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有关规定值高一个等级。

4.2.7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采用高效光源和高效灯具,并采取其它节能控制措施,其照明功率密度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

在自然采光的区域设定时或光电控制的照明系统。

4.2.8设置集中采暖和(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采用能量回收系统(装置)。

4.2.9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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