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项目情况说明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乐清永嘉段征地拆迁有关事项的通知-温政发[200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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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乐清永嘉段征地拆迁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乐清永嘉段征地拆迁有关事项的通知(温政发〔2005〕24号)乐清市、永嘉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是连接甬台温、金丽温、诸永三条高速公路及104国道、49省道等公路的重要通道,是温州市重点工程和“百项千亿工程”之一。
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现就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乐清、永嘉段征地拆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起点位于鹿城区仰义乡前京村,途经永嘉县瓯北镇、乌牛镇,终点在乐清市北白象镇,工程主线全长26.685公里。
主体工程按设计用地范围征地,有关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场地按工程建设需要随路同征(租)。
凡征地红线范围内有关乡(镇)、村及各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工程建设需要,按本通知要求依法征地和限期拆迁。
乐清市、永嘉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办理征地手续。
二、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沿途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原则是:依法征地,包干使用,一步到位,不留尾巴,节余留成,超支不补。
市政府与乐清市、永嘉县政府分别签订包干协议,按协议总额增加10%作为包干系数,由乐清市、永嘉县政府包干并具体组织实施。
乐清市、永嘉县政府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宣传动员,落实好征地及拆迁补偿政策,办理好有关手续,确保建设单位顺利进场施工。
三、征用集体土地的政策规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征用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2〕27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强和改进土地征用工作通知的若干意见》(浙土资发〔2003〕21号),城镇规划区内征用地,要积极推行“区片综合价”。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建设的通告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建设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7.06•【字号】通告[2005]8号•【施行日期】2005.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建设的通告(通告[2005]8号)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是浙江省公路主骨架和温州市高速公路规划网的重要部分,是省、市重点工程,已经省发改委批准建设。
为确保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工程规模: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起于温州市鹿城区仰义乡,穿越温州市沿江工业园区跨瓯江至永嘉县瓯北镇,过楠溪江后经乌牛镇往东进入乐清市,至乐清市北白象镇。
主线全长26.69公里;藤桥连接线接仰义枢纽3.37公里。
二、征地拆迁: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包括工程主线和连接线、枢纽立交、互通立交及接线、管理用房等)用地,根据设计要求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征用,施工用地按工程建设需要随路同征(借),按国家有关政策予以补偿。
在征用土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按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建筑控制区: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隔离栅栏向外三十米、互通立交和特大型桥梁隔离栅栏向外五十米为建筑控制区,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四、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该项重点工程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地拆迁工作。
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二○○五年七月六日。
道路工程移交汇报材料

道路工程移交汇报材料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将参与的道路工程移交情况进行汇报。
具体内容如下:1. 项目概况该道路工程位于XX市XX区,是一条主要城市道路,总长XX公里。
项目起始于2020年X月X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21年X月X日。
2. 施工进展我们的团队按照施工计划顺利进行道路工程。
通过XX个月的努力,已经完成了以下主要工作:- 土地征用和拆除工作- 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排水系统和下水道- 打桩和路基填料- 路面铺设和道路标线此外,我们还完成了相关的质量安全检查和监控工作。
所有材料和设备的购买都遵循了合同要求,并保证了工程质量。
3. 问题与解决在道路工程移交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问题,但都得到及时解决。
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如下:- 部分土地拆除和征用工作遇到居民抵制:我们与当地政府沟通,解答居民疑虑,并安排合理的补偿措施,最终解决了问题。
- 施工期间遭遇恶劣天气:我们根据天气情况灵活调整工作计划,确保施工进度不受太大影响。
- 某些设备供应商延误交货:我们与供应商进行了积极沟通,并调整施工进度,确保设备及时到位。
4. 移交工作目前,道路工程已经进入最后阶段。
我们将按照相关流程整理并提交以下移交材料:- 工程移交通知书- 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 质量鉴定报告与验收证书- 施工合同和付款文件-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技术资料和操作手册所有移交材料已经按要求整理完毕,并等待您的确认和审核。
5. 总结在这次道路工程中,我们团队克服了许多困难,确保了工程质量和进度。
移交材料的整理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我们相信我们的工作能够得到您的认可和肯定。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此致敬礼!。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施
工图设计的批复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0.03.29
【实施日期】2010.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永嘉县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永交〔2010〕3号)悉。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9〕133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和工期,温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初审。
2009年12月27日,永嘉县交通局在杭州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专家组意见。
设计单位根据咨询单位的初审意见和专家组意见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
现批复如下:
一、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要求,
设计文件已经参考了初审报告意见,并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设计文件和。
永嘉道路工程施工招标(3篇)

第1篇一、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业主为永嘉县桥头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永嘉县桥头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温州虹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永嘉县桥头镇商贸路(二期)道路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永嘉县桥头镇,道路西起中湾路,东至桥联路。
道路全长191m,红线宽度16m。
设计时速30km/h,路面结构设计荷载为双轮组单轴载100KN,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0年。
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市政道路等工程。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本次招标预算造价5104927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A 类证书”。
3.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完成过/业绩。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在永嘉县设有分支机构。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17:00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永嘉县桥头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3.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6日9:00时。
4. 开标地点:永嘉县桥头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1. 招标人:永嘉县桥头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2. 委托代理机构:温州虹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特此公告。
永嘉县桥头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温州虹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3月1日第2篇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永嘉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永嘉_交通工程招标公告

永嘉县交通工程招标公告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永嘉县XX道路及桥梁改造工程2. 项目地点:永嘉县XX镇3. 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道路改造、桥梁加固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 项目投资估算:约人民币XX万元5.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道路改造、桥梁加固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全部工程内容。
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 招标单位:永嘉县交通运输局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具有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本招标项目合同额的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并取得良好的业绩。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行为记录。
5.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关联企业或单位。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近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
四、投标报名及投标保证金1. 投标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 投标报名地点:永嘉县交通运输局招标办公室。
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XX万元,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永嘉县交通运输局招标办公室。
3.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XX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03-评估报告编制要求及报告主要存在问题分析

工程概况描述、野外记录过于简单,现状评估思路不清, 评估方法单一,防治措施针对性不强。
台州市天台县60省道天台科山至 洪畴段
79.8
缺少专家个人意见与报告备案表,野外记录不规范,内审 过于简单。
宁东-浙江+800KV特高压直流输
电工程毫岭站
85.3 基础资料不全,野外记录不规范,内审不完善。
中广核象山涂茨风电场工程
*胜山至陆埠公路陆埠互通至甬 余线段工程
89.3 缺少资料汇交证明,野外调查点偏少。
单位
报告名称
得分
存在主要问题
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 95.5 缺少资料汇交证明,缺少水文地质剖面。
海宁市海昌街道2011年度1号地 块
84.8
基础资料不全,野外记录不规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 不全。
*大唐江滨热电配套天然气管道 工程
谢谢!
第二部分 浙江省地质灾害危险性一级评估报告
抽查结果汇总表
单位
报告名称
得分
存在主要问题
兰溪市钱塘江农防加固工程
88.5
基础资料不全、野外记录不规范,项目组实际到位技术员 少。
钱江陵园二期A地块建设工程
82.3
评估范围圈定不合理,防治措施建议没有针对性,缺少专 家个人意见。
宁东-浙江+800KV特高压直流输 电工程直流换流站工程毫岭站址
42省道磐安县下葛至潘潭段改造 工程
94.2
基础资料不全,野外记录不规范。
义乌市大陈镇低丘缓坡开发利用 八都园项目
89.3
项目概况、资料收集情况交代不清楚,野外记录不规范。
武义县郑山头规划旅游用地 92.3 基础资料不全,野外记录不规范。
温州欧江口新区半岛起步区(龙 湾区)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4.24•【字号】浙发改函[2009]121号•【施行日期】2009.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浙发改函〔2009〕121号)省交通厅:你厅《关于报送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09〕86号)及温州市发改委有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一、建设的必要性41省道是温州、台州市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公路永嘉境内瓯北至上塘段已建成为一级公路,福佑至仙永隧道段按二级公路开展前期工作,上塘至福佑段为三级公路,该路段已不能满足交通量的需求。
41省道上塘至沙头段公路的改建,对提高41省道的整体服务水平,完善温州市公路网络,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项目起点为沙头九丈南,经峙口大桥与41省道的交叉处、终点为上塘鹅浦桥,与41省道上塘至瓯北改建段相接,路线长约15.1公里,同步新建峙口大桥及接线约1公里。
项目采用原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起点至峙口大桥与41省道的交叉处,41省道和龙山隧道交叉处至终点段共12.1公里,按四车道标准,路基宽23米,峙口大桥与41省道的交叉处至41省道和龙山隧道交叉处约3公里,采用六车道标准,路基宽30米,新建峙口大桥及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12米。
隧道单洞净宽9.75米,净高5.0米。
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8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约3.1亿元,其余资金由永嘉县政府负责筹措。
项目法人为永嘉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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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沿线区域主要工程地质情况
本项目大致走向为自北向南,沿溪傍山前斜地通过,大部分穿越低山丘陵区。因此建设隧道较多,隧道经过的区域岩性单一,围岩稳定,工程地质条件较好。低山丘陵为本项目的主要地貌单元,山体自然坡度大多为15~65°,上部分分布度变化较大的残坡积碎石土及强风化层,植被较发育。
4、与沿线城镇规划衔接
本项目沿线经过上塘镇、瓯北城市新区,通过对沿线城镇规划的功能、道路、古村落文化保护及用地布局进行衔接,与沿线城镇规划没有冲突,符合沿线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线路经过地段没有历史文化村落,基本沿村庄外缘通过,沿线无历史文保单位。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永嘉、温州两地的社会经济交流,提高沿线城镇的对外联系水平,加快沿线城镇的经济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是实现总体规划建设永嘉南部地区纵向联系道路的重要举措,促进南部部经济发展。项目符合永嘉县总体规划提出“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条件,把握建设机遇,带动经济的腾飞;提高整体效益,形成以上塘、瓯北城市新区为中心,布局合理、整体发展的城镇体系,使永嘉在县域范围内得到统一,协调的发展;实现工农业协调发展,城乡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城乡一体化;大力发展旅游业,充分利用楠溪江的旅游资源,把旅游业作为重点产业,带动永嘉经济的腾飞。”的城镇体系目标。该项目是永嘉城市总体规划中提出的上塘、瓯北两中心的纵向重要联系通道。
3、废气处理
1)加强汽车维护,保证正常、安全运行;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
2)沥青集中拌合,合理安排沥青搅拌站,配备除尘设备、沥青烟净化和排放设施;沥青拌合站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与其距离保持在300米以上。
2)灰土拌合站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应距离200米以上,实行集中拌合,尽量减少拌合点设置。
本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路段总长3221m,印发填方段侧滑、边坡崩塌、掉块及隧道围岩的坍塌、冒顶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采取适当的防护和治理措施,其建设用地基本适宜;其余路段工程建设加剧、印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建设用地为适宜。
区内岩质斜坡未发现大型的不稳定结构体,属基本稳定型。沿线局部存在小型斜坡失稳,主要是各类节理裂隙的不良结合形成的小型结构失稳现象和残坡积层沿岩层面坍塌、滑塌,滑坡一处、崩塌一处,现状稳定性较差,现状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属小型崩塌,规模均较小,经适当加固处理后对本工程无大的不良影响;其余自然斜坡稳定,现状道路、桥梁、隧道、河岸稳定性良好,现状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2)在选择弃渣场地时,充分考虑地质状况,地质灾害。弃渣场选址应远离公路河岸、河道风景区等若不可避免需设在河谷的弃渣场,应先取得相关单位的许可。弃渣前需在河谷中砌筑拦渣坝或其他防护工程,以防止弃土和弃渣被雨水冲入河道,并确保整个施工过程中弃渣不束窄河道,不影响河道泄洪。
2、废水处理
1)对以泥浆水为主的施工污水,不准直接排入水体和附近农田,而应在岸边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上清液排入附近河道,泥渣选择低洼处填埋。
表2: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项目
指标
K方案
(K0+000~K11+786)
备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路线长度(Km)
11.786
设计速度80Km/h路段路线长11.786Km
平曲线最小半径(m)
250
最大纵坡(%)
5
路基挖方(万m3)
123.01
路基填方(万m3)
50.53
路基防护排水(万m3)
7.60
四、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按照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根据本项目的公路功能、路网规划、交通量,再结合沿线的地形,六车道一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为32m。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主线路线全长约11.786 Km。本项目填方50.53万m3,挖方123.01万m3,排水防护工程7.6万m3,路面154km2,软基处理2.8k m,桥梁4座(折算成整体式),共长340m(合计单幅桥梁长为680m),隧道4座(折算成双幅隧道双洞),共长5945m(合计单洞长为11890m);涵洞15道;设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12处;征用土地848亩,其中耕地411亩,拆迁房屋55219m2。
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主线范围北起上塘环城北路与中塘东路交叉处,终点位于永嘉瓯北园区大道与104国道交叉口处,线路全长11.786 km,直接影响区为永嘉县城和瓯北城市新区。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主线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结合城市道路部分设计宽度为48m,其他部分路基宽度为32米,其中中间带3.0米,行车道宽2×3×3.75米,硬路肩宽2×2.5米,土路肩宽2×0.7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采用2×16米;路面设计荷载采用BZZ-100,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六、工程建设的三废处理方式
1、弃渣处理
1)因本项目弃渣以石方为主,为便于绿化、复垦,在弃渣之前需选择场地保存表土。需保存的表土包括路基永久占地范围内的耕作土。施工和堆渣前,剥离20cm-50cm的表面层,根据施工进度分期进行。剥离后集中存放在弃渣场的一个角落处夯实堆积,周围以袋装石渣临时挡护,表面撒播草籽保肥。施工结束后回填覆盖在渣体表面,并复垦或绿化。
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项目情况说明
(41省道南复线南段)
一、工程基本情况
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是连接永嘉县城与瓯北城市新区的区域交通性公路,同时也是连接温州市区和永嘉县的快速交通通道,是《永嘉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中重要的建设项目之一,也是永嘉县“四纵四横”区域干线公路网布局中的重要“一纵”。
2)大型施工场地、砂石料堆场,临时弃渣场周围应设置集水沟和沉砂池,对地表雨污水进行沉淀处理后排放。
3)施工中产生的废油、废沥青和其他固体废物不得堆放在水体旁,及时清运填埋。
4)桥梁基础施工挖出的泥渣、泥浆水不得弃入河道或河滩,在施工中严禁漏油污染周围水体。
5)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沥青、石灰、水泥等不得堆放在水体附近,并设蓬盖,防止雨水冲刷而进入水体。
3)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应距离100米以上,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3年3月4日
3、与相关交通专项规划衔接
本项目是《永嘉县公路水路交通“十二五”规划》“四纵四横”公路网布局方案中联系上塘、瓯北重要“一纵”,不仅可以提高现有104国道、41省道的通行能力,同时是联系甬台温高速公路、诸永高速公路104国道及41省道四条纵向交通通道的重要连接线,对构筑四通八达的永嘉县现代化公路交通运输网、完善永嘉县公路网总体布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改善永嘉南部目前的交通现状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有利于区域交通网络化的实现,为永嘉南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是解决长期以来永嘉、温州交通不畅的重要措施。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本项目属41省道南复线南段,符合永嘉县域总体规划。因上塘至瓯北交通车流量日益加大,使41省道上塘至瓯北段无法满足现行交通需求,根据需求决定先行组织实施41省道南复线南段上塘至瓯北公路工程,该项目的建成不仅可以实现客货分流,提高现有41省道、104国道的通行能力,同时是联系金丽温高速公路、诸永高速公路、104国道及41省道四条交通通道的重要连接线,对构筑四通八达的永嘉县现代化公路交通运输网、完善永嘉县公路网总体布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解决长期以来永嘉县与温州市主城区交通不畅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区域交通网络化的实现,为永嘉南部沿江地区的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项目的详细规划依据
(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及现行的规范、规程和定额指标等;
(2)《永嘉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永政发〔2012〕27号(2011—2015);
(3)《永嘉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
(4)永嘉等市(县)的交通专项规划;
(5)相关乡镇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
路面结构(千m2)
154
软基处理(Km)
2.8
桥梁(m/座)
340/4
隧道(m/座)
5945/4
征用土地(亩)
848
拆迁房屋(m2)
55219
投资估算(万元)
216010
五、项目与相关规划衔接
1、与永嘉县城市总体规划及永嘉县城镇体系规划衔接
本项目基本符合《永嘉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上的规划线路,因白岩段需穿越温州市绕城高速公路(中心桩号:K7+397.2),为解决该技术难题,经设计勘察,将该段线路平面位置进行了适当的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