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东沟煤业有限公司“2 13”较大水害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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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水害事故反思

煤矿水害事故反思
煤矿水害事故反思
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
•提 纲
•一、背景介绍 •二、王家岭矿“3.2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三、金海洋元宝湾“9.16”重大透水事故 •四、襄垣七一善福“4.12”重大透水事故 •五、陆合集团基安达“8.1”较大透水事故 •六、阳泰集团宇昌“10.19”较大透水事故
•背景介绍
•背景介绍
Ø 我省是全国煤矿水害威胁严重的省份之一。目前煤矿 防治水工作是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煤矿水患仍然是制 约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这种格局仍然没有改变。特别
•是煤资源矿整合水矿井害:存预在勘防探程形度低势、地依质及然水文严地质峻情
况不清、整合煤矿开采信息不真实、不详尽,矿与矿之
• 水间联害通关事系错故综复仍杂;是各种煤隐蔽矿致灾的因素一客观大存在杀,但手 未完全掌控;防治水管理、技术、装备还存在问题。
合计 共11起
2010.6.3 2011.9.16 2012.4.12 2012.8.1 2013.9.28 2013.11.29 2014.10.19 2015.4.19
4人 11人 11人 8人 10人 4人 4人 21人 118人
•王家岭矿“3.28”特别 重大透水事故
2010年3月28日13时12分,中煤 集团与山西焦煤集团合作组建的 华晋煤业公司王家岭矿发生透水 的事故,死亡38人。
探水钻机的施工要求,用物探代替钻探,发现透水
征兆未执行停止作业,未下达立即撤人的命令。
•事故教训
➢ 3、安全管理不严格 组织安排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重点不突出,对2号煤层老空水源等不明隐患未采 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
➢ 4、安全培训不到位 安全培训工作不落实,井下 部分特殊工种无证上岗。
➢ 5、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 建设、施工、设计、监 理等单位的安全管理都存在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 规范的问题。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东沟煤业有限公司“2 13”较大水害事故调查报告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东沟煤业有限公司“2 13”较大水害事故调查报告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东沟煤业有限公司“2·13”较大水害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2月13日22时30分许,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东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沟煤业公司‛)井田范围外一非法已掘巷道迎头发生一起水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49.704万元。

事故发生后矿方隐瞒未报。

2月14日22时30分,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煤集团‛)接到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电话通知,称有群众举报东沟煤业公司井下发生透水事故,要求进行核查。

接通知后,晋煤集团立即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举报事故属实,有3名人员被困。

晋煤集团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成立了晋煤集团东沟煤业公司‚2〃13‛水害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展开了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按规定向上级部门进行了报告。

接到事故报告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儒林、省长李小鹏、副省长付建华等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炭厅、省国资委等部门有关领导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灾,晋煤集团救护消防中心参加了现场抢险救援。

经过五天多的紧张搜救,至2月19日21时25分3名遇难人员被全部找到。

为准确查明事故情况,抢险指挥部继续进行排水、清淤、搜索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月16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组织晋城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等单位成立了事故联合调查组,并依法邀请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展开了事故调查工作。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派专人进行了督导。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认定、应急评估及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应急处臵情况、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案例五

事故案例五

止二次跑仓伤人的安全技术措施。
3、业务科室违章指挥。
防范措施
1、要从采掘工作面源头、各运输环节上完善
防止水煤进入煤仓安全措施。
2、制定控制煤仓仓位的管理措施,要在给煤
机口加装插板,加固给煤机及煤仓口护栏。
直接原因
新回风立井导硐井筒内某段岩层在长期
淋水冲刷、风化等条件下造成部分泥岩、 砂岩岩体在导硐内片帮、塌孔,堵塞下 泄通道,致使淋水在堵塞处逐渐积蓄, 水位上升形成水压;施工队对因塌孔形 成的事故隐患认识不足,未制定防止和 处理塌孔形成的安全技术措施;当水压 超过阻塞阻力突然溃决下泄,于马头门 底部形成“泥石流”,造成新回风立井 联络巷机尾施工人员伤亡。
矿井制定的“33采区上山探放水制度”规定:
“钻眼深度不小于60米,超前距离保持在30 米以上,钻孔数量3个,钻孔方向和巷道方向 夹角:右帮眼10度,左帮眼7度,中眼0度, 平行顶底板”。33采区上山掘进工作面专项 探放水制度在已经发现前方右侧有采空区的 情况下,其探放水标准反而低于本矿探放水 设计及措施的标准。
三起水害事故案例
2014.1
1、天安公司东沟煤业郊南煤矿“6·3”
透水事故
2、中煤公司
“7·18”赵庄新回风井水
害事故
3、长平公司“9·8”主斜井煤仓跑仓事

天安公司东沟煤业郊南煤矿 “6·3” 透水事故
2010年6月3日5时,天安公司东沟煤业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郊南煤矿(属整合关闭矿井)矿主私自 安排工人下井作业,作业过程中,三采 区回风巷迎头无计划与老窑采区贯通, 导致采空区积水灌入巷道,当班下井86 人,事故发生后安全升井75人,11人被 困。经11天全力抢救,成功营救出龙伯 海、钟瑞和、陈平、邱仕富、蒋年全、 谢全林、王道光7名被困职工,王军社、 吴泽富、冯意祥、张代银4名职工遇难。

近三年煤矿水害事故案例

近三年煤矿水害事故案例

近三年全国煤矿水害事故案例汇总截止2011年5月20日日期死亡人数事故简况事故原因备注2011-05-02 45月2日7时10分,黑河市兴边矿业有限公司欧林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当班出勤8人,死亡4人。

该矿为乡镇煤矿,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片盘斜井开拓,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皮带斜井提升。

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与越界小井旧巷贯通。

2011-04-24 84月24日19时, 贵州六盘水市盘县水塘子镇小凹子煤矿井下1139运输巷发生透水事故,初步估算透水量约1000多立方米。

当班下井45人,其中37人安全升井,8人下落不明。

经过40多个小时的紧张抢险,26日上午救援人员在井下发现2名遇难者遗体,下午又陆续发现6名遇难者遗体。

至此,这起煤矿透水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

该煤矿为六证齐全,生产能力15万吨/年。

初步了解,该矿附近老矿井开采时间较长,分布复杂,积水不清,当班工人在探放水过程中,巷道底部冒水发生事故。

2011-04-24 44月24日8时50分, 黑龙江双鸭山市宝清县广城煤矿井下二段右一片上山切眼贯通作业时发生透水事故,事故发生后,矿方隐瞒不报,经群众举报,矿方承认2人受伤,经进一步调查,于4月29日核实,该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该矿为乡镇煤矿,核定能力4万吨/年,证照齐全,于3月29日经同意复产,事故当班由安全矿长(受伤)、生产矿长(死亡)带班。

批准该矿作业地点1个,但其擅自增加工作面引发透水。

2011-04-01 74月1日21时0分, 河北唐山市开平区洼里乡洼里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当班下井8人,其中1人升井,7人遇难。

该矿为停产待整合矿井。

未经批准超定员下井维护作业,事发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延误了救援时间。

2011-01-10 41月10日10时20分,贵州遵义市务川县石朝乡青龙煤矿1103回风巷2号上山发生透水事故,当班7人,3人安全升井,在回风下山1033水平以下掘进作业的4名工人被困井下。

东沟8.26水害事故反思

东沟8.26水害事故反思

东沟8.26水害事故反思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和新修改的《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进一步强化企业水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健全水害应急预案,有效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

————健全防治水机构、明确水害防治责任————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要承担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在人力、物力和资金等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制定防治水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编写防治水规划、专门防治水设计、措施等。

定期组织开展水患排查活动,研究制定治理措施。

煤矿企业(矿井)分管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作好相应的防治水工作。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专业技术人员要受过正规院校地质、水文地质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

煤矿企业、矿井要建立健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有关防治水技术制度。

特别要建立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水害应急救援援制度。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还要建立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等。

制定的各项制度都要组织宣传学习。

煤矿企业、矿井有责任和义务对煤矿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做好防治水工作的基本知识,掌握井下透水征兆的有关知识,组织井下职工开展水害应急救援演练,提高职工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采取切实有效安全措施,组织专家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2010年以来透水事故案例

2010年以来透水事故案例
案例十二:贵州省独山县一非法采煤窝点透水事故
事故情况:2011年5月31日,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黄后乡一非法采煤窝点发生透水事故,死亡8人。该非法采煤窝点为独眼井,自备柴油发电机供电,至事故发生时已累计生产原煤1000余吨。事故发生后,该矿未向任何部门报告事故,恶意瞒报,经群众举报后查实。
事故原因:在非法开采过程中因对上部原采空区积水情况不清,采透老空区导致透水事故。
事故原因:2010年7月20日18时10分左右,湖南省花垣县磊鑫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磊鑫公司)发生透水事故,共造成13人被困,后救出3人,10人遇难。
事故原因:磊鑫公司锰矿硐在掘进过程中(巷道标高327m),与邻近的花垣县中发锰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发锰业公司)巷道贯通(该公司已停产4个月左右,巷道标高338m,巷道内有约3万立方米积水),大量积水迅速涌进磊鑫公司锰矿硐,造成该矿硐现场施工人员8人被困。因磊鑫公司锰矿硐与另一相邻的文华锰业公司矿硐也相通,又造成文华锰业公司5名作业人员被困。
事故原因:该矿采用倾斜长孔爆破法开采急倾斜煤层(倾角81度),造成-200米水平以上留下大量采空区;保护煤柱裂缝与地面联通,雨水泥浆渗入;事故前出现强降雨,地面地势低洼处雨水汇集和渗漏,导致凹陷区域压力增大,采空区垮冒,造成地表大面积塌陷、泥浆溃入井下巷道。
主要问题:一是该矿安全意识不强,对雨季防水工作重视不够,未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暴雨期间停止生产的规定,过早恢复生产,且下井人员过多;二是对采空区造成的水害隐患没有超前治理。
事故原因: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探放水措施不落实,打通采空区,导致透水,透水量约2400立方米。
案例十四:四川省威远县八田煤矿透水事故
事故情况:2010年11月21日11时40分许,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八田煤矿发生一起老采空区透水事故,造成29人被困,透水量约5000立方米,被困人员中有两名矿长。事故发生后,经各方共同努力,11月22日13时18分,29名被困矿工成功获救。有关方面和人员在事故抢险救援中做出了重要贡献,进一步积累了煤矿透水事故抢险救援的宝贵经验。八田煤矿为乡镇煤矿,证照齐全,属独立扩能在建矿井,生产能力由5万吨/年扩能为6万吨/年。事故当班带班领导为副矿长陈荣辉。

老空透水灾害探查及防治技术

老空透水灾害探查及防治技术

老空透水灾害探查及防治技术一、煤矿水害类型及特点1、水害背景:我国是世界上煤矿水害最严重的国家,水害事故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据不完全统计,历年以来我国已发生重大突水淹井事故350余起,经济损失上千亿元;仅2005年就发生重大水害事故13起,死亡350人;2010年国家煤监总局通报重大水害事故7起,死亡95人。

2010年1月15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灵石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死亡4人。

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未按照安全技术规程对破碎离层的顶板先行加固,造成顶板冒落引发已关闭煤矿采空区积水突然倾泄,导致事故发生。

2010年1月19日,山西省吕梁市临县西山晟聚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死亡3人。

事故直接原因是:该公司南区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没有严格按照探放水作业规程进行探放水,对煤层强度变化情况观察不细致,违章作业,致使采空区积水冲垮煤壁,导致事故发生。

2010年3月28日,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矿发生透水事故,死亡38人。

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未探明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发现透水征兆后未果断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措施,掘进作业导通老空积水,造成+583.168m标高以下的巷道被淹和人员伤亡。

2010年6月3日,山西省晋城煤业集团天安公司东沟煤业郊南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死亡3人,下落不明2人。

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主要负责人私自非法组织工人下井作业,作业过程中,三采区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与老窑采空区贯通,导致采空区积水灌入巷道。

2015年4月19日18时50分,山西省同煤集团地煤公司姜家湾煤矿8446采煤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造成21人死亡。

经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8446采煤工作面自开切眼向前推进42米后,老顶来压,顶板垮落,与上部采空区积水导通,涌入采煤工作面和相邻的两个掘进工作面。

2、水害事故类型A:按水源类型划分:1.地表水水害:大气降水、地表水体。

2.老空水水害:古井、老窑、废巷及采空区积水。

东沟煤业安全风险管控复建前专项评估报告

东沟煤业安全风险管控复建前专项评估报告

东沟煤业安全风险管控复建前专项评估报告矿井复建专项风险辨识评估报告二○一七年七月复建工程差不多概况2013年10月份,按照《关于全省建设矿井全部停建进行安全大整顿的通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办发[2013]1401号文件,东沟煤业公司井建工程全部停工建设,2014年6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经晋煤办基发[2014] 784号文注销项目开工报告)目前,投资主体差不多确定,项目剩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重新编制完成。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行审发[2017]75号文《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重新开工的批复》我公司能够于2017年7月4日开工建设。

我矿会议研究决定拟东沟材料副斜井进行复建。

1.1矿井证照情形矿井证照情形如下表1-1-1。

表1-1-1 证照情形表1.2 矿井安全治理机构现状1.3、材料副斜井差不多特点:副斜井:净宽4.0m,净断面13.48m2,钢筋混凝土砌碹/锚网喷支护,斜长780.6m,井筒铺设一条30kg/m单轨,担负全矿井的辅助运输任务,敷设综合管线,并做为矿井的一个安全出口。

井筒特点详见表1.4、井壁结构按照井田内各钻孔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估量,井筒施工时所穿各岩层岩性良好,无流砂层、破裂岩层和强富水性含水层等不良地层,设计初步确定新建的副斜井井筒表土段及基岩段均采纳一般凿井法施工。

1.5、地温、地压本区年平均气温约6~7.7℃,恒温带平均深度约30m,恒温带温度略高于年平均气温,约8℃,地温梯度若取3℃/100m,本矿18-19号煤层开采平均深度为300m,经运算,煤层围岩原始温度约17℃,与实测值相符,讲明本区处于地温正常区,因此在开采过程中可不能受到热害阻碍。

1.6.1矿井水文地质井田内差不多上均被新生界第四系覆盖,因地表水流量专门小,排泄又快,渗入地下条件较差。

地下水要紧为风化壳潜水、冲积洪积潜水,及上、下石盒子组、山西组砂岩裂隙水和奥陶系石灰岩裂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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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东沟煤业有限公司“2·13”较大水害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2月13日22时30分许,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东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沟煤业公司‛)井田范围外一非法已掘巷道迎头发生一起水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49.704万元。

事故发生后矿方隐瞒未报。

2月14日22时30分,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煤集团‛)接到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电话通知,称有群众举报东沟煤业公司井下发生透水事故,要求进行核查。

接通知后,晋煤集团立即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举报事故属实,有3名人员被困。

晋煤集团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成立了晋煤集团东沟煤业公司‚2〃13‛水害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展开了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按规定向上级部门进行了报告。

接到事故报告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儒林、省长李小鹏、副省长付建华等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炭厅、省国资委等部门有关领导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灾,晋煤集团救护消防中心参加了现场抢险救援。

经过五天多的紧张搜救,至2月19日21时25分3名遇难人员被全部找到。

为准确查明事故情况,抢险指挥部继续进行排水、清淤、搜索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月16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组织晋城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等单位成立了事故联合调查组,并依法邀请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展开了事故调查工作。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派专人进行了督导。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认定、应急评估及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应急处臵情况、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一)晋煤集团概况晋煤集团是2000年8月28日在原晋城矿务局基础上组建的国有公司,位于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为山西省省属重点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40000100090148‛,有效期自1958年12月31日至长期;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晋)MK安许证字“2007”G0041Y1B1‛,有效期自2013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13日。

该集团公司设有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领导,下设生产处、机电处、通风处、安监局等业务部门。

截止2014年底,晋煤集团省内在册职工95000余人。

该集团下有寺河矿、古书院矿、王台铺矿、凤凰山矿、成庄矿、寺河矿二号井、赵庄二号井、沁秀公司岳城矿、长平煤业公司、赵庄煤业公司、太原煤气化、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公司‛)等68个子(分)公司。

2014年该集团公司共生产原煤6314万吨。

(二)天安公司概况天安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由晋煤集团、泽州县泽鑫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而成,两家出资比例分别为98.12%、1.88%。

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泽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注册号为‚140525100001636‛,有效期自2009年1月21日至2029年1月20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编号为‚(晋)MK安许证字“2014”GQ029Y1‛,有效期自2014年8月13日至2017年8月12日。

天安公司位于山西省泽州县南村镇郎庄村,目前业务涉及煤炭项目投资、煤气电化相关项目投资,供电运营管理、经销矿山机电、煤矿技术咨询服务、煤炭批发经营等领域。

天安公司设有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册职工5476人。

天安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领导层设有董事长、总经理(代理行使生产副总经理职责)、党委书记、安全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职务,下设调度指挥中心、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通风管理部、地测防治水部、安全管理部、工程项目部、总工办等部门。

天安公司下有高都、润宏、圣华、海天、东沟、宏祥、瑞旺、恒源、隆东、广利、盈盛、昌都、壁盈、苇町、圣鑫、吴王山、朝阳、靖丰、晋瑞、峪口、岳圣山等21家煤矿企业,各煤矿企业主采煤层为3#、9#、15#。

2014年该公司共生产原煤255万吨。

(三)东沟煤业公司概况东沟煤业公司隶属于天安公司,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南岭乡东沟村,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39号‛文核准的兼并重组整合矿井,由原山西晋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与晋城市郊南煤矿整合而成。

1.持证情况东沟煤业公司采矿许可证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证号为‚C1400002009111220044402‛,有效期自2012年10月25日至2028年10月25日;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40000115936296‛,营业期限自2012年8月16日至长期。

东沟煤业公司设臵有矿长(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同)、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通风副矿长和总工程师,持有的安全资格证均在有效期内。

其中矿长张海兵安全资格证号为‚14114011600014‛,有效期自2014年10月31日至2017年10月31日;生产副矿长范裕良安全资格证号为‚12114021600528‛,有效期自2012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0日;机电副矿长姚强安全资格证号为‚12114021600552‛,有效期自2012年9月28日至2015年9月28日;安全副矿长宋国华安全资格证号为‚14114021600119‛,有效期自2014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3日;通风副矿长范建强安全资格证号为‚14114021600118‛、有效期自2014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3日;总工程师王青龙安全资格证号为‚12114021600529‛,有效期自2012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0日。

2.基建手续办理情况东沟煤业公司初步设计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1”302号‛文件批复;安全专篇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以‚晋煤监局字“2011”86号‛文件批复;开工建设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1”862号‛文件批复,批准2011年6月1日开工建设,工期21个月。

3.矿井建设情况2011年11月30日该矿取得晋煤集团开工建设批复,开始一期工程副斜井施工。

2012年8月27日取得晋煤集团、天安公司下达的二期工程开工建设的批复,开始二期工程建设。

2013年3月20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基局发“2013”396号‛文件对东沟煤业公司建设工期进行了延期批复,仍为21个月。

东沟煤业公司为瓦斯矿井,前期设计开采15#煤层。

该公司井田内3#、9#、15#煤层均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危险性。

矿井设计采用斜立井—平硐综合开拓方式,共布臵四个井筒,即主斜井、副斜井、进风行人平硐和回风立井。

其中主斜井利用原有井筒,担负全矿井的原煤提升任务,同时作为矿井的进风井和安全出口;平硐利用已有平硐作为矿井的进风井和安全出口;新掘副斜井担负矿井的辅助运输任务,为矿井主要进风井和安全出口;回风立井利用原有井筒进行刷大并安装梯子间,为矿井的专用回风井并兼作安全出口。

矿井井筒落底至15#煤层后,东西方向布臵集中运输大巷、集中轨道大巷、集中回风大巷,然后三条大巷转向北布臵至井田边界,在15#煤一采区布臵首采工作面。

目前,该矿一期工程已基本施工完毕(现有的双回路供电和主通风机能满足矿井建设的最基本需要,但并未形成永久的供电、通风系统),二期工程主水仓、主排水泵房、主变电所、副斜井井底车场、井底等候硐室、爆破材料发放硐室、永久避难硐室、井下消防材料库、南翼集中运输大巷东西段、南翼集中回风大巷东西段、南翼集中轨道大巷东西段已施工完毕,南翼集中运输大巷南北段剩余588.97m,南翼集中回风大巷南北段剩余397.85m,南翼集中轨道大巷南北段剩余400.1m。

三期工程已开始施工,其中150101工作面胶带运输顺槽施工78m,剩余461.542m;150101工作面轨道回风顺槽施工完成105m,剩余469.579m。

矿井在日常作业时,皮带司机和主水泵房相关人员从主斜井入井,二期工程的作业人员和矿方管理人员从副斜井入井,三期工程的作业人员从平硐入井。

4.东沟煤业公司矿建三期工程招投标情况东沟煤业公司矿建三期工程招标前,陕西包工头陈邦华找到双鸭山方圆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鸭山建筑公司‛)山西分公司经理方向阳,提出让双鸭山建筑公司参加东沟煤业公司三期巷道工程项目招投标,并说好中标后由他经营承包。

2014年7月21日,双鸭山建筑公司通过山西招投标网发布的东沟煤业公司矿建三期巷道工程招标公告报名参加投标并中标。

2014年9月1日,双鸭山建筑公司成立了天安东沟煤业项目部(以下简称‚双鸭山东沟煤业项目部‛)。

9月12日,双鸭山建筑公司法人姚志荣和东沟煤业公司法人张海兵签订了施工合同(编号:DGSC-KJ-2014001)。

9月15日,双鸭山建筑公司副总经理杨树志代表总公司、方向阳代表双鸭山建筑公司山西分公司和陕西包工头陈邦华、尹本平在项目部签订了三方经营承包协议,将东沟煤业公司矿建三期工程项目非法转包给了陈邦华、尹本平。

根据山西省煤炭基本建设局的备案资料,双鸭山东沟煤业项目部项目经理为刘立强,石海峰为技术负责人,郜新文为安全负责人,牛三保为机电负责人,朱永春为质量负责人,胡从炎为安全科长。

经查,刘立强和石海峰是双鸭山建筑公司的职工,郜新文、牛三保、朱永春、胡从炎是陈邦华在本地招聘的人员。

至事故发生时,双鸭山建筑公司及其山西分公司未对项目部进行过检查。

(四)施工单位概况双鸭山建筑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8日,注册资本6485.78万元,是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企业,资质证书编号‚A1074023050201‛,长期效期。

双鸭山建筑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30500100000612‛,有效期自2001年12月30日至长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黑)FM安许证字“2013”SYS3380‛,有效期自2013年5月14日至2016年5月13日。

该建筑公司生产经营范围为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

该公司设有董事长(兼总经理)1人、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各1人,全国范围内现有6个开拓项目部、3个建井项目部、1个钻井项目部、2个机电安装分公司、2个综采安装队、1个机加分公司和5个土建项目部,公司现有员工1668人。

(五)监理单位概况山西省煤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经天安公司公开招标并中标,2011年5月1日,与东沟煤业公司签订了监理合同(编号:GF-2000-0202),成立了东沟煤业工程项目监理部,派驻监理人员6人,负责对东沟煤业公司兼并重组工程设计的矿建、土建、安装工程进行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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