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文件(行政)西教体科发2014-14号附件3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2014年陕西省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2014年陕西省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2.28•【字号】陕教师办[2014]2号•【施行日期】2014.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2014年陕西省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办法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2号)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依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陕教师〔2014〕3号)精神,对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办法进行了调整,取消说课答辩,增加基本技能评选环节。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活动的时间、地点:评选活动拟定于2014年5月中下旬在西安举行,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二、评选内容包括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环节。
1.教育教学活动组织:本环节活动不指定教材版本,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执行,命题内容属于综合类型。
教材由大会统一提供。
2.专业技能测试: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要求,现场抽取参赛曲目,进行弹唱。
弹唱要求:选手提前5分钟抽取幼儿园歌曲曲目,现场弹唱。
弹唱曲目从幼儿园大、中、小班《音乐》教师用书中选取(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1982)。
三、评选程序1.抽签。
参评教师抽签分三次进行。
第1次,报到当天抽取参评节次签;第2次,按照节次签上的顺序,对照《教师参评分段时间表》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在比赛幼儿园指定地点抽取课题签;第3次,选手提前5分钟抽取幼儿园歌曲曲目。
2.教育教学活动组织与专业技能测试。
参赛教师按照时间表要求,由工作人员引领到指定地点备课,时间为90分钟(备课教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在设定的幼儿园大班教室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间20-25分钟,之后在技能测试教室进行弹唱比赛,时间为10分钟。
西教体文〔2014〕90号

西平县教育体育局文件西教体文〔2014〕90号关于对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按照局党组对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安排,近期采取不提前打招呼、不公开检查项目内容,通过实地察看、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汇报、师生座谈、看活动效果、随堂听课等方式方法对全县初中、中心校及中心校年度考评中等位次的小学开展了一轮教育教学常规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课堂教学改革情况1、主要成绩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教体局今年春期教育教学工作会议上布置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本次督导检查可以看出,多数中心校、初中和小学校长对该项工作非常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切实可行,全县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推进扎实有序。
绝大部分中小学都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新课改理念,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带领班子成员和一线骨干教师到外地区和本县课改先进学校学习,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有课改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听评课、赛课、推门听课,树立本校课改典型,以点代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调动了广大教师参与课改的积极性,营造新课改氛围。
不少学校遵照把课堂还给学生,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合理采取先学后教,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当堂训练,当堂达标,在实现高效课堂中初步达到了有效课堂,教学目标得以实现,使师生在和谐快乐中达到了进步成长。
表现好的学校有:酒店中学小组合作学习、课堂环节设计紧凑,课堂气氛调动较活跃;专探中学课堂导入自然,有启发性,小组讨论环节学生能提出自己的观点,组内思想交流较为活跃,讨论揭示问题有深度、广度,课改效果明显;杨庄中学小组讨论交流热烈,并推出课代表上台板演,显示出课改需要持之以恒;农场中学学习目标出示明确并多次强调,各环节的当堂训练反馈及时有效,教师驾驭课堂能力强,课堂气氛活跃,显示出快乐课堂的意义;农场一小教师驾驭课堂能力强,课堂各环节紧紧相扣,教师教学态度积极,体现出既教书又育人的课堂灵魂;金刚中学课堂气氛活跃,学生回答问题积极,板演生动,教师点评指导到位,真正体现了把学习主动权交给学生;盆尧一中学生当小老师上台解题,让其他学生重复解题思路,启发性较强,教师循循善诱,学生自由发言,气氛民主,体现了精讲多练、自主、合作、探究的过程和教师超强的导演能力;盆尧二中知识巩固部分简洁有效,重点突出,小组讨论热烈,教师在引导过程中注重让学生说出思路;柏城中学课前每周一个主题的演讲环节锻炼学生综合能力,课堂容量大,环节进行快,对教材挖掘深浅适中,教师驾驭课堂激情四溢,各环节层次分明,极具发散性思维能力。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重申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13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重申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13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重申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13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幼儿园:2013年秋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各级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现就全市基础教育学校2013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公办普通高中、职业中学(一)收费项目全市从2013年春季开学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借读生学费标准。
公办普通高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学费、择校费、住宿费。
代收费项目包括课本费、学生健康体检费、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
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自行车保管费、伙食费。
(二)收费标准1.行政事业性收费(1)学费:省级标准化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城市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农村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200元。
职业高中文科每生每学期700元,理科每生每学期900元。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陕财办教〔2013〕1号)。
(2)择校费:西安市的省级、市级标准化高中及普通高中每生三年最高分别不超过1.5万元、1.2万元和0.9万元。
另外,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西工大附中、陕师大附中、西安交大附中、西铁一中、长安一中、西安市83中等8所学校择校费标准为每生三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
择校费可在开学入校时一次性收取,也可分学期收取。
2014西安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2014西安中考招生工作意见市教发〔2014〕83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市教育考试中心,市教科所:为了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3〕41号)与《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西安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区县教育局要根据《意见》的安排和要求,制定本区县实施办法。
高中录取工作在市中招领导小组领导下,新城、碑林、莲湖、灞桥、未央、雁塔城六区统一组织实施,阎良、临潼、长安、周至、蓝田、户县、高陵三区四县制定本区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分区县组织实施。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辖区内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由沣东新城教育局组织实施,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仍随未央和长安进行。
各区县实施办法和三区四县的录取办法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二、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实际等,认真审核、上报本辖区内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
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次核定到位,招生录取中原则上不再追加招生计划。
三、各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定向生招生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统一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定向生生源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工作;二是指导监督各初中学校公示定向生生源计划;三是责成各学校认真宣传定向生招生政策,使每位考生清楚定向生志愿填报、学校录取等各环节的要求和操作程序,确保定向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是每位初中毕业生的权利,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参加考试。
各区县教育局要督促、监管初中学校按规定组织在校学生全员报名参加考试、考核。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中小学期末及寒假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中小学期末及寒假工作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中小学期末及寒假工作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幼儿园:为了做好期末总结及寒假工作,让全市广大学校师生度过愉快的寒假生活,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西安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放假和开学日期全市小学于2014年1月16日起放寒假,普通中学于2014年1月23日起放寒假。
2014年春季开学:2月15日报到,2月16日(星期日)正式上课,当日执行星期五的课表。
全市中小学统一于2014年7月5日起放暑假;新学年秋季开学: 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保育院、幼儿园原则上不放暑假,在孩子减少的情况下,保教人员可轮流休息。
二、期末工作要求1.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统筹安排好学校期末及寒假工作。
要本着有利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精神,切实安排好期末复习、考试和总结工作,制定好下学期的工作计划。
2.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综合评价工作。
要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相关要求,对学生基础性发展和学科学习成绩进行考核评价,作好记录,评价结果要通过适当方式和学生家长沟通。
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并充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各区县教育局和教科研机构不得在期末组织全区县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
各区县教育局、中小学要认真研究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新课程、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教师认真进行考试成绩分析,研究和探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措施和方法。
沈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沈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
件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沈阳市司法局
•【公布日期】2024.02.01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
正文
沈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沈阳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沈阳市司法局
2024年2月1日
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说明:本目录仅包含2019年以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区、县(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2.05•【字号】市教发〔2020〕30号•【施行日期】2021.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各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考试中心:现将《2021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联系人:惠晓强李征电话:86786578西安市教育局2021年2月5日2021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9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10号)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教〔2020〕170号)要求,特制定2021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使每个学生掌握1至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培养健康体魄,塑造健全人格,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正式文件(党组)西教体科2014-1号附件1
办公室
计财股
监审股 财监中心 片区教育督导组 学校
4.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监督机制。 5.建设项目管理及招投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
魏崇雷 张家庆
人事股长 计财股长
人事股 计财股
机关各股室 监审股 财监中心 基建办 学校 人事股 办公室 片区教育督导组 学校 监审股 督导室 片区教育督导组 学校 人事股 办公室 学校 人事股 办公室 机关各股室 直属单位 片区教育督导组 学校 人事股 办公室 督导室 片区教育督导组 人事股 教育股 片区教育督导组 学校 监审股 片区教育督导组 学校 各股室及直属单位 片区教育督导组 学校 人事股 监审股 人事股 督导室 片区教育督导组 知识产权股 计财股 监审股 科技股 计财股 监审股 教育股 监审股 计财股 监审股 职成股 办公室 安监股 教体科工会 片区教育督导组 办公室 安监股 片区教育督导组 办公室 片区教育督导组
监审股 监审股 人事股
11.公务接待、用车、会议及效能建设的监督。
袁永春
监审股长
监审股
从 源 头 上 预 防 和 治 理 腐 败 工 作
12.安全维稳及师生矛盾纠纷的调处。
朱仕刚
安监股长
安监股
13.推进绩效分配科学化,体现奖勤罚懒。
何绍铭
人事股股长
人事股
14.公正、公平、客观实施教育督导评估,防止以 权谋私,吃拿卡要。 15.教体科互联网络的信息监控、收集。 16.干部、教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中梗阻”问 题专项治理。 17.防止在科技项目申报推进中的不作为、吃拿卡 要及乱收费。 18.防止在专利项目申报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吃拿卡要、不作为。 19.防止在论文发表、优质课评奖中的徇私舞弊、 以权谋私。 20.防止在办理学生资助事宜中不作为、慢作为、 徇私舞弊及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21.教职工及相关人员上访的处理。 22.因教育教学引发的学生及家长上访的处理及矛 盾纠纷的调处。 23.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舆情收集、监控。
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1.22•【字号】陕教师[2014]5号•【施行日期】2014.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4〕5号)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有关单位: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教育部决定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此次评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评审工作适逢假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主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做好广泛动员宣传,及时传达评审有关信息,准确领会评审工作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评审推荐流程。
二、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评审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把握好工作节奏,严格按照教育部通知中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评审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务必把最能代表国家级教学水平的成果推荐出来,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至我厅相关处室。
三、坚持原则、强化监督,保证评审效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在评审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鼓励青年教师和优秀教师终身从教;强化监督、公示环节,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评审推荐工作纪律,确保评审推荐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具体工作安排详见2014年陕西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及评审工作安排(附件2、3、4)联系人:樊婧联系电话:************附件:1. 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略)2. 2014年陕西省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及评审工作安排3. 2014年陕西省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及评审工作安排4. 2014年陕西省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及评审工作安排2014年1月22日附件22014年陕西省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及评审工作安排根据省教育厅总体工作安排,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安排如下。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直属中学:2007年9月,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将全面实施高中新课程。
为确保我市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顺利启动,当前须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准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目的、意义的认识,增强参与高中课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启动、实施,可以更好地与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相衔接,整体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入实施,全面推动我市素质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切实加强领导。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高中课程改革的组织与领导。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是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具体组织者、推进者和指导者,必须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要建立在区县人民政府统筹领导下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
三、明确校长责任。
校长是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
各普通高中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形成满足学生、教师发展需求的、体现学校特色的高中新课程体系和课程资源共享机制、教育教学评价制度和校本教研制度等。
四、做好教师培训。
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落实培训责任,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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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科系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办法
为扎实推进教体科系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根据西充县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教体科系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督查考核对象
各学校、机关各股室及直属单位
第二条督查考核内容
(一)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
(二)工作实施方案和宣传工作
(三)绿色单位创建活动
(四)全民卫生行动开展情况
(五)信息报送及档案管理情况
第三条督查考核原则
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督查安排
(一)督查方式。
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督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给予前期提醒与限期整改。
(二)督查人员及时间安排。
督查人员由计财股、办公室、教育股、督导室、监审股、教研室确定专人组成。
督查工作由计财股牵头,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三)督查结果。
在《教体科简报》上通报督查结果,并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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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考核安排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以定量考核为主)自查总结和考核组审核相结合的办法。
各单位分别在半年(6月30日前)和年终(11月30日前)据实做好自查总结并及时将自查报告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计财股),考核组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二)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在教体科系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计财股组织办公室、教育股、督导室、监审股、教研室等股室具体实施。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的为合格,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被县级以上单位通报批评或处罚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考核等次由考核组汇总后报教体科系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考核得分按比例计入各单位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督导评估)。
第六条纪律要求
在督查考核过程中,督查考核组和被督查考核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凡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第七条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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